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9月份开始,化妆品也被纳入了QS认证行列。今年11月1日以后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化妆品产品包装上必须印有市质监局认可的“QS”(QUALITY SAFETY)标志。逾期不贴“QS”标志销售的化妆品视为非法产品,生产企业将被市质监局和工商部门罚款3万元,并不得上市销售。 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相关规定,2005年11月1日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从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标注“QS”和编号,而在2005年11月1日前,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过渡时间则为1年,今年5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则必须加有QS标志。也就是说,从今年11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都应有“QS”标志,这才算是符合规定的产品,未标注的,根据相关法规将受到处罚。[北京市:逾期不贴“QS”标志销售的化妆品视为非法产品,生产企业将被市质监局和工商部门罚款3万元,并不得上市销售。
名词解释:QS为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产品加贴QS标志后有两点含义:一是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经过了质监部门严格的审查,并经发证检验合格后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准予加贴“QS”标志;二是表明企业承诺其产品经检验合格,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根据上面所说QS质量标志应该有印刷和粘贴两种,不能说哪种是假的,所以你还需要去产品专营店进行产品实物比较才保险。
一般你买到的化妆品可以打上面的联系电话去问下他们厂商的鉴别真假产品标号或方法,他们会有详细区别方法的
从2005年9月份开始,化妆品被纳入了QS认证行列不贴“QS”标志销售的化妆品视为非法产品,生产企业将被市质监局和工商部门处罚,并不得上市销售。 化妆品上的“QS”标志表明产品达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质量要求,并证明产品可安全放心使用。所以QS是对消费者很好的保障!
不是化妆品要更改,是所有的通过QS审核的产品。
许可证号不必在标志下加印,但包装上需要注明生产许可证号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39号)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现将有关的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事宜公告如下:
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自2010年6月1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没有,QS质量安全认证是中国大陆的商品才有的,中国台湾是没有该标志的。
QS质量安全认证的主要内容是:
1、(一)质量安全认证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2、(二)质量安全认证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3、(三)质量安全认证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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