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有以下魅惑性感的女性吸血鬼cosplay。克鲁泽佩茨是著名卡通系列《六翼天使》中的吸血鬼。克鲁不是普通的吸血鬼,她是吸血鬼的始祖,她也是第三个统治城市的吸血鬼桑古姆。她的真实年龄不得而知,从外表上看,她只是一个大约11岁的女孩。克鲁伊的性格更加傲慢,腹部也更黑。克鲁是吸血鬼的第三个祖先,她的父亲是第一个。至于克鲁,她最恨他的第七个祖先,可以轻而易举地打败他。coser姐姐很漂亮。
第二个是忍野忍是故事系列中的女主人公之一。当她还是一个人的时候,她被叫做亚塞拉,一个贵族家庭的孩子。因为她的美丽,许多人可以轻易地为她献出生命。后来,她被吸血鬼领主变成了吸血鬼。在人类时代,忍野忍的头发是银色的。变成吸血鬼后,她的头发变成了金色。她的实际年龄接近600岁。她原本看起来像一个27岁左右的成熟女人。然而,在被梁亮木吸了血之后,她失去了吸血鬼的力量。
美茜是经典动画《吸血鬼季美茜》中的女主角。美茜的曾曾祖父是吸血鬼,但她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是普通人,只有美丽的曾曾祖父继承了吸血鬼的基因,而你的帮助几乎是一样的,代代相传。美丽的夜晚是东方的吸血鬼,主要任务是降魔除魔。让我们来看看mixi的cosplay,角色cosplay和场景氛围都很好,但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呢
我认为对于二次元的世界来说,吸血鬼是绝对重要的元素,有很多经典的漫画都是吸血鬼题材。在动漫领域,她们都是一些美丽吸血鬼的角色扮演!
问题一:鲁滨逊原名叫什么 逗比的提问者这么多人帮你回答可惜你囊中羞涩不好意思出是么??真节约啊
问题二:鲁滨逊全名是什么? 鲁宾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是《鲁宾逊漂流记》(全名《约克镇海员鲁滨逊・克鲁索自述他的生涯及惊奇冒险》)主角的名称,全名是鲁宾逊・克鲁伊茨内。作者:丹尼尔・笛福。
书中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钉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他独居美洲海边奥龙诺克河口附近的荒岛上达28年,同舟者都于海难中丧生,鲁滨逊・克鲁索一人独自漂流岸上,侥幸余生;最后同样情节奇特,一只海盗船将他从岛上救出。
问题三:鲁滨逊全名叫什么 一、全名是:鲁滨孙・克鲁索
二、鲁滨孙简介:
1、鲁滨逊(Robinson Crusoe)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中创造的人物。2、他是一个充满劳动热情、坚毅勇敢的人。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战胜了艰苦的环境,创造出了精彩的人生。在一次次坎坷曲折的磨难中,他的自信、善良、乐观、坚韧不拔的性格得到了一步步升华,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与英雄本色。
三、其他信息
1、《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丹尼尔・笛福的一部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因出海遇难,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
2、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 该小说发表多年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于世界各地,并被多次改编为**《鲁滨逊漂流记》、电视剧《鲁滨逊漂流记》、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3、丹尼尔・笛福(1660~1731年),英国作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丰富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作品可读性强。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乐观又勇敢的鲁滨逊通过努力,靠智慧和勇气战胜了困难,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
问题四:鲁滨孙 的全名叫什么? 你好楼主
鲁滨孙是一个姓来,而且是她母亲的姓,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主人翁叫鲁滨孙克鲁滋拿,但人家叫他克鲁索;
问题五:《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的全名叫什么??? 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也有翻译成鲁滨逊・克鲁兹纳耶)
这本书全名为《约克镇海员鲁滨逊・克鲁索自述他的生涯及惊奇冒险》
问题六:鲁滨逊的原名是什么 鲁滨逊・克鲁索
问题七:鲁滨逊全名是什么? 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也有翻译成鲁滨逊・克鲁兹纳耶)
问题八:鲁滨逊原名叫鲁滨孙吗 鲁滨逊确有其人,他是英国人,原名亚历山大・塞尔柯克,他所以成为笛福小说的主角,内里有一段故事――
塞尔柯克在1676年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鞋匠家庭,青年时就做了海员。不久英国海军上将威廉・但披尔进行私人海洋考察(确切些说是进行海盗活动),塞尔柯克就受雇到船上当领航员。1704年12月,当船驶到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中的一个小岛去取淡水的时候,塞尔柯克同船长发生了争吵,被扔到岸上去。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马萨捷尔岛(后来改名为鲁滨逊岛)。塞尔柯克收拾了自己的全部东西,其中包括航海仪器和书籍。船长也给了他一些东西:火石枪,为数不多的火药、铅砂和子弹、刀子、斧子、小锅、《圣经》、烟草,以及两件衬衣,被子和枕头。过了一天,塞尔柯克冷静下来便请求返回船上,但遭到拒绝。从此,他在这个荒岛上孤独地生活了四年多。
荒岛距太平洋的南美洲海岸450公里。那里四季常青,平均气温摄氏10多度。岛上虽然没有毒蛇和猛兽,却也没有什么物资,只有一些树木和野果,以及一种名为“狍”的野兽,但塞尔柯克并未绝望。
塞尔柯克用树木搭了两间茅屋,屋顶盖着茅草,屋里铺着狍皮。像《鲁滨逊飘流记》中所描写的那样,他每天在门框上砍一道作为日期的记号。他从扔在岸上的破船板中找来钉子做鱼钩,用棕榈纤维做成钓丝来钓鱼。在岛上,他找到了野李子、野萝卜和野辣椒,又驯服蓄养了几只“狍”,从它们身上取得了奶、奶酪和奶渣。空余时,他以读书为乐,又研究了岛上的每一寸土地。他在两个最高的山岗搭起了两个用干原木做的灯塔,以便远方突然出现的船只能够发现这里有人。他日夜盼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望眼欲穿……
直至1709年2月中,英国著名航海家罗杰斯率领的杜克船队路经此地,才把他救到船上。塞尔柯克加入了船队,并当了水手长和海军中尉。其后因思念家乡,于1711年回到苏格兰,以后再未出门,至1723年病逝,享年47。
