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因为enjoy是动词 动词前否定只能助动词do,而did是do的过去式,
当一个词是形容词时,如good,才能用BE动词am,is,are
如 I am a good student,9,did为过去式,是在陈述过去发生的事。而am为一般现在式,陈述现在或经常发生的事。俩着都可以,只是时态不同罢了。,2,一个短句中只能有一个动词(情态动词用法除外),be动词(was)和实意动词(enjoy)连用时,实意动词就应变为非谓语动词中的ing形式,也就是进行时
did为do过去时,帮助实意动词完成否定和强调。
因而第二个句子根本不对,1,enjoy是实义动词,am is are都是be动词,他们是不能同时存在的,0,NO,0,新概念第二册第一课 i did not enjoy it
i did not enjoy it可否这样——i am not enjoy it
何时用助动词do
何时用BE动词
何时要用宾语
i did not enjoy it
改成
i was not enjoy it
是不是意思一样?
我曾经有一个梦想,现在这个梦想还在,就是做个可爱的酒鬼,做个有趣的人。很多时候,我把这句话当成座右铭,常常提醒自己,是时候小酌一杯了。于是,家里总是备着酒,办公室里也有存货,威士忌、金酒、白兰地、伏特加,总之你想在我家喝杯水,不大可能,因为我难免会在里面掺点其他的。丘吉尔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水不适合饮用。为了让它变得美味,我们需要加点威士忌。通过不懈努力,我终于学会了喜欢这种饮料。」
相对于别的种类,威士忌算是我的最爱,一只玻璃杯,倒上两三公分的或金黄或琥珀色的液体,漫过杯底,浸润着杯中的冰块,静候几分钟,感受到逐渐散开的焦糖、花香、麦芽、香草等气息萦绕于杯中,一饮而下,让清冽的液体瞬间在喉头温热起来,口中弥漫的是海风、泥煤、烟熏、皮革、果脯、蜂蜜、奶油等等各种优雅顺滑的滋味。
前段时间,陈**要出远门,临行前夜她送了我一支酒版,是百龄坛(Ballantine)特醇,我惊喜地望着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世间总是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我拥有的第一支威士忌正是百龄坛特醇,一款调和型苏格兰威士忌(Blended Malt Whisky),是这款酒引着我入门,开始了探索威士忌的世界。
在威士忌的世界里,苏格兰拥有着如同圣城耶路撒冷的地位,因为威士忌 Whisky 这个词出自古苏格兰语 uisge beatha 有着生命之水的意思,不过,似乎在欧洲,凡是烈酒多多少少都这样赞颂自己,白兰地、伏特加无不如是,大约他们是觉得把自己蒸馏出了灵魂吧。
几乎每一个爱好苏格兰威士忌的人都常常会说一个词——泥煤味,这恐怕是苏格兰威士忌最大的特色。在威士忌酿造的过程中,待麦芽萌发到一定程度之后,用一种特殊的泥炭将其烘干,泥煤的味道便留存下来出现在了酒里。因为是蒸馏酒,因此刚酿出来的酒液纯白透明,和伏特加、白朗姆酒类似,仅仅多了一些泥煤味,此时,将酒液存放于橡木桶中,等待陈熟,苏格兰威士忌所特有的色泽和香味就是这么来的。
