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分是怎样划分的
家庭成分是一个80年代以前抄的词语;表明家庭在土地改革和资产公有化的过程中,家庭所处的历史地位,革命中对家庭的定性。现在已经基本不用,也无法填写。文革结束之前延伸到土地改革。家庭成分主要包括:资本家、百(城市的说不清了)、工人、地主、富农、
19世纪670年代的经济成分
19世纪670年代的经济成分自然经济、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洋务企业、外国资本主义企业。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诞生,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是在洋务企业的刺激下产生的,同时受到外国资本主义企业的排挤。此时中国自然经济依旧占据主动地位。
解放后土地改革成份评为小商小贩是否与贪农相似?
这个有文件的,1950年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一般按工人身份认定。(二)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应依其职业决定其成分,或称为小土地出租者,不得以地主论。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