塞尔柯克返回苏格兰后,经常出入酒店向人们讲述他的历险故事。1718年他结识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笛福根据他提供的素材,用了一年时间,写成轰动一时的小说《鲁滨逊飘流记》。
问题九:《鲁滨孙漂流记》中鲁滨孙的全名是什么? 《鲁滨孙漂流记》中鲁滨孙的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
问题十:鲁滨孙漂流记人物原型是谁 《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确有其人,他是英国人,原名亚历山大・塞尔柯克。
塞尔柯克在1676年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鞋匠家庭,青年时就做了海员。
不久英国海军上将威廉・但披尔进行私人海洋考察(确切些说是进行海盗活动),塞尔柯克就受雇到船上当领航员。1704年12月,当船驶到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中的一个小岛去取淡水的时候,塞尔柯克同船长发生了争吵,被扔到岸上去。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马萨捷尔岛(后来改名为鲁滨逊岛)。
塞尔柯克收拾了自己的全部东西,其中包括航海仪器和书籍。船长也给了他一些东西:火石枪,为数不多的火药、铅砂和子弹、刀子、斧子、小锅、《圣经》、烟草,以及两件衬衣,被子和枕头。过了一天,塞尔柯克冷静下来便请求返回船上,但遭到拒绝。
从此,他在这个荒岛上孤独地生活了四年多。 荒岛距太平洋的南美洲海岸450公里。那里四季常青,平均气温摄氏10多度。岛上虽然没有毒蛇和猛兽,却也没有什么物资,只有一些树木和野果,以及一种名为“狍”的野兽,但塞尔柯克并未绝望。 塞尔柯克用树木搭了两间茅屋,屋顶盖着茅草,屋里铺着狍皮。像《鲁滨逊飘流记》中所描写的那样,他每天在门框上砍一道作为日期的记号。他从扔在岸上的破船板中找来钉子做鱼钩,用棕榈纤维做成钓丝来钓鱼。在岛上,他找到了野李子、野萝卜和野辣椒,又驯服蓄养了几只“狍”,从它们身上取得了奶、奶酪和奶渣。空余时,他以读书为乐,又研究了岛上的每一寸土地。他在两个最高的山岗搭起了两个用干原木做的灯塔,以便远方突然出现的船只能够发现这里有人。他日夜盼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望眼欲穿……
直至1709年2月中,英国著名航海家罗杰斯率领的杜克船队路经此地,才把他救到船上。塞尔柯克加入了船队,并当了水手长和海军中尉。
其后因思念家乡,于1711年回到苏格兰,以后再未出门,至1723年病逝,享年47岁。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我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1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小说,这本书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写的,我从这本书里明白了一些道理。
主人公鲁滨逊年轻时因出海冒险而被流落一个荒岛,但他没有灰心,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奇迹”。有一段时间还被沦为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在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真让人赞叹啊!更何况在这期间他还制造了许多的用具。
如果听他父亲的话在家好好做买卖,那么,他的眼中也许只有金钱。这样,他也就只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用具、营造生活。
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碰到和鲁滨逊一样的遭遇,我们应该怎么努力生存下去?《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信念,任何事情都会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2暑假中,我读了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文章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因为不听父亲的劝告,执意要去冒险,但因为他所坐的船触礁了,所以他被海浪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但他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在岛上生存了下来。
看着鲁滨逊的故事,想着鲁滨逊的困难。我不由得羞红了脸,在我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做任何事只要试一次不成功就会退缩。三年级时学黑管吹不好就不学就是一个例子。但看完这本书后,我渐渐变得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每当想放弃的时候就想到了鲁滨逊。他的坚持到底,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使我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克服一个又一个得难关。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3《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好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有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启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
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受害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小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鲁滨逊离开父母去航海的故事。主人公有:鲁滨逊、葡萄牙船长、海盗船长、星期五英国船长、野人们。
主角鲁滨逊是一个勇敢、智慧发达、意志坚强、知错就改、热爱劳动、有时干精神的人。他来自英国约克市,叫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他是个怪得出奇的人。第一次航海流落温特顿;的二次航海遭遇海盗袭击;第三次航海遭遇风暴因此流落荒岛。但他靠养山羊、种麦子、吃野果活了下来。还有一个仆人被一位英国的一位船长从荒岛救起。
这本书告诉我们,上帝可能会让你和别人不一样,但如果你用另一种眼光看待他,你会发现其实你的处境和别人一样。等你意识到这点时,上帝已经为你打开了乐观之门。世界上没有绝对不能解决的困难,只看你有没有志气和毅力!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5我刚刚看过鲁滨孙漂流记,非常好看。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一共有14章,我最喜欢第6、7、14章。下面请一起走进鲁滨孙漂流记吧!
