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莱姆不思议的迷宫分解多少装备可以得淬火精华?

史莱姆不思议的迷宫分解多少装备可以得淬火精华?,第1张

分解装备数量可以依靠称号等级减少的  一级需要20个一阶装备   二级需要15个 三级需要10个。

一、史莱姆与不思议的迷宫刷暗黑龙方法

物理刷法。阵容:死骑出战,可以选择链接 巫妖(雕像)血猎(血猎披风) 地狱火(火系加成)美杜莎(石化) 舰长(空炸)铁血(闪避) 不推荐吸血伯爵。

神器:攻击 减伤的都可以。

药水:木乃伊或凋零。

加点:战士先点到圣堂武士(攻击亡灵带附加)没个点1级就行,法师点位面先知(魔法学徒点满用5级卷轴,其他1级,点出位面只要得门就行)点完然后将战士天赋满级(最后一点建议没血加不上来再点,直接满血),然后点冒险建议大精灵或者异界灯(箭可以帮忙打怪,灯后期找钥匙 2选1)。。。

打法:如果带巫妖,商店3星以下的装备全买着喂巫妖雕像,装备留一套骑士,前期小怪平砍,后期装备升满了不缺点的情况,先给小怪失明或超重力在砍小怪,或者套石肤抗着砍,拿到钥匙点完没怪的地板走人,后期建议骑士套保证生存。

二、古代竞技场攻略

关于dp:本关的dp卡点主要在于两个特殊战队的物品掉落。一个绿野仙踪还有幽游白书战队,物品掉落可以SL大法,小退游戏后进入休息室有几率刷新掉落,当然也可以怪盗链接强盗出战偷窃。

关于隐藏:对于萌新来说,95层的隐藏似乎有点难度,但是套路对了,一切都不是问题。斯巴达尸体翻到斯巴达头盔,肝到95层角斗场,戴上斯巴达头盔进入,打败斯巴达,即会加入。小贴士:别看斯巴达这么牛,不过一个异界灯芯就解决的事情,所以你考虑的只是如何爬到95层而已。

关于产出:神之血   精灵尘埃 土罐 大铸剑师拳套  毁灭公爵腰带   毁灭法师之戒

关于史莱姆:主线角斗士史莱姆,满喂食面对boss(虽然是单个小怪,但是总体还是面对boss性价比高吧)提升40%攻击,本萌新未用过,但是如能加成毁灭伤害,其效果应与机帝一致,当是一种套路。隐藏斯巴达,加成主动技能效果。速刷神器,加成佐罗、装甲、孙悟空等,效果杠杠的。

独角兽

Unicorns即是独角兽,是传说中一种神秘的生物。通常被形容为是修长的白马,额前有一螺旋角(这也是独角兽的特征)。关于unicorns的形态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它像一匹大马,头上有一只角,是难以驯服的生物。有些人则认为它是山羊般的生物,独角,神圣的生物,有些民族甚至信奉unicorns。古罗马博物学家普利斯形容unicorns为四肢似大象,狮子尾,上半身像山羊,头上有一黑螺旋纹的角,是极凶猛的怪兽。到了380BC,有一希腊哲学家Ctessias对unicorns作出一种普遍形态。他说unicorns是印度一种野生生物,有白色的身体,紫色的头,蓝眼,一只又直又硬的角,底白,中黑,顶部是红色。这有可能是把独角仙神化后所形成(独角仙也叫unicorn)。

近代的说法包含了不同地方民族的幻想而成,由最初类似山羊的生物显变成纯洁而美丽的野兽。它可以化成不同的大小和颜色,由象牙般纯白或黑檀深黑甚至彩虹的颜色,逃过猎人的追捕。有时还像般飞马有翼。不过,unicorn的基本概念却没变,就是代表高贵,高傲和纯洁,当然还有它额前的长角。其实不同的说法在于每个地方文化不同。在日本和中国就称之为麒麟,是"四灵"之一。"Unicorn"源自于希伯来文"re'em,早期古老翻译为"monokeros",意解"独 角",后来转成英语"unicorn"了。

Unicorns之角有治疗能力,能过滤尘埃和毒物以防止中毒和其它疾病甚至有长生不死之效。所以欧洲皇家贵族盛行用独角制成的杯,因为传说可以测试有没有毒。独角兽之角在欧洲被视为解毒珍品,对治肚痛甚为有效,就是这样unicorn便成了猎人的目标角有治疗能力的想法可能源于一中古故事。传说,在子夜有很多动物围住一个水池。但是水是有毒,它们不能喝,直至一unicorn出现。它把角轻轻沾一下水池,有毒的水马上变回清彻,洁净。独角兽是幻想中的神兽,但有些考古学家则说独角兽的角其实是北极海独角鲸科"一角鲸"(也叫unicorn)的牙。

在很多西方油画,不时瞈见到独角兽和少女的画面。古罗马博物学家普利斯说「独角兽是一种极凶猛的怪兽,要生擒它是不可能的。而且它们相当敏感,一发现有异动,便立即逃之夭夭。不过,独角兽却喜欢纯洁和天真,而且很易受美丽少女所诱惑,所以只有纯洁的少女才能捕获它。」猎人通常把一处女放到野外,独角兽会走近那少女,然后把角探进少女的腹中,这时少女便可乘机切掉它的角。

http://bkbaiducom/view/35999htm

北海巨妖

Kraken(北海巨妖)

“在深不可测的海底,北海巨妖正在沉睡/它已经沉睡了数个世纪,并将继续安枕在巨大的海虫身上/直到有一天海虫的火焰将海底温暖/人和天使都将目睹/它带着怒吼从海底升起,海面上的一切将毁于一旦。”--阿尔弗雷德大帝

北海巨妖是北欧神话中的巨大的海怪(有记载说它有15米长),平时伏于海底,偶尔会浮上水面,当它浮上水面的时候,有些水手会误把它的身体当作一座小岛,甚至会登上这座“小岛”,在上面安营扎寨,结果在它沉下去的时候葬身海底。北海巨妖有着巨大的触角,可以把巨舰抓入海底,因此有人认为它的原型实际上是挪威海附近的大王乌贼。正如北欧神话中的尘世巨蟒(见Midgard Serpent),北海巨妖将在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浮出水面。

http://bkbaiducom/view/254040htm

美杜沙

在古希腊的阿尔戈斯有一位国王。一天,他到神庙里去求神问卜,得到的神谕说,他将死于自己的女儿和宙斯所生的外孙珀耳修斯之手。

老人听了这话非常害怕,他狠了狠心,趁女儿和珀耳修斯熟睡之机,把母子俩放进一个大箱子里,然后投入了大海。他以为这个大箱子就是不被惊涛骇浪所吞没,母子俩也迟早会饿死的。孰料大神宙斯暗中庇护母子俩,他使木箱子漂洋过海,一直来到了一个岛国,被一位渔夫搭救了。岛上的国王听说了这件事很觉诧异,又见小珀耳修斯生得灵气十足,就收他做了养子。

国王对自己的这位养子喜爱异常,他用心抚育珀耳修斯,为他请来了岛上各个领域的能人。珀耳修斯也许因为具有神的血统,所以生来聪明好学,不出几年,世上又多了一位无所不能的英雄豪杰。

珀耳修斯的英雄业绩很快就传到了上天,一天,智慧女神雅典娜(她是宙斯最喜爱的女儿,是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最崇拜的女神,雅典城就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找到了他,要珀耳修斯把女妖美杜莎的头取来给她。珀耳修斯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他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女神的要求。

美杜莎原来是个十分美丽的少女,长着一头披肩的秀发。可她自视长得好,竟然不自量力地和智慧女神比起美来。雅典娜被激怒了,她施展法术,把美杜莎的那头秀发变成了无数毒蛇。美女因此成了妖怪。更可怕的是,她的两眼闪着骇人的光,任何人哪怕只看她一眼,也会立刻变成毫无生气的一块大石头。

为了取得美杜莎的头,珀耳修斯设法得到了三件宝物:一双穿上以后就可以腾云驾雾的飞鞋,一只皮囊,一顶戴在头上就可以隐形的狗皮盔。有了这三件宝物,再拿上他的青铜盾和宝刀,珀耳修斯起身向美杜莎盘据的地方飞去。

到达时,美杜莎正在熟睡。珀耳修斯不敢看她,他从青铜盾的反光中找准了美杜莎的位置,走上前去,一刀砍下了她长满毒蛇的头。珀耳修斯把这颗血淋淋的头装进了革囊,并赶紧飞到天上。这时,和美杜莎生活在一起的两个女妖被惊醒了,她们发觉同伴被杀,急忙来追。幸亏珀耳修斯戴着狗皮盔,才没被她们发现。这时,从美杜莎的身子里变出了一匹飞马,珀耳修斯立即跳上去,飞马长啸一声向远方飞去。

飞马

伊索比亚的神话故事之一。当英仙座配修士 (Perseus)斩杀女妖梅杜莎(Medusa)的首级时,血从梅杜莎颈部流出到海中和海马混合,於是一只 长有翅膀的白色飞马佩加速斯便一跃而出。海王曾被认为是佩加速斯的父 亲。传说Athena曾补捉到飞马并曾带它到海林肯(Helicon)山,属於谬 赛斯(Muses) 的山,在飞跃时佩加速斯的蹄踢到了山一下,从此著名的 Hippocrene泉便开始涌了出来,那时传说 Hippocrene是所有诗人墨客的灵感来源。后来佩加速斯成为希腊港市,哥林斯的年轻勇士贝雷罗明( Bellerophon)的好朋友,借著佩加速斯的帮助,贝雷罗明完成了刺杀一 只吐火的可怕怪物凯米拉 (Chimera,狮头、羊身、龙尾)的任务及其他 伟业,最后贝雷罗明变得非常傲慢,想骑著飞马飞过奥林帕斯山去加入众 神,宙斯差遣了一只牛蝇去螫佩加速斯,让贝雷罗明从马上摔下致死,而 把飞马留下养在天庭。(注:伊索比亚王国并非是现今的Ethiopia,而是 当初位於非洲北海岸的一个王朝)。

