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乳液选择
乳液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将乳液倒入手中,加入适量的水,若乳液易与水混合,则表示易洗净、乳液的质地柔和,对肌肤不会造成伤害 。区分保湿乳液的优劣的方法
将适当的乳液倒进水里,如乳液浮在水上边,证明里边含油石酯,再轻轻摇晃,液体如果变成了乳白色,说明乳液含乳化剂,乳化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它们会破坏皮肤的组织结构,导致皮肤敏感,并有很强的致癌性。
反之,如果倒在水里,乳液下沉到底部,证明不含油石酯,消费者可安心使用.
质量优良的乳液应具有下列指标
(1)可使一般干燥皮肤变得柔软、光滑,而且有调湿作用。
(2)乳液在室温下,流动性和稳定性好,无水分析出。
(3)无粘腻的感觉,不影响汗液排泄。
(4)在显微镜下,颗粒圆整,分布均匀,大部分颗粒直径在2-4微米。
(5)香气宜人,色泽洁白,对人体皮肤无刺激过敏现象。
乳液的使用注意事项
(1)有些人对其中的成分过敏 应当慎用。
(2)大多数乳液中有添加激素 有老化皮肤的作用, 自然美才是真的美。
乳液的成分与固态膏霜类的成分相似,只是固体油分,前者比后者少,实际上,必须根据要求制品具备的特征,从使用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和粘度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来选择配方。主要成分中油性成分有烃类或酯类、高碳醇、脂肪酸等。表面活性剂有脂肪酸皂,非离子活性剂。水性成分有精制水、低碳醇、多元醇、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等。
乳液的制备技术一般比固态膏霜困难,因为乳液应同时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和稳定性,以免在贮存过程中分层。采取以下措施,可获得稳定性好的乳液。
(1)选择密度相近的油相和水相物质。
(2)选择合宜的乳化剂,如选用具有增效作用的二种以上乳化剂比单独使用一种乳化剂的效果更佳。
(3)加胶质以增加连续的粘度。
(4)采用均质器。
(5)添加聚乙二醇(600)硬脂酸酯、聚氧乙烯羊毛醇醚、聚氧乙烯胆甾醇醚时,可增加乳液的稳定性。
为避免和减少乳液和增稠现象,硬脂及其衍生物或十六醇的用量不宜大,此外,增国低粘度白不油,油醇或低溶点的
异构脂肪酸酯类,也可减少乳液的增稠现象。
将聚乙二醇用水加热溶解,保持70度(水相)使其余成分混合,加热溶解,保持70度(油相)。将油相加入水相,进行乳化,而且在均质器中进行乳化,最后搅拌冷却至30度。
配方例1,%(重量):硬酯酸25,十六醇15,凡士林5,液体石蜡10,聚氧乙烯(10)单油酸酯
2,聚乙二醇1500 3,三乙醇胺水1,精制水745,香料05,防腐剂适量。
配方例2,%(重量):硬酯酸15,十六醇05,蜂蜡2,聚氧乙烯(10)单油酸酯1,甘油单硬脂酸酯1,温脖子浸出液(5%水溶液)20,丙二醇5,乙醇10,精制水585,香料05,染料、紫外线吸收剂适量,防腐剂适量。
将丙二醇、染料熔于热水,保持70度(水相)。将香料、紫外线吸收剂溶于乙醇(醇相)。使温脖子浸出液以外的其他成分混合,加热溶解,保持70度(油相)。将油相加入水相,预乳化后用均质器进行均匀乳化,边搅拌,边加醇相和温脖子浸出液,最后搅拌冷却至30度。
配方3,%(重量):微晶石蜡1,蜂蜡2,羊毛脂2,液体石蜡20,异三十烷10,山梨糖醇酐倍半油酸酯4,聚氧乙烯(20)失水山梨醇单油酸酯1,丙二醇7,精制水53,香料适量,防腐剂适量。
将丙二醇溶于热水,保持70度(水相),使其他成分混合,加热溶解,保持70度(油相)。在搅拌下,慢慢将水相加入油相,有均质器乳化,然后搅拌冷却至30度。
问题一:韩后生产批号怎么看 怎样鉴别洁面乳好坏1有淡淡的清香,挤在手上应该是水融,没有油腻感的。2用火烧,把洗面奶放入勺内,用火烧,如果溅油,就不是好的洗面奶,如果越烧 越像牛奶一样,说明是好的洗面奶。 化妆水的鉴别方法用力摇,摇完之后看泡泡。①泡泡少,说明营养成分少②泡泡多但大,说明含有水杨酸。洁肤的效果较好,但 性大易过敏③泡泡很多很细,而且很快就消失了,说明含酒精。不要长期的使用,容易伤害皮肤的保护膜④泡泡细腻丰富,有厚厚的一层,而且经久不消,那就是好的水。
问题二:怎样查韩后化妆品真伪 对于女性而言,化妆品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节,但是如今市面上有那么多的假货,买到假货毁了皮肤岂不痛心疾首?那么如何才能识别化妆品的真假呢?