这本书里讲了鲁滨孙在荒岛上怎样生存的故事。他把自己所在的岛,叫做绝望岛,为什么叫绝望岛呢?因为那个岛上没有任何人生存,但是鲁滨孙还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生存下来了。鲁滨孙还在荒岛上做了各式各样工具和家具。
鲁滨孙来到荒岛上一无所有。鲁滨孙有一个袋子,是从船上拿下来的。鲁滨孙无意中抖出了几粒麦种。麦种长成了庄家,鲁滨孙有了收获。他又拿出一些麦子种下去。这样鲁滨孙就有了粮食。
这就是我看鲁滨孙漂流记的收获和感受。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6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世界10大名著,它的原著是丹尼尓。笛福。丹尼尓。笛福是一名著名的英国小说作家,还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呢!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英国人鲁滨逊出海冒险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鲁滨逊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时所乘商船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个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近30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在荒岛上建设自己的家园。后来他救了一名被水手背叛的船长,共同夺回了船只,终于重返故乡。
我要学习鲁滨逊这种,用冷静理智的思维面对危险,用百折不挠的意志战胜困难的精神。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每次提起鲁滨逊,我都会想起他的坚强,他的毅力,他那流传至今的故事。
鲁宾逊在19岁那年,背着父母做了一个水手。一次出海时,把风把船吹倒了。年纪仅有19岁的鲁滨逊一人活了下来,可不幸的是,他落在了一个孤岛上。接着不屈服的他探查了这个岛,开垦出了一片土地,并在被暴风吹翻的船上找到了食物、衣服、生活用品等。
过了一段时间,他打完猎在会“家”的路上,发现了一些人的脚印,于是,从不胆小的他顺着那些脚印,找到的却是一群居住在这个岛上的野人。那些野人中,还有一个人,他并不是野人,但也不是想鲁滨逊那样正常的人。鲁滨逊决定将那个人就出来。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的救出了那个人,并把它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们”凭着自己的双手与智慧,在这个小岛上生活了28年。
人类,就是这样——嘴上说自己是高级动物,是世界上最高贵的,但是,有些人遇到一些挫折就有轻生、放弃的念头。人类,如果能像鲁滨逊那样敢于同生活作斗争,热爱生命,那有多好啊!可是人类就是这么自私、这么贪婪。把“自己”的生活弄得那么凌乱就罢了,还残害那些无辜的小动物们。
如果我们每个仍都主动后退一步,遇到事情主动告诉老师,互相解释,理解对方,这样的话我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恨了。没有恨,人人都会平等相待。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如果鲁滨逊没有做水手,没有坚持他自己的理想,没有在岛上生活下来,那么他一定不会有一个这么“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寒假的时候,我开始看《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刚翻开书,就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同时无数次震撼了我的心灵……
故事讲了鲁宾逊流落到荒岛后,在岛上生活了28年多,面对种种困难决不放弃,最后成功获救回国。28年!多么令人震撼!如果换成我,那我可能只能存活一天,相比之下,我显得如此渺小。
鲁宾逊极具冒险 精神,他不安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一心想出海航行。在遇到风暴流落荒岛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活和希望,在孤身一人,无人陪伴,随时可能被野人和猛兽攻击的情况下,凭着自己的双手造出了两幢房,并在周围都建了坚固的防御工事,这需要多长的时间啊!但他没有叫苦连天,还感谢上帝使自己活了下来,他是多么的乐观,不像我一碰到一点小小的事情,就立刻退缩。
鲁宾逊又是那样坚强勇敢,聪明谨慎和冷静。他在疾病面前不退缩,一个人从三十多个野人中救下了一个将被吃掉的野人,教化他,给他 取名“星期五”,还凭着智慧和双手做出瓷器、种出大麦、做出面包、晒葡萄干等。他来到岛上做的每件事都那么有条理,具有冷静的头脑。
生活中,我做事没有安排,且大多都不经过大脑,做题时,一做错,信心便全没了,时间观又很差。看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才让我明白时间的宝贵、坚强的力量和理性思考的正确性。
“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鲁宾逊教会了我要勇敢、坚强,遇事冷静,还让我拥有了一颗勇敢的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人生的价值在于阅读,近期我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说主人公鲁滨处一心想要去航海,航海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困难,最后流落荒岛,自食其力在岛上生存了二八年!二十八年!你们想想,这是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可是这并没有难倒鲁滨逊,反而成了他生存的垫脚石,最后他回到了英国。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努力让自己脱离绝望,鲁滨逊对于二十八年的希望并未泯灭,而是他的毅力!我不禁想到生活中那些软弱的人,因为一点挫折,就产生出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就如同尘埃一般,再说我们的生活条件不知道要比鲁滨逊好多少倍,我们为何还要想不开呢?因此,我们得更加珍视自己的生命。虽然我们的生活有千千万万个困难,但是,也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
鲁滨逊在荒岛上生了病,他与病魔在抗争,为了活下去,他使用偏方虚弱的身躯,粮食也快要吃完了不得不去打猎,可又怕野人,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在生存的危逼中,他去打猜了山羊,那天晚上,他睡了一个安心的觉。
读完之后,我不禁打起了寒颤,人生不就是一座荒岛吗?假如我来到这座荒岛,能活一天,是两天?我会像鲁滨逊一样打猎吗?会劈柴吗显然不会!一个人在这里,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多寂莫啊!我可能不是被饿死的,而是被闪死!不禁佩服鲁滨逊!