狮鹫

“如虎添翼”,还有哪个词能比这更贴切地形容狮鹫兽呢?它们长有狮子的身体、鹰的头和翅膀,是相当有名的奇幻生物。比起更愿意在洞里守着自己的财宝或者蹲在关公主的塔楼吃求婚者而不肯在天空翱翔的龙族来说,狮鹫兽才是天空真正的霸主。

起源

狮鹫兽源自何时何地无人得知,贤者们认为它是古代文明中某次魔法试验的成果,但似乎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狮鹫兽就已经出现在诗人们和老人们流传下来的传奇故事中。或许和人马一样,狮鹫兽是属于大自然非凡魔法造就的生灵。文献记载中的狮鹫兽最早出现于古阿卡得(巴比伦-亚述)神话,在马尔都克斩杀妖兽因而封神的传说里,狮鹫兽就是他杀死的第三只巨兽。之后狮鹫兽的形象就出现在希腊神话中,为众神之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以及复仇女神涅梅西斯拉车――为涅梅西斯拉车的狮鹫兽与其同族毛色不同,通体漆黑就像只乌鸦。希腊语的grups的拉丁语变体gryphus和表示峡谷的grif混合,到英语和法语里就变成了griffin/griffon/gryphon。

外型

  

也许是很靠近天空的缘故,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黑色的。这是罗伯特·英潘《奇灵精怪》里对狮鹫兽的描述。

  

但有一千个描述者,就有一千种狮鹫兽的模样。龙与地下城中的狮鹫兽据说毛发的颜色自泛金的青铜色至暗棕色均有,年龄愈长,颜色愈深。雄性胸前的羽毛会染有几抹红艳,而雌性的颜色则较为黯淡。但第三版的龙与地下城《怪物图鉴》画者的意见显然不同:狮鹫兽不仅从狮子般的前肢上直接长出了骷髅般的指爪,竟然还长了条狼尾巴。不过这位画者并未如前人一般把狮鹫兽的前肢错画成像根柴棒。因为狮鹫兽的前肢确实相当有力,一掌打折敌手的脖颈并不难,长达15厘米的锋利钩爪更是撕裂血肉之躯的利器。

  

四足站立、不计尾长时,成年狮鹫兽体长7~10英尺(约2~3米),雄性重约1100磅(约半吨),雌性则要轻上三分之一。飞行时支撑这体重的,是一双翼展7~8米的翅膀。要鼓动这样的双翼,又要为有力的前肢提供力量,可想而知狮鹫兽有怎样发达厚实的胸肌。

  

狮鹫兽的眼睛就像是活生生的火焰,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这都可能是那双锐目闪动的炫彩。它们能在两哩(约3200米)的高空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马,如果它能读书的话,能在30米外把普通印刷品瞧个只字不误。虽然没有夜视力,但仍然可以聚集最微弱的光线看清周遭,轻松地狩猎。其嗅觉就食肉动物而言只可算是平庸,比不上狗的灵敏,但已比人类强出许多,它能凭嗅觉追踪猎物,也能迅速发现在上风处的敌人。狮鹫兽的听觉敏锐之极,可在1哩之外分辨出脚步声。

  

  

习性

  

虽然狮鹫兽可猎取的食物种类相当多,它们却仍对马有种奇特的执着。年轻的狮鹫兽根本不理会马背上是否有骑乘者,也不在乎看护马匹的人冲它劈来的刀剑射来的箭枝。而年长些的狮鹫兽则小心谨慎得多,它会毫不犹豫地攻击没有防范的野马,但面对一整队骑士时则有可能放弃进袭,除非是因为饥饿、愚蠢、自大或者缺乏与战士对战的经验。

  

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稚鸟会由任何一名家庭成员喂养,但通常是由雄性狩猎雌性守巢。狮鹫兽一般每次产卵两枚,其外壳有玛瑙般的花纹,孵化期为四周。雏鸟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每天要吃掉和体重等重的食物。四个月时幼鸟已经和只大狗一般大小,会在岩石间轻松攀爬,并且已能在地面活动自如,亲鸟将在此时教它们不必使用翅膀的狩猎技能。六个月大时,幼鸟开始学习飞行和空中狩猎技,这将耗费它们半年的时光。有必要的时候,狮鹫兽会把巢搬到别的地方去,直至幼鸟有能力自我保护为止。两岁后小鸟成年,须离家远行筑自己的巢。

  

很偶然的情况下会有两只或几只狮鹫兽(通常都是雄性,两兄弟是最典型的组合)组队一同狩猎生活。这种情况持续到其中一只找到伴侣便会中止,因而可能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但也可能会终生如是(可怜的光棍党……)。与行事谨慎的夫妻档不同,这类光棍搭档行动比较粗心,也就更容易被人看见。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分离后它们也可能因任何情况重聚在一起。

驯养

和其它掠食动物不同,狮鹫兽之间极少争斗。雄性也总是会小心保护雌性,即使彼此之间并非配偶关系亦会如此。强烈的忠诚心与荣誉感使狮鹫兽成为胜于战马或其它飞行坐骑的最佳战友。狮鹫兽生而适于战斗,勇敢无畏。但是训练一只狮鹫兽可比不上训练战马容易。马匹很温顺,和同类在一起时彼此有安全感和认同感。然而狮鹫兽个性独立又顽固,不乐意与别人协同作战,同时它又需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而且更不会有哪个训练者会蠢到去鞭打一只骄傲又强大的狮鹫兽。勉强狮鹫兽去做什么确确实实是非常困难的事。

其实获取一只狮鹫兽已是相当不易。驯养大一只雏鸟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难得多。雏鸟须在不到三个月大,第一根羽毛尚未长出前开始受训。如果迟了,它有10%的可能不会接受新“家人”,假如还遭受虐待,不认同感可能每个月上升20%(圈养视为虐待行为)。

为完全发挥其能力,驯养幼鸟当然也包括了狩猎训练。户外训练是骑乘者及狮鹫兽都要参与的课程。虽说飞翔是狮鹫兽的本能,但雏鸟仍然需要耐心劝诱才会开始飞行。在训练过程中,还必须得教会它在冒险中应该会的特殊技能,例如空投炸弹或掠取地面的某件物品。

不过一个骑手可不会像狮鹫兽那么快就胜任飞行。他至少得练上11~16个星期,使用动物交谈术或类似的法术可以使适应过程缩短2~5星期。不够机敏灵巧,坐不稳当的也可以被当作行李一样绑在狮鹫兽身上,或者由它拎着飞。狮鹫兽可以带起和自己体重相当的东西,但当然不会太久。,300磅以下物品视为轻载,300~600磅视为中载,600~900磅算是沉重的负担。它的爪子锋利尖长,可以抓稳物品,但也可能因此损坏物件。经过训练的狮鹫兽还能把整扇的铁门或一长条围篱整个拔走。狮鹫兽的飞行中往往有许多急升骤降的起落,忍耐力不佳的搭乘者晕个七荤八素是常有的事。

很幸运的情况下,冒险者碰巧搭救了困在陷阱里的狮鹫兽或是治好了它的伤。如果能被视为成员之一,这只狮鹫兽会愿意为冒险队伍出力。因为通常这种情况下只会遇上成年狮鹫兽,所以不必进行飞行和狩猎训练。

对待狮鹫兽不能像对待马一样。关进笼圈、拴起来、打烙印、套笼头、缚缰绳都是不可容忍的。一匹受训的战马会遵从口头命令及手势指令,一只狮鹫兽更聪明,可以明白更复杂的指示。马鞍更是不合适狮鹫兽,为狮鹫兽设计的鞍座必须要虑及它的双翅,绝不可妨碍飞行。鞍座一般放在翅膀之前或之后。坐在翅膀后面也许会比较舒适,但骑乘者视野不佳,不利于作战。侧坐鞍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鞍座如果是由马皮制作,则可能会被立即吃掉。装饰物绝少使用,因为会降低飞行速度,减低机动性。简单和轻质的头颈护甲及胸甲是可以使用的,但其重量需轻于一个骑手的体重。

作为坐骑,狮鹫兽与马相差的不仅限于上述几点。狮鹫兽不会因野兔、鸟类或阴影就受惊,但马也不会因饥饿去追逐兔子、野鹿或别的马匹,而且马更不会因不满骑手的责打而一怒之下把他给吃了。狮鹫兽勇敢,但是凶暴;忠诚,但是任性。雄性狮鹫兽不仅比雌性体型更大力量更强,而且也更冷静和耐心。不幸的是,有一只狮鹫兽坐骑还会带来别的麻烦事。例如,一位常年骑着狮鹫兽的骑士不免会沾染上它的气息,当要换乘马匹时,马儿闻到自己最可怕天敌的气味它怎么会不害怕?还有,在旅行结束之后,英雄们到城中休息,马匹可以寄放在马厩,可他们忠诚的狮鹫兽该到哪里去呢?城中的居民会相信这个大家伙不伤人吗?任何马的形象就足以让它抓狂。就算是在野外,主人吃着煎肉排的时候,他/她的宝贝狮鹫兽可不会老实待在一旁的。

狮鹫兽的胃口也不小。不飞的时候一天要吃掉25~30磅的新鲜肉类,飞行时增加一半或一倍,视其飞行时的负重而定。饥饿的狮鹫兽相当危险,它不会吃掉自己效忠的主人,但其它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跟一位养有狮鹫兽作宠物的同伴旅行,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或绝对充足的食物储备。在《龙枪编年史》中曾提及只有精灵贵族才会养狮鹫兽作为座骑,这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

