亲亲,粤妆两个字加上数字号码,指的是广东地区化妆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号码,一个厂家只有一个证号,化妆品必须在包装上面标注上这个号码,方便进行质量跟踪管理。粤妆20161403相对应的是广州黎芙莎化妆品有限公司。
QB/T1857指的是护肤品的执行标准号码。QB/T指的是国家轻工业局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QB/T1857 指的是用于人体皮肤滋润的膏、霜类产品。
洗面奶、面膜、乳液、膏霜、精华液等不同品类的执行标准号是不同的,这是国家对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而制定的标准。
如果您购买产品的包装盒上看到这两个信息,说明您购买的是由广州黎芙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霜类产品。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
QB/T 1645
洗面奶
(
膏
)
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
,
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
洗面奶
(
膏
),
含表面活性剂型和脂肪酸盐型二类。
QB/T 1857
雪花膏
用于供人体皮肤滋润的雪花膏、水包油及油包水护肤膏霜,
如面霜、按摩膏、水洗面膜等。
QB/T 2660
化妆水
用于补充皮肤所需水分、保护皮肤的水剂型护肤品,如爽肤
水、柔肤水等。
QB/T 1975
护发素
用于漂洗头发,使头发有光泽且易于梳理的漂洗型护发
素。
QB/T 2286
润肤乳液
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乳化型化妆
品,如润肤乳、浴后乳等。
QB/T 1974
洗发液
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
发,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液体洗发用品。
QB 1994
沐浴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调制而成的用于
清洁和滋润皮肤的洗涤产品
(
香皂除外
)
。
QB/T 2874
护肤啫喱
适用于以护理人体皮肤为主要目的的凝胶状产品
Q/TDVH 02
卸妆油
用于脸部卸妆类纯油基产品
Q/TDVH 03
去角质霜
用于清洁面部及全身皮肤、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去
角质类产品,如乳化型去角质膏、凝胶型去角质素。
Q/TDVH 04
修饰乳液
具有流动性的油包水乳化型化妆品,具有滋润皮肤及改
善肤色的作用,如油包水乳液、油包水粉底液。
对你有用的话 请采纳 谢谢
指的是洗面奶(膏)。如图: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口腔粘膜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1、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
2、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
扩展资料:
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的要求:
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 或500CFU/g。
3、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或1000CFU/g。
4、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葡萄球菌。
5、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或100CFU/g。
6、化妆品中所含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量。
—化妆品卫生规范
GB是产品国家标准的简称,gb/t是护肤乳液。
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的要求:
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 或500CFU/g。
3、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或1000CFU/g。
4、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葡萄球菌。
5、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或100CFU/g。
扩展资料: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一、化妆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1、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
2、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
3、化妆品的直接容器材料必须无毒,不得含有或释放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有毒物质。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规范
化妆品油脂执行标准
1、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
2、QB/T 4079-2010《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3、GB/T 26516-2011《按摩精油》
4、GB/T 144551-2008《精油 命名原则》
5、QB/T 2660《纯露/花水》
6、常见植物俗名应在词级“(精)油”之前
7、当植物没有被普遍接受的俗名时,完整的精油名称必须包括芳香植物的植物学名,学名可在括号内,放在芳香植物的通俗名称后、“(精)油”词组前。
8、外观呈无色或淡**至黄绿色澄清油状液体。
9、无异味。
10、酸值(mgKOH/g):≤5
11、过氧化值(mmol/kg):≤10
12、皂化值(mgKOH/g):≥80
13、单方精油标准规格:10ml
相关部门检测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4、细菌总数/(CFU/g)≤1000(眼、唇部、儿童用产品≤500)
15、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16、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金**葡萄球菌、绿脓杆菌
17、铅/(mg/kg)≤40汞/(mg/kg)≤1砷/(mg/k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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