1、小样比正品假货多。
为什么选小样造假?一是小样价格低,买的人多,而且很多人是初次使用;二是厂商对小样的包装比较随意,一般没有外盒,塑料管也比正装粗糙不少,正好给了假货很大的机会。要我说,黄油别买小样,反正我分不出来。
2、日韩品牌比欧美品牌假货多。
日韩品牌价格低,在网上卖的好,问题是系列太多子品牌太多,专柜、药店、超市、美容院的都不一样,根本没有人能很清楚的认识每一种产品。
欧美一线品牌的正装产品,是化妆品领域里最标准化的产品,相对造假难识别容易,所以市场上的假货也少一些。
3、国内没有专柜的品牌假货多。
现在资讯很发达,全世界什么化妆品好用,很快我们就都知道了,造假者也就知道了。
4、正装香水假货相对较少。
香水瓶的工艺还是很难模仿的,香水前中后调以及留香时间也是很难复制的。小样假货的概率相比护肤品要小很多
5、产品批号。
这个多数用于判断生产日期和产地,判断真假贡献不大,也能造假,但有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
问题三:买的韩后化妆品没有生产日期是不是假货啊 这是不合格的产品,也可以叫次品货、伪货,正规的产品品都是有正常的生产日期,名称编号条码商标等这些都是正规的基本组成因素。
辨别化妆品的真伪方法
洁面乳:
1有淡淡的清香,挤在手上应该是水 融,没有油腻感的。
2用火烧,把洗面奶放入勺内,用火烧,如果溅油,就不是好的洗面奶,如果越烧越像牛奶一样,说明是好的洗面奶。
3拿PH试纸来试试就知道了,直接把它挤到试纸上你就会知道了
化妆水:
1用力摇,摇完之后看泡泡。
a泡泡很少,说明营养成分少。
b泡泡多但是大,说明含有水杨酸。水杨酸洁肤的效果较好,但 性大易过敏。
c泡泡很多很细,而且很快就消失了,说明含酒精。不要长期的使用,容易伤害皮肤的保护膜。
d泡泡细腻丰富,有厚厚的一层,而且经久不消,那就是好的水。
2质量好的无酒精味。不好的使用时有清凉感,闻起来有些酒精味。
3一般化妆水都有颜色,如果储存地点不当,经常受阳光的照射或是存放时间过久,颜色会变淡;
4爽肤水的瓶子是非透明的,绝对不要买。因为无法鉴别。
乳液:
1闻味道。好的产品成分纯净,不需要浓重的香料来压抑产品异味。
2一杯清水,把乳液倒进水里一点点,如果浮在水上边,证明里边含油石酯。晃一晃,水变成了乳白色,证明了里边含乳化剂, 这样的化妆品是不好的。如果倒在水里,乳液下沉到底部,证明不含油石酯,这样的是可以用的。油石酯会伤害皮肤,造成皮肤干燥缺水,因为他是堵塞毛孔的主要原 因,久而久之,毛孔会越来越大。
膏霜:
1放一点在普通勺里,拿火烧,直到完全烧尽,如果有黑色残渣, 那是各种添加剂,越多证明添加剂越多,然后放一根棉芯在勺里,把棉芯点着, 你会看到那个水会冒黑烟,这样的产品也是不好的。
2保湿的产品,很多都是矿物油制成的,你把他们涂到纸上,过一会把多余的擦掉,如果保湿的话纸就会起皱的,如果是矿物油所制的话你就会发现那是透明的!
