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排名前十名的化妆品公司是欧莱雅、雅诗兰黛、欧珀莱、兰蔻、佰草、相宜本草、肌肤快线、美加净、郁美净、大宝。
1、欧莱雅
法国欧莱雅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公司之一,创办于1907年。欧莱雅矿物净化泥面膜包装小巧可爱,坚固耐摔,所有产品信息完备,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标准。这款面膜外形小巧可爱,膏体细腻,清香怡人,清洁肌肤的效果明显,用后皮肤清爽,不油腻,不干燥。有效的提亮了肤色。
2、雅诗兰黛
雅诗兰黛是美国雅诗兰黛公司旗下的化妆品旗舰品牌,雅诗兰黛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大型生产商和销售商。雅诗兰黛红石榴洗面奶既可以做洗面奶,又可做清洁面膜。一支两用,洗完不会有紧绷感。早上是温和的泡沫洁面乳,晚上把洁面摸在脸上敷5钟就是一个深度清洁的面膜。
3、欧珀莱
具有“伴你左右”含义的欧珀莱产品,秉承资生堂“高品质、高服务、高形象”的企业文化理念。欧珀莱臻白多效角质调理肌底液倒在手背上几滴,基本上水滴状不会成型,可以看到是完全透明的液体质地,流动性非常强,涂抹在肌肤上能感觉到质地轻盈,也不会有太过单薄干燥的感觉。淡淡的花香味道,闻起来非常的舒服。
扩展资料
化妆品保存注意事项
1、睫毛膏最多使用六个月
睫毛膏最多使用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就应该要淘汰掉了。睫毛膏中是有油分的,这种成分很容易变硬变质,而使用睫毛膏时,都需要离眼球非常近,如果变质后,继续使用,对眼睛的健康是非常不利的。
2、脸刷和粉扑等定期清洗
粉扑、脸刷等就是比较常见的上妆工具,所以化妆辅助用具的保养也不能忽略。脸刷和粉扑等一定要做到定期清洁,如果长时间不清洁,就会沾满太多的细菌粉尘,再继续用在皮肤上,则会令皮肤受损严重和越来越敏感。
3、化妆品远离潮湿的地方
化妆品的储存不宜在比较阴暗潮湿的地方,湿度较高的环境很容易令化妆品返潮,从而出现发霉、出水等现象,所以不要将化妆品或护肤品直接放在浴室内,最好放在梳妆台上,更加干燥和安全。
所谓市场定位,就是根据竞争者现有产品在市场上所处的位置,针对消费者对该产品某种特征或属性的重要程度,强有力地塑造出本企业产品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或形象,并把这种形象生动地传递给消费者,从而使该产品在市场上确定适当的位置。也可以说,市场定位是塑造一种产品在市场上的位置,这种位置取决于消费者或用户怎样认识这种产品。企业一旦选择了目标市场,就要在目标市场上进行产品的市场定位。市场定位是企业全面战略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及其产品如何与众不同,与竞争者相比是多么突出。
几乎所有与营销沾边或毫不沾边的人士都把"定位(POSITIONING)"作为口头禅挂在 嘴边,因为"定位"是营销分析诊断的收束,是 4PS 营销组合的发端,在整体营销规划流程 中起到承上启下,统领全局的中枢作用
然而,尽管"定位"理论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已经被里斯&屈特(定位理论的开创者) 阐述得非常清晰而具体,但遗憾地是在大多数企业的市场实践中却依旧被执行得四分五裂, 不忍卒睹 多年来我们一直关注知名品牌的定位问题,研究其得失成败,优胜劣汰现在整理并发 布一些实实在在的研究结果,希望能够为企业提供如何有效进行"定位管理(POSITIONING MANAGEMENT)"的思路,泛定位 我们发现"定位"不仅可以运用于赢利性领域(如企业的市场营销),也可在非赢利性领域 (如政府的经济管理)发挥作用,我们称之为"泛定位",这项研究结论无庸质疑地证明了 "定位"的现实意义
11 城市功能定位--大连是二十年来城市形象作得最好的非直辖城市 定位 服务型城市(不求最大,但求最佳) 定位的支持 城市功能放到商业,金融,旅游等服务业上 定位的沟通 各种旅游节,服装节 结果不仅大连成为中国最活跃的海港城市,居然连其市长也拥有了国家***的知名度
12 城市区域定位--苏州是二十年来招商引资做得最好的非省会城市 和江苏的省会南京相比, 苏州并没有什么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 然而苏州连续多年来一 直是仅次于上海的引资大户,不仅远远地把南京丢在身后,更已成为台商的"投资天堂" 定位 定位的支持 上海的"飞地" 集中资源进行昆山工业园的扩改建 与上海接壤的交通基建和旅游度假资源开发二,行业的定位集群 我们惊奇地发现要么一个行业没有一家企业拥有好的定位, 要么一个行业主要企业都拥有好 的定位,看来行业的平均定位水平呈两极分化的态势 异彩纷呈的定位--汽车品牌大战 劳斯莱斯 奔驰 宝马 皇家贵族的"座骑" 尊贵而稳健 驾驶的乐趣(潇洒,激情,活力) 沃尔沃 凌志最"安全"的汽车 最完美,一切尽善尽美三,单一品牌的定位 大多数企业其实只拥有一个品牌或者一个主导品牌, 所以做好单一品牌的定位不仅是现实的 工作,也是做好未来品牌延伸后定位管理的第一步
13可识别的定位--近两年来行销最为成功的可口可乐果汁品牌 定位有效的前提之一就是可以从信息干扰中识别, 快速消费品的非功能性定位一直是个 识别难题 近年来国内果汁市场成为增长最快的软饮料市场,青年一代更是需求的主要 拉动者 品牌背景 定位策略 定位结果让"Qoo"成为了年轻人中标志性的卡通语言 2002 年初在韩国上市,迅速跃升为当地果汁饮料,销量超过预计量 6 倍;其后在东南亚和中国大陆同样大获成功
14可沟通的定位--营销史上最漂亮的百事可乐攻势 找不到妥贴沟通方式的定位等于没有定位,曾经有某策划人将某品牌葡萄果汁定位为 "尊重每一颗葡萄"就是此类 品牌背景 战后的"婴儿潮"已经成长为饮料的主要消费者,他们的消费模式与上一代 截然不同 青年的主要心理倾向就是叛逆(百事新一代,新一代的选择) 用音乐而不是广告来传达百事理念从 80 年代中期的迈克尔杰克逊,到 90 年代的珍妮杰克逊,以及拉丁王子瑞奇马丁,再到香港的郭富城,王菲 "新一代的选择"成为那些追求时尚的目标人群的世界性语言,在中国百事 可乐已经成为年轻人的首选 定位策略 定位的沟通 定位结果
