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孔雀东南飞》通过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恩爱夫妇的爱情悲剧,控诉了封建礼教、家长统治和门阀观念的罪恶,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女主人公刘兰芝对爱情忠贞不二,她对封建势力和封建礼教所作的不妥协的斗争,使她成为文学史上富有叛逆色彩的妇女形象,为后来的青年男女所传颂。
这首叙事诗共350多句,1700多字,故事完整,语言朴素,人物性格鲜明突出,结构紧凑完整,结尾运用了浪漫主义手法,是汉乐府民歌的杰作。“五四”以来,被改编成各种剧本,搬上舞台。
现在这首诗已经刻在“孔雀东南飞遗址”——安徽怀宁县小市镇焦仲卿刘兰芝墓地的长廊石壁橱窗上。
《孔雀冢》 秋风听雨
此情此景如斯,磐石盟约蒲苇,一园草木参差,我驻亭边水尾。千古孔雀之心,不忍焦畈南飞,萋萋柳岸青草,岂知汉府别离!默吟长廊乐府,后人何以为继?两厢痴情,两地相思!仰饮杜康,试作柳词,两行热泪润脸颊,两阙艳词问先师。长诗全文
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
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
新妇谓府吏:“勿复重纷纭。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
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新妇谓府吏:“感君区区怀!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阿母大悲摧。
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阿母谓阿女:“汝可去应之。”
阿女含泪答:“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
阿母谢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
兰芝仰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视历复开书,便利此月内,六合正相应。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交语速装束,络绎如浮云。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
阿母谓阿女:“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
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泪落便如泻。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门啼。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
府吏谓新妇:“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
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执手分道去,各各还家门。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念与世间辞,千万不复全!
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
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
府吏再拜还,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转头向户里,渐见愁煎迫。
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
府吏闻此事,心知长别离。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沈归愚称为“古今第一首长诗”,因此它也被称为我国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是我国古代民间文学中的光辉诗篇之一,《孔雀东南飞》与南北朝的《木兰辞》并称“乐府双璧”及“叙事诗双璧”。后又把《孔雀东南飞》、《木兰诗》与唐代韦庄的《秦妇吟》并称为“乐府三绝”取材于东汉献帝年间发生在庐江郡(治舒县,汉末迁皖县,均在今安徽境内)的一桩婚姻悲剧。
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南朝陈国徐陵(507-582)编《玉台新咏》卷一,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乐府诗集》载入“杂曲歌辞”,原题为《焦仲卿妻》。现今一般取此诗的首句作为篇名。《孔雀东南飞》原为建安时期的民间创作,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可能经过后人的修饰。
