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致癌的化妆品很多的。 一、化妆品行业现在身陷“困境”!
因为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要求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包括大品牌欧莱雅、联合利华、宝洁等产品在包装上注明“警告———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字样,否则将受到查处。3月22日英国《泰晤士报》的财经新闻也刊发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化妆品行业的警告信。
二、调查发现
1、七成产品含有害物质
记者了解到,2004年“环境问题报告”对美国境内7500种个人护理产品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所含99%的原料成分未经公共部门安全检测。调查产品中不乏欧莱雅、美宝莲、妮维雅等知名品牌,其中30%的产品含有致癌物质,70%的产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
当然化妆品包装上“警告———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字样势必会对化妆品行业带来“破坏性”影响。最近寄发给美国化妆品与香料协会的信中,FDA警告说:“将考虑出台更严格的措施。”
2、检测认证
1)未实施化妆品检测规定
近年来,世界化妆品行业的销售额急剧飙升,据统计去年整年的销售额超过400亿美元。据一份调查显示,多数消费者认为个人护肤品在上市前都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测。但是实际上,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美国并不强制要求化妆品在上市前进行成分检测;在英国等欧洲国家,法律要求化妆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测;我国对化妆品的相关成分检测及标注规定尚未实施。
作为世界化妆品领头者,欧莱雅回应说:“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安全的,所有的产品都遵守了所有的管理规定。”
2)商家回音
“我们的产品无任何问题”
联合利华公关部经理吴亮:公司在各国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中国公司不便也无权就美国公司面临的风波做任何声明。
欧莱雅公关总监兰珍珍:她声称自己无权对美国发生的事情予以答复。欧莱雅公司进入中国市场都经过了卫生部和国家质监局的严格检验和检疫,产品无任何问题。
妮维雅公关代理商、凯络广告公司策划部经理田哲:还没有看到相关报道,我对此事有所了解并与妮维雅公司沟通后,才能发表意见。
3)京药监局
不应该有很突出的问题
北京市药监局某位负责人:我国对所有进口化妆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所有化妆品必须符合本国化妆品卫生规范才能上市。如果是正规途径进口的化妆品,不应该有很突出的问题。 据竞报张华念鲁海燕
三、遭警告的九大品牌
欧莱雅L’Oréal 伊丽莎白.雅顿ElizabethArden
妮维雅Nivea 美宝莲Maybelline 多芬 Dove
联合利华Uliver 宝洁 P&G 圣伊芙St.Ives
杰根斯Jergens
四、国内化妆品配方成分的监管缺失
至今为止,我国尚没有制订一个严格的化妆品配方成分及其检测方法的质量标准,其化妆品中加入了什么成分?只有天知道、生产厂家知道,连负责质量监督检验的部门都不知道,试想一下,在你连化妆品的配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怎么能监督检验它的产品质量优劣,是否加入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呢?
所以,近年来才公发生众多的化妆品质量事故,出事之后,又以金钱公关解决,又回到重新害人的老路上。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护肤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护肤化妆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7个省、直辖市112家企业生产的120种润肤膏霜、润肤乳液、洗面奶(膏)、面膜、护肤啫喱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除有1种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外,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此次抽查依据GB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护肤化妆品的外观、香气、耐热、耐寒、pH、色泽、结构、质感、离心考验、铅、砷、汞、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4-羟基苯甲酸盐类及其酯类、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乙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4-羟基苯甲酸丁酯、苯甲酸盐类及其酯类、甲醛和多聚甲醛、三氯生、氢琨(适用时)、己烯雌酚(适用时)、甲基睾丸酮(适用时)、甲硝唑(适用时)、氯霉素(适用时)以及标签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抽查在原有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4-羟基苯甲酸盐类及其酯类、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乙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4-羟基苯甲酸丁酯、苯甲酸盐类及其酯类、甲醛和多聚甲醛、三氯生、氢琨(适用时)、己烯雌酚(适用时)、甲基睾丸酮(适用时)、甲硝唑(适用时)、氯霉素(适用时)13个项目。