3你也可以拿产品挤放到铁制的调羹上,然后下面有火来加热,如果含有矿物油的话那油就会冒出来的!
4面霜装罐时,如果是填装技术良好、质地细致的成品,它的表层会呈现均匀光洁的形态,不会有大小孔出现。
精华素:
对于液态精华素,购买时一定要注意观察精华素的色泽和形态,如果发现有浑浊、沉淀或变色等现象,这样的精华素已经不能使用。油性、痤疮等易感染性皮肤的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精华素时一定要慎重,即使购买也要选择具有消炎、杀菌作用的精华素才好。
粉底:
1取适量放入水中,然后观察其反应。一般都三种情况会发生:粘在杯边,飘在水面上,沉在杯底。
这三种情况即说明了其所含的成分。好的产品是不粘杯边,不漂浮,不沉杯底的。
a粘在杯边的是动物油。
b飘在水面上的是矿物油。
c沉在杯底的是重金属,铅,汞等。
彩妆:
找个银饰物,把化妆品或者彩妆抹上去,银饰物变黑就说明化妆品里有铅和汞。
卸妆乳:
挑选时要先擦点油质粉底或防水口红睫毛膏之类的产品在手背上,然后倒点卸妆乳抹匀,看看是否很容易和彩妆品融为一体,并且可以用面巾纸擦掉。商店里摆放过久的卸妆乳会像豆花或是咸豆浆一样,有块状物出现。
问题四:韩后护肤品没有生产日期吗 我知道韩国产品大部分会标截止日期,韩后是国内的,国内的一般都是标示生产日期的,,,但是我也没亲自用过韩后,仅供参考。。。
问题五:我买了韩后的一个套装但盒子上没有生产日期和防伪标怎么回事 你在哪里购买的盗版吧
问题六:韩后化妆品为啥瓶底没有生产日期 如果瓶底没有喷就在外盒子上面,如果盒子上面都没有的话肯定是假的
问题七:韩后whoo包装的瓶底上有效期的什么的几个字母代表什么意思?是不是每瓶的字母都不一样啊 批号
问题八:你好,我想问韩后没有生产日期吗?还是我买到假货了? 会写限用日期
问题九:韩后whoo包装的瓶底上有效期的上面的几个字母代表什么意思?是不是每瓶的字母都不一样啊 你说的是后还是韩后,这是两个品牌
问题十:韩后熬夜眼霜微商产品生产日期怎么看 包装上有,仔细看
BB霜是一种化妆用品,BB是Blemish Balm的缩写,意思是伤痕保养霜,最初是德国人为接受镭射治疗的病人设计的,质地比较厚重,含护肤和防晒成分,能使其受损肌肤能得到修复与再生。
BB霜令人有种错觉,以为BB的意思是Baby,使用了BB霜以后就会拥有犹如婴儿般粉嫩的肌肤。这真的是一种错觉,BB实际上是Blemish Balm的缩写,意思是伤痕保养霜,最初是德国人为接受镭射治疗的病人设计的,质地比较厚重,含护肤和防晒成分,能使其受损肌肤能得到修复与再生。被韩国化妆品界引进、改良并发扬光大后,才从医学美容品成为了日化美妆品,并在演化成集合遮瑕、隔离、防晒、修颜、 底妆等等功能的单品。
正因为每样功能都略具一二,BB霜在专业的细化领域显得鸡肋,比防晒比不过防晒霜,遮瑕效果不敌粉底,隔离更显得暧昧,因为其本身即含有粉底液,并不能将彩妆与肌肤很好地隔离开来。至于其护肤功能,只能说是锦上添一点点花,你是不可能指望它来达到保湿、美白、抗氧化等目的的,一定要先使用保养品再上妆。而且,很多底妆产品也同样添加了护肤成分,BB霜并不显得很独特。
BB霜从本质上来说到底是一款彩妆产品,其中混有粉底液,因此使用后必须以专业卸妆产品进行卸妆,以免造成一系列皮肤问题。在强烈日光环境中,BB霜之前需要抹一层防晒产品,才能有效抵抗紫外线。由于BB霜的色号很少甚至不分色号,而且总体妆效偏白,BB 霜肤色偏黑的肌肤使用起来容易显得厚重且白得不自然,建议选择白色的隔离霜以及修颜乳。不过市面上不少产品是BB霜与修颜乳功能二合一的,相互规避了一些缺陷。
BB霜的颜色成分并不是化工色素而是天然成分,所以化妆后持久体现(演绎)妆面润泽自然,毫无浮妆,越来越紧紧贴合肌肤,缔造细腻自然,清新润透的妆面。
BB霜作为膏霜型产品无油光和油腻感,所以不再需要使用粉类产品来修饰。而且能有效遮盖皱纹和粗大毛孔,使肤质变得细致嫩滑。
BB霜是具有美白机能的再生霜。由此只用一个BB霜,抵御紫外线效果,底妆效果,遮盖缺点等效果。所以是现代繁忙于创业的职业女士的选择佳品。
试质地
挑选BB霜时,应当取适量在手背上均匀的拍开,观察BB霜的粉质以及延展度。首先看看粉质的细腻程度如何,能否与你的皮肤完美贴合。粉质太粗糙的BB霜就会浮粉,给人一种廉价的妆感。其次,看看 BB霜延展度。通常乳液状的BB霜会比较理想的,否则质地过稠,则不容易涂抹均匀;质地过稀,防晒和遮盖的效果可能又会稍差些。
选颜色
在挑选 BB霜的时候,能与你原有肤色融合为一体才是最适合你的产品,最好能在脸上使用,并且自然的光线下去看看,这样才能看到整体的效果。看看BB霜是不是有效 的均匀了你的肤色,并且能起到提亮的效果。
看成分
在选择时应当尽量挑选添加植物护肤成分、保湿效果显著的BB霜,这样可以在日常护肤的基础上加强肌肤的营养并且可以整天保持面部水润。不含PARABEN类防腐剂、不添加无香料及酒精,这样才安全,用的才能用心。
闻味道
BB霜的香味也是很重要的,浓淡适宜的香氛可以让人心情愉悦,所以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香味。植物型粉底不含香精,散发淡淡的植物清香,很容易识别。
保湿BB霜
BB霜要根据肤质来选择偏黄肌肤和苍白肌肤,建议使用紫色BB霜。涂上浅紫色BB霜,使肌肤显得亮丽。绿色BB霜适合偏红肌肤和青春痘肌肤,使肌肤显得白皙。肤色均匀、斑点不多的肌肤,使用自然色的BB霜之后,皮肤明度增加,肤色会看起来更加干净而有光泽度。
1、 BB霜不能与粉底混合使用