《孔雀东南飞》故事的两个主人公以其对爱情的坚贞不渝而赢得千古文人墨客的赞叹,主人公的墓地在安徽省怀宁县小市镇粮站前方,经后人的修缮,现已经成为一处免费供游人凭吊的风景地。为了拍摄相关电视,在小市镇建成了“孔雀东南飞影视基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开始名扬海外。
其动人的魅力主要表现在:
一、情节波澜曲折,跌宕起伏。作者在故事的开头设置了尖锐的矛盾冲突:聪明能干、心灵手巧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两人感情深厚,但为婆婆不容,一定要赶其回家。在这种矛盾冲突中,仲卿希望能够缓解矛盾,于是百般求告,但矛盾不仅未得到丝毫缓解,反遭母亲搥床痛骂,仲卿迫于无奈,只得让兰芝暂回家门。话别之时,两人相约誓不相负。兰芝回家后,母亲见到不请自归的女儿,十分震惊,后经兰芝解释,这才谅解,但不久,县令、太守相继为儿子求婚,兰芝不为所动,一一回绝。但其兄为了攀结权贵,步步相逼,这样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兰芝被迫之下选择允婚,其实已作了以死抗争的打算。仲卿闻讯,责问兰芝,兰芝道出真情,许下诺言,并约定黄泉相见,结婚当晚兰芝投河自尽,仲卿听后也吊死树下,他们以死抗争的方式将矛盾推向了最高峰,最后两家求得合葬,葬后两人双双化鸟,告诫世人。
二、叙事双线交替,缜密紧凑,采用双线交替推进的方式。第一条线索围绕刘焦两家的家庭矛盾冲突展开。仲卿求母,是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的第一次冲突;兰芝辞婆,是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的第二次冲突;兰芝拒婚,是兰芝的忠贞与其兄的虚荣的第三次冲突;仲卿别母,是焦母的顽固与仲卿守约的第四次冲突。这四次冲突,实际是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且演绎得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第二条线索是围绕兰芝与仲卿矢志不渝的爱情铺展的。这条线索建立在上述矛盾冲突的基础上。第一次是仲卿求母失败后,与兰芝的临别,反映了两人浓厚深切的恋情;第二次是兰芝辞婆后,与仲卿的话别,抒写了他们真挚坚定的感情;第三次是兰芝拒婚后,与仲卿的诀别,刻画了他们生死相依的爱情。这两条线索,交替发展,完整紧凑地完成了故事的叙述及人物命运的交代。另外,结构上呼应映衬。如不同场合中两次出现的蒲苇磐石的比喻,加深了读者对刘焦夫妇爱情坚贞的认识。又如兰芝分别时对其兄“性行暴如雷”的担忧,焦母“东家美女”的引诱,在诗中也暗伏、照应,显示了结构的缜密。
三、主题钩深致远,蕴藉宽广。从兰芝和仲卿两人的角度看,这是性格的悲剧。兰芝不仅美丽善良,而且外柔内刚,所以当她面对独断专行的婆婆,性行暴戾的哥哥也决不屈服。仲卿官宦世家,从小生活在母亲的*威之中,养成了懦弱无能的性格,所以当他面对母亲的威逼,就决定了他不可能主动争取婚姻的幸福。从焦母和刘兄两人的角度看,这是社会的悲剧。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东汉,儒家经义中的“孝”充当着捍卫封建礼教,维护封建家长权威的坚实堤坝。所以焦母能用高压政策对待儿媳,刘兄能用威逼手段胁迫兰芝,将他们双双推向了婚姻的坟墓。从这个角度看,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实质充当了杀害他们的刽子手,它们不仅摧残了美满幸福的婚姻,更是扼杀了善良纯朴的天性。从兰芝和仲卿死后双双化鸟的这一角度看,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它寄托了人民群众追求恋爱自由、生活幸福美好的强烈愿望。
诗前有序文:“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他们主观上的出发点虽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维护自己亲人的终身幸福与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的愿望,焦母刘兄是要在自己与焦仲卿、刘兰芝的利益之间找到一块平衡的绿地而共处。然而,他们没有成功。这里,问题的深刻性在于:刘兰芝、焦仲卿毕竟是直接通过他们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刘兄同时又成了封礼教的帮凶。这种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出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通过有个性的人物对话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是《孔雀东南飞》最大的艺术成就。全诗“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卷四,沈德潜按语)。