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韦拔群牺牲后,叛徒把韦拔群的头颅送给廖磊。国民党反动派把韦拔群的头颅放在一个玻璃金鱼缸内,用防腐药水泡着,然后相继在东兰、百色、南宁、柳州、梧州等地“示众”。韦拔群头颅在梧州大较场“示众”三天后便不知去向。1950年,中共广西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为了寻找韦拔群烈士的头颅下落,曾指示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梧州市文化局根据上级的通知,组织人力,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仔细查访工作。为了获得线索,他们还查阅了大量史料,召开了文史工作者和老工人座谈会。由此初步获得了线索,证实了国民党时期编写的《东兰痛史》中的记载“韦拔群的头颅最后转到梧州,埋于梧州之公园”这一确凿事实。但梧州中山公园范围这么大,到底埋于何处,依然是个谜。后经十年查访,梧州市有关方面的领导终于在1961年12月找到了知情人——梧州市园林处退休工人周十五。周十五回忆说:“1933年春的一天,我亲眼看见在大较场示众的人头。人头满脸黑胡须,装在玻璃金鱼缸内,用药水泡着,玻璃金鱼缸放在一把竖立的平梯上面,那时许多人围观,因不识字,我不知是谁的头颅,只听围观群众说,是***的大头目。在一个大风雨过后的早晨,我的一位在梧州中山公园做杂工的老叔李龙,正在公园捡大风吹落的枯枝。朦胧的晨曦中,他看见远处有几个人影,从公园西面山下的小路走上来。前面两人用簸箕抬着那个‘示众'的玻璃金鱼缸,后面跟着一个当官的。当官的一见李龙,大声吆喝道:‘你是什么人?快给我滚开!滚开!'李龙说:‘我是公园的工人,在扫地。'那个当官的盯着李龙上下打量了一番,便未再理睬李龙,干他们自己的事去了。后见这伙人在路边动手挖坑,李龙过去看了看,便对当官的说:‘老总,埋在这里不好,又是路边,人来人往的。'那个当官的听了之后,立即命令两个工人把将要挖好的土坑回填了,还堆成一个假坟。他们收拾工具转移到下面的地方又挖了一个坑,草草地把玻璃金鱼缸埋下走了。李龙把自己目睹的情况悄悄地告诉了我。两个月后的一天中午,我和李龙一起走到公园西坡水池边时,李龙用手指着相距十几步远的山边说:‘人头就埋在那里。'我独自走到那个地方一看,发现是一个坑洼,由于日久雨淋,松土下陷了两寸多深。我在附近随手锄一两筐泥,把坑洼填平了。记得那时在坑洼旁,我看见种有一棵樟木,还有几棵丹竹。”
1961年12月13日,中共梧州市委的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组及梧州市文化局的领导,在周十五的指引下,来到了梧州中山公园明秀园韦拔群头颅埋葬的地方,开始挖掘工作。第一天,只挖出一些按树根,不见头骨的踪影。第二天;往右移一米继续挖,挖了将近一米深,发现泥土较松,还出现了一个小穴,接着又发现一些玻璃碎片。在场的人随之紧张起来,小心挖掘。挖到一米多深时,终于发现一个脸盆大小的玻璃金鱼缸,里面盛着一个头骨。随行的广西**制片厂的工作人员将这个难忘的时刻拍成了纪录片,记录下了这一珍贵的历史镜头。
广西僮(1965年,“僮”改为“壮”)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得知消息后十分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广西区公安厅、博物馆、**制片厂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当天晚上赶到梧州。梧州市公安局和3名外科医生参加了鉴定工作。韦拔群生前战友黄举平、谢扶民提供了韦拔群的年龄、相貌、特征和嘴里左上牙床镶有一枚金牙、额上有枪伤等情况。后来,广西医学院在整复韦拔群头骨时发现左额上方有两个弹洞,一弹直穿左耳后部,一弹头尚在骨缝中,头骨牙床有一枚金牙。经科学鉴定,证实个这头骨正是韦拔群烈士的头骨。韦拔群烈士头骨在梧州出士后,中共梧州市委派专人将韦拔群头骨护送到广西首府南宁,后又一送到首都北京。梧州市则在中山公园内建了一座纪念馆。 韦拔群头颅埋藏之谜,在广西僮(1965年,“僮”改为“壮”)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大力关心下终于解开了,但韦拔群牺牲后留下的另一个谜尚未解开,这就是
2002年建军节,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人民军队早期将领(一)》邮票一套五枚,分别是红军时期的杰出将领黄公略、许继慎、蔡升熙、韦拔群和刘志丹。消息传到右江,老区人民奔走相告。然而,欣喜之余又感到遗憾,原因在于这幅画像与公认的韦拔群画像有较大的差别,老区许多人从中无法辨认出韦拔群烈士。这一画像从何而来?据介绍,这幅画像是国家邮政局委托画家根据韦拔群烈士原有的画像和被害后的断离头像相结合创作而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革命文物管理和党史资料征集、研究被列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东兰县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革命文物和党史资料,取得了许多鲜为人知的革命文物和资料,但仍然没有征集到韦拔群生前的照片。1984年7月5日,邕宁县档案馆给东兰县委党史办来函,说他们收集到一张照片,是由百济公社黄肖彭于1929年任龙州县长时拍摄的。照片上的两人当中,有一高个子是谁暂时不明。经调查得知,当时黄肖彭和俞作柏、俞作豫、韦拔群等人很友好,联系密切,照片很可能是黄肖彭和韦拔群的合影。去函时同附有照片,请东兰县委党史办鉴别。