财富

狮鹫兽常常扮演的角色就是处罚贪财的人类。在有高崖的平原如果满布了珍贵的宝石,不顾生命危险去采集这些闪亮宝石的人必然会受到惩处。因为狮鹫兽的巢往往就筑在那些高崖上,它们的锐目不会错过一个窃贼,利爪也不会放过一个小偷。但因为狮鹫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它们自己就是个窃贼,在它们的巢里常常会发现诸多宝石,还会有装药剂的瓶子。不过,这些瓶子多半都不会是完整的,因为狮鹫兽爱飞到高空把它扔下去,就为了听玻璃砸到石头上时碎裂的脆响。皮草、衣物、皮革制品一般会被利爪撕个支离破碎。魔法卷轴和魔法书如果不是被特别保护,也会是同样下场。仅有坚实的金属制品能安然幸存。

其它

狮鹫兽的语言像是尖啸与咆哮的合成,包括有许多关于飞行、狩猎、天气及事物外形的描述词。狮鹫兽和老虎一样会游泳,但在飞行前必然得把羽毛弄干。因为天性爱整洁,狮鹫兽一天里总会花上一段时间来洗澡,而绝不会让骑手减免它的这种乐趣。

狮鹫兽的寿命很长,也许能活上好几个世纪。150年是一只野生狮鹫兽的平均自然寿命

http://bkbaiducom/view/254007htm

精灵(Elf)

精灵族的起源在北欧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而根据冰岛的传说,他们的起源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神向她走来,她把未洗过的孩子隐藏起来。神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精灵。

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成为精灵。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寿命很长(有的甚至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

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

梵拉之一的欧罗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猎,偶然听到了精灵的歌声。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报告。为了精灵的安全,梵拉发动了对摩尔克的战争,多年后终于击败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来。战后,梵拉召唤精灵前往赐福国度阿曼(Aman, the Blessed Realm)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但只有少部分精灵应召前往。他们分为三大种族:梵雅,美貌精灵(Vanyar, the Fair Elves),首领是所有精灵种族中最尊贵的英格威(Ingwe);诺尔多,深谷精灵(Noldor, the Deep Elves),首领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达、人数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灵(Teleri, the Sea-elves),首领是埃尔威•辛格罗和欧尔威兄弟(Elwe Singollo, Olwe)。这三大种族合称为光之精灵(Elves of Light);而那些不愿跟来,或中途走失的则被称为黑暗精灵(Elves of Darkness),因为他们在日月苏醒前再没有见过神树的光芒。

梵雅精灵最受诸神之王曼威(Manwe)和星辰之后瓦尔达(Varda)的喜爱,此后一直住在阿曼。诺尔多精灵是大地之王奥力(Aule)的朋友,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工艺。其中费诺尔王子(Feanor)捕获了两颗神树的光芒,将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颗西玛瑞尔宝石(Silmarils)中。但是重获自由的摩尔克毁掉了神树,并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宝石;费诺尔的父亲芬威也被杀害。曼威告诫精灵不要向摩尔克开战,但以费诺尔为首的诺尔多精灵不听劝告,决定回到中土。他们在阿曼海边为夺船与特勒理精灵进行战斗。

费诺尔夺取了特勒理精灵的船只,带领最忠实于他的精灵渡海来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尔罗格(炎魔,Balrog)杀死。此后在精灵和黑暗势力之间共爆发了五次大战。在最后一次战斗(愤怒之战,The War of Wrath)中,梵拉率领留在阿曼的精灵回到中土,俘获黑暗之君并将其永远地投入太虚(The Void)。众多精灵驾船回到不死之国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岭继续留下。三枚西玛瑞尔宝石历尽劫难,一枚升上天空成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则被投入大海。这也是千百年后的三枚精灵魔戒:天空之戒(Vilya, Ring of Air)、火之戒(Narya, Ring of Fire)和水之戒(Nenya, Ring of Water)名称的由来。

精灵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极度的悲伤可以杀死精灵;当他们觉得一万个世纪太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放弃不朽的生命,前往灵魂主宰曼多思(Mandos)在阿曼的厅堂。

《指环王》中著名的精灵王族里,加拉德丽尔(Galadriel)是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女婿,利文德尔(Rivendell)的创建者埃尔伦(Elrond)则是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丈夫塞莱伯恩(Celeborn),以及金色丛林的守护者哈尔迪尔(Haldir)都是辛达尔精灵,与特勒理精灵同宗,头发是银灰色。在魔戒被销毁后,几乎所有的精灵都驾船前往西方;只有埃尔伦的女儿阿尔纹(A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灵留了下来,成为中土人民口中流传的传说。

关于龙与地下城的精灵:

精灵经常出现在人类的居住地,虽然总是受到欢迎,但他们对这种生活并不是很习惯。精灵以诗歌、舞蹈、说唱和魔法技巧而著称,崇尚自然单纯的美。但若森林家园受到威胁,精灵便会施展刀弓技巧和战略,显露武艺精湛的一面。

性格:精灵常展现欢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怀好奇但不贪婪。由于寿命很长,精灵能以更宽广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他们不会对琐事钻牛角尖。然而,当他们追求特定目标时,不论是进行冒险,或是学习新技术及手艺,精灵都能专心一意,心无旁骛。与精灵作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成为敌人也一样,但要精灵忘记朋友或敌人却更困难。精灵蔑视轻微的冒犯,但对严重的侮辱则会采取报复。

体型与外貌:精灵通常较人类矮瘦,身高约45至55英尺,体重约85至135磅。精灵男性身高与女性类似,体重则稍重。精灵皮肤白晰,发色深,常有深绿色的眼睛。精灵没有胡须或体毛,他们喜欢朴素舒适的衣物(特别是浅蓝色或浅绿色),也喜欢简单雅致的珠宝。精灵拥有优雅细致的身躯,他们的美貌常令其他种族印象深刻。精灵110岁时才成年,寿命可超过700岁。

精灵并不需要睡眠,这和其他常见种族大为不同。精灵每天冥想(精灵语称之为“出神”)4小时,这使他们获得如同人类睡眠8小时的效果。精灵冥想时会做梦,这些梦实际上是经过长年练习之后的内省的心智锻炼。

与其他种族的关系:精灵认为人类不够细腻,半身人不够沉稳,侏儒太平凡,矮人则毫无幽默感。他们对半精灵带着些许怜悯,对半兽人则完全不信任。虽然精灵可能给人感觉有些傲慢,但却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样挑剔。一般而言,精灵对于不合己意的人,也会表现愉悦和亲切(毕竟除了精灵自己以外,每个人在他们眼中都不及格)。

阵营:精灵爱好自由和多样的事物,喜欢表现自我个性。他们大多倾向混乱阵营,但却表现温和。一般而言,精灵会珍视保护他人的自由,就像对待自己一样。精灵通常是善良的。

居住地:精灵通常以氏族为群居住在森林里,氏族人数不超过两百人。他们将村落隐密地与森林融合,尽量不对森林做出伤害。精灵会打猎、采集食物和种植,他们使用特殊技术和魔法,不需开垦犁地就能丰衣足食。精灵通常会限制村人与外人接触,然而部分精灵会以细致的服饰或工艺品换取他们不屑挖掘的金属,藉此过着富裕的生活。

居住在人类土地的精灵通常是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受欢迎的艺术家或贤者。人类贵族常竞相聘请精灵教导孩子剑术。

宗教:精灵敬仰“生命护存者”

语言:精灵语十分流畅,带着微妙的抑扬顿挫,而且文法复杂。精灵文学十分丰富精彩,以歌谣诗词最为著名。许多吟游诗人学习精灵语,以便在自己的曲目中加入动听的精灵歌谣,有些吟游诗人则靠发音记诵精灵歌曲。精灵文如同精灵语一样书写流畅,而且成为木族语(树精和皮克精等生物所用的语言)使用的文字。

姓名:精灵通常会在百岁生日后宣布自己成年,然后为自己选择一个名字。但就算是知道他已成年的人,仍可能继续用先前的幼名称呼他,而他本人也不见得介意。成年精灵的名字完全自创,虽然可能反映他喜欢的某些人名,或家人的名字。精灵仍有家族姓氏,通常是由一些普通精灵词汇组合而成。有些精灵在旅游时,会将姓氏译为通用语,有些则仍保留精灵语的念法。

http://bkbaiducom/view/49189htm

你可以玩一下英雄无敌4 里面有很多这种东西

1 don't cry--guns n' roses这首歌曾唱哭了千万人。总是能够触痛了心底最软的地方,心抽痛着,眼圈红了,却没有眼泪渗出,每多听一次就多一次的依恋

2 fade to black--METAllic金属乐队也有很经典歌曲,相信国内有好多人都是听了这首歌的前奏才去学吉他的!METALLICA经典中的经典,也是METALLICA饱受争议的作品,因为当时有乐迷自杀就是出于这首歌,胆小别听哦~

3 dreaming my dream--cranberries有着王菲一样变幻倚俪的唱腔,高雅离开了原本浩渺的苍穹来到人间,它带着冷漠的美艳,但又说着人身上的变动和永恒,爱尔兰的卡百利乐队就这样汲取了精灵与传说的浩渺气质,沟通了人间和天空的美,把人的故事,爱情,历史,死亡,社会都融进那飘忽而真切的女声中(卡百利,本是蔓声浆果的藤蔓)

4 dying in the sun--cranberries不断地重复着放这首歌,简短迂回的旋律,简短迂回的歌词。平躺在这样的歌里,晕乎乎的,渴望在阳光下睡死

5 never grow old--cranberries 最近常听朋友们说时间过得好快~! 感觉自己在一天一天的虚度光阴! 不由得想起了这支歌~!

