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C产品的包装上只有生产批号的标注,但是这个批号的含义一般都会无法解读。因为DHC和日本的监管机制成熟,对产品的数量与销售控制得非常严格,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都是最新鲜的化妆品,因此可以放心使用。
出口到香港进行销售的DHC产品,外包装盒上贴有繁体中文与英文的标注,右上角的地方标记有阿拉伯数字编号,这是商品编码。在标贴的最下方是产品的有效日期,上面也有标注保质期为“三年(未开封)”。
出口到台湾的DHC产品,外包装盒上也是贴有繁体中文与英文的标注,右上角同样有商品的数字编码,这里标注的并不是生产日期,而是产品的有效日期。比如我们看到一款DHC睫毛修护液,右上角标注的是数字71,即商品编号。
在标贴的最下方有八位数字“20170114”这里有说明是有效日期,上面一行也标注上“保存期限:三年(未开封)。如果购买到的是日本原装的DHC化妆品,上面就没有生产日期。
如果是经过出口手续重新包装之后,就会贴有进口化妆品的商品信息,其中就会有生产日期的内容,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消费者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包装上所标注的三年保质期是针对没有开封的化妆品的,如果一旦开封了,就要尽量在半年以内使用完毕,以免失效。
化妆品在保质期内却不能用:
散粉、粉饼、高光和腮红的开封保质期在1~2年内;眼影的开封保质期大多为12个月,也有少部分会超过1年;眼线类产品、睫毛膏的开封保质期为3~6个月,这两类产品很容易进入眼睛,若使用过期产品的话,容易导致眼部炎症,所以,尽可能在半年内更换。
化妆水、面霜、精华、眼霜、卸妆产品保质期在3~12个月,也有一些纯天然萃取或主打无添加的护肤品,开封保质期只有3个月,因为这些品牌的产品没有添加防腐剂,所以开封后使用寿命相对较短;眼霜产品的开封保质期以品牌包装标识为准,但在没有明确标识的情况下,尽量保证在6个月内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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