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倒底是为了什么容不下刘兰芝?

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倒底是为了什么容不下刘兰芝?,第1张

我个人认为是因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感情太好了,焦仲卿自幼丧父,是由焦母一手拉扯大的,当焦母看见儿子和媳妇感情很好,感觉自己被冷落了,便认为是媳妇不好,把儿子的关心全抢去了。其实在封建社会是不主张夫妻相亲相爱到如胶似漆的,对女人就有七出,三从四德等严苛的要求,夫妻间的关系更崇尚相敬如宾,举案齐眉。陆游和表妹唐婉就是典型的例子。唐婉的才华横溢与陆游的亲密感情,引起了陆母的不满后,陆母认为唐婉把儿子的前程耽误殆尽,遂命陆游休了唐婉。陆游曾另筑别院安置唐婉,其母察觉后,命陆游另娶一位温顺本分的王氏女为妻。唐婉而后由家人作主嫁给了皇家后裔同郡士人赵士程。后来有了那首著名的词《钗头凤》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是汉乐府诗歌的巅峰之作,在这首叙事诗中,成功地塑造了刘兰芝这个女性形象。

刘兰芝是是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是个多才多艺知书达理的闺阁少女。十七岁时嫁给庐江郡的府吏焦仲卿为妻,辛勤劳作“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这样下 来三天就能织下五匹布,相当能干,但是尽管如此,焦仲卿的母亲还是不满意,说她干活磨蹭“大人故嫌迟”最终被焦仲卿的母亲遣送回家,酿成了二人的悲剧。

刘兰芝为什么被遣回家,我们依据原文提供的材料分析有以下原因

焦仲卿母亲认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在婆婆眼里,刘兰芝属于没有礼节,行动自由的女子,这里的自由应该指的是不听婆婆的话。她认为刘兰芝不如东家贤女罗敷。刘兰芝被婆婆冠上了“不贤”的标签,同时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如东家的罗敷漂亮,在婆婆眼中,这样一个不贤惠,不漂亮的媳妇,早该回家休息了。

刘兰芝认为“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

从刘兰芝的角度来看,日常和婆婆相处,婆婆表现出来的是嫌她织布慢,当然她很清楚,这是婆婆在找借口。聪明如她明白焦家的媳妇太难当,于是向焦仲卿指出“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兰芝是请归的。

其实我们看婆婆给的理由和原因是站不住脚的,刘兰芝嫁给焦仲卿之前就饱读诗书,乐器女红,样样精通,属于家教很好的闺中女子。被休回家之后,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说明刘兰芝名声在外,属于一个好女孩。尤其是写她回家当天,和婆婆拜别,还嘱咐小姑“勤心养公姥”让她替自己照顾好老人,这分明是贤惠有礼的晚辈形象。就连她的容貌也特意描绘了一番“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遭到了婆婆嫌弃。

结合诗歌的内容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以下原因

刘兰芝有个性

刘兰芝属于一个有个性的女子,这里的个性是指自我意识。在很长时间里,女子都是男子的附属品,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婚姻中,女子没有自主权,男人可以休妻。被休回家的女子,家人都会颜面无光,就像诗中后面提到的刘兰芝回到娘家,母亲拍着巴掌大哭道“不图子自归”,没想到那么严格学习礼教,学习女红还是被遣回家了。

但是刘兰芝并没哭哭啼啼,失魂落魄,她离开焦仲卿家的时候,精心装扮“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dài)瑁(mào)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以精致的妆容,大大方方地和婆婆来告别。没有哀求,没有哭泣,态度不卑不亢。虽然是离开,也要漂漂亮亮地走。于焦母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挑战,为刘兰芝营造了强大的气场。如果说这是她人生的一场谢幕,那么这个谢幕很完美。

焦仲卿哭哭哭啼啼舍不得刘兰芝走,此举无疑会给焦仲卿的母亲造成一种压力,或者说很窝火,她不敢对刘兰芝说什么,只好谩骂自己的儿子“何敢助妇语”。这只是她们临别时的一个场景,可以想象在日常的生活中,焦仲卿每天忙于府吏的公务,婆媳两个在家,从细节礼仪上,刘兰芝可以做到不可挑剔。

但是刘兰芝有主见,不受焦母控制,这对于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该是如何心不甘,气不顺。这个女子不好驾驭,焦母希望面对的是那种随便怎么指派,毫无个性,低眉顺首的女子,所以她说刘兰芝“举动自专由”,只能给出这么一个模糊的理由。说白了就是这个媳妇爱自作主张,让焦母心里不爽了。