我站在人生的荒岛上,望着四同全是空的,不知何去何从,只有那四李陪着我,鲁滨逊可比我历害多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今天,我有心拜读了《鲁滨孙漂流记》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那精彩纷呈的内容向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心,使我无法把眼睛挪去。
这部世界文学名著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另人称奇的故事,鲁滨孙那坚强的意志,灵活的头脑,坚定的信念和始终如一的追求……这些序上所写的更加深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
鲁滨孙自小便渴望航海,可由于父亲的反对,母亲的苦苦相劝是鲁滨逊无法去航海,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终于告别家人开始了自己不平凡的航海生活……
他每每遇到困难总是想办法克服,想办法解决。还记得我们书上《滨逊漂流记》的感慨中,就可体现出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乐观。
坚强,乐观这两个字人人都会说,而且不用短短的几秒钟,可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呢?就拿我们曾经上过的一篇课文《玲玲的画》来说吧?画中的主人翁玲玲就没有鲁滨逊的乐观。在她的画卷上有几个斑点,她便大哭起来,她爸爸见此情形便过来问:怎么了?玲玲把事情的原尾说了一遍。她爸爸说:“这为何不是一件好事,你可以把这儿画一条可爱的狗吗?”玲玲照做了,第二天的比赛上,玲玲竟获得了一等奖。
文中的玲玲这样做,可书中的鲁滨逊却是这样做,他把他在岛上遇到的好事和坏事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的事情。
读了这部书后我明白:真正的人生,只有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遇到困难必须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书中找到聊以的事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我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它出自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之笔,这是一本探险小说,也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宾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就感到无比敬佩。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水手鲁宾逊,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坐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畜牲……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了几年,最终获救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英国。
鲁宾逊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的奇迹啊!可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傍晚妈妈打电话告诉我,他们有事,不回来吃饭,叫我自己煮点东西吃。我虽然跟妈妈学过做饭,但我认为现在根本没有机会让我去做饭,所以学的时候三心二意,学一点不学一点,到头来什么都没学会。最终,我不仅没吃好这顿饭。而且还把家里搞到一片狼藉。我们身为学生。也应该知道学生的含义,学:学习,生:生存,加起来就是学会生存。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生存的本领,在困境中找到生存的办法。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这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饶,不断创造奇迹。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最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几百页几百页的密密麻麻的厚书。像我这种记性不好的`人,总是看了这页,忘了前页。于是乎,我这彻底绝望了。
但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接触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刚开始是因为好奇才看的,结果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这本书,总是在想:接下来鲁滨逊怎么样了呢?有没有人会来营救他?他会不会一直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成为一个野蛮人?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觉得看书是件特别有意思的事。
在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真得打心眼儿里佩服鲁滨逊。在那沉船事故中,只有他活了下来。虽然来到了一片与世隔绝的孤岛,没有一点的物质基础,但是,他对生的希望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他,成为了这片孤岛上的主人,顽强地活了下来。而我呢,总是遇到困难就退缩,从来没有想过要战胜它。定了一个目标,也没有朝着那个目标努力过,总是顺其自然,没有达标也罢。现在我明白了,我的未来式由我做主,命运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果鲁滨逊放弃了,那怎么可能会活下来呢?做人其实就应该是这样,要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努力过失败也没关系,但是不努力,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我要朝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努力。因为我相信,有希望才有未来。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7我爱看书,十分喜欢看《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让我印象是十分深刻。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但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他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他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没有房子,没有出路,没有衣服,只有死路一条。