如果将BB霜与粉底混合在一起涂在脸上,会影响妆效,也降低它对皮肤的护理效果。若希望底妆更明显,可以选择粉饼来定妆。在涂抹的时候,先将适量的BB霜点涂在两颊、额头、下巴、鼻子、鼻唇沟等部位,然后用轻拍的方式将BB霜基本拍打均匀,然后再以顺着毛孔的方向,用右手的无名指指腹将BB霜涂抹均匀,一定是顺毛孔方向,不要来回的涂抹,那样就会不服帖的。最后还要记得涂抹脖子。接下来手上残留的一些BB霜,不要浪费,再去涂抹一下耳朵和耳后,这样才能达到裸妆的效果。建议每次涂完BB霜后,用蜜粉定妆,妆容会更持久。
2、 BB霜不需要配合防晒霜一起使用好的BB霜一般添加防晒成分,一般的BB霜(有防晒功效的)都能有效抵挡紫外线。
3、使用BB霜前要先进行基础护理 用BB霜前肌肤要先使用护肤 水、乳液或者精华等进行基础保养,保证肌肤在保湿 状态下再擦上BB霜。固然BB霜有一定的护肤功效,但不能完全代替基础护肤品,否则会让皮肤干燥 。 2 BB霜不能与粉底混合使用 假如将BB霜与粉底混合在一起涂在脸上,会影响妆效,也降低它对皮肤的护理效果。若希看底妆 更明显,可以选择粉饼来定妆。建议每次涂完BB霜后,用蜜粉定妆,妆容会更持久。
天津艾贝丽特化妆品有限公司
天津艾贝丽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由郁美净集团控股,成立于2003年6月29日。公司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十万级净化灌装车间,除专业生产“郁美净”品牌的化妆品之外,还具有对外加工的能力,可以生产膏霜类、液洗类及香皂类产品。
对外加工方式可灵活多样,可由客户提供原材料、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本公司只做单一加工;或由客户提供最终产品要求,本公司提供一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
公司生产环境:
1 宽敞明亮的膏霜类、液洗类产品的制造车间。
2 香皂生产车间。
3 十万级灌装净化车间。
全自动及半自动灌装机同时生产。
4 200平方米的研发中心。
可提供膏霜、液洗产品配方及工艺。
提供全程质量跟踪检测。
5 全自动的水处理系统。
一般有PET塑料、PP塑料、PETG塑料。
普通的化妆品、洗涤用品包装容器,绝大部分取材于高密度聚乙烯。为满足不同产品的包装要求,塑料瓶选用的材料也日益丰富起来。
由于透明塑料瓶容器能让消费者清楚看到内容物,因此消费者对透明PP塑料瓶容器的要求越来越广,而透明聚丙烯是满足这一要求的主要材料。
pp透明包装瓶的开发是近几年国内外塑料瓶包装的一个热点。高透明的聚丙烯容器(PP塑料),具有很好的透明度和光泽度,欣赏性强,颇受欢迎。
PET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G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4-环己烷二甲醇酯 。与PET比较多了1,4-环己烷二甲醇共聚单体 ,因此其性能与PET相比,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在实际常用品领域中,PET主要用于各类饮料容器的包装,比如农夫山泉样的纯净水瓶,可乐一样的饮料瓶。
PETG用于各类长久性的日用品,比如化妆品瓶子,香水瓶子、药品包装容器等等。PETG与PET相比,其透明度更高、耐化学性能更好、耐油性能更佳、耐侯(黄变)性能比PET好。
PETG采购成本是PET的2-3倍。买化妆品瓶子,用PETG是比较好的选择。
PET瓶:
PETG瓶:
PP瓶:
扩展资料
鉴别塑料容器的安全性方法:
使用塑料容器时,一定要看清瓶底三角形内标注的数字,只有了解了材料性能才可以在适宜的环境中使用。三个箭头组成的三角形,一般就印在塑料瓶的底部,当中有一个数字,从1~7不等。
比如:在数字‘1’下面注明着‘PET’,这是一种化学名称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的物质,常见用于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当PET耐热至70℃,易变形,就会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溶出,同时,不能放在汽车内暴晒,不要装酒、油等物质。”
近日,一篇名为《从塑料瓶底的数字知其毒性 无知害死人》的帖子在众多论坛里流传开来。
该帖详解了塑料瓶底数字所包含的意义,图文并茂地描述了1~7号塑料瓶使用的诸多潜藏禁忌。
还称阿联酋一个12岁的女童,因为连续16个月使用同一个塑料矿泉水瓶,得了癌症,这种1号PET塑料瓶反复多次使用10个月后,有可能释放出一种叫DEHP的致癌物。
“DEHP”是工业中的通用型增塑剂,主要用于造漆、染料、包装材料的加工。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工程系教授苑会林告诉记者,我们日常使用的矿泉水瓶等塑料制品,只要是由正规厂家制造并经检测合格,都不会含有这种物质,所以不存在“释放”一说。
“消费者应尽量避免反复使用已经老化、容易变质的塑料器具,饮料瓶最好不要多次重复使用,否则容易滋生细菌,存在卫生隐患。”
苑会林提醒消费者,使用塑料容器时,一定要看清瓶底三角形内标注的数字,只有了解了材料性能才可以在适宜的环境中使用。尤其要警惕的是,市场上由塑料垃圾回炉、再生后的产品。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外购回收料及受污染的原料不能用来制作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由塑料垃圾再生制造出的奶瓶、容器,通常做工粗糙,没有商标,更没有环保回收标识。