6 far away from home--groove coverage德国新晋乐队,这首歌已被众多知名DJ誉为当今舞曲最为精华的传世之作,听了不下几百遍了,旋律好的很,女声好的很

7 knocking on heaven's door--guns n' roses(“野蛮师姐”主题曲)艾薇儿翻唱的和枪花版的都给人一种爽歪的感觉,当然女生版的更加恬静,睡觉之前是要听的奥。

8 imagine--john lennon约翰列侬是全世界最成功的摇滚乐队“甲壳虫”(或叫披头士)(beatles)的灵魂人物,死于1980年12月8日,是被一名狂热的歌迷开枪打死的,他的死震惊了世界,他在六十年代吸毒,目无宗教和governme-nt,在七十年代致力研究东方宗教和宣扬童话般的爱(有一颗小星星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这声音听来象预言者的祈祷,而歌词依然是固执的理想,或许列侬所要求的泰国绝对,太过纯洁,但作为梦,难道你我就不曾有过吗?

9 yesterday--beatles这么经典的还说什么呢,电台点播率已经超过一亿次了,没听过的太逊了。

10 let it be--beatles昔日创下了榜史纪录,也是Beatles解散时成员们的心态写照。有时候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至于结果就让它Let it be

11 it's my life--bon jovi曾用来做CS的MTV背景音乐。

12 that's why(you go away)--meachael learns to rock半路在一家美发店的门前听到了that's why (you go away)的钢琴版!!! 感觉很好,这样听起来That's why就更经典了! (放的声音越大越有感觉哦)

13 you can't say(韩剧"爱上女主播"主题曲)相信大家对这首歌不会感到陌生了哦!!!每当旋律一起就能体会其中的柔情

14 yesterday yes a day 温柔醇厚的声音,静静地用心体会,很舒服的21岁的挪威女孩marlin,自己写歌自己唱,一首充满浪漫气息的法国歌曲,就像爱人在你耳边轻轻呢喃,超好听的

15 heal the world--meachael kjackson他是疯狂热爱和不羁职责的承受者,年轻的巨富,心理怪异而各声纯洁的奇人,他富于创造,不向任何一个流派拢,虽然,杰克逊现在的形象不好,但他曾经为世界的慈善事业作了很大的贡献,这首歌也正是他心意的表现吧最起码他在音乐方面的高度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16 the girl is mine--meachael jackson纯洁的仿佛童话,干净的让人不敢呼吸

17 delicious way--仓木麻衣。我本人也十分仇恨日本人的,但是听到这么纯洁的歌曲感觉到音乐真的是没有国界的哎~~

18 under the sea小美人鱼(the little mermaid)插曲,可总感觉张邵晗唱的更有活力。再听听原唱的,就知道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哪里了。

19 fighter--Christina 厚重有力的嗓音穿透着我的耳膜,装饰着闪亮碎钻的眼眸冲击着我的视网膜希望有一天,我能够成为那个fighter 蛮有爆发力的一首歌。

20 without you--mariah carey我喜欢的歌星!因为她在唱功方面显得极为细腻,而且她的声线真的是性感迷人而且非常有爆发力和感染力~~这是高音上唯一可与i will always love you媲美的歌,下面还有一首两人合唱的,绝对体现唱功哦~~

21 when you believe--mariah carey n' whitney houston不多说了,任何人都唱不成这样的。

22 Crying in the Rain大概算的上是欧美最具生命力的情歌之一了,这首出自民谣女歌手Carole King的作品对原来舒缓深情的作品来了一次颠覆性的改造

23 never say goodbye--Hayley Westenra充满曼陀铃和竖琴声音的歌曲当中透显出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少女形象,歌曲是从爱尔兰传统歌曲中改编过来,Hayley Westenra的声音如同丝线一般,在演唱技巧上更已达到完美的境地,而嗓音天生的优美更是让人不得不赞叹和艳羡。

24 Sugar Ray's Someday。Sugar Ray(据说应该翻译作“拔丝”乐队-_-bbb),他们的音乐风格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Summer,他们只在夏天出片,歌儿一听就让人想起夏天——总是阳光明媚、活泼愉快。与此相反的,他们的歌词却是比较深的,那个身上有着13个纹身、英俊得完全不像个rock band主唱的Mark McGrath经常用很夸张的肢体语言在MTV中摇摆,加上十分十分正宗的传统摇滚式配器,恐怕在今天活着的乐队中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band。

25 Iris-- Goo Goo Dolls清脆急促的吉他solo,John Rzeznik饱含沧桑的低沉嗓音,对世事、爱情满腹的疑问,后面的爆发,“And I don't want the world to see me, 'Cause I don't think that they'd understand When everything's made to be broken, I just want you to know who I am!” 这是有着无穷韵味的箴言。

26 Mystical Machine Gun--Kula Shaker比较难得的是,Kula Shaker的音乐受了很多东方思想的影响,这一点同时表现在歌词、音乐和配器之中。乐队唯一真正意义上的专辑就是《Peasants, Pigs & Astronauts》专辑干净的声音,迷幻的吉他,如印度梵音般的和声,充满现场感的录音,总之在当时背景下,属于绝对的异类。

27 Elemental--tears for fears其实只是主唱oland Orzab一个人而已,整张专辑所有词曲、每一轨录音(器乐、主唱、和声)全部出自这家伙一人之手(口),真是吓了一跳(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全才啊)!

28 gone away--the off spring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乐队。跟99%的美国摇滚乐队一样,也是来自学校同学的组合,经过很长时间的地下活动,终于走到地上,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就是主唱Bryan Holland的十分金属化的硬朗狂放的唱腔,歌词有着对世事无情的玩弄和嘲讽。

29 A Question Of Lust--peche Mode很容易和“冷”这个字联系起来,冷冰冰的纯电子音乐,冷冷的唱腔,冷僻的歌词,似乎特别适合目前这个季节来听

30 this is how we do it蛮欢快的一首现代英文混音dj舞曲,偶个人比较喜欢。

31 boom boom boom各位爱跳舞的朋友,这就是你们的音乐,做为音乐和舞蹈的信徒,你们起床要放的音乐。

32 Earth song--meachael jackson请保护大自然!~ 崇高的敬意!~ 看过mv后真的感觉心里堵堵的

33 everybody dance now相信看过韩国综艺节目情书的朋友不会陌生吧~里面好多背景音乐就是用的这个,尤其是uncle shin的抖动dance甩你的双手,很简单的一个步骤,音乐炸进你的头,活着就要开心些嘛!!!顺便说一下,我超级喜欢那个张英兰~~~~

34 the day you went away--M2M是当之无愧的小甜甜咯,相信谁都不会忍心伤害这样的女生,不过歌词有点伤感,我们从来都不知道珍惜所拥有的直到永远的失去它,将如何承受这种痛苦,现在,我不得不说,我是真的真的失去了你

35 when you say nothing at all--Krauss多次被评为世界最美的女声,坐拥11座格莱美奖,被无数人翻唱过 男孩地带的也同样也是不可错过的哦!

36 hero--enrique iglesias出生在马德里,有着西班牙人独有的深邃的双眸,冷峻而又性感的脸庞,富有磁性的嗓音,再加上他那令人神魂颠倒的外表

37 god is a girl--groove coverage从个人角度看sweetbox和groove coverage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女唱乐队,下面还有几首歌都是她们的,很喜欢女主唱有些慵懒而很清脆的声音,他们的风格喜欢听这种节奏感强,比较热闹的歌曲。觉得这个乐队的风格还是挺新鲜的,也比较大众化,应该会有不少朋友会喜欢,因为大众不等于庸俗。

38 she--groove coverage

39 can't get over you--groove coverage

40 7 years and 50 days--groove coverage

41 encore une fois--helene segara一首抒情法语歌,哀而充满无奈的歌,你能体会到它的忧伤,也许有一天 我会离开你,途跋涉寻找真的自己也许有一天也许有一天

42 je m appelle helene--helene rolls听了首法语歌后觉得法语太美了,让人感觉说法语的人嘴上摸了奶油,于记忆深处,要我找到简单的爱情,于我的爱情,歌词中有着淡淡的伤感

43 here i am--bryan adams那是布赖恩亚当斯的作品,我想大家应该都听过他那首绝对经典的歌“( Everything I Do )吧,这个帅帅的沧桑男人的声音是谁都无法抗拒的哦。

44 Everything i do--bryan adams不多说了,绝对经典中的经典。

45 all that you can't leave behind--毫无疑问,U2是80年代英国最受欢迎的摇滚乐团,不过我个人只喜欢这一首,具体也说不出为什么,可能感觉声音和旋律搭配的很棒吧~~

46 big big world--Emilia看上去是一个爱整洁的乖女孩,尤其在唱“Big,Big World”这样的慢歌时,她显得十分纯情而古典。目前Emilia的唱片在瑞典已卖过了3白金的数量。而首支单曲“Big,BigWorld”则成为了瑞典历史上流行速度最快的一支

47 right here waiting--rachard max这是一首很经典的老歌,歌唱了刻骨铭心的爱情 这是我曾经最爱的一首老歌,相信每个人也都听过无数遍,但依然是

48 stay--williams(野蛮师姐主题曲)特别特别特别的欢快,每次不知道为了什么一心烦就不由自主想听这首歌,连我们宿舍一个平时不怎么愿意听歌的哥们也喜欢上了这首

49 live forever--Oasis 是近十年来英国最受欢迎和最受评论家承认的乐队之一;live forever是我朋友推荐给我的,听过后感觉真的很不错呢

50 life for rent--dido清爽的时节,清爽的女孩儿,清爽的音乐。Life for rent,把整个生命都出租出去,不属于任何人,无根地飘荡,听起来有一些伤感。

51 promise don't come easy跟着CD慢慢的哼着,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了,若有若无的思绪缠绕着自己,象梦一样。