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同样的,在焦仲卿各种不同场合的话语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爱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亲威逼的诚正而软弱、但又有发展的性格。诗中写到兰芝与仲卿死前,兰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见兰芝后回家与母亲诀别,他俩这时的话语,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处境。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曾作过这样细致的分析:“兰芝不白母而府吏白母者,女之于母,子之于母,情固不同。女从夫者也,又恐母防之,且母有兄在,可死也。子之与妻,孰与母重?且子死母何依,能无白乎?同死者,情也。彼此不负,女以死偿,安得不以死?彼此时,母即悔而迎女,犹可两俱无死也。然度母终不肯迎女,死终不可以已,故白母之言亦有异者,儿今冥冥四语明言之矣,今日风寒命如山石,又不甚了了,亦恐母觉而防我也。府吏白母而母不防者,女之去久矣。他日不死而今日何为独死?不过谓此怨怼之言,未必实耳。故漫以东家女答之,且用相慰。然府吏白母,不言女将改适,不言女亦欲死,盖度母之性,必不肯改而迎女,而徒露真情,则防我不得死故也。”试想,兰芝如果直说要死,这个弱女子势必会遭到暴力的约束,被强迫成婚。而仲卿的情况自然与兰芝不同,诚如上述引文的分析。又如:“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于此可立见焦母的蛮横:“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由此可见刘兄的势利。即使次要人物如媒人、府君的简短对话,也各各符合其人的身份、特点。诗中,简洁的人物行动刻划,有助于形象的鲜明;精炼的抒情性穿插,增强了行文的情韵。“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写出了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矛盾心情。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严妆辞婆是她对焦母的抗议与示威。打扮时的事事四五通,表示了她对焦仲卿的爱,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姑嫂关系不易相处,兰芝与小姑关系融洽,正表现了她的懂礼仪、易相处。这同焦母的不容恰成对照。另外,辞焦母不落泪,而辞小姑落泪,也可见兰芝的倔强。焦仲卿的形象刻划也是如此,他送兰芝到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表现了一片真情。闻知兰芝要成婚,“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诗篇用马悲渲染衬托他内心的强烈痛苦。临死前“长叹空房中”、“转头向户里”,对母亲还有所顾念,这里愈见他的诚正与善良。在整篇诗中,类似上述的动作刻划还有一些,笔墨虽不多,却极精粹。兰芝死时,一无反顾,“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仲卿死时,顾念老母,“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这些不同的动作细节,都切合各自的性格与处境。同样是母亲,焦母“捶床便大怒”的泼辣,刘母见兰芝回家时惊异而“大拊掌”的温和,对性格的描绘来说寥寥几笔已极传神。抒情性穿插较之动作刻划更少,但也是成功之笔“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兰芝和仲卿第一次分手时,作者情不自禁的感叹,增添了悲剧气氛。“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这画龙点睛的穿插,更激起了人们对焦、刘遭遇的同情。即使那教训式的全诗结尾,也带有浓重的抒情意味,充满了作者的同情与期望。这些水到渠成、不着痕迹的抒情性穿插,对人物形象的塑具有锦上添花的妙用,增加了全诗的感情色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比兴手法和浪漫色彩的运用,对形象的塑造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者的感情与思想的倾向性通过这种艺术方法鲜明地表现了出来。诗篇开头,“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是“兴”的手法,用以兴起刘兰芝、焦仲卿彼此顾恋之情,布置了全篇的气氛。最后一段,在刘、焦合葬的墓地,松柏、梧桐枝枝叶叶覆盖相交,鸳鸯在其中双双日夕和鸣,通宵达旦。这既象征了刘焦夫妇不朽,又象征了他们永恒的悲愤与控告。由现实的双双合葬的形象,到象征永恒的爱情与幸福的松柏、鸳鸯的形象,表现了人民群众对未来自由幸福必然到来的信念,这是刘焦形象的浪漫主义发展,闪现出无比灿烂的理想光辉,使全诗起了质的飞跃。