但是后来,他不仅建造了房子,开垦了一片土地种大麦和稻子,驯养了山羊,制造了陶器,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等等。慢慢的,他的生活变的越来越富裕。就这样,鲁滨逊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个王国。后来,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就杀死野人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他终于在1868年成功得到获救,离开了陪伴他27年的小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如果鲁宾逊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吃掉的时候,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鲁滨逊漂流记》是本神奇的书,百读不厌,而且每一回读都能够收获不同的体会,你也快来读一读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8不会这么不公平;或许我不会和鲁滨逊一样倒霉;……可是,命运总是突如其来地把不幸随机地降落到一个人身上,也许那个人会是你,也许那个人会是我,也许那个人会是他,……可无论这种事落在谁身上,谁都会自叹倒霉,谁都要经历考验……
人们对鲁滨逊的看法有很多。有人说,他是一个冒险家;有人说,他是一个航海家;有人说,他是一个农业家;有人说,他是一个陶艺家;有人说,他是一个木匠……
假如我就是鲁滨逊,假如我就是“受害者”,或许我会突然崩溃,再也起不来,更不可能说像鲁滨逊那样,是各种各样的专家……可是,假如说我当时没活下来,而是和其他同伴一样,都死了,说不定该是我的亲人在一时间崩溃了!所以,我会庆幸!我会庆幸自我还活下来!虽然,我不明白如何去找食物吃,如何去找地方住,如何驯养动物……但我明白,时间,能够把人培养成各种各样的专家。
鲁滨逊不也是这样的吗!他第一次做的陶器,又粗又难看;而他之后做的,又圆又滑又漂亮。他第一次做的捕羊的陷阱,根本逮不住羊;而之后,羊进了里面根本出不来。我想,我也许也会那样!时间会把我培养成为一个专业的农业家、陶艺家、木匠……
到那时,我会活得欢乐吗也许不会。因为我过惯了群体生活,从未试过独自一人在野外生存!诚然,我不会享受孤独!说不定,我会因得了“抑郁症”而死!这样,就算我活下来了又有什么用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人,活着有什么用!!
我最缺乏的就是勇气!胆小是我的缺点。别说有野人,就是一个现代人在漆黑的夜晚里突然出此刻我身后,我都会被吓得灵魂出窍!更何况野人!而鲁滨逊不一样,他有勇气!所以他活过来了,最终他获救了!
比起鲁滨逊,我差远了!我自愧不如他!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我佩服鲁滨逊在荒岛上惊心动魄的生活,佩服他对理想不懈的追求。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冒险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长途乘船冒险中,在南美洲海岸的一个荒岛附近偶遇岩石的故事。船体破裂时,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罗宾逊幸存下来。于是他重新找回了自信,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凭着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小岛。
其中最让我吃惊的不是罗宾逊活了多少年,而是他坚持理想生活的精神。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都要付出很大的劳动和很长的时间。制作一块木头需要42天。他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徒劳无功,失败了,但他从未灰心,总是总结失败的经验,重新开始。我想成为另一个人,也许没有人能像罗宾逊那样有坚定的信心,一直生活在荒僻杂草丛生的,孤岛上。他经历了风吹雨打,却一点也没有退缩,就这样日复一日的活了28年!终于得救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若有所思。就像当年我和爸妈去泰山一样,我用尽全力爬到半山腰,看着遥不可及的山顶,喘着粗气,只想停下来。但是就在我有点心灰意冷,想要放弃回头看的时候,罗宾逊的形象跳进了我的脑海。相比罗宾逊在荒岛上生存的过程,我目前的困难微不足道,罗宾逊可以坚持。我为什么要退让?对!我应该像他一样坚持下去。于是,我咬紧牙关,坚持向上爬。最后,在日落之前,我爬上了梦想的顶峰。看着我走过一段漫长而遥远的旅程,我的内心无比自豪和激动!
朋友们,请永远记住,坚持是意志最好的助手,只有坚持才能让你成为不可战胜的强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0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讲的是鲁宾逊离开父母去航海的故事。主人公有:鲁宾逊、葡萄牙船长、海盗船长、星期五英国船长、野人们。
主角鲁宾逊是一个勇敢、智慧发达、意志坚强、知错就改、热爱劳动、有时干精神的人。他来自英国约克市,叫鲁宾逊·克鲁伊茨内。他是个怪得出奇的人。第一次航海流落温特顿;的二次航海遭遇海盗袭击;第三次航海遭遇风暴因此流落荒岛。但他靠养山羊、种麦子、吃野果活了下来。还有一个仆人被一位英国的一位船长从荒岛救起。
这本书告诉我们,上帝可能会让你和别人不一样,但如果你用另一种眼光看待他,你会发现其实你的处境和别人一样。等你意识到这点时,上帝已经为你打开了乐观之门。世界上没有绝对不能解决的困难,只看你有没有志气和毅力!