这些产品本身非常薄,几乎手一捏就会变形,还伴有刺鼻的气味;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以增塑剂分解出的气体为例,进入人体会引起呼吸急促、心率加快等症状,如果被大量吸收还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紊乱和肠胃不适。
-透明塑料瓶-发展前景
-PETG塑料-化妆品包装
-PET塑料-用途
人民网-哪种塑料瓶是安全的?
关于《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实施指南与释义有看过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化妆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释义]本条是有关于化妆品和化妆品标识定义的规定
一、关于化妆品的定义
本次规定的化妆品定义与以往监管工作中的化妆品定义以及国家标准中的定义相比,将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香皂、浴液、洗手液等清洁产品纳入到化妆品的范畴,对其进行监管。
本条在规定化妆品定义的同时,也概括了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和主要作用,具体如下:
1清洁作用指去除面部、体表、指趾甲、毛发、口唇、口腔、牙齿等的污垢和异味,以达到清洁和消除不良气味的目的。起清洁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卸妆霜(乳、水、啫喱)、磨砂膏、香波、洗面奶、浴液、洗手液、香皂、牙膏和漱口水等。
2保养作用指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起保养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各种润肤膏、霜、乳、局油膏、精华素等。
3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作用是指美化、修饰面部,体表及毛发、牙齿,或者改善人体气味,散发香气,以达到增强魅力的作用。包括各类彩妆、香水、古龙水、摩丝和喷雾发胶等。仅供艺术、戏剧专用油彩类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二、关于化妆品标识的定义
化妆品标识是指由生产者提供,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质量、所招待的标准、说明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和期限等的相关信息。
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经营者信息等说明性资料,可以由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方式组合而成。
第二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第六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名称的规定
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产品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展示面是指化妆品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补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可视面是指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如打开后能够复原的情况,可视为不破坏销售包装。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一、关于商标名
二、关于通用名
商品通用名称是指为国家或某一行业中所共用的,反映一类商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根本区别的规范化称谓。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描述产品的主要原料、用途和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是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是可以经常加入一些修饰渲染词语,使得产品名称更加优美时尚(如:XX星光灿烂保湿洁面乳,XX鎏金眩彩眼影膏)。
三、关于属性名
产品的属性名是指表明产品的客观物理形态的用词,如膏、霜、水、液、粉、啫喱等。不得使用抽象名称,如“XX护肤精华”,“XX一洗白”。
但是对于消费者和行业内已经广为知晓其属性的产品,以及约定俗成的产品,可以省略其属性名。如眼影、口红、面膜、眼膜、粉底、甲彩、眼彩、唇彩、颊彩、腮红、护发素、精华素、发膜、胭脂等。
此外,产品名称如果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有规定,则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