焦仲卿没有担当

从诗歌中来看,没有提到焦仲卿的父亲,在那样的男权社会中,焦仲卿是母亲的依靠。凭空多出了一个刘兰芝,两个人感情还非常好,这样焦仲卿的母亲心里或多或少有些失衡。

诗歌的开头是一大段刘兰芝和焦仲卿的对话“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本是小夫妻久别之后诉的相思。而后边那句“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刘兰芝真的是想让焦仲卿回焦母遣送自己回娘家吗?恐怕不是吧,结合后文两人各自立下的誓言,这顶多是小女儿态的一种撒娇而已,向焦仲卿表明他出门在外的日子,自己在家也不易。

然而焦仲卿这个人没有担当,本来母亲就对妻子有些莫须有的微妙的不满,他听完妻子的诉说之后,哄哄刘兰芝即可,他却冲动地去找母亲说理,完全站在了妻子一边,质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这激怒了焦母,焦仲卿一再强调的和刘兰芝感情好,触犯了焦母家长的尊严。

在焦母看来,多年的母子之情,要让位于他们的夫妻之情,他把刘兰芝放在第一位,把母亲往后放。这怎么可以,他把对儿子的恼怒,迁移到刘兰芝身上,母子矛盾的升级,牺牲掉了刘兰芝。焦仲卿没有担当,惹恼了母亲,却只能以妥协来收场。

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刘兰芝因为有个性,有想法,有主见,不任人摆布,才导致了被遣回家。

在《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的形象一直存有较大的争议有认为他软弱,说“他(焦仲卿)和兰芝不同,所受的封建礼教影响较深,又是个府吏,因此性格比较软弱”有人宣扬他“并不懦弱,反而很坚强”;也有人赞美他“是一个封建礼教和家长制的坚定反抗者”;还有人干脆中和两种观点,说他“既软弱又坚强”,并认为正是焦仲卿具有“孝顺与叛逆、软弱与坚强并存的性格,才让读者觉得这一人物形象是真实的、丰满的”但笔者认为,焦仲卿的性格既非软弱,也非坚强,而是幼稚冲动,或者叫心智不成熟,所谓软弱和坚强其实都统一在这一性格特征的基础之上,是这一性格特征的外化表现而已

细读文本,长诗一开头是刘兰芝向焦仲卿抱怨,这本是夫妻之间非常正常的交流,而不是婆媳之间剑拔弩张的直接对立作为丈夫,焦仲卿该做的事情是安抚妻子,并与妻子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但焦仲卿却冲动地直接跑到母亲面前去为妻子叫屈,质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这等于把自己摆到母亲的对立面如果焦母性情温顺柔弱,焦仲卿这样“逼宫”式的质问或许有用,偏偏焦母是一个蛮横无理、性情暴躁之人,所以焦仲卿的“逼宫”质问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激起焦母“槌床”“大怒”,并责令他“便可速遣之,遣之慎莫留”,而这时,焦仲卿还不知避其锋芒,反而以“终老不复娶”来威胁母亲,最终导致刘兰芝被遣回家,乃至最后夫妻被迫自绝于幸福路上

这既是当时封建礼教制度下的家庭悲剧,也是焦仲卿性格的悲剧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分析,两汉时代,是一个“以孝治天下”的时代在政治制度上,“举孝廉”是选拔官员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汉代的“七出”之条把“不顺父母”放在首位,所以家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焦母的言行,符合封建礼教道德规范,所以她是理直气壮的焦仲卿殉情之前对母亲的温顺,也是符合封建礼教道德规范的,他要做一个孝子但是,当焦仲卿顺着“孝子”这条路走下去时,他发觉,这条路与他追求爱情、忠于爱情的信念是相违背的,是与他追求幸福生活的合理人性相违背的:他要拥有爱情,违背母亲意愿与刘兰芝在一起,就是不孝,这是当时社会所唾弃的;要是他失去了刘兰芝,只活在母亲的阴影里,他将没有爱情,没有心灵的自由,没有灵魂,这种木偶般的生活是他不能忍受的活着,只有这两种情况,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面临的都将是痛苦、黑暗和不堪忍受,所以他只能到另一世界去

我们在高中的时候都学过《孔雀东南飞》,讲的是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故事,在孔雀东南飞中,描述刘兰芝自尽时,是这样写的,“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刘兰芝在跳河之前,把鞋子脱了下来,当时我们老师是这样解释的,就是古代人认为,就算自杀也要告诉家人,要让家人把遗体好生安葬,所以留双鞋子的主要目的是告诉家里人,自己已经自尽,要家人把遗体打捞起来安葬好的意思。