五年级学生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人鲁滨逊坐船出海经商,结果在一次海难中,他乘坐的船被巨浪打翻。他被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从此他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孤岛生活。
鲁滨逊克服了悲观绝望的情绪,靠自己的双手,战胜了无数的困难,改变的自己的生存条件。他挖凿山洞;修筑棚栏驯养山羊,种植谷物,制造独木舟,烘烤面包,是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有一天,他从野人的手中救出了一个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后来,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并带鲁滨逊返回英国。他的父母都已去世。鲁滨逊收回了巴西种植园的全部收益,并把其中的一部拿出来感谢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要乐观坚强,拥有战胜任何艰难险阻的勇气、力量。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1在这个特殊的假期中,我抽空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从书中让我认识了鲁滨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惊人的屹立和怕困难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在一次航海时,鲁滨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上触礁,与船上的人失联。船上只剩下他一个人,海浪将他卷到了沙滩上,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简单的刀、枪等工具,自力更生地过着荒凉的野岛生活。他经过顽强努力的奋斗,不但有了自己住的地方和家具,还有了牧场、种植园,园中有小麦、水果等,他还在自己的牧场里养了羊。在那么艰难的时候可以过上这么丰富的生活,我想:他如果没有顽强的毅力和聪明的才智是不可能做到的。
鲁滨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了一个俘虏,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故给俘虏取名“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了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滨逊还教会了他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直到一艘英国来的船警官荒岛,鲁滨逊又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才回到祖国。
看完这本书,使我很感动,我懂的了一个人不论在什么时候,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敢于面对困难,想办法克服困难,要勇于挑战!我们只有像鲁宾逊那样才能战胜生活、学习中的一个个困难,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猎人的宠物技能”潜伏“可以在等级60时前往外域的地狱火半岛(HellfirePeninsula)的真石峡谷(Sylvanaar)学习。在真石峡谷的稀有宠物训练师克鲁伊(Kurdran)处购买训练书,费用为50金币。学会该技能后,猎人的宠物可以在草丛中“潜水”,隐身于敌人视线之外,可以有效地进行伏击和侦察等任务。需要注意的是,该技能需要宠物达到等级42级才能学习。
无论在德国还是法国,几乎所有的二战私生子都经历了孤独与隔绝的童年。 《生于被禁止的爱情》的作者乔思安·克鲁伊在书中描述道,七岁那年,因为同学骂她是“德国佬的杂种”,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与其他孩子的不同。在她的整个童年时期,充斥了白眼、侮辱和拒绝,没有孩子愿意接受她成为自己的朋友,在漫长的孤独童年里,她只能幻想自己的父亲是一位英雄或者神来聊以自慰。 克劳斯·彼得·尼克尔从不知道自己有一半的法国血统,直到五十岁那年,他收到一封陌生人的信,来信的是他的血缘上的姨妈。姨妈在信中告诉他,他是法国劳工和德国女人的儿子,他的母亲为了逃避流言蜚语,将他送给别人收养。从那以后,在童年时期遭遇的所有疏离与粗暴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于是他开始寻找他的父亲,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即使经过那么多年,身边的长辈们仍然认为他的存在是一种耻辱。 战争儿童全国互助会(ANEG)的创始人吉奈恩·尼伏娃在十三岁那一年明白了许多事,为什么自己的出生证明上写着“父亲不详”,为什么自己的外祖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同学和邻居会看不起自己。这不仅仅因为她的母亲是单亲母亲,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她的父亲是个德国军人。 二战结束后,几千名“直接通敌”的法国妇女被剃光头发,游街示众,而她们的孩子有的被遗弃,有的被送养,有的虽然自己抚养却被粗暴对待。热拉尔·佩里奥克斯的母亲幸运地逃过了游街示众和种种凌辱,但她始终无法摆脱与德军恋爱带来的羞耻感。于是,孩子成了她发泄怒火的对象。如今63岁的佩里奥克斯回忆说,母亲几乎每天都要揍他,让他睡在狭小的储藏室,母亲和继父甚至逼他吃身上的跳蚤。”