[释义]本条是对化妆品名称的一个补充规定。
产品的“奇特名称”,又可以被称为“创新名称”,是指企业在产品的创新宣传方面创造,而此前没有被行业广泛使用的新名称,在其所使用的“奇特名称”临近位置用相同的字号标注产品名称。
第八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划地域。
[释义]本条是对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标识的规定。
以往的化妆品生产方式都是由生产企业独立完成生产的全过程,但随着委托加工的形式逐渐增加,一个产品者、销售者、责任者可能并不完全统一。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产品的真正生产加工地,经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准确定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找到生产地,控制事发展。
一、实际生产加工地的界定
实际生产加工地是指完成产品最终制造工序的企业所在地,即产品内容物的成分和配比最终形成的企业所在地。
实际生产加工地并不是生产的最终完成地,分装工序依然属于生产过程。我们对实际生产加工地的确定是根据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和产品特点而确定的。
对于产品最终制造工序的界定,根据产品的特性,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不需要特殊工艺灌装的产品,如乳液、膏霜、化妆水等产品,其内容物制造完成地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2 需要填充推进气体的气雾剂类产品,以其最终制造工序“向内容物填充气体并灌装”地为其制造完成地,也即实际生产加工地。
3 需要特殊灌装或组装工艺的产品:
(1)需要成型的产品,如唇膏、粉饼等,以其最终制造工序“成型前内容的制造”地为该产品的制造完成地,也即实际生产加工地。
(2)面贴膜类,以其将“无纺布浸泡入原液”为最终制造工序,其企业所在地为该产品实际生产加工地。
(3)胶囊样产品,以其最终制造工序“所包覆的内容物”的制作完成地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4 如灌装前需在中间产品中添加部分原料的产品,则以其最终制造工序“添加部分原料”地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5 其他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二、实际生产加工地的具体标注方式
1 实际生产加工地的标注方式,由“引导语+至少到省级地域名称”构成,引导语应为“实际生产加工地”,“实际生产地”,“生产地”或“产地”等。
2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如“上海”,“江苏”,“安徽”等。
三、关于实际生产加工地标注的特殊情况
1 若同一产品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际生产加工地时,根据上述规定,在标注实际生产加工地时,可以通用一个标签,但在标签上须将实际生产加工地和责任企业的名称及地址逐一列出;并在对应的实际生产加工地处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可采用字母、数字或符号等,用能被消费者清晰辨识的方式明示给消费者,如在标签上写上“产地代码见批号末尾字母”
2 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间协作完成,部分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责任方为中国境内企业并在境内销售的化妆品,按照上述原则判别实际生产加工地。若实际生产加工地在中国境内,则按本条规定进行标注;若实际生产加工地为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时,则实际生产加工地应标注到实际生产的国家或地区,其他具体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标注。
第九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四)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释义]本条是对生产者名称、地址标注的规定。
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是指产品制造行为的组织者或者承担者,是负有产品质量法责任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从事产品的制造行为,也可以不直接从事产品的制造行为。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即地址要与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相符。注册地址与企业实际生产地址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登记注册是指企业设立公司之初,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养执照的行为。