52 lonely--nana是一首黑人说唱歌曲,同时加入了R&B和Blues的曲风,歌曲的当中还有女声的伴唱,旋律非常优美。不会再有第二首歌可以超越歧视,家庭的破碎

53 dilemma--kellyrowland与饶舌巨星nelly搭档演唱的歌曲,这首歌曲虽然风格老套,但仍然在全美电台创下近两个月蝉联冠军宝座的纪录。

54 you took my heart away舒缓的节奏,简洁的编曲,十足的优美旋律,都展现了mltr最擅长的迷人功力。

55 helene segara-encore une fois一首经典法语歌,同样将法国浓郁的浪漫气息,法国当红歌手helene segara 专辑,她的音乐和她的人一样别有风情。她的嗓音并不是十分突出,但声音中有一种魅惑迷离的特质。

56 sealed with a kiss 以吻封缄,经典美国乡村音乐,一首极具浪漫色彩的老歌,叙离别情,但不伤感;道分手苦,但不低沉。饱尝相思之苦的恋人们听来,肯定别有一番滋味

57 only time--enya无由的哀愁随着Only Time的歌声涌上心头。而当爱情灭绝、心泣莫名、欲盖弥彰的绝望凄清,却只有时间为唯一的目击者

58 i will be missing you记得第一次听它的时候,只记得旋律很HIP-POP,直到后来无意中才知道了它的来历。于是找来下载,听,一遍又一遍。

59 civil war--guns n' roses在美国这样一个国度,一支摇滚乐队创作出这样一首忧国忧民(当然也可以理解成激愤)的歌曲,这不是对摇滚乐的反判,恰恰是对摇滚更好的诠释。我想,摇滚乐在国外之所以有那么高的地位正是由于国外的很多摇滚乐队有着对社会、对国家的主人精神以及对音乐的深入理解和精彩绝伦的演绎。国内呢?只有流行乐泛滥罢了,摇滚不光是非主流,几乎成末流了悲哀啊

60 sunny came home1998年葛莱美大奖获奖作品,现在已很难找得到这样动听的旋律了

61 the one--Mr big每首歌曲中都有一段经典耐听的吉他SOLO。我想有这一首歌就足以流芳百世了,即使多少年以后,这首歌也会引起人们无限的共鸣。

62 to be with you--Mr big几乎所有的吉他教材都可以看到这首《与你同在》,这首歌用木吉他超越了轰鸣,用随便超越了夸张,用一群拍着首合唱的小伙子超越了舞台上的超级巨星时间总会流逝,浪漫和现实,究竟哪一个会与你同在呢?

63 stop crying your heart out--oasis称不上经典,但是也总能给人一种疲倦到不想说什么的地步,如过明天我死了

64 cinderella太鄙视SHE的媚日情节,所以只好听英文版的这首半糖主义,不过发现比她们唱的好听一百倍!!!

65 the sound of silence是奥斯卡最佳**《毕业生》的主题歌,是美国流行音乐大师保罗西蒙的代表我相信,一百个人当中会有一百个人喜欢听这歌的。

66 should it matter--sissel kyrkjeb我喜欢这个低调又华美的女子,淡淡的感觉,仔细听可以听出性感哦!

67 stuck in my heart旋律很优美,中间有一段很完美的合声。

68 utopia--sweetbox下面三首歌都是出自sweetbox的,丢失了以后心疼到现在呢,哪位哥哥姐姐能知道哪里下的到一定告诉小弟哦,谢谢咯!!!他们的歌曲都巧妙地融合Pop、摇滚音乐,行云流水的律动带出女主唱Jade戏剧性的歌声,不仅开启歌迷的想像空间,而且扣人心弦,真的不动心都不行啊

69 alright--sweetbox

70 one kiss--sweetbox

71 dreams come true--ses被无数个电台做过无数次的背景电乐,旋律响起你就知道你肯定听过的

72 sweet dream很喜欢的一首歌了,张娜拉长的实在是太可爱了,有条件的朋友可以去找下这个MV看下,相当不错哦~~

73 back to you--bryan adams不多说了,布莱恩亚当斯的每一首歌都那么经典

74 forever and ever-because i love you。绝对好听,因为dido就是因为这首歌红的。

75 Say It Isn't So--bon jovi硬汉唱的柔情歌曲也蛮感人的嘛~~

76 now and forever--richard max可能大家很少听他的歌吧`~`其实他的歌真的很不错!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啊!

77 angle of mine一个很老的乐队唱的,具体名字我忘了,超好听。

78 dream cranberries就是大名鼎鼎的卡百利乐队 这首《Dream》选自他们第一张专辑 王菲曾经翻唱过,翻唱得我都听不出真假可惜每次出去唱王菲的歌都感觉在糟蹋音乐哎~~

79 faint--lincoln park林肯公园,乐队名字是因为每天乐队的例行练习结束回家时,他都会驾车路过林肯公园,重要的是,他们的平均年龄不过二十出头哦他们的音乐给人蛮另类的感觉

80 somewhere i belong--lincoln park节奏蛮快然后有点另类的歌。

81 --meredith brooks开朗轻快的曲风很讨人喜欢,名字(妖精)是不好听了一点点,但整首歌却是有一点我行我素,特立独行并不会为任何人改变。

82 westlife有一段时间,很喜欢Westlife的歌,每天在他们的歌声中吃饭,看书,入睡。

83 the power of love--celion dion提起席琳迪翁(Celine Dion),大家都知道她的演唱以倾情投入而闻名于世,她的音色极具表现力,声域宽广,很有张力,最喜欢的歌曲,,完美的歌曲。

84 a new day has come--celion dion她以满腔的爱与希望蕴育出另一个炽热的生命,她歌唱生涯中第八张英文专辑「a new day has come真爱来临」,在细腻悠扬、情感丰沛的歌声中,感受到旺盛的生命能量,热烈地传送到世界每个角落。

85 more than word--treme被翻唱了无数遍的歌,只用一把木吉他伴奏,但他高贵的气质却随着真情流露,胜过了有着华丽织体的热闹声音,当然,这首歌最迷人的,还是天衣无缝的合声部分--那轻轻的,起伏的,隐现并滑翔而逝的伴唱,只有真正胸怀开阔,品位脱俗的人才能这样写情歌,也只有真正温柔可爱的人才值得被这样的歌声围绕。

86 killing me softly with his song--roberta flack 由于年代久远,这首歌不可避免地带上了留声机时代遗留下来的贵族味道,一遍遍地重复“killing me softly with his song”,她已经醉了,已经无力逃脱了,她更象是自言自语,捧着胸口喃喃自语而脑子里眼睛里全是他全是他全是他啊

87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Elton joh工整清晰的吐字,彬彬有礼的抒情,不紧不慢的钢琴,只能有那些拥有严谨文化传统的中老年英国人来展现。

88 lemon tree--fool\\'s gardon5个得国小伙子组成的“傻子花园”乐队,可根本没想过要写一首叫做《柠檬树》的英文歌,给一个台湾女孩子(苏慧伦)翻唱成中文版,在这个东方大国漂起!“ i wonder how, i wonder why, yesterday you tell me about the blue blue sky”

89 vincent--don mclean这位歌词有着诗一样已经的青年为人了精神殉道者,荷兰后印象派画家,伟大的疯子文森特梵高献上了感人的一曲,这首歌唱到了艺术家的孤独和世人的不义,唱到了崇高的痛苦和爱,唱到了内心矛盾,唱到了神,宁静和永远

90 one love--bob marley他用歌声带给人快乐,并为公正而斗争,这样的一生足以使任何一位歌者在死神面前保持尊严,牙买加总统参加了他的葬礼。

91 careless whisper--wham威猛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接受的西方流行音乐,现在听来真的是别有一番滋味。

92 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maonna她卖弄性感,出售神圣?可是她并不比任何人虚伪,当她撕开人们的虚伪时,我们听到的是一副越唱越好的嗓子,和一种越来越真实的性格。阿根廷前总统夫人依维塔确有一生传奇的经历--寒门女子最终身居国母,用圣洁的博爱感动了整个国家,她为穷人所做的一切,她的真诚和无私,在歌声得到了永生。

93 two steps behind--defleppardKB海峡拥有高超的不鲁斯吉他技巧,低沉嗓音的半说半唱,成熟睿智的歌词,以及难以言表的宽厚情怀,整个八十年代,不知多少人依他们的音乐,完成了由青春向成年的过渡,不知多少人被那悠远延绵的意境带走,超脱于现实的无聊纷争

94 no more i love you--annie lennox此人于1995年推出了专辑“Medusa”(《美杜莎》)美杜莎,是希腊女神中最狰狞古怪的一个,把超人的魔力给了这个歌手,让她有力,跌宕起伏,在我们想象之上拖曳高音,延续着从唯美派文学到新古典音乐的影响,也徘徊在艺术和商业之间,沟通着尘世的想象。

95 my heart will go on--celine dio我深信,这是即使小学生也听过而且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96 sing you now--meachael bolton这个男人具有轻易征服听众的才能,曾是美国电台播放给“面的”司机听的最佳人选,可以用最直接的方法来美化我们的听觉,而且,我们根本无须费心去听,只要跟着,哼着,忙自己的,快乐就产生了。

97 yesterday once more唱者卡伦卡彭特被称为美国的邓丽君,当她死于神经性厌食症时,人们突然发现,在所有那些包装精良,华美诱人的热门金曲中,可能只有卡伦卡彭特的声音值得被收藏,她把悠长的旋律唱得光芒耀眼,即使怀旧,都充满了对生活的感恩,她的歌声始终在呼唤人们热爱的本能。

98 goodbye--air supply 80年代最受欢迎的一对组合,他们高低的配合优美的歌词动听的旋律令人难以抗拒。喜欢这样凄美华丽的声音,唱出那句痛彻心肺的“There's no other way than to say goodbye”