奥维马斯的档案
译音: 马克·奥维马斯
英文名称: MarcOvermars
生日: 1973年3月29日
身高: 173
体重: 72Kg
国籍: 荷兰
所属球队: 荷兰(荷兰)
球衣号: 11
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奥维马斯是荷兰足坛的中坚力量,他几乎参加了荷兰国家队所有的世界大赛,只可
惜并未获得过任何洲际冠军,这样奥维马斯感到非常失望。奥维马斯的速度往往是荷兰国家队进攻的主要手段
之一。奥维马斯成名于荷兰阿贾克斯,随后加盟英超豪门阿森纳,并在1998年帮助枪手获得英超联赛和足总杯
双料冠军。近几年在加盟巴塞罗那后,奥维马斯的状态逐渐下降,已经沦为替补。2004年葡萄牙欧锦赛,是奥
维马斯的谢幕表演。回顾奥维马斯的职业生涯,他在俱乐部的进球数超过60个;而且荷兰人的性格很不错,这
使得他结识了不少好朋友。
我知道要做出退役这个决定非常艰难,但是我必须做出。”长年的伤病使得荷兰快马不得不做出退役的决
定。北京时间2004年7月26日,虽然和巴塞罗那的合同还有一年,但是奥维马斯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退
役。奥维马斯说道:“我选择挂靴,因为我已经无法保持一个球员必需的竞技水平了。经过了长时间的考虑,
我终于做出了这个痛苦的决定---离开职业足球。为了向俱乐部和球迷们表示尊敬,我同时将会放弃我和俱乐
部还剩一年的合同,我相信这是公平而且正确的决定。”巴塞罗那这边也没有为难奥维马斯,《世界体育报》
认为奥维马斯选择退役,是无奈之举。
岁月流转,江湖变幻,没有永恒的事业,也没有不老的浪子,在每一个炎热的苦夏,总有一些老朋友选择
停下脚步,让一个个传奇变成记忆,任时光继续向前。和平常一样,7月27日的阳光热烈的打在每个人脸上,
但在这个平常的夏日,在所有荷兰球迷与古典边锋主义者心中,却有淡淡的忧伤弥漫。这一天,职业生涯里先
后动过四次大手术的马尔克奥维马斯正式归隐江湖,上演了又一个现代版的巴斯腾悲剧。
在罗马神话中,Mars是战神马尔斯的名字,但奥维马斯的意思竟是“在战神之上(Over Mars),当然,
这个在实况5里速度双18的边锋在14年的漫长职业征程里的卓越表现证明,他绝对不辱如此伟大的姓氏。范加
尔,这个奥维马斯传奇的缔造者这样评价他的弟子:“他在球场左路扮演加林查,在右路扮演他自己。”
一:前传:从前进鹰到威廉二世(73年3月29日--92年8月1日)
上世纪70年代的主色调是橙色,荷兰占据着欧洲足球版图的中心位置,荷兰足球的辉煌在1973年到达了颠
峰,26岁的克鲁伊夫在那年拿到了第三座冠军杯和第二个欧洲金球奖。在这样伟大的背景下,奥维马斯安静地
降生在一个名叫埃姆斯特(Emst)的小镇,那一天是3月29号。
在当时的荷兰,只有满六岁的孩子才被允许加入足球俱乐部,得到每周训练一次和在周六比赛的机会,但
奥维马斯凭借超人的天赋提前一年得到了这样的机会。为他提供足球启蒙的是当地一家叫SV Epe的小俱乐部,
小飞侠在那接受了整整九年的系统训练。
在最初的时间里,奥维马斯并没有对足球投入足够热情,他最钟爱的是摩托车运动,少年奥维马斯似乎更
愿意骑上那辆由他父亲为他组装的机车,享受速度的快感。不过即使这样,天份还是让他脱颖而出,14那年,
奥维马斯被前进鹰队看中(这是荷兰唯一一家有着英国式奇怪名字的俱乐部)。前进鹰的少年队更像一所足球
学校,周一到周五都要住在俱乐部,只有周末才能回家,奥维马斯在自传中坦言那时他患上了思乡病,这份少
年经历也让他后来格外珍惜家庭生活。
1990年,里杰卡尔德的口水淹没了荷兰队的世界杯之梦,同年8月1日,17岁的奥维马斯开始了职业生涯。
在为前进鹰打了11场比赛后,表现出众的他在一年后被威廉二世以20万英镑购入,创下了当时荷兰国内青年球
员转会费的记录。当时威廉二世里蕴藏了许多后来在荷兰足坛呼风唤雨的人物,最著名的当属斯塔姆。那个赛
季,奥维马斯为威廉二世踢了31场荷甲比赛,迅速从一位新手成长为可左可右的边路高手。此时,一年前开始
执教阿贾克斯范加尔敲响了奥维马斯的家门,邀请小飞侠一起再现70年代伟大的阿贾克斯。
虽然奥维马斯对威廉二世充满感情,而且好友斯塔姆还在,但谁又能拒绝来自阿贾克斯的邀请?于是,奥
维马斯完成了两年内的第二次转会,后来他在自传中这样写到:“足球运动员就像一群特殊的旅行者,总是在
不停的变换生活场景,每时每刻都在行走,从一家俱乐部到另一家俱乐部,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
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地球的这一面到地球背面。”
二、光荣的阿贾克斯岁月(92年8月1日--97年6月17日)
1992年8月1日,奥维马斯来到了首都,走进儿时梦想的阿贾克斯大门。这趟旅程意味着这个19岁的年轻人
