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辽阳境内区划及基层行政体制屡经变迁,秦、汉时,大体于县下实行乡、亭、里制。《汉书·百官志(上)》:“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东晋以后至唐初,为高句丽(高丽)治地。辽金时期多因俗建置,以部族习俗确立行政区划。金代实行猛安谋克部落联盟与州县并存制。部落为猛安,氏族为谋克。金代占领东京地区后,将汉人、契丹、渤海人皆纳入猛安谋克户。金熙宗后,演变为军事、生产、地方行政合一的猛安谋克组织。近年于原辽阳州界发现“大定十五年五月少府监造”的“宋建谋克之印”,足证猛安谋克制时间较长。元、明两代地方区划多以军政合一为主。明代于辽东实行卫所制,卫相当于防区,下设千户和百户所。清初实行社、甲制,至民国逐渐演为区村保甲制。“九·一八”事变后,伪满当局仍沿袭区、村保甲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多实行乡(镇)、村制和区、街制。
辖 境 变 迁
清代以前 辽阳作为一个政区,其清代以前,辖境多不可考。仅据某些典籍中所存零星资料和近代学者的考证,可以勾画出一个大体轮廓。
西汉时所置辽东郡辖境当为东起鸭绿水以东的古贝水,西至今医巫闾山和大凌河干流以东,南临今渤海和黄海岸,北抵辽东古塞。时辽东郡所属襄平县辖境,以其周边各县治地为标亦可知大概:新昌县,治地在今鞍山市南旧堡区杨柳河北岸;辽队县治地在今辽阳西南80余里太子河西岸,即今海城市高坨子镇;安市县,即今海城市东南英城子古城;武次县,即今凤城县凤山乡刘家堡汉城;候城县,即今沈阳市东浑河岸柏官屯汉城;高显县,即今沈阳市南魏家楼子汉城;辽阳县,即今辽中县茨榆坨镇偏堡子浑河北岸。
三国、晋、隋、唐之际,虽各自建置不同,辖境有所变迁,但尚不能确指。至辽代东京辽阳府辖境据《武经总要》记载:东至熟女真界约五百里,西至辽河百五十里,北至沈州(今沈阳市老城),东南至鸭绿水九百里,西南至锦州(今锦州市)四百里,东北至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七百里,西北至显州(今北镇县南)三百里。辽阳、鹤野、宜丰、白岩4县俱在今辽阳境,据考证此4县辖境大致范围:开州治地今凤城县,穆州治地今岫岩县东南,岩州治地今辽阳城东,辽州治地今新民县辽滨塔村;汤州治地今辽中县满都户乡;铜州,今海城东南析木城;海州,今海城市;嫔州,今海城东北向阳寨;广州,今沈阳西南高花堡;集州,今沈阳东南奉集堡;衍州,今辽阳东南。
历经金、元、明代后,至清初,因旗、民杂居,采取分治制,管理范围不同,州治辖境和驻防城辖境也不相同。清初辽阳州治地辖境:东至官马山75里外为凤凰城(今风城县)守界;南至黑峪80里外为海城县界;西至烟狼寨(今仍名,已入鞍山境)50里外为牛庄城守界,北至杨家湾(疑为今柳条寨乡羊角湾)60里外为奉天将军特辖区界;东南至浪子山60里外为凤凰城守界;西南至鞍山驿60里外为牛庄城守界,东北至十里河60里外为承德县(今沈阳市苏家屯区)界;西北至船城(今柳壕乡小川城村)60里外为奉天将军特辖区界。
清初辽阳城守尉辖界四至:东350里至一堵墙(今本溪县马家城子)兴京(今新宾县)界;西120里至网户屯广宁(今北镇)界;南130里至生铁岭岫岩县;北60里至十里河承德县界;东南至分水岭160里岫岩界;西南至新台子90里海城界;东北至张起寨120里抚顺界,西北至四方台90里广宁界。嗣后因东边添设县治,城守界境相应收缩,东界120里(收缩230里)至田师傅沟接兴京界。1813年(嘉庆十八年),承德县西部、广宁东部设新民厅治。城守尉西界又有收缩,西界110里至枯榆泡与新民厅界接。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置本溪、辽中县。1907年初,辽阳州知州陶鹤章与本溪县设治事宜委员周朝霖亲诣勘定由辽阳州属地划归本溪县新治土地。“计东自盘道岭与抚顺东界之处起,沿兴仁(县)边界西向经肖家河、高家堡、张起寨、枣沟、松木堡、歪头山、柳家峪,折西南向,经朝鲜岭、王高玉岭、南大岭、郑家屯,渡太资(子)河经瓦子峪、朴家湾、黄土地渡细河,经宁家寨、老官岭、长背山、石门岭东转十里,经王家崴斜向西南,经滴塔堡、摩天岭南向新开岭、八盘岭、白云山折而东向,经东头岭上万两河、荒店子、石磨子岭、白蓬岭、千家岭斜向东北至分水岭与凤凰厅属草河连界为止。计经线一百九十里,北面纬线一百五十里,南面纬线六十五里,共计边线三百八十里,以此经线以东划归本溪县管辖治理”,共有142个“村牌”。当年拨民地2 140余亩入本溪县。1914年再拨旗地152 862亩入本溪县。