99 your song--Elton john平滑流畅的钢琴和Elton john淡淡柔情的演唱,似乎就是和爱人相拥坐在黄昏中的木屋顶,看远处夕阳西下,与世上最最甜美的双眸对望,任似水年华静静流淌,这时不用很多钱,不用大房子,只要有一首由爱人所唱,但却只属于自己的歌就足够了

100 hotel california--Eagles我喜欢那充满磁性的嗓音,木吉他弹奏出简单幽怨的调子外,我想,喜欢它的另一个理由便是对回忆的孤独感受。这样的曲子,适合一个人听,一遍又一遍地重听,随乐韵飘荡到广袤却寂寥的

一生唯一一次流泪 只为最爱的人美杜莎de故事从前,有一名叫做美杜莎的绝色女子。男子都被她所吸引,女子都为她感到妒忌。但美杜莎喜欢蛇,而蛇也喜欢她。不管她走到哪,都有蛇陪伴在侧。蛇被认为是很不吉祥的东西,是恶魔的化身。所以一时众说纷纭。男人们对那些凶恶的蛇恨之入骨,女人们开始絮絮地传说美杜莎是撒旦的妻子。传言日渐扩散开来,终于有一天,大家决定用火烧死美杜莎。善良的美杜莎暗自哭泣,除了呜呜的风,谁都听不见她的声音。冰凉的蛇身在她的脚背上摩擦着,舔干她掉落的泪珠。上帝对她说:“孩子,睡吧。一觉醒来,你的愿望便会得到我的保护。”美杜莎安心地睡去。清晨,美杜莎被门外嘈杂的人群吵醒。人们叫嚣着:烧死恶魔!美杜莎惊慌地发现,伴随在身边的蛇竟然不见了踪影。阳光照进了房间,美杜莎这才发现她亲爱的朋友替代了她的头发,长在了她的头上。愤怒的人群砸碎了薄薄的木门,他们看见了蜷在床角瑟瑟发抖的美杜莎。一眼。第一眼也是最后一眼。刹那间,看见美杜莎的人全都变成了石头。想来瞧个究竟的人,也一个接一个变成了石头……美杜莎惊呆了。突然上帝的声音响起:“美杜莎啊,我已实现了你的请求。”仅剩下的几个人奔逃而去,大喊着:“魔鬼呀!魔鬼呀!!”美杜莎慢慢站起身来,走到石像面前,抚摩着石像带着惊恐表情的脸,泪珠从眼眶里滚滚而下。“主啊,请你让他们把我烧死吧!”美杜莎哭泣着。上帝悠然地转身而去:“你知道吗,美杜莎?我也不喜欢蛇。”罗迦低着头,幽幽的说道:“美杜莎,原本是神官的美杜莎,因为为爱而被邪恶的根源所笼罩。一切,是那么的凄惨,一切,是那么的悲哀。美杜莎的泪水,比天时之泪更加纯洁。我春节的精华啊!奉贤给我最爱的人吧。”红色的光芒突然变柔和了许多,柔和而诡异的气息从那双眼眸中不断散发出来,悲哀和悠远消失了,那双大眼睛中,留存的只纯纯的爱意。两滴晶莹的泪珠缓缓从她那漆黑的大眼睛中滑落,泪水。在空中漂浮着,飞到了天痕的肩膀处。融进了那恐怖地伤口中。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天痕那可怕的创口处竟然渐渐融合,一条崭新的手笔逐渐从窗口中生长出来。包括天痕先前被打断地肋骨,都在不断的恢复中。罗迦抬起头,向包围着自己的十名黑暗世界强大地存在微笑道:“你们知道么?美杜莎一生中只能流一次眼泪,美杜莎的身体。是最邪恶的存在,但是,她的眼泪却是最纯洁之物。因为,那是她全部爱的结晶,凝聚着,她纯洁的心灵。为了我爱的人啊!美杜莎之泪,已经找到了她的归宿。任何生物,总有它归于尘土的一天。你们说,对么?”

独角兽

Unicorns即是独角兽,是传说中一种神秘的生物。通常被形容为是修长的白马,额前有一螺旋角(这也是独角兽的特征)。关于unicorns的形态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它像一匹大马,头上有一只角,是难以驯服的生物。有些人则认为它是山羊般的生物,独角,神圣的生物,有些民族甚至信奉unicorns。古罗马博物学家普利斯形容unicorns为四肢似大象,狮子尾,上半身像山羊,头上有一黑螺旋纹的角,是极凶猛的怪兽。到了380BC,有一希腊哲学家Ctessias对unicorns作出一种普遍形态。他说unicorns是印度一种野生生物,有白色的身体,紫色的头,蓝眼,一只又直又硬的角,底白,中黑,顶部是红色。这有可能是把独角仙神化后所形成(独角仙也叫unicorn)。

近代的说法包含了不同地方民族的幻想而成,由最初类似山羊的生物显变成纯洁而美丽的野兽。它可以化成不同的大小和颜色,由象牙般纯白或黑檀深黑甚至彩虹的颜色,逃过猎人的追捕。有时还像般飞马有翼。不过,unicorn的基本概念却没变,就是代表高贵,高傲和纯洁,当然还有它额前的长角。其实不同的说法在于每个地方文化不同。在日本和中国就称之为麒麟,是"四灵"之一。"Unicorn"源自于希伯来文"re'em,早期古老翻译为"monokeros",意解"独 角",后来转成英语"unicorn"了。

Unicorns之角有治疗能力,能过滤尘埃和毒物以防止中毒和其它疾病甚至有长生不死之效。所以欧洲皇家贵族盛行用独角制成的杯,因为传说可以测试有没有毒。独角兽之角在欧洲被视为解毒珍品,对治肚痛甚为有效,就是这样unicorn便成了猎人的目标角有治疗能力的想法可能源于一中古故事。传说,在子夜有很多动物围住一个水池。但是水是有毒,它们不能喝,直至一unicorn出现。它把角轻轻沾一下水池,有毒的水马上变回清彻,洁净。独角兽是幻想中的神兽,但有些考古学家则说独角兽的角其实是北极海独角鲸科"一角鲸"(也叫unicorn)的牙。

在很多西方油画,不时瞈见到独角兽和少女的画面。古罗马博物学家普利斯说「独角兽是一种极凶猛的怪兽,要生擒它是不可能的。而且它们相当敏感,一发现有异动,便立即逃之夭夭。不过,独角兽却喜欢纯洁和天真,而且很易受美丽少女所诱惑,所以只有纯洁的少女才能捕获它。」猎人通常把一处女放到野外,独角兽会走近那少女,然后把角探进少女的腹中,这时少女便可乘机切掉它的角。

http://bkbaiducom/view/35999htm

北海巨妖

Kraken(北海巨妖)

“在深不可测的海底,北海巨妖正在沉睡/它已经沉睡了数个世纪,并将继续安枕在巨大的海虫身上/直到有一天海虫的火焰将海底温暖/人和天使都将目睹/它带着怒吼从海底升起,海面上的一切将毁于一旦。”--阿尔弗雷德大帝

北海巨妖是北欧神话中的巨大的海怪(有记载说它有15米长),平时伏于海底,偶尔会浮上水面,当它浮上水面的时候,有些水手会误把它的身体当作一座小岛,甚至会登上这座“小岛”,在上面安营扎寨,结果在它沉下去的时候葬身海底。北海巨妖有着巨大的触角,可以把巨舰抓入海底,因此有人认为它的原型实际上是挪威海附近的大王乌贼。正如北欧神话中的尘世巨蟒(见Midgard Serpent),北海巨妖将在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浮出水面。

http://bkbaiducom/view/254040htm

美杜沙

在古希腊的阿尔戈斯有一位国王。一天,他到神庙里去求神问卜,得到的神谕说,他将死于自己的女儿和宙斯所生的外孙珀耳修斯之手。

老人听了这话非常害怕,他狠了狠心,趁女儿和珀耳修斯熟睡之机,把母子俩放进一个大箱子里,然后投入了大海。他以为这个大箱子就是不被惊涛骇浪所吞没,母子俩也迟早会饿死的。孰料大神宙斯暗中庇护母子俩,他使木箱子漂洋过海,一直来到了一个岛国,被一位渔夫搭救了。岛上的国王听说了这件事很觉诧异,又见小珀耳修斯生得灵气十足,就收他做了养子。

国王对自己的这位养子喜爱异常,他用心抚育珀耳修斯,为他请来了岛上各个领域的能人。珀耳修斯也许因为具有神的血统,所以生来聪明好学,不出几年,世上又多了一位无所不能的英雄豪杰。

珀耳修斯的英雄业绩很快就传到了上天,一天,智慧女神雅典娜(她是宙斯最喜爱的女儿,是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最崇拜的女神,雅典城就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找到了他,要珀耳修斯把女妖美杜莎的头取来给她。珀耳修斯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他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女神的要求。

美杜莎原来是个十分美丽的少女,长着一头披肩的秀发。可她自视长得好,竟然不自量力地和智慧女神比起美来。雅典娜被激怒了,她施展法术,把美杜莎的那头秀发变成了无数毒蛇。美女因此成了妖怪。更可怕的是,她的两眼闪着骇人的光,任何人哪怕只看她一眼,也会立刻变成毫无生气的一块大石头。

为了取得美杜莎的头,珀耳修斯设法得到了三件宝物:一双穿上以后就可以腾云驾雾的飞鞋,一只皮囊,一顶戴在头上就可以隐形的狗皮盔。有了这三件宝物,再拿上他的青铜盾和宝刀,珀耳修斯起身向美杜莎盘据的地方飞去。