15聚焦的定位--统一鲜橙多的女性攻略 定位的前提就是有效的市场细分, 所以定位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集聚, 我们经常看到对特 定目标市场的产品却宣称"天下一家的解决之道"就是忽视了这一点 品牌背景 茶饮料的成功已经使得其它非碳酸类饮料的需求呼之欲出,白领女性是果汁 市场最主要的消费群体 定位策略 定位结果 女性消费者的第一关注要素就是美容(统一鲜橙多,多喝多漂亮) 尽管并非先发品牌,统一企业仍获得了果汁市场上的领导地位
16时尚性的定位--"SECOND WATCH"的斯沃琪手表 消费者在变化,所以定位也必须"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常常是与"时尚"俱进 品牌背景 定位策略 定位的沟通 瑞士手表工业在日本石英表的攻击下节节败退 SWATCH 舍弃传统的"尊贵"定位,转为"时尚"定位 用时尚促销和事件营销做输送通道与顾客进行心理层次的对话
17技术性的定位--SONY 在家电产业的长盛不衰 品牌背景 定位策略 定位结果 十多年来索尼技术创新主要是围绕在显像技术上的升级展开的 瞄准了消费者尤其是高端顾客最关注的色彩要素-"逼真,自然,鲜艳" 塑造了索尼"技术创新者"和"高精尖技术拥有者"的形象 36 个性化的定位--MOTOROLA 的新世纪攻略"MOTO" 品牌背景 定位策略 MOTOROLA 过于技术化的定位使得年轻一代被时尚定位的 NOKIA 大量夺走 MOTO 是追新一族的个性选择(世界因我不同)四,多品牌的定位 P&G 一直是多品牌管理的典范,然而多品牌管理的充分条件是多样化的定位,必要条件 是定位的管理,如果没有两者的话,品牌只会越多越滥 多样化的定位--P&G 的定位组合 海飞丝 飘柔 潘婷 玉兰油 沙宣 凭借产品的首创优势在中国树立了独一无二的去头屑专家形象 以头发飘逸柔顺为卖点抢占不必为头屑发愁的消费者市场 宣称能从头皮开始,营养由发根滋润到发梢,以含"含维他命原 B5"为支撑 温馨浪漫的呵护,成为女士们的首选护肤品 宣称国际美发先锋,强调沙宣的创新精神(灵感来自四面八方) 五,再定位 最能体现定位作用的领域实际上是对老化品牌的重新定位
1 8反向的定位--万宝路的魅力 品牌背景 重新定位 万宝路香烟原是面向女性的,但消费群的低度消费使得万宝路尝到巨额亏损 万宝路重新走向市场是以面向男性重度消费人群进行销售,万宝路就是男子 汉气质 推出了西部牛仔代言 品牌识别
19 深度的定位--美宝莲 品牌背景 重新定位 定位结果 美宝莲是一家老式的美国化妆品公司,在1996年被欧莱雅收购 改造成最能展现性感的化妆方式 美宝莲成为年轻人最具影响力的化妆品牌六,定位的失败案例 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定位失败的原因是基于品牌的"延伸陷阱", 这是当代品牌管理最棘手的 课题
20 向下延伸的定位派克错误地向低端延伸 品牌背景 定位问题 失误后果 早年派克钢笔质优价贵,是身份和体面的标志,是许多上层人物的必带品 1982 年新总经理上任后,把派克品牌用于每支售价仅 3 美元的低档笔上 结果派克非但没有顺利打入低档笔市场,反而丧失了一部分高档笔的市场 其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销售额只及其竞争对手克罗斯公司的一半
21 横向延伸的定位 Scott 公司的品牌内耗 品牌背景 定位问题 舒洁牌卫生纸,本来是卫生纸市场上的头号品牌 随着舒洁餐巾纸的出现,消费者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舒洁餐巾纸与 舒洁卫生纸,究竟哪个品牌才是为鼻子策划的 定位问题 失误后果
23多品牌延伸的定位雀巢的亡羊补牢 品牌背景 定位问题 失误后果 雀巢曾大力推广矿物质水的独立品牌"飘蓝" "飘蓝"推起来很吃力,成本居高不下,加上水单用雀巢消费者也能接受 于是就果断地砍掉"飘蓝",2001 年下半年就在市场上见不到飘蓝水了 "前事乃后事之师",希望中国企业在茫茫商海中能够用好指示方向的"定位"神针
税 目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甲类卷烟 45%
2.乙类卷烟 包括各种进口卷烟 40%
3.雪茄烟 40%
4.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5%
2.薯类白酒 15%
3.黄酒 吨 240元
4.啤酒 吨 220元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30%
四、护肤护发品 17%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10%
六、鞭炮、焰火 15%
七、汽油 升 0.2元
八、柴油 升 0.1元
九、汽车轮胎 10%
十、摩托车 10%
十一、小汽车
1.小轿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8%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至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3%
2.越野车(四轮驱动)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 3%
3.小客车(面包车) 22座以下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的(含20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 3%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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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1]84号
成文日期:2001-05-11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
(一)定额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税率:
1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同)25%。
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薯类白酒15%。
二、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一)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二)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三)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啤酒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六、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小酒厂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酒类关联企业征税办法。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八、本《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财税[2006]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6-03-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
(1)石脑油 1吨=1385升;
(2)溶剂油 1吨=1282升;
(3)润滑油 1吨=1126升;
(4)燃料油 1吨=1015升;
(5)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五、关于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六、关于以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纳税问题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八、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
九、关于出口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政策,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以及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减税免税
(一)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二)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十一、其他相关问题
(一)本通知实施以后,属于新增税目、取消税目和调整税目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原因发生销货退回的,依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商业企业2006年3月31日前库存的属于本通知规定征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不需申报补缴消费税。
(三)对单位和个人欠缴的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清缴。
(四)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税额的计算,以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为准。
(五)出口企业在2006年3月31日前收购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并取得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在2006年4月1日以后出口的,仍可按原税目税率办理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日期为准。
十二、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以下文件或规定同时废止:
(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二)《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4]026号)。
(三)《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30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四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78号)第一条、第二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皮卡”改装的“旅行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17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宝莲全天候粉底液等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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