东兰县委党史办接到邕宁县档案馆寄来的双人照后,为核实当中戴黑纱的高个子是否为韦拔群,从当月开始就这张照片进行了一系列的鉴别核实工作。一是派人将这张双人照逐一送给韦拔群烈士的亲属和当年与韦拔群共过事、见过面的老同志等30多人进行鉴别。韦拔群烈士的妹妹韦武月和韦武丁及韦拔群烈士警卫员韦钟文等13人认为戴黑纱的高个子完全像拔哥,其中韦武月和韦武丁两位老人看后潸然泪下;另外14人都认为有部分容貌像韦拔群;曾任红七军二十一师师部秘书吴德林等5人则认为完全不像。二是用这张双人照与韦拔群烈士头部相片作对比征求意见,从有关部门找到了韦拔群被害后敌人所拍摄的头部照片,先后在东兰县城和武篆召开座谈会,请革命老人和烈士亲属作比较,多数人仍认为戴黑纱的高个子大部分容貌很像韦拔群。为扩大鉴别核实面东兰县委党史办又往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贵阳、南宁等地发函,向韦拔群生前的老战友、红七军二十一师副师长黄松坚,红七军营指导员黄唤民以及其他有关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得到老同志们的热情支持。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的陈丽崧多次给东兰县委党史办写信联系,提供调查情况。
此外,邕宁县档案馆在对这张照片继续进行调查的同时,还于1984年8月23日就韦拔群烈士照片问题给邓小平去信。9月20日,中央军委办公厅给邕宁县档案馆复函,回复关于照片上戴黑纱者是否是韦拔群同志的问题。邓小平同志说:“照片上的人,有点像韦拔群,但认不大清了,韦拔群也未去过龙州,但肯定不是俞作柏、俞作豫。”同年9月4日和10月10日,邕宁县统战部退休老干部、从事县志研究工作的方孙振给东兰县委党史办来信,说最近到百济公社黄肖彭家乡时,了解到当年跟随黄肖彭现仍健在的两个人,都说黄肖彭于1929年7月间与韦拔群来往密切;同时还了解到,黄肖彭的一个侄子生前曾多次告诉亲属,亲眼看到黄肖彭和韦拔群来往。由于距韦拔群遇难牺牲已有50多年,英雄的容貌完整地保留在人们的头脑中似乎十分困难。东兰县委党史办在多方鉴别核实难于取得完全统一意见的情况下,于1984年10月23日向县委打报告,建议县委提请自治区党委交有关部门对邕宁县档案馆寄来的照片进行技术鉴定,以便作出准确无误的定论。10月25日,东兰县委以兰报[1984]31号文向自治区党委上报《关于要求对韦拔群同志遗照(未定)进行技术鉴定的》。广西党史办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及时将有关照片和材料委托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作技术鉴定。该所鉴定后得出的结论是:“该可疑放大头像很难排除不是烈士生前的头像。”为慎重起见,该研究所专家建议广西区党史办将此鉴定意见提交安徽省公安厅技术科、广西公安厅法医部门复核。1985年1月13日,广西党史办致函安徽省公安厅,请求帮助对这张照片进行技术鉴定。1985年3月30日,安徽省公安厅第四处将法医徐文龙3月29日的鉴定意见函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史办,大意为:根据收到的三幅包括韦拔群烈士被害后断离头像、二人合影中高个子像及合影中高个半身放大照片,运用形态观察,按人类学方法,将头部有关测点分别转移到两份透明纸上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为:“所研究的两幅照片面相非常接近。”
东兰县方面从科学技术鉴定的结论中看到了希望,于是组织力量开展更加广泛深人的调查核实工作。1985年,东兰县委党史办陆秀祥、黄语录、黄大伦等,除了在东兰、巴马、凤山再作具体调查外,还到南宁、邕宁、龙州、广州、合肥等地调查。在邕宁县,陆秀祥和黄语录在百济、那楼等地几经辗转,一待就是半个月。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展览馆同时给予了密切配合,有关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翻阅档案,但终未找到确切证据。
对韦拔群这位有影响的党史人物的照片鉴别和确认的意义非同寻常。虽然所掌握的线索皆予以了调查核实,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同样利用了,形态观察、技术鉴定结果似乎对韦拔群的生前相貌明朗化。但鉴于未能确认那张照片上戴黑纱的高个子就是韦拔群,以及双人照片何时何地拍照、拍照的历史背景等证据,因此,有关部门认为还是以原有的。人们所公认的韦拔群画像为准,这样不会影响他的光辉形象,因此韦拔群生前的真实相貌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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