其实不只是《孔雀东南飞中》,在冯梦龙的《警世通言》中也有关于自尽之前脱鞋的描写,古人自杀,还有我们都知道的屈原也是投河自尽,在一些影视剧中,也有自尽之前脱鞋的画面,我们不难看出,其实古人不管是投河,还是跳井自尽,都是先将鞋子脱下来,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脱鞋呢,是有什么说法吗。

其实按照古代的风俗,那些横死之人是不能进入家族宗庙祠堂的。什么叫横死的人,就是不是正常死亡的人,死去之后不管是老年人、中年人都不能入祖坟。因为横死代表着诸多不吉利,例如横死的人属于寿命不够,是没有福气的人。还有的说横死的人是违背了上天意愿,是最大的罪过,是上天把他们收走了,这样会破坏祖上的风水,不吉利。还有就是因为不是寿终正寝的,可以说他们是不得好死,属于是家门的不幸,很不吉利,族人是很忌讳的,所以横死之人死后是绝对不会让他们进入祖坟的。

但是如果自杀的人没有留下证物说明自己是自杀,就会很容易被当成为他人谋杀,被他人谋杀也属于横死,是意外死亡,所以死之后是不能迁入祖坟的,古人都是很注重名节,当然死之后也要自己留有名节,横死是不吉利的象征,死了之后名节就毁了。所以,就像上文说的那样,自杀之前留下自己的鞋子,就是要告诉家里人自己是自杀的,并不是横死的,死之后还要让家人好好安葬他们,葬在祖坟里。所以说投河投井自缢之前有没有脱鞋,也就成了古代的人们判定自杀和他杀的证据之一。

还有因为古代人比较迷信,信奉各种各样的传说说法等,如果他们跳河而死,死之后自己就会变成水鬼,或者被缠上,而且永远不能投胎转世,所以如果跳河而死之前脱下自己的鞋子,就相当于给自己一个护身符,死之后就不会变成水鬼,而且也可以去投胎转世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投河自尽之后,身体经过水一泡就会变得浮肿,如果时间一长,就会面目全非,所以如果仅仅通过面目是不能判断出死者是谁的,所以自尽之前留下鞋子,也是为了让死者的家属能够辨认出死者是谁,不会认错人,虽然说在同一个地点死去的人很少,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留下鞋子也是为了保险起见。

我们现代人自杀很多是因为抑郁症,过去的古人自杀是有一定历史文化背景的 ,甚至可以说当时的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自杀的。而我们都知道的屈原跳河,其实不叫跳河叫投江,再说高雅一点就是怀沙自沉。

在过去普通人如果受到了屈辱而不自杀的话是可耻的,最常见的就是古代的女子受到屈辱,古人有十分看重贞洁,所以这个时候一般都会自杀,不然是会被浸猪笼的,可以说是古代的社会鼓励以死明志,来保留自杀者的贞操。自杀者与社会地位文化水平都有关系,过去教育程度低,一般人沟通能力差,所以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选择自杀,其实也是对生活绝望的一种逃避。

其实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古人之所以在意脱不脱鞋,可能是他们的心理作用,在我们现代生活中,下定决心去自杀的人,往往不会大张旗鼓地对每个人说自己要自杀了,而是处理好自己的一切事情,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去自杀。其实古人自杀也是这样,把鞋脱掉,摆放整齐,无牵无挂地去赴死,这样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总而言之,古人关于自杀,无论是投河还是投井自尽,把鞋脱掉,也是古人的一种习惯,我们不能片面的来说这种做法是好的还是坏的,持尊敬的态度是最好的。

焦仲卿的母亲和刘兰芝的兄长历来是作为反面形象被人们所认识的:他们是刘、焦真挚纯洁的爱情的障碍,破坏了这一对年轻人的婚姻幸福,使其被迫走向死亡。那么,《孔雀东南飞》,这首我国历史上最长的乐府叙事诗,是不是要为人们确立人性之恶的范本,以引起鉴戒的注意?焦母与刘兄是不是本质上就真的刻薄寡恩,存心要害死自己的儿子和妹妹呢?

综观全篇,婆媳之间的矛盾都是不可调和的。不管她的儿子如何地表白对妻子的生死相依的深情大爱和不复婚娶的决心(“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也不管她的儿子因为妻子的离开表现得怎样的悲伤和心灰意冷(“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她总是意志坚决,不为所动。是什么使得她与媳妇这样水火不容、不共戴天、必欲除之而后快呢?难道是因为媳妇没有妇德,败坏门风?抑或是懒惰无行,不敬尊长?从诗中对刘兰芝的描写看,这些理由显然纯属猜测,没有依据。

刘兰芝是一个聪慧美丽、颇有教养,又勤俭朴质、待人有礼的女子。尽管“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她也无怨无悔,尽力忍受;尽管“大人故嫌迟”以至无端被弃,她还是强压悲愤,在婆母怒不可遏时,上堂拜别,表现得既周全得体,又善解人意;尽管对丈夫缠绵依恋,难以割舍,她仍然还是默默承担,没有痛哭流涕,死乞白赖。在苦难的生活中,这一个坚强的女子以她善良、至诚的本性赢得了读者的尊重。这样温顺如水的人是绝不会主动制造与婆母的嫌隙,主动挑起与婆母的战争的。这样看起来,婆媳矛盾的制造者无疑就是焦母了,而焦母为什么会那样横挑鼻子竖挑眼,对媳妇百般看不惯呢?