《孔雀东南飞》结构完整、紧凑、细密。其情节的组织,采取双线交替推进的方式。其中,一条线索由刘兰芝、焦夫 焦母刘兄之间展开。这是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仲卿求母一段,是第一次冲突,刻画了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兰芝辞婆一段,是第二次冲突,反映了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兰芝拒婚,是第三次冲突,在兰芝与其兄之间展开,突出了兰芝宝贵不能*的坚贞品格及其兄的卑鄙。仲卿别母一段,写出了阿母的顽固与仲卿的守约。这四次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特别是主角兰芝,她的坚决抗争,影响与决定了仲卿的态度与斗争。
兰芝与仲卿的感情纠葛是在上述矛盾冲突的基础上展开的。第一段兰芝的诉苦,表现了她对仲卿的信赖,也交代了矛盾冲突的背景。仲卿求母失败,刘、焦之间的话别,反映了仲卿的不舍、兰芝的温情。第二次冲突兰芝辞婆后,仲卿的送别,充分抒写了他们夫妇之间的真挚感情。第三次冲突兰芝拒婚一段,仲卿的怨怼,兰芝的表白,他们之间的诀别,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生死不渝的爱情。由此可见,上述两条线索,有主有从,互为因果,交替发展,完整紧凑地完成了故事的叙述、人物命运的交代。
此诗在结构上的细密还表现在呼应映衬上。《采菽堂古诗选》曾指出:“凡长篇不可不频频照应,不则散漫。篇中如十三织素云云、吾今且赴府云云、磐石蒲苇云云及鸡鸣之于牛马嘶,前后两默无声,皆是照应法。然用之浑然,初无形迹故佳。乃神化于法度者。”诗中在不同场合中两次出现的蒲苇磐石的比喻,的确加深了读者对刘焦夫妇爱情坚贞的认识,也加强了阅读这篇作品时浑然一体的感觉。此外,兰芝别仲卿时对其兄“性行暴如雷”的担忧,焦母“东家美女”的引诱,也在诗中有暗伏、有照应,显示了结构上的精细和诗思的缜密。
《孔雀东南飞》细针密线的结构特色,得力于繁简得当的剪裁。刘兰芝、焦仲卿的故事,头绪纷繁,若不加剪裁,使之集中,就会散漫无所所归统。清代诗评家沈德潜在《古诗源》中评道:“作诗贵剪裁。入手若叙两家家势,末段若叙两家如何悲恸,岂不冗漫拖沓?故竟以一二语了之。极长诗中具有剪裁也。”《采菽堂古诗选》看法更深入:“两家闻二人之死,仓皇悲恸、各怀悔恨,必有一番情事。然再写则沓拖,故直言求合葬,文势紧峭,乃知通篇之缕缕无一闲语也。前此不写两家家势,不重其家势也。后此不写两家仓皇、不重其仓皇也。最无谓语而可以写神者,谓之不闲;若不可少,而不关篇中意者,谓之闲。于此可悟裁剪法也。”裁剪中最易引人误入迷途的就是这些所谓若不可少却不关篇意的材料。其实,一些表面看来必不可少的材料,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材料和最需花费笔墨的材料。有些只需略作交待就行了,如诗中两家家势、死后家人悲恸后悔等等。这里,关键是抓住“篇中意”对诗材加以选择,组织,突出主要线索、主要情意。
诗中对详写部份的处理是极为出色的。仲卿求母失败,刘焦之间话别,兰芝辞婆和太守迎亲等,都是浓笔重彩的段落。这些段落在整个长诗中都是直接关系到刘焦爱情悲剧的关键内容,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感情的宣泄,对题意的显示都起着极重要的作用。更妙的是,这样的浓笔重彩,在全诗自然、朴实、流畅的基本风格中,起到了丰富色彩的作用,使整个描述的节奏疏密有致,快慢有度。沈德潜的这段评语具有真知灼见:“长篇诗若平平叙去,恐无色泽。中间须点染华缛,五色陆离,使读者心目俱炫。如篇中新妇出门时‘妾有绣罗襦’一段,太守择日后,‘青雀白鹄舫’一段是也。”
焦仲卿对爱情忠贞,但比较软弱,不敢直接反抗,忍辱负重,委曲求全。
刘兰芝坚强持重、不为荣华所动,温柔善良,勤劳,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忠贞不渝。
不同“
焦仲卿:先讽刺怨恨,后发誓“吾独向黄泉”。
刘兰芝:先体谅同情,后发誓“黄泉下相见”。共同点:既冷静又热烈
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于是,“不事舅姑”就成了兰芝被休弃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汉代是一个以孝治国的朝代,作为一个尚有前途的小吏,焦仲卿不可能违背封建的孝道,不可能为了爱情背上不孝的骂名而在人前抬不起头来。他们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同时也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殉葬品。第三,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出第三个可能。她们生于斯,长于斯,是那个时代制造了这一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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