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肯定要选择科学的祛斑方式才可以。科学的祛斑方式是内外结合,双向祛斑。
祛斑单单只依靠一种祛斑产品是不能够把色斑去除的,首先要分析身子色斑形成的具体原因,根据色斑形成的原因选择适合自己的祛斑方式和正规的祛斑产品才是科学的祛斑方式。
色斑的形成原因是比较多,大致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
外部原因:阳光中的紫外线、环境污染、过度使用化妆品、电器辐射等等;内部原因:生活压力、工作压力、脾气不好、内分泌系统紊乱、人体代谢能力不足等等;
除了选择使用适合自己的祛斑方式之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保证良好的作息时间,不要熬夜;
避免皮肤长时间曝晒在阳光下:外出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选择有防晒和美白功效的防护保养品。合理适当的运动,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避免食用色素含量高的食物或者饮料:如:酱油炒饭、可乐、巧克力、可可等。常年与电脑打交道的人最好涂些隔离霜,用完电脑后应立即洗脸。妊娠期前后做适当保养和护理,能够减少妊娠斑的出现。充足的睡眠:熬夜是皮肤的一大杀手,经常熬夜的人特别容易出现肌肤问题,不仅脸部暗淡无光,就连黑眼圈眼袋也会找上门,肌肤不能及时排毒,积累的色素也会沉着,久而久之就容易长斑。每天我们要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让你的肌肤在夜间深呼吸吧良好的生活习惯:好的生活习惯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因为后天因素出现的色斑,维护水嫩肌肤。脸蛋需要呵护,注意一些很简单的细节,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拥有一张光洁嫩白的脸。呵呵,黑眼圈确实难住了很多人,因为它们要去掉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会像治疗痘痘那样几天就能看到明显的效果。有黑眼圈的话除了遗传主要是经常熬夜的关系,不过有效的护理方法加上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是可以得到一定改善的,关键就在坚持了。眼霜同样如此。下面给了楼主一些小建议,希望有所帮助。
首先要注意晚上一定不要熬夜,就算熬夜也不要太晚。因为晚上是很多身体器官进行排毒的时候,最好是11之前上床睡觉,最主要的就是晚上不要喝太多的水,喝水喝多了的话会加重第二天的黑眼圈。
建议晚上睡觉之前做个眼膜贴,让眼睛吸收足够的营养,建议试试忆草的眼膜贴,或者金雨芙的眼霜,网上评价都很不错的哈。资生堂的还比较好吧,不过如果年龄偏小不建议用他家产品,过早使用熟龄眼霜会给肌肤带来一定负担。拍眼霜,记住不要过多,适当就好,然后满满的睡一觉,坚持几天,黑眼圈就会慢慢消失不见了。
还给介绍一些食物去除黑眼圈的吧!