喝过百龄坛,我开始喜欢上了另一款苏格兰威士忌还——尊尼获加(Johnnie Walker),尊尼获加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威士忌品牌之一,出品了许多优秀的威士忌,名字有趣,都叫什么红方黑方绿方金方蓝方的。据传古龙老爷子在成名之前喝不起白兰地,每次拿到稿费,第一件事就是采购一大堆尊尼获加黑方(Johnnie Walker Black Label)回家畅饮,而村上村树在《海边的卡夫卡》里,直接给角色命名尊尼沃克;丘吉尔爱好红方(Johnnie Walker Red Label),喝的时候习惯加点苏打水;美剧《广告狂人》中,唐·德雷柏在产室门口等待消息时,身旁和他同样在等待自己妻子消息的一名狱警,拿出一瓶红方与他分享,男人间的默契就在一杯威士忌里诞生。
很多时候,尊尼获加就是品质的保证,想补充点酒精,又不知道喝什么的时候,选它绝对不会错,红方风味层次简单,保留了苏格兰威士忌最基本的的特色,才不到一百块一瓶,黑方贵一点又更有深度,口感顺滑,泥煤味迷人,混入一勺水,风味更佳。如果到了金方、蓝方,那就能领略到世界上最美味的调和威士忌风格。
虽然常常说起威士忌我们会想到苏格兰,但威士忌并非苏格兰独享,爱尔兰、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都出产着优质的威士忌。
相传,最早的威士忌就诞生在古爱尔兰,爱尔兰人甚至说威士忌不应该叫 Whisky,而是 Whiskey。相较于苏格兰威士忌,爱尔兰威士忌温和得多,他们不好苏格兰那口泥煤味,用的是煤炭来烘烤麦芽,所用原料也是五谷丰登的感觉,除了常用的大麦小麦与黑麦,他们甚至还用燕麦,所以爱尔兰威士忌常常清爽柔和,极易入口,温和得像个小姑娘。
而到了美国,虽然也把威士忌叫做 Whiskey,但是风格却天壤之别。那会儿美国玉米产量过剩,尤其是在肯塔基州,给牲畜当饲料还有剩余,多亏了爱尔兰移民,他们以玉米为原料,和大麦、小麦、黑麦一起发酵,加入一些去除了酒精的啤酒,经过蒸馏之后再在波本桶中熟成,便成了波本威士忌(Bourbon Whiskey)。有传说,波本威士忌的命名是为了纪念法国波旁王朝(Maison de Bourbon),但实际上也只是因为波本威士忌产自肯塔基州的波旁郡(Bourbon)。
波本威士忌可以说是威士忌中的硬汉,相较于苏格兰威士忌,更加奔放更加甜美,更加厚重的香草气息和酒精的刺激,就连欧美文学也是这么比喻,苏格兰威士忌(Scotch)属于绅士,硬汉只喝波本(Bourbon)。著名的詹姆斯·邦德在初登荧幕时,身边出现的就是波本威士忌占边(Jim Beam),而在《雷霆谷》更是说占边是波本威士忌的代表:The bourbon is Jim Beam 或许,正是这种洋溢的男子气息,村上春树在《1973 年的弹子球》里,写他少年时开翻译事务所,「除了房子押金之外,只买了三张钢制办公桌,十几本字典、电话和半打波本威士忌。」
我最爱的一款鸡尾酒——威士忌酸(Whiskey Sour)就是用波本威士忌做基酒调的,一些青柠汁,一些砂糖,一些波本威士忌,酸甜清亮的口感,连喝三杯仍能笑谈人生。在熟悉的酒吧,都不用说,调酒师自然就会送上。
值得注意的是,与苏格兰威士忌的生产规定使用「二手橡木桶」的不同,美国的波本威士忌规定必须使用全新橡木桶进行陈熟,这些橡木桶大多以 90 岁树龄以上的美国白橡木制作,并经过特殊的烘烤手法加工。有趣的是,美国法律规定用过一次的波本橡木桶不能再次用来陈熟波本威士忌,所以这些二手橡木桶最好的去处就是苏格兰。
除了波本威士忌,在肯塔基州的南面,位于田纳西州的林奇堡就出产着世界上最著名的美国威士忌,当然也是国内最烂大街的一款洋酒——杰克丹尼(Jack Daniels),这是一款田纳西威士忌(Tennessee Whiskey),我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第一次接触威士忌就是它,琥珀色深重,张扬地焦糖与甘草气息。兑可乐,兑冰红茶,在 KTV 中这些喝法就是最常见的存在。