4-羟基苯甲酸盐类及其酯类、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乙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4-羟基苯甲酸丁酯、苯甲酸盐类及其酯类、甲醛和多聚甲醛、三氯生为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可抑制微生物在化妆品中的生长。此次抽查的120种产品中,防腐剂限量、禁限用物质全部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明确规定了化妆品销售包装标签标识应标注的内容。抽查中有1种产品标签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标注使用过期标准。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的监督抽查,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护肤化妆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批号)
1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隆力奇蛇油SOD蜜
隆力奇
90ml/瓶
HOXIAE20111018
2
贝侬生化(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丁家宜美白保湿乳液
丁家宜
100g/瓶
UL0138DB/20111013B
3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幻时抗皱保湿乳
玫琳凯
100ml/瓶
20110928 RT09
4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复颜抗皱紧肤霜SPF18
L'OREAL
50ml/瓶
2E29520111021
5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深层保湿日霜
玛丽艳
30ml/瓶
143018 2011-05
6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玉兰油多效修护霜
玉兰油
50g/瓶
20110830 82430386AC
7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润泽滋养霜
雅芳
50ml/瓶
20110918B2
8
广东名臣化妆品有限公司
蒂花之秀玫瑰油雪肌亮泽美白霜
蒂花之秀
50g/瓶
074239/20110825
9
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
佳雪芦荟保湿霜
佳雪
50g/瓶
XIF/20110923
10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雅姿美白晚霜
雅姿
50g/瓶
201108 8232PW01
11
美爱斯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
晶莹焕彩爽肤乳
美爱斯
100ml/瓶
735D240 20120318
12
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采诗新生白里透红乳液
采诗
85g/瓶
3022/20110302
13
高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莱丝美白面霜
高丝
50g/盒
C888 20120828
14
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
珍珠营养保湿面霜(滋润型)
欧诗漫
50g/瓶
TIAI0806 20120808
15
中山市美日洁宝有限公司
白丝娇丽水嫩清爽润肤乳
白丝娇丽
100g/瓶
7-2/2011/07/18
16
仙妮蕾德(中国)有限公司
爱莲特级滋养霜
爱莲
30g/瓶
227804/2008-08-14
17
江苏东洋之花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东洋之花宝宝霜
东洋之花
30g/瓶
20110513/CE3003102
18
广州市诗维娅化妆品厂
诗维娅深度保湿霜
诗维娅
50g/瓶
CVAA81/20110903
19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深层润肤乳液
妮维雅
125ml/件
83668829BNN/20110906
20
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欧珀莱时光锁柔和洁面膏
欧珀莱
120g/件
BPG4/201104
21
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恒妍弹力洁面啫喱
COG1
180ml/件
ZCH1131/20110820
22
上海郑明明化妆品有限公司
基层修护因子霜(滋润型)
郑明明
50g/件
J6/20110916
注:排名不分先后。
护肤化妆品常识
一、选购
1、首选大商场、大超市购买大型企业生产的知名品牌的产品。
2、购买前检查包装盒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净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防晒、除臭、祛斑等)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及经销商代理商名称、地址。
3、根据各人对香气的嗜好选择不同香型的产品,甚至是无香的产品,香气应纯正、幽雅,无不良异味。产品的质地应细腻均匀有光泽,色调自然,无干缩、出水等现象。手感良好,体质均匀,粘度合适,膏体易于挑出,乳液易倾倒或挤出。涂抹在皮肤上,易于铺展和分散,肤感润滑,使用后能保持一段时间持续湿润而无粘腻感。
二、使用
1、观察产品的颜色是否自然,若从原先的颜色变为发黄、发褐、发黑或有白色斑点,说明已腐败,一般化妆品颜色较淡,大多数为白色、淡**等,若发现颜色变深或间隔有深色斑点,便是变质的标志。颜色变化一般是由霉菌和细菌引起的,霉菌的孢子一般都具有色素,有些细菌菌落和酵母菌也有颜色。
2、闻气味。因细菌发酵,产品中的有机物分解产生气体,原来的芳香有所改变,有异味则说明被污染。
3、谨防化妆品引发皮肤过敏。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前,应先阅读包装上的使用说明,特别是使用新品牌产品时,先在手臂内侧或耳朵根部涂少量产品,过24小时后没有出现红肿、发痒等过敏现象,方可使用新品牌产品,一旦出现红肿、发痒等现象,立即停止使用。对皮肤作用温和,不会引起刺激和致敏作用的产品,可长期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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