1、若因肝脏功能不好而引致黑眼圈,需多吃暇、芹菜、茼蒿等绿色蔬菜,水果则宜多吃柑桔类。
2、每天喝一杯红枣水,有助加速血气运行,减少瘀血积聚,亦可减低因贫血则患黑眼圈的机会。
3、早上喝一标萝卜汁或番茄汁,其中所含的胡萝卜素具有消除眼睛疲劳的功用。
4、多喝清水,有效地将体内废物排出,减低积聚机会,亦可减少黑眼圈。
非常好,你可以选择生命太的护肤品,莱蒂菲有四套护肤产品,都是高品质低价位
我个人认为:选择化妆品是非常重要的,在25岁年龄阶段的最好用品牌化妆品,像你所说的这个牌子我目前还没听说过,其实玉兰油的产品挺不错的,有种眼霜是240元,功能是去黑眼圈和淡化眼部细文加滋润的,我认为效果很好。护肤产品都非常好,用的皮肤很光滑,很有弹性,肤色也很好,你还可以配一些营养产品吃,多吃水果和蔬菜,这样你的皮肤慢慢的就会好起来的
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
(引用)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虽然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管理起来有其难度,但多层次直销并不是引发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相反,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众多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商将在这一强行规定下转入“灰色经营”,引发更大混乱。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指责业界人士“耸人听闻”,因为他们长期跟市场打交道,更了解直销公司、直销商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同时,我们也应该客观的看到,直销这种营销模式与其他营销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直销商是集消费者与经营者身份于一体,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销售货品以外,还需要建立团队。从这两者获得的收入都是他们的辛勤劳动所得而并非“不劳而获”。而且,在正规的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的价格并不会层层递增,正规直销公司主流的宣传也是“不打折、不削价”。
没错,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也就是说只要是传销,就一定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传销这一可能,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直销”。单从字面上理解,既然“多层次”怎么还会是“直销”?明摆着是传销。现在只有正规的传销公司与不正规的传销公司之分。
有人恐怕这些“直销”商进入地下,引发更大混乱是可笑的,97年一刀切就是例子。
建立团队当然需要辛苦,但一旦完成几个高级营业主任他就可以“不劳而获”了,甚至根据安利奖励条款可以继承。
我想,对“直销”和传销这两个名词的法定解释非常必要。而且难度很大。我建议不能简单地用直销=传销这个公式来说明,虽然在英文它们是一个词。一定要首先辩明它们的区别。我认为直销就是单层次直接销售,有店铺也罢无店铺也罢不是关键。传销,一定是多层次的,既使它有店铺,产品质量有保证也不能改变其性质。
至于说所谓安利这样“正规”的传销公司产品价格不会层层递增的问题,很简单,这只不过是计算方法不同罢了。它总宣称各级营销人员的奖金是总公司发下来的,并非从下线抽上来的。如果下线没有业绩,总公司会发下来吗?只不过是计算的方式不同罢了,根本原则还是下线为上线贡献绝大部分利润。
政府:不想立法?
(引用)当记者采访某业界专家,他抛出“政府根本不想对直销立法”的观点时,记者的手抖动了一下,随即,把它单纯的当成了业界的一种牢骚。因为,从2004年2月开始,我国直销立法的相关部门就出国考察、调研、召开局、部会议,几位部长级的人物也一再公开表态,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而拟定的法律草案,据记者所知,到目前为止有十几份之多。如果说政府不想立法,确实有失偏颇。然而,这种牢骚,体现出了业界对法律出台日期一再延迟的不满,还有就是来自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并不一致的态度。
政府如何立法确实是一个需要大智慧才能完成的事情。但有一点,虽然政府讨论多日,但我与直销企业领导、直销人员以及工商管理部门沟通时,发现他们一致认为政府并没有完全弄明白传销(“直销”)的根本问题。从媒体报导的几次立法前的会议内容可见一斑。各种信息,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信息传递出来。也让我们看到了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奕。一次次推翻,一次次的修改。甚至安利公司曾经提前庆祝自己胜利,结果最后又不得不收回。其实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到底是否允许传销,如果没有多层次,那么就不是传销了,好象立法就没有意义了。如果允许,那么传销岂不是合法化了吗?
我认为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经济、思想意识环境下,我们不能让传销(“直销”)合法化。安利就是中国最大的传销商,必须拿它下手。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不得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安利公司为什么是金字塔式的传销?
安利承认自己是金字塔式的结构,但它同时说其它金字塔结构同样存在于其它组织中,如军队,如其实公司,不也是总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职员一级一级下来的吗?