将第一次远离家乡,告别父母,在一间小公寓里开始完全独立的生活。奥维马斯给当时处境并不太好的阿贾克
斯带来了运气,取得了当年联赛的亚军和杯赛冠军。比这些成绩更重要的是,后来让世界震惊的阿贾克斯95一
代开始汇聚在阿姆斯特丹阿雷纳球场。那一年,除了奥维马斯,阿贾克斯还购进了利特马宁、菲尼迪乔治和卡
努,更多优秀年轻球员正从阿贾克斯著名的青训营毕业,陆续进入一队,他们中有后来大名鼎鼎的克鲁伊维
特、戴维斯、西多夫和德波尔兄弟。
群星云集的阿贾克斯给了奥维马斯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第一个赛季,奥维马斯就被范加尔委以重任,得
到了全部34场比赛的出场机会,打入3球;在一个相当优异的开始后,奥维马斯的成长就如他风一般的速度一
样,再无人可以阻挡,93--94赛季,他再次打满全年34场联赛,进球12个,与犀利的射门相比,对手更恐惧的
是他10秒5的百米速度,他与博格坎普迅速填补了因三剑客时代终结留下的荷兰足球短暂真空。
94-95赛季,21岁的奥维马斯代表阿贾克斯出场27次,入球8个。对奥维马斯和所有阿贾克斯人来说,1995
年5月24日是生命中的重要记忆,那一晚,他们击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AC米兰,在阔别了22年后,重新捧回冠
军杯。
但随后奥维马斯遭遇了职业生涯里第一次重大受伤,整整修养了半年,不过即便如此,他依旧在15场联赛
里攻入11球,效率高得惊人。96-97是奥维马斯在阿贾克斯度过的最后一个赛季,出场25次进2球。
从1992年8月1日到1997年6月17日,奥维马斯一共为阿贾克斯效力了五个赛季,代表荷甲巨人打了135场比
赛,进球36个。在这期间,他和菲尼迪乔治组成的双翼是欧洲最好的边路组合,5年间,他先后帮助球队夺得
三次联赛冠军(1994,1995,1996),一次荷兰杯冠军(1993),3次荷兰超级杯冠军(1993,1994,
1995),在95年还帮助球队成为欧洲冠军杯、超级杯和丰田杯的三冠王。
三、海布里的天堂与诺坎普的坟场
(阿森纳:97年6月17日-00年7月28日;巴萨:00年7月28日-04年7月26日)
96-97赛季结束后,温格飞到了阿姆斯特丹,与奥维马斯商谈转会事宜。实际上在格拉汉姆执教时,阿森纳就开始关注奥维马斯,95年格拉汉姆被解雇时,阿森纳已准备与奥维马斯签约,但由于奥维马斯受伤才使交易终止,双方都对对方心仪已久,而好友博格坎普在阿森纳的成功也坚定了奥维马斯去伦敦的信心,于是,尽管范加尔上门苦苦挽留,但奥维马斯还是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出走。
同时来到海布里的还有许多著名球员,包括奥地利的曼宁格、法国人贝蒂特,而阿内尔卡和维埃拉则在早些时候穿上了枪手战袍。温格之于阿森纳,正如范加尔之于阿贾克斯,有点石成金之功力,在来伦敦前,维埃拉只是AC米兰的板凳球员,佩蒂特也只在摩纳哥小有名气,阿内尔卡和曼宁格更是默默无闻,但他们全都在海布里成长为国际球星。 对外国球员来说,适应英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奥维马斯只用了半个月便找到了感觉,97年8月23日,在对南安普顿的比赛中,他完成了第一个英超入球;9月24日,在4比0大胜西汉姆的比赛中,他梅开二度;等到98年1月10日与利兹联的比赛中他再次两度洞穿对方球门后,小飞侠已经完全征服了英超。在那个赛季的后半程,奥维马斯一次次为阿森纳打入关键进球,98年3月14日,在客场挑战曼联的英超世纪之战中,奥维马斯的入球帮助阿森纳1比0获胜。98年5月3日,在与埃弗顿的比赛中,奥维马斯梅开二度,帮助阿森纳提前两轮黄袍加身。同年5月16日,奥维马斯还在足总杯决赛中打入关键入球,帮阿森纳击败纽卡斯尔夺冠。第一个赛季,奥维马斯为阿森纳奉献了16个入球和不计其数的梦幻突破。
在阿森纳的三个赛季是奥维马斯职业生涯里的又一段快乐时光,他无可争议的挤身一流球星行列。98-99赛季,卡努也加盟了阿森纳,好友的到来让奥维马斯发挥得更为出色,那个赛季,他出场37次,进球6个。99-00赛季,奥维马斯再次受伤,但仍保持了31次出场进7球的不错记录。不过阿森纳则没有如此好运,在联赛半程过后,他们还占据榜首位置,但最终却让曼联实现大逆转,丢掉了到手的冠军。在冠军联赛小组赛中,阿森纳再次出局,虽然在联盟杯中打进了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决赛,但那一晚,比赛节奏完全被格拉斯哥流浪者掌控,阿森纳在苦战120分钟后倒在点球决战。虽然阿森纳取得了第二年冠军联赛的资格,但此时奥维马斯却再次听从恩师范加尔的召唤,飞赴巴塞罗纳。在阿森纳的三年里,他一共踢了100场英超联赛,打进25球,给森纳留下了2500万英镑的转会巨款,以及一座联赛奖杯(1998)、一座足总杯奖杯(1998)和两座慈善盾奖杯(1998,1999)。
然而事实证明转会巴萨决非明智之举,在西班牙的四年中,奥维马斯一共为巴萨出场97次,打入14个联赛入球(00-01:31次出场进7球;01-02:因受伤只出场20次,职业生涯里第一次没有取得入球;02-03:26次出场进6球;03-04:再次受伤,出场20次进1球),但却一无所获,却两次遭受严重受伤,随后状况每旷愈下,尤其是上赛季,完全沦为替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