到达时,美杜莎正在熟睡。珀耳修斯不敢看她,他从青铜盾的反光中找准了美杜莎的位置,走上前去,一刀砍下了她长满毒蛇的头。珀耳修斯把这颗血淋淋的头装进了革囊,并赶紧飞到天上。这时,和美杜莎生活在一起的两个女妖被惊醒了,她们发觉同伴被杀,急忙来追。幸亏珀耳修斯戴着狗皮盔,才没被她们发现。这时,从美杜莎的身子里变出了一匹飞马,珀耳修斯立即跳上去,飞马长啸一声向远方飞去。

飞马

伊索比亚的神话故事之一。当英仙座配修士 (Perseus)斩杀女妖梅杜莎(Medusa)的首级时,血从梅杜莎颈部流出到海中和海马混合,於是一只 长有翅膀的白色飞马佩加速斯便一跃而出。海王曾被认为是佩加速斯的父 亲。传说Athena曾补捉到飞马并曾带它到海林肯(Helicon)山,属於谬 赛斯(Muses) 的山,在飞跃时佩加速斯的蹄踢到了山一下,从此著名的 Hippocrene泉便开始涌了出来,那时传说 Hippocrene是所有诗人墨客的灵感来源。后来佩加速斯成为希腊港市,哥林斯的年轻勇士贝雷罗明( Bellerophon)的好朋友,借著佩加速斯的帮助,贝雷罗明完成了刺杀一 只吐火的可怕怪物凯米拉 (Chimera,狮头、羊身、龙尾)的任务及其他 伟业,最后贝雷罗明变得非常傲慢,想骑著飞马飞过奥林帕斯山去加入众 神,宙斯差遣了一只牛蝇去螫佩加速斯,让贝雷罗明从马上摔下致死,而 把飞马留下养在天庭。(注:伊索比亚王国并非是现今的Ethiopia,而是 当初位於非洲北海岸的一个王朝)。

狮鹫

“如虎添翼”,还有哪个词能比这更贴切地形容狮鹫兽呢?它们长有狮子的身体、鹰的头和翅膀,是相当有名的奇幻生物。比起更愿意在洞里守着自己的财宝或者蹲在关公主的塔楼吃求婚者而不肯在天空翱翔的龙族来说,狮鹫兽才是天空真正的霸主。

起源

狮鹫兽源自何时何地无人得知,贤者们认为它是古代文明中某次魔法试验的成果,但似乎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狮鹫兽就已经出现在诗人们和老人们流传下来的传奇故事中。或许和人马一样,狮鹫兽是属于大自然非凡魔法造就的生灵。文献记载中的狮鹫兽最早出现于古阿卡得(巴比伦-亚述)神话,在马尔都克斩杀妖兽因而封神的传说里,狮鹫兽就是他杀死的第三只巨兽。之后狮鹫兽的形象就出现在希腊神话中,为众神之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以及复仇女神涅梅西斯拉车――为涅梅西斯拉车的狮鹫兽与其同族毛色不同,通体漆黑就像只乌鸦。希腊语的grups的拉丁语变体gryphus和表示峡谷的grif混合,到英语和法语里就变成了griffin/griffon/gryphon。

外型

  

也许是很靠近天空的缘故,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黑色的。这是罗伯特·英潘《奇灵精怪》里对狮鹫兽的描述。

  

但有一千个描述者,就有一千种狮鹫兽的模样。龙与地下城中的狮鹫兽据说毛发的颜色自泛金的青铜色至暗棕色均有,年龄愈长,颜色愈深。雄性胸前的羽毛会染有几抹红艳,而雌性的颜色则较为黯淡。但第三版的龙与地下城《怪物图鉴》画者的意见显然不同:狮鹫兽不仅从狮子般的前肢上直接长出了骷髅般的指爪,竟然还长了条狼尾巴。不过这位画者并未如前人一般把狮鹫兽的前肢错画成像根柴棒。因为狮鹫兽的前肢确实相当有力,一掌打折敌手的脖颈并不难,长达15厘米的锋利钩爪更是撕裂血肉之躯的利器。

  

四足站立、不计尾长时,成年狮鹫兽体长7~10英尺(约2~3米),雄性重约1100磅(约半吨),雌性则要轻上三分之一。飞行时支撑这体重的,是一双翼展7~8米的翅膀。要鼓动这样的双翼,又要为有力的前肢提供力量,可想而知狮鹫兽有怎样发达厚实的胸肌。

  

狮鹫兽的眼睛就像是活生生的火焰,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这都可能是那双锐目闪动的炫彩。它们能在两哩(约3200米)的高空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马,如果它能读书的话,能在30米外把普通印刷品瞧个只字不误。虽然没有夜视力,但仍然可以聚集最微弱的光线看清周遭,轻松地狩猎。其嗅觉就食肉动物而言只可算是平庸,比不上狗的灵敏,但已比人类强出许多,它能凭嗅觉追踪猎物,也能迅速发现在上风处的敌人。狮鹫兽的听觉敏锐之极,可在1哩之外分辨出脚步声。

  

  

习性

  

虽然狮鹫兽可猎取的食物种类相当多,它们却仍对马有种奇特的执着。年轻的狮鹫兽根本不理会马背上是否有骑乘者,也不在乎看护马匹的人冲它劈来的刀剑射来的箭枝。而年长些的狮鹫兽则小心谨慎得多,它会毫不犹豫地攻击没有防范的野马,但面对一整队骑士时则有可能放弃进袭,除非是因为饥饿、愚蠢、自大或者缺乏与战士对战的经验。

  

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稚鸟会由任何一名家庭成员喂养,但通常是由雄性狩猎雌性守巢。狮鹫兽一般每次产卵两枚,其外壳有玛瑙般的花纹,孵化期为四周。雏鸟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每天要吃掉和体重等重的食物。四个月时幼鸟已经和只大狗一般大小,会在岩石间轻松攀爬,并且已能在地面活动自如,亲鸟将在此时教它们不必使用翅膀的狩猎技能。六个月大时,幼鸟开始学习飞行和空中狩猎技,这将耗费它们半年的时光。有必要的时候,狮鹫兽会把巢搬到别的地方去,直至幼鸟有能力自我保护为止。两岁后小鸟成年,须离家远行筑自己的巢。

  

很偶然的情况下会有两只或几只狮鹫兽(通常都是雄性,两兄弟是最典型的组合)组队一同狩猎生活。这种情况持续到其中一只找到伴侣便会中止,因而可能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但也可能会终生如是(可怜的光棍党……)。与行事谨慎的夫妻档不同,这类光棍搭档行动比较粗心,也就更容易被人看见。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分离后它们也可能因任何情况重聚在一起。

驯养

和其它掠食动物不同,狮鹫兽之间极少争斗。雄性也总是会小心保护雌性,即使彼此之间并非配偶关系亦会如此。强烈的忠诚心与荣誉感使狮鹫兽成为胜于战马或其它飞行坐骑的最佳战友。狮鹫兽生而适于战斗,勇敢无畏。但是训练一只狮鹫兽可比不上训练战马容易。马匹很温顺,和同类在一起时彼此有安全感和认同感。然而狮鹫兽个性独立又顽固,不乐意与别人协同作战,同时它又需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而且更不会有哪个训练者会蠢到去鞭打一只骄傲又强大的狮鹫兽。勉强狮鹫兽去做什么确确实实是非常困难的事。

其实获取一只狮鹫兽已是相当不易。驯养大一只雏鸟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难得多。雏鸟须在不到三个月大,第一根羽毛尚未长出前开始受训。如果迟了,它有10%的可能不会接受新“家人”,假如还遭受虐待,不认同感可能每个月上升20%(圈养视为虐待行为)。

为完全发挥其能力,驯养幼鸟当然也包括了狩猎训练。户外训练是骑乘者及狮鹫兽都要参与的课程。虽说飞翔是狮鹫兽的本能,但雏鸟仍然需要耐心劝诱才会开始飞行。在训练过程中,还必须得教会它在冒险中应该会的特殊技能,例如空投炸弹或掠取地面的某件物品。

不过一个骑手可不会像狮鹫兽那么快就胜任飞行。他至少得练上11~16个星期,使用动物交谈术或类似的法术可以使适应过程缩短2~5星期。不够机敏灵巧,坐不稳当的也可以被当作行李一样绑在狮鹫兽身上,或者由它拎着飞。狮鹫兽可以带起和自己体重相当的东西,但当然不会太久。,300磅以下物品视为轻载,300~600磅视为中载,600~900磅算是沉重的负担。它的爪子锋利尖长,可以抓稳物品,但也可能因此损坏物件。经过训练的狮鹫兽还能把整扇的铁门或一长条围篱整个拔走。狮鹫兽的飞行中往往有许多急升骤降的起落,忍耐力不佳的搭乘者晕个七荤八素是常有的事。

很幸运的情况下,冒险者碰巧搭救了困在陷阱里的狮鹫兽或是治好了它的伤。如果能被视为成员之一,这只狮鹫兽会愿意为冒险队伍出力。因为通常这种情况下只会遇上成年狮鹫兽,所以不必进行飞行和狩猎训练。

对待狮鹫兽不能像对待马一样。关进笼圈、拴起来、打烙印、套笼头、缚缰绳都是不可容忍的。一匹受训的战马会遵从口头命令及手势指令,一只狮鹫兽更聪明,可以明白更复杂的指示。马鞍更是不合适狮鹫兽,为狮鹫兽设计的鞍座必须要虑及它的双翅,绝不可妨碍飞行。鞍座一般放在翅膀之前或之后。坐在翅膀后面也许会比较舒适,但骑乘者视野不佳,不利于作战。侧坐鞍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鞍座如果是由马皮制作,则可能会被立即吃掉。装饰物绝少使用,因为会降低飞行速度,减低机动性。简单和轻质的头颈护甲及胸甲是可以使用的,但其重量需轻于一个骑手的体重。