二、关于委托加工和分装
1 关于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企业生产行为的一种,即产品的拥有者将自己产品委托给他人完成生产行为的生产方式,也是甲方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乙方生产,并由甲方承担产品责任的生产方式。
关于化妆品委托加工的界定,是指委托方将含有直接与内容物接触的工序进行委托的行为,可以是内容物的制造、成型和灌装以及含有上述工序中任意一种工序的加工行为。
委托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可以具有委托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也可以不具有,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 关于分装
分装是指不改变内容物的(半成品)配比、外观和特性等,在生产企业完成最终制造工序之后,由另一家企业承担将此内容从大包装分别填充至单个分包装的过程,可以是这个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也可以不是最小销售包装。
三、关于委托加工产品的企业名称和地址的标注
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企业名称和地址的标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委托企业具有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2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3 当分装企业接受委托企业委托,为委托企业实施分装,标贴委托企业商标出售,由委托企业承担产品责任。这既是委托加工,也是分装,应按照委托加工的标注要求和分装的标注要求处理。
四、关于化妆品分装信息的标注
目前,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按照类别具体可分为生产许可和分装许可,具有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生产或者分装化妆品,具有分装许可的企业仅能进行化妆品的分装而不能进行内容物的制造。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分装情况的应增加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分装企业名称和地址以及分装字样。如同时存在委托加工,委托加工信息还需按照本条释义要求标注的内容进行标注。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按照本释义相关条款内容标注。
例:
XXX护手霜
生产者:北京XXX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或商标持有企业)(“生产者”三个字可不标)
地 址:北京市XXX路XX号(注册地址)
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上海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xxx路xx号(可不写)
产 地:上海
(略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例:北京XXX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或商标持有企业)出品(或写“经销”)
地 址:上北京市XXX路XX号(注册地址)
制造者:上海xxxx有限公司
产 地:上海
(略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例:XXX护肤水
上海XXX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或商标持有企业)
上海XXX路XX号(注册地址)
制造者:广州XXX化妆品公司(半成品产地)
产地:广东(所在省)
分装企业:上海xxxx有限公司
分装地址:上海xx路xx号
(略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十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日期的标注要求的规定
化妆品日期的标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1 同时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 同时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生产日期是生产者完成成品生产,形成最终销售包装的日期,可以是产品的灌装日期或者包装日期等,标注必须带有“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按年、月、日的顺序标注。
生产批号是生产者根据产品批次给予产品的编号,是由生产企业自定。