州境西至太子河西大骆驼背、长林子等处以西之浑河90里,西北至小北河东之浑河及太子河60里,计由河西至枯榆泡转心湖,共拨出土地纵约百里,横约二三十里以至五六十里归辽中县。1914年两县会勘,确定拨正额各项旗地390 056亩入辽中县。其时全境土地面积约25 600平方里。
中华民国 1937年12月1日伪满洲国决定以辽阳县所辖南沙河、北沙河(即沙河北)、前立山屯、后立山屯、八卦沟、长甸铺、大石头、后三家峪、柳西屯、八家子、南大路、北大路、陶官屯13个主村及副村,计27091325平方米(27.1平方公里)和日本占鞍山、立山“满铁附属地”22平方公里共49.1平方公里拨出,设立鞍山市。1939年9月,又将辽阳县与鞍山市接壤的部分村屯划归鞍山市。10月2日,签订《辽阳县、鞍山市区划变更移交书》,规定辽阳县第六区的潘家屯、侯家屯、山嘴子、李家堡子、冯家堡子、尤家堡子、旧堡、东四方台、西四方台、前三家峪10个村屯和第七区的麦山子、大红旗、大乐屯、东马圈子、西马圈子、腰马圈子、大营盘、小营盘、李三台子、宋三台子、二台子、双台子、高台子、小台子、白旗堡、宁远屯、笔管屯、石沟家寨、马驿屯19个村屯共计74.1平方公里移交鞍山市辖。
1949年7月1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辽阳县所属首山区的干山、大孤山、油瓶沟、磊子山、关门山、陈台沟、樱桃园、首山(以水源地为起点向南)等划归鞍山市。8月12日又决定将辽阳县七岭子区的28个行政村和首山区的10个行政村划归鞍山市,计有摩云山、什间房、东果子园、唐家房、鸡王屯、网户屯、顾家房、长岭子、上石桥、下石桥、对桩石、花麦屯、大孤山、高官岭、崔家屯、谢家房身、黄岭子、忠新堡、魏家屯、汪家峪、调军台、梨花峪、自家堡子、七岭子、山印子、倪家台、庙尔台韩家岭;判甲炉、樱桃园、陈家台、羊草庄、桃山庄、首山、马伊屯、坡堡子、土台子、王家庄。另有太平沟、肖家堡子、王家堡子、张家堡子、胡家堡子(胡家庙)、祁家沟、杨树林子、前杠、达子营、安庄子、榆树屯、小红旗、小赵台等作为副村划归鞍山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一1988年末) 1949年12月22日,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决定,将辽阳县所属城昂堡、张忠堡、郎家厂、白旗堡(今红旗堡)、达道湾、烟狼寨(含黄家屯)、邢阳气、大阳气堡、小台子、包董岳、双楼台、新堡12个行政村划归鞍山市。
1950年4月,奉辽东省转东北人民政府第2517号命令,将辽西省辽中县小北河区划归辽东省辽阳县。计17个行政村,人口6 063户,36 563人,土地109 695.37亩。
1950年,5月15日,东北人民政府决定将辽阳县属弓长岭矿区划归鞍山市。计土地51.5平方公里,人口约8万多人。
1952年11月,辽西省辽中县大坨子村所辖在新开浑河东岸的孤家子屯划归辽东省辽阳县。
1954年12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命令,将辽阳县刘二堡镇及其附近的24个行政村和1个街划归鞍山市。计有刘二堡镇辖中心街及东堡、后堡、山东、河南、河北5个村;刘二堡区辖大赵台、后杠、栗开堡、祁尔台、大郑台、马家屯、三岔子、王家庄、孟贾10个村;鲁家区辖栗家古树、孙青堆子、徐家营子、黎起屯、胜利堡5个村;峨嵋区辖胡家庙子、金家岭2个村。亮甲区辖谷首峪、洪台沟2个村。
1956年7月5日,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鞍山市第五区即弓长岭矿区全部划归辽阳县;将刘二堡镇及首山乡的首山、大赵台、马伊屯、土台子、坡堡子、王家庄6个村,黎起乡的黎起堡、孙青堆子、徐家营子、栗古树、大郑台5个村,喇叭乡的喇叭、马家、王家、三岔子4个村,大红旗乡的祁尔台、后杠、栗开堡3个村,山东乡的盂甲村,新堡乡的胜利村,李三台乡的烟狼寨村(实际仍归鞍山)划归辽阳县(实际上为20个村1个镇。1961年5月,又将大郑台、孙青堆子再次划归鞍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