作为坐骑,狮鹫兽与马相差的不仅限于上述几点。狮鹫兽不会因野兔、鸟类或阴影就受惊,但马也不会因饥饿去追逐兔子、野鹿或别的马匹,而且马更不会因不满骑手的责打而一怒之下把他给吃了。狮鹫兽勇敢,但是凶暴;忠诚,但是任性。雄性狮鹫兽不仅比雌性体型更大力量更强,而且也更冷静和耐心。不幸的是,有一只狮鹫兽坐骑还会带来别的麻烦事。例如,一位常年骑着狮鹫兽的骑士不免会沾染上它的气息,当要换乘马匹时,马儿闻到自己最可怕天敌的气味它怎么会不害怕?还有,在旅行结束之后,英雄们到城中休息,马匹可以寄放在马厩,可他们忠诚的狮鹫兽该到哪里去呢?城中的居民会相信这个大家伙不伤人吗?任何马的形象就足以让它抓狂。就算是在野外,主人吃着煎肉排的时候,他/她的宝贝狮鹫兽可不会老实待在一旁的。

狮鹫兽的胃口也不小。不飞的时候一天要吃掉25~30磅的新鲜肉类,飞行时增加一半或一倍,视其飞行时的负重而定。饥饿的狮鹫兽相当危险,它不会吃掉自己效忠的主人,但其它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跟一位养有狮鹫兽作宠物的同伴旅行,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或绝对充足的食物储备。在《龙枪编年史》中曾提及只有精灵贵族才会养狮鹫兽作为座骑,这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

财富

狮鹫兽常常扮演的角色就是处罚贪财的人类。在有高崖的平原如果满布了珍贵的宝石,不顾生命危险去采集这些闪亮宝石的人必然会受到惩处。因为狮鹫兽的巢往往就筑在那些高崖上,它们的锐目不会错过一个窃贼,利爪也不会放过一个小偷。但因为狮鹫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它们自己就是个窃贼,在它们的巢里常常会发现诸多宝石,还会有装药剂的瓶子。不过,这些瓶子多半都不会是完整的,因为狮鹫兽爱飞到高空把它扔下去,就为了听玻璃砸到石头上时碎裂的脆响。皮草、衣物、皮革制品一般会被利爪撕个支离破碎。魔法卷轴和魔法书如果不是被特别保护,也会是同样下场。仅有坚实的金属制品能安然幸存。

其它

狮鹫兽的语言像是尖啸与咆哮的合成,包括有许多关于飞行、狩猎、天气及事物外形的描述词。狮鹫兽和老虎一样会游泳,但在飞行前必然得把羽毛弄干。因为天性爱整洁,狮鹫兽一天里总会花上一段时间来洗澡,而绝不会让骑手减免它的这种乐趣。

狮鹫兽的寿命很长,也许能活上好几个世纪。150年是一只野生狮鹫兽的平均自然寿命

http://bkbaiducom/view/254007htm

精灵(Elf)

精灵族的起源在北欧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而根据冰岛的传说,他们的起源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神向她走来,她把未洗过的孩子隐藏起来。神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精灵。

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成为精灵。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寿命很长(有的甚至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

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

梵拉之一的欧罗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猎,偶然听到了精灵的歌声。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报告。为了精灵的安全,梵拉发动了对摩尔克的战争,多年后终于击败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来。战后,梵拉召唤精灵前往赐福国度阿曼(Aman, the Blessed Realm)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但只有少部分精灵应召前往。他们分为三大种族:梵雅,美貌精灵(Vanyar, the Fair Elves),首领是所有精灵种族中最尊贵的英格威(Ingwe);诺尔多,深谷精灵(Noldor, the Deep Elves),首领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达、人数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灵(Teleri, the Sea-elves),首领是埃尔威•辛格罗和欧尔威兄弟(Elwe Singollo, Olwe)。这三大种族合称为光之精灵(Elves of Light);而那些不愿跟来,或中途走失的则被称为黑暗精灵(Elves of Darkness),因为他们在日月苏醒前再没有见过神树的光芒。

梵雅精灵最受诸神之王曼威(Manwe)和星辰之后瓦尔达(Varda)的喜爱,此后一直住在阿曼。诺尔多精灵是大地之王奥力(Aule)的朋友,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工艺。其中费诺尔王子(Feanor)捕获了两颗神树的光芒,将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颗西玛瑞尔宝石(Silmarils)中。但是重获自由的摩尔克毁掉了神树,并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宝石;费诺尔的父亲芬威也被杀害。曼威告诫精灵不要向摩尔克开战,但以费诺尔为首的诺尔多精灵不听劝告,决定回到中土。他们在阿曼海边为夺船与特勒理精灵进行战斗。

费诺尔夺取了特勒理精灵的船只,带领最忠实于他的精灵渡海来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尔罗格(炎魔,Balrog)杀死。此后在精灵和黑暗势力之间共爆发了五次大战。在最后一次战斗(愤怒之战,The War of Wrath)中,梵拉率领留在阿曼的精灵回到中土,俘获黑暗之君并将其永远地投入太虚(The Void)。众多精灵驾船回到不死之国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岭继续留下。三枚西玛瑞尔宝石历尽劫难,一枚升上天空成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则被投入大海。这也是千百年后的三枚精灵魔戒:天空之戒(Vilya, Ring of Air)、火之戒(Narya, Ring of Fire)和水之戒(Nenya, Ring of Water)名称的由来。

精灵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极度的悲伤可以杀死精灵;当他们觉得一万个世纪太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放弃不朽的生命,前往灵魂主宰曼多思(Mandos)在阿曼的厅堂。

《指环王》中著名的精灵王族里,加拉德丽尔(Galadriel)是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女婿,利文德尔(Rivendell)的创建者埃尔伦(Elrond)则是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丈夫塞莱伯恩(Celeborn),以及金色丛林的守护者哈尔迪尔(Haldir)都是辛达尔精灵,与特勒理精灵同宗,头发是银灰色。在魔戒被销毁后,几乎所有的精灵都驾船前往西方;只有埃尔伦的女儿阿尔纹(A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灵留了下来,成为中土人民口中流传的传说。

关于龙与地下城的精灵:

精灵经常出现在人类的居住地,虽然总是受到欢迎,但他们对这种生活并不是很习惯。精灵以诗歌、舞蹈、说唱和魔法技巧而著称,崇尚自然单纯的美。但若森林家园受到威胁,精灵便会施展刀弓技巧和战略,显露武艺精湛的一面。

性格:精灵常展现欢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怀好奇但不贪婪。由于寿命很长,精灵能以更宽广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他们不会对琐事钻牛角尖。然而,当他们追求特定目标时,不论是进行冒险,或是学习新技术及手艺,精灵都能专心一意,心无旁骛。与精灵作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成为敌人也一样,但要精灵忘记朋友或敌人却更困难。精灵蔑视轻微的冒犯,但对严重的侮辱则会采取报复。

体型与外貌:精灵通常较人类矮瘦,身高约45至55英尺,体重约85至135磅。精灵男性身高与女性类似,体重则稍重。精灵皮肤白晰,发色深,常有深绿色的眼睛。精灵没有胡须或体毛,他们喜欢朴素舒适的衣物(特别是浅蓝色或浅绿色),也喜欢简单雅致的珠宝。精灵拥有优雅细致的身躯,他们的美貌常令其他种族印象深刻。精灵110岁时才成年,寿命可超过700岁。

精灵并不需要睡眠,这和其他常见种族大为不同。精灵每天冥想(精灵语称之为“出神”)4小时,这使他们获得如同人类睡眠8小时的效果。精灵冥想时会做梦,这些梦实际上是经过长年练习之后的内省的心智锻炼。

与其他种族的关系:精灵认为人类不够细腻,半身人不够沉稳,侏儒太平凡,矮人则毫无幽默感。他们对半精灵带着些许怜悯,对半兽人则完全不信任。虽然精灵可能给人感觉有些傲慢,但却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样挑剔。一般而言,精灵对于不合己意的人,也会表现愉悦和亲切(毕竟除了精灵自己以外,每个人在他们眼中都不及格)。

阵营:精灵爱好自由和多样的事物,喜欢表现自我个性。他们大多倾向混乱阵营,但却表现温和。一般而言,精灵会珍视保护他人的自由,就像对待自己一样。精灵通常是善良的。

居住地:精灵通常以氏族为群居住在森林里,氏族人数不超过两百人。他们将村落隐密地与森林融合,尽量不对森林做出伤害。精灵会打猎、采集食物和种植,他们使用特殊技术和魔法,不需开垦犁地就能丰衣足食。精灵通常会限制村人与外人接触,然而部分精灵会以细致的服饰或工艺品换取他们不屑挖掘的金属,藉此过着富裕的生活。

居住在人类土地的精灵通常是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受欢迎的艺术家或贤者。人类贵族常竞相聘请精灵教导孩子剑术。

宗教:精灵敬仰“生命护存者”

语言:精灵语十分流畅,带着微妙的抑扬顿挫,而且文法复杂。精灵文学十分丰富精彩,以歌谣诗词最为著名。许多吟游诗人学习精灵语,以便在自己的曲目中加入动听的精灵歌谣,有些吟游诗人则靠发音记诵精灵歌曲。精灵文如同精灵语一样书写流畅,而且成为木族语(树精和皮克精等生物所用的语言)使用的文字。

姓名:精灵通常会在百岁生日后宣布自己成年,然后为自己选择一个名字。但就算是知道他已成年的人,仍可能继续用先前的幼名称呼他,而他本人也不见得介意。成年精灵的名字完全自创,虽然可能反映他喜欢的某些人名,或家人的名字。精灵仍有家族姓氏,通常是由一些普通精灵词汇组合而成。有些精灵在旅游时,会将姓氏译为通用语,有些则仍保留精灵语的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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