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没问题!不超过600ML的话可以。
沐浴露、洗发水、护肤品等,只要不是易燃压缩性罐装都可以正常携带进入高铁。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初生雏20只。
沐浴露可以随身携带,沐浴露属于限量携带物品(100毫升以下),外包装超过100毫升的旅行自用化妆品也是要办理托运手续的,就算瓶内的化妆品只剩一点儿,但只要装它的瓶子容积超过100毫升,就不可随身携带。
限量携带物品分别是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定型水、_喱水、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喷雾液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当验证人员在旅客的登机牌上盖验讫章时,旅客就要正式进入安检通道接受安全检查了。首先,做好登机牌复检。请旅客将登机牌交给引导员进行复检。
其次,做好厚重服装检查。在进行安全检查时,请旅客脱掉厚重外套并将其单独过检,掏出口袋内的零散物品,如手机、钥匙、钱包等,放入衣物筐中单独通过X光机检查。
最后,提前取出相关物品。如您随身携带的箱包内有电脑、雨伞、充电宝、勺子、洗漱用品、相机、电源线等物品,请务必将其放在衣物筐内单独过检。
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
民航——平安是我们送你的最好的回家礼物——首都机场安保公司 推出最佳通关办法
屈臣氏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欺负我们消费者吗,还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屈臣氏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欺负我们消费者吗,还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我姐在屈臣氏买了四样纯植物的护肤品,是屈臣氏自己出的,打开一样特别的次鼻子,摸到皮肤上特别难受,打屈臣氏的电话她们还说不能退,即使没开封的也不能退,话说的还特别难听,说都是自愿购买不能退,都是他们的售货员直接推荐的,说纯植物的适合所有人的肤质,骗子!还有你们的客服都是液体的混合形式吗?没素质,那么素质低下的人还真是陪在屈臣氏呆着,请广大的消费者,买产品前一定要,小心,尤其是屈臣氏这中不负责任的商家,抹在脸上的东西一定要注意!
我也是个黄皮,自己做做那种自制美白面膜,我觉得还挺有效的,那种买来的面膜,其实没这个好用,个人意见,当然体质不同的人效果不同也说不定的,要是不觉得麻烦的话可以试试看:
1、白芷粉(美白)、绿豆粉(祛痘的,你要是没豆豆不加也可以)、薏仁粉(消浮肿,美白),看自己需要配置,加点鲜牛奶调成糊状敷在脸上,一星期两次左右吧,效果还蛮明显的。
2、将嫩豆腐(就超市/菜场买的那种,最好是当天的、新鲜的那种,效果会比较好)挖个一坨出来,捣成糊状,洗脸或者洗澡,洗脸我是用在洗面奶后面那步,洗澡就随意了,看你心情,这个可以每天用,每天洗,效果也不错,就是麻烦,你要把头发什么的撸光咯再弄,不然弄在头发什么的毛发上,很难清理的。(女生真可怜,要美个白什么的,真费事儿。。。)
3、用鸡蛋做面膜什么的,这个我也是用来做全身的,清洁干净后用鸡蛋涂抹全身,浴霸开着热一会儿,再用清水洗净,因为有点蛋腥味所以我是冲干净后再用的沐浴露。
4、葡萄加蛋清,美白保湿,做手膜不错的,包个保鲜膜,给我老爸也做过,蛮有效果的
5、维C维E、鲜牛奶都可以涂来做面膜,都美白的,酸奶去角质,比较没有刺激点
6、要是真懒得做那些面膜的话,就买那种美白的吧,往全身了涂,其实也就还好
7、涂隔离霜、防晒霜。其实个人觉得隔离薄薄就好,我用za的那个美白隔离,后来看谜尚的那个卖的很好,买了个试试,但是觉得太厚了,还是薄的比较舒服,对皮肤压力不会很大
8、好像说冬瓜熬水,每天涂,也美白的,这个我还没试过,不发表意见
妹纸,持之以恒才是王道,要是真的再再再不行的话。。。那就往脸上扑粉吧~~ 纯植物的东东会比较好些,你上聚美(聚美优品)不?那边的护肤品什么的,都还可以的,而且价格实惠,种类齐全,我不是打广告哈,这些都是我自己在用的,觉着好了就推荐给大家看看,希望造福更多爱美的妹纸们,嘿嘿~
用白醋、甘油按5:1混合, 常擦皮肤(一日1--2次)能使皮肤湿润,减少黑色素沉积,一月后皮肤即细腻白嫩,洁净光滑富有弹性,充满美感。(此方对遗传黑皮肤均有效) 这个是我刚看到人家发的,转来给你看看,你要试试的话也可以的 化妆品的话还是少用用,如果真要用也要保证晚上睡前必须清洁干净,护肤品可以保湿美白的一起用
可以携带,沐浴露和洗发水不是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危险性,不在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内,可以放心随身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六、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扩展资料:
2016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修订
从12306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为适应铁路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部门对《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做了修订,新的“禁带目录”将于2016年1月10日起实行。
修订后,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绝大多数是目前已经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主要变化是,针对近年来旅客伤害事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列为禁止携带物品。
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此外,对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等可以限量携带的物品,对其限制携带数量进行了调整。例如,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参考资料:
1L的沐浴露能带上高铁,沐浴露不是禁带物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五十二条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十五条 列车上发现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处置,并移交前方停车站。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易爆物品应当立即浸湿处理。
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可以带,头膏、沐浴露、牙膏是限量携带的物品,加一起的总量不能超过1升。
乘机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的种类:
1、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2、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
3、凝胶用品:定型水、_喱水等;
4、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5、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
6、气雾剂:喷雾液。
扩展资料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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