限期使用日期标注要求为:采用“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限期使用日期”或“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按年、月、日的顺序标注。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采用直接印刷、喷涂或者压印的方式标识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生产批号可不标注在可视面上。
第十一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净含量标注的规定。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按照化妆品存在的3种状态(液态、固态和半固态),标注要求具体如下:
1 液态化妆品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一定体积但不具有固定的形状,可快速流动的产品,如化妆水等,宜以体积标明净含量。
2 固态化妆品指在常温常压下,具体有一事实上体积和形状的产品,如化妆粉块,应以质量标明净含量。
3 半固态或者黏性化妆品指介于固体和液体之间的化妆品,具有相对的流动性,如蜡状、膏、霜、乳液状化妆品,可以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4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第十二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2010年6月份实施,暂不讲解)
第十三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化妆品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产品执行标准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的规定。
产品标准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标准发布的年号组成,年号在标签中标注时不需要标注。
化妆品属批量生产的产品,检验方式也是采用逐批抽样检验的形式,既可以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也可以在运输包装箱内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按规定标注。
没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不需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QS标记),如沐浴剂。
第十五条化妆品根据产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通俗易懂,需要附图时须有图例示。
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第十六条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三)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释义]本条是对化妆品宣传的一些相关规定。
化妆品中不得使用的宣传医疗作用的用语,例如:治疗、消毒、排毒、消炎、抗炎、理气、行气、活血、生肌、补血、安神、养脑、益气、通脉、利尿、驱寒解毒、调节内分泌、延缓更年期、补肾、祛风、防癌、抗癌、祛疤、降血压、防汉高血压、改善内分泌、平衡荷尔蒙、防止卵巢及子宫的功能紊乱、吸附铅汞、除湿、润燥、班立净、无斑、缓解痉挛抽搐、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
第三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见100号令有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除注册商标之外,标识所使用的拼音、外文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的内容和字体大小要求的规定。
强制标注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实际生产加工地、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编号和标志、产品标准号,必要时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及宜标注的内容(包括使用指南和储存条件),委托加工和分装信息视产品实际情况标注。
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以免除标注以下内容:净含量,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编号及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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