它说的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思考一下,就能找到这两个金字塔结构的根本不同之处。那就是一般经济组织的金字塔结构是稳定的,最底层的数量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如果给这个结构一项任务,它一定是层层分解任务。但安利的金字塔却在无限延伸,如果给这个金字塔一个任务,它会尽可能地多寻找下层来分解任务,而不是靠现有结构来分化完成任务。当然安利的金字塔有个合理之处在于,它是可变的,如果上一级没有业绩,那么即使它拉来一个业绩很好的下线,照样没有收入。
(引用)但是当记者将部分法律草案送审稿条例,如,“组织者在经营活动中招募人员,通过招募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组成网络,对参加者以其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发展人员推销商品的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的将属于非法传销”,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无一例外感到惊讶和沮丧。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如果出台的法律真是如此,那么中国直销业几乎是全军覆没。但当记者继续询问他们会如何应对时,大部分选择沉默,小部分仍旧表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由此可见,组建团队、集体计酬,就是中国直销商最主要的收益来源,一旦命脉被掐断,他们要么选择彻底放弃,要么就只能暗箱操作。而我们有理由相信,选择后者的人在一段时间内会非常之多。
店铺不是传销合法化的手段。
安利也承认在中国市场的“直销”与国外不同,那就是店铺加营销员模式。实际上,并非拥有店铺就是合法化了。这个店铺并非起到直接销售作用,仅仅是展示与物流。根据我的实地调查,现场的零售顾客连1%也不到,营业额更是少得可怜,几乎不予统计。可以说97年安利被迫起动店铺反而是歪打正着。一方面拥有店铺店安利“合法化”了,另一方面安利借助这些合法的据点以点带面迅速发展起来。
当时政府让传销公司设立店铺的目的是为了怕传销公司出了事有地方找,不会象某些皮包公司那样蒸发。但实际上政府没有将传销最严重的后果考虑在内。
安利的“直销”商还有一个规避法律的办法,即每个“直销”商拥有独立的个体经营业户资格,以代理商的身份与安利签约,并非以雇员或自然人身份取得销售安利产品的资格。这看似多此一举的做法,作用就是让安利尽可能地避免承担更多责任。而个体工商户则可以去发展团队,达到曲线建造金字塔的目的。全国至少有十几万这样的标明经营日化用品的个体经商户,他们可没有任何店铺,而且绝大部分是在家里。这里才是安利真正的销售终端!
“直销”与“三个代表”
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但安利与我们的发展方向完全不同,甚至完全背离,对中国的影响极为恶劣。
先进文化。“直销”文化并不代表中国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它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同时它也不代表美国先进文化。虽然它号称是American Way的缩写。它的价值观并不为广大美国群众所接受。它最具有煽动性,将人性中“恶”的一方面潜力挖掘出来,并将“伪善”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变成了完全的利益驱动,但还自欺欺人冠以“环保”“健康”“共享”的美好理念。
“直销”对中国人民思想意识形态的腐蚀作用最为恶劣,而且将是影响深远。在目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旧的思想体系已经瓦解,新的思想体系尚未建成,“直销”文化将影响几代人!这是在其它发达国家所少有的恶劣影响。这对创建和谐社会是百害而无一利。狂热的类宗教思想体系已经带有“经济邪教”的性质。我之前论述过安利的“原罪”是不可能通过法律的规范而改变的。而本人最关心的也正是这一方面。
先进的生产力。“直销”是经济社会中起到辅助作用的非主流。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将来什么时候都是这样。越是发达国家这种现象越少,绝不是安利们吹嘘的最后一波经济浪潮。绝不是最先进的经营模式。安利公司在97年以后的所作所为从来就没有遵守过现有法规,在立法之前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种条例,它无时无刻不在违反,但安利公司同时在拼命往脸上贴金,赞助奥运、上中央电视台、万人健身长跑、赞助失学儿童。罪恶的安利公司妄图通过这些绝对公益的活动来掩耳盗铃。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传销,也就是所谓的“直销”从来就是让绝大多数的底线买单,当炮灰,让金字塔顶的“钻石”“翡翠”们不劳而获,(不能简单说他们不劳而获,他们还是要努力拉人头的,特别在初期是非常劳苦的。)它对广大人民的经济掠夺是一目了然的。它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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