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物1000人民币以内不用交税,超过限值按照货物进口手续进行报关作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等有关规定,您从国外邮政寄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如果你觉得海关征税高了,可以先了解海关是否正确认定的物品的征税属性。换句话说,是否有错征的可能性。如果有,您可以向海关提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海关征收的价格依据或物品属性是错误的。
英国:税率20%;小税率75%;儿童汽车座椅5%儿童服装0%;按季度申报;3次/年
德国:税率19%;书籍7%;按月申报;12次/年;另外加1次年申报
法国:税率20%;书籍55%;按月申报;12次/年
西班牙:税率21%;书籍4%;5次/年
意大利:税率22%;书籍4%;按年申报;12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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