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产品质量考核办法
一、受检产品
发证产品分为三大类12小类
(一)护肤类产品
(1)雪花膏、香脂(2)润肤乳液、洗面奶(3)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化妆粉块(4)护肤水
(二)发用类产品
(1)洗发液、护发素(2)洗发膏、发乳、发油(3)头发用冷烫液(4)染发剂(5)定型发胶、发用摩丝
(三)美容类产品
(1)香水、花露水(2)指甲油(3)唇膏
二、检验依据
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
QB/T1684-93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93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2285-97头发用冷烫液
QB/T2284-97发乳
QB/T2286-97润肤乳液
QB1643-92发用摩丝
QB1644-92定型发胶
QB/T1645-92洗面奶
QB/T1857-93雪花膏
QB/T1858-93香水、花露水
QB/T1859-93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1860-93洗发膏
QB/T1861-93香脂
QB/T1862-93发油
QB/T1974-94洗发液
QB/T1975-94护发素
QB/T1976-94化妆粉块
QB/T1977-94唇膏
QB/T1978-94染发剂
QB/T2287-97指甲油
护肤水执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以及《化妆品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抽样
(一)按化妆品发证产品的三大类12小类进行抽样,对申请企业上报的12小类中每一小类产品各抽取一个品种(以该厂生产量大的那个产品的品种抽样)。
(二)抽样地点:生产厂仓库或商业部门抽样。
(三)抽样依据:按QB/T1684-93第6章"抽样"办法进行抽样。
四、抽样及检验程序
(一)抽样人员到受检企业按产品分类(每一小类产品抽取一种)进行封样,供感官、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用。封样数量一般产品每种为12个小包装(另加标样一个小包装)。散装产品的取样量为分装的10个小包装,每小包装量不得少于50g(另加标样)。由于检测项目的需要,指甲油取样量为10个小包装和200ml散装1瓶。唇膏取样量为15支(总重量不得小于60g)。香水取样量为20瓶(总体积不得少于200ml)。
(二)抽样人员同时在现场对每种产品"包装标志"和外观指标(包括质量允差)按每种产品的"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指标做出"判定结论"。
(三)抽样人员在抽取样品时,必须填好"封样单"(包括现场检查的"判定结论"),连同所抽取的每种产品的企标和标样一起统一签封。
(四)被封样品交受检企业在二十天内,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五)检验机构按相应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六)检验机构将产品的检验结果汇总(包括外观等指标)后上报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七)产品合格判定按QB/T1684-93中第七章"判定规则"判定。
第一条:本公司设置特约店的基准及其营运方针,皆以本规定的内容为准则。�
第二条:经营商品�
(一)经营商品以XXXXXX为主体,目前的主力产品是靠旧有客户的交易。为了将来的发展,目前新产品也应视情况经营,以此渠道来开始发售。�
(二)特约店负责前项商品的批发和销售。�
(三)特约店不得经手其他厂商的同种产品。�
(四)今后将逐次追加其他厂商的同种产品。�
第三条:特约店的设置�
(一)特约店的设置依下列规划进行:�
1A地区每区X店。�
2B地区每区X店。�
3C地区每区X店。�
(二)前项区域划分,可因销售额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及其他等等因素而变更店数。�
(三)本特约店制度只限适用于大都会及附近县市,其他区域的实行方针则依照总代理店制度来进行。
(四)特约店的选定�
1 从以往即与本公司的交易的零售店中遴选。�
2从目前虽与本公司无交易,或交易额数小,但却极具潜力的零售店中遴选。�
(五)从实绩小的零售店中遴选特约店时,须依照下列基准来进行。另外,选店时必须以经营稳健且具有合作性、肯积极投入销售活动者为对象。�
1每年销售本公司产品金额超过XX万元以上的店。�
2每年销售XX产品数量超过500组以上者。�
3目前的交易额数虽小,但具有诚意且付款明确的零售店。�
(六)未有交易往来却具实力的店系指下列条件:�
1该地区尚未有旧客户的情况:�
2以地区性来说具有销售潜力且未来仍有可能开拓销售渠道的零售店。�
第四条: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的往来方式�
(一)对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一概以既有的交易方法来进行买卖。�
(二)批给这些店的售价,不论货出于本公司或出于特约店,价格都应统一。�
(三)对于新的交易申请,原则上应转交给该地区的特约店去经手。�
(四)这种非特约店的商店交易,应随着特约店销售能力的增大而中止。相反的,这些商店之中如有交易增大者,应设法将其纳入特约店制中。�
第五条:特约店的义务�
(一)特约店依其过去的实绩所在的区域的实力,每年要有一定的销售责任额。而此额每年得经双方协议而修正。�
(二)目前各经手品项的最低销售责任额,暂定如下:�
1XX地区500组至800组。�
2新产品及新型号则依当时条件另订。�
(三)特约店须加入总公司。�
(四)总公司是以协助、推展特约店业务为目的的亲睦团体。�
第六条:交易方法�
(壹) 交货给特约店的批价及特约店本身的售价依下列规定实施。此价格亦为本公司交给工厂的价格。
1A价--公司批给特约店的价格。�
2B价--特约公司及公司给零售店的价格。�
3C价--卖给一般消费者的售价。�
4D价--季节前的交易价格,届时另订。�
(二)为促进特约店的销售及奖励其付款的确实,本公司特设回扣(折扣)制度。�
(三)货款的缴付以每月25日为截止日,次月10日须以现金缴付。如以期票缴付,则付款金额包含折扣费。�
(四)关于季节性的货款缴付,另外订有特别价格。�
(五)货物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破损等,由本公司负担。�
第七条:支援销售的制度�
(一)对于特约店,本公司将免费或以成本价提供销售用的目录、广告用册子、传单、海报等。�
(二)公司会自行负担在报纸、杂志、传单及其他媒体上的产品宣传费用,在实行这些广告宣传之前,公司会做好实施预定表,事前与特约店联络。�
(三)本公司会对特约店指导有关销售方法、商品说明方法及其他相关的教育,并指示销售计划。�
(四)在开始销售新型产品时,公司会免费提供或借与各特约店该产品的样品。�
(五)本公司对于特约店主及负责的店员进行有关产品的组合及使用方法,产品说明,销售时的应对方式等教育指导。�
第八条:制造方法�
(一)如偏远地区的订货量增多时,可于市内及各地设转包工厂,由这些工厂来负责产品生产。�
(二)本公司内部将自设模具工厂,由公司亲自经营,至于生产方面再采取转包生产的方针。
(三)针对XXX及XXX各产品,本公司将设装配工程科,以付费方式将工程委托该单位。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共七章六十六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规章。
2020年6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方面,确定了一系列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和监管新特点,建立了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办法》从细化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相关要求,是《条例》重要的配套文件之一。
可以从这几方面来写,1化妆品销售人员健康管理(健康证、一般还需要又五病调离)2化妆品的进货索证3化妆品的保存和仓库管理,一般就这三点,如果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还可以写些公共场所卫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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