在田纳西威士忌酿制过程中,蒸馏之后原本直接送进橡木桶陈熟的酒液被送到糖枫木炭前逐滴过滤,这样的处理使得酒液中粗涩的口感被去处,留下的是细腻和烟熏般的香甜,相当劲道。
我们一路向北走,到了加拿大,他们产的威士忌和爱尔兰威士忌有些类似,但是以玉米为主原料,几乎清一色的温和婉约,柔顺无比。在《广告狂人》所描绘的六十年代,当时的美国人都认为加拿大威士忌比美国的更好,像唐·德雷栢桌上就常常放着一瓶加拿大俱乐部(Canadian Club)。在美剧《大西洋帝国》的片头更是有着无数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冲到主角史蒂夫·布西密脚下的一幕。
在威士忌世界中,日本威士忌的品质甚至好得连苏格兰人都羡慕。日本威士忌更加符合东方人的喜好,同时因为师承苏格兰,日本威士忌又保有着苏格兰威士忌的传统风味,不论是山崎、白洲,都如丝绸般顺滑,清新的花果香,如清酒一般透明干净,这是苏格兰威士忌里感受不到的。
在上海的时候,在我常去酒吧,叫上一杯白州 12 年,纯饮,享受它带来的奶油质感和热带水果香气,伴着爵士乐,消磨一晚上的时光。我也试过在便利店,买上一瓶便宜的三得利角瓶威士忌,一瓶三得利啤酒,一袋花生米或者其他的熟食,坐在街边,将威士忌 1:3 兑入啤酒中,和朋友侃大山直至深夜。
对许多人而言,喝威士忌就是一个逐渐打开味蕾尝试更多风格的过程,喝过苏格兰的就想试试美国加拿大的,喝过美洲欧洲的就想试试日本的,喝过调和威士忌,总会想去试试谷物威士忌(Blended Grain Whiskey)和波本威士忌(Bourbon Whiskey),最终迈入单一麦芽威士忌(Single Malt Whisky)的行列。
在很多人眼里,单一麦芽威士忌似乎就代表着最高殿堂,相较于调和型威士忌,显得更加专业有腔调,甚至常常成为彰显品位的一种手段。其实最早的威士忌都是单一麦芽威士忌,但因为 100% 采用大麦,制作精良,成本很高,当时的政府为了保证大麦的供给,对酿酒商课以重税。后来随着蒸馏技术的改进,人们开始用其他谷类如小麦、燕麦等大量生产威士忌以降低成本。但由于其品质和口感逊于麦芽威士忌,酒商不得不向其中勾兑少量的麦芽威士忌以改善口感,于是才有了调和威士忌。
从口感上说,谷物威士忌更容易获得温和的质感,更易于饮用,单一麦芽威士忌所特有的泥煤味,更凌冽的口感并不是每位消费者都能接受的,因此,相较于调和型威士忌,对于单一麦芽威士忌更多是一种个人喜好和风格化的追求。
对于威士忌,我十分喜欢雷蒙德·钱德勒的表达:「威士忌都是好酒;如果说有些威士忌不好,那只是因为它们没有别的威士忌那么好而已,它们本身还是不错的。」在我眼里,自从威士忌诞生之后,再也没有一款酒能比它更富有魅力,需要耗费时间去熟成,为谷物赋予灵魂,是水、是泥、是风、是谷的完美结合,纯饮风情万种,加冰加水又延展了风味,王尔德、菲茨杰拉德、威廉•福克纳、萧伯纳、海明威、乔伊斯、村上春树们都为之迷醉,在自己的笔下为它留下赞美的句子——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
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Life‘s short,enjoy it
你好。第一句用could,完全可以。
1 did是行为动词的助动词,就像 “don't / doesn't + 动词原形”一样。
2 could是情态动词,同时也是助动词,所以有了couldn't,就不能再用didn't了。
好,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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