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种解释为:以礼相待,避免争执;
2、第二种解释为:宽衣解带,赤身露体相处。
3、玉帛:玉器和丝织品,古时用于祭祀,国与国间交际时用做礼物,亦可泛指财物
4、典故:玉帛相见出自《春秋左传·僖公》(元年~三十三年)
5、原文:穆姬闻晋侯将至,以大子荦、弘与女简、璧登台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_逆,且告曰:“上天降灾,使我两君匪以玉帛相见,而以兴戎。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诸灵台。大夫请以入。公曰:“获晋侯,以厚归也。既而丧归,焉用之?大夫其何有焉?且晋人戚忧以重我,天地以要我。不图晋忧,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重怒难任,背天不祥,必归晋君。”公子絷曰:“不如杀之,无聚慝焉。”子桑曰:“归之而质其大子,必得大成。晋未可灭而杀其君,只以成恶”。且史佚有言曰:“无始祸,无怙乱,无重怒。重怒难任,陵人不祥。”乃许晋平。晋侯使_乞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国人而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众皆哭。晋于是乎作爰田。吕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忧,惠之至也。将若君何?”众曰:“何为而可?”对曰:“征缮以辅孺子,诸侯闻之,丧君有君,群臣辑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劝,恶我者惧,庶有益乎!”众说。晋于是乎作州兵。
6、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三之《睽》三。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_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问其_,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像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像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乃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_沓背憎,职竞由人。”
“玉帛”的近义词 财宝 “玉帛”的反义词 干戈 “玉帛”相关近义词反义词的解释
玉帛: yù bó①玉器丝绸。古代典礼所用,泛指礼器。也指诸侯朝会时的礼物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化干戈为玉帛。②财富 子女玉帛则君有之。财宝: cái bǎo1钱财和珍宝。干戈: gān/gàn gē泛指武器,比喻战争 ~四起ㄧ大动~ㄧ化~为玉帛。
化干戈为玉帛中干是防御武器。
盾在古代起先叫做“干“后来才叫做盾,也叫做盾牌。玉帛:玉即玉;帛为丝织品。二者皆为进贡之上品,在此引申为重修于好,相互礼尚往来的意思。
盾,古人称“干”,与戈同为古代战争用具,故有“干戈相见”等词。后来还称作“牌”、“彭排”等。传说我国最早的盾,远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山海经》中有关于“刑天”这位英雄人物的神话,描写他一手操干,一手持斧,挥舞不停的雄姿。
陶渊明为此写诗赞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盾作为一种“主卫而不主刺”的卫体武器,早在商代就已经存在。到唐代时,盾改称“彭排”。宋代时正式称“牌”。明清两代沿袭宋习,称牌而不再称盾。
盾是一种手持的防护兵器。古代将士在作战时,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刃矢石的杀伤,右手持刀或其他兵器击杀敌人,二者配合使用。
古代的盾种类很多,形体各异。从形体上分有长方形、梯形、圆形、燕尾形,背后都装有握持的把手。手持的盾牌一般不超过三尺长。春秋战国时,战车上专门有人执盾,以遮挡矢石。
城头上多设盾橹,作为守城护具。骑兵和步兵所用的盾牌渐渐趋于小型灵便、坚固耐用,而“鸿门宴”上,壮士樊哙使用铁盾将交戟门前的卫士撞倒在地,这种铁盾则是一种重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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