有人说,刘兰芝自尊自信,不肯随便屈从,焦母认为她“无礼节”“主动自专由”,不懂为人之媳的规矩,触犯了自己的家长权威,从而失去了对她的欢心,使刘兰芝最终“被驱遣”。还有人说,焦母要赶走媳妇,是因为兰芝没有为焦家添得一丁半口。封建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延续香火计,焦母自然要赶走兰芝了。这些观点在我看来都显得比较片面,没有深究人物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忽视了特定环境之下人物的性格,由此所引出的对人物的道德贬低和情感上的排斥,是对人物极大的不公,同时也影响了对作品悲剧价值的认识。我以为,婆媳间矛盾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她的儿子——诗中的男主人公焦仲卿。是焦仲卿让他的母亲陷入了深深的失望的境地,因为这种失望而使焦母迁怒于媳妇。

从诗的内容看,没有提到她的丈夫、儿子的父亲。可能是他舍妻别子,早已去世;也可能是流落他方,音信杳无。可以想像,没有男人的日子,孤儿寡母是多么的艰难困苦,尝尽心酸。他们要承受多少来自外间的冷眼讥刺,欺凌侮辱;为了生存要多少次强颜欢笑,忍泪吞声;尽管丈夫可能留下了一点家底,但也必须起早贪黑,摸爬滚打,省吃俭用。可以说,在这凄风苦雨、风刀霜剑般的漫漫长途中,儿子就是母亲的支柱,是母亲的希望。那既是出于母亲的天性,也是那样的时代一个女性所能够拥有的全部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当焦母终于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将儿子拉扯成人,帮他娶亲成家,谋事求职,她该是多么的欣慰和骄傲啊!尽管作品没有正面表现这些东西,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生活的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推想。因此,应该说,焦母是一个坚强的女性,是一个经受了苦难的折磨而没有倒下的可敬的母亲。如果说她后来的性情变得有些暴戾,那也是长期艰苦而孤独无爱的境遇压抑使然,但我们不能因此而看不到她的坚韧顽强,看不到她为儿子和家族作出的牺牲。

亲身的痛苦经历使她明白,人只有自己帮助自己,自己不屈服、不气馁,才有可能改变生活的条件,不让别人欺凌。对于一个孤儿寡母的单亲家庭中唯一的男人——儿子焦仲卿来说,这种品质显得尤其重要。古人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传统社会所有人——不管是士大夫知识分子还是普通的庶民百姓——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家国同构的基本格局要求每一个人特别是男子以家族整体利益的代表者的身份进入国家政治体系中,获得主流社会的认同,从而既实现自身价值,又完成家族腾达的历史重任。所以,一个男人,他是家族之本,是家族兴旺繁盛的依托,他的人生定位首先应考虑到整个家族的利益,不能以己之私而危及整体。

焦仲卿,在焦家日渐式微的情况下,他的责任之重大可想而知。当他的母亲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的时候,兴复焦家的担子开始历史性地落在他的肩上。可是,这被母亲倚为终身依靠的儿子却贪恋新婚燕尔的欢娱,沉醉于儿女私情的甜蜜中不思进取。尽管他终日奔走于公府之门,但是透过兰芝幽怨的话语(“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不是也反衬出仲卿是多么地不情愿,要忍受多少相思的煎熬。从他对兰芝痛苦而无奈的叮嘱“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娶”中,不是让我们感受到他身受羁束,迫不得已又不得不然的两难心境吗?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里,能够倾情投注于一个女子,并与她携手共赴黄泉,其相爱的真挚与深沉和人格的纯净与高贵辉映千古,令人感动。但是,因为情到深处而形成的心灵的单纯,也使他于“洞彻世事,练达人情”上表现出不切实际的迂阔,他非常明白照自己的性格要在官场上有所作为实在很难,所以,当他说出“儿已薄禄相”的话的时候,给母亲的心灵震撼是可以想像的。这样不争气的话语带给她的羞怒、痛苦、失望,只有一个付出了自己所有的心血、怀抱着无比殷切的望子成龙的希望的母亲才有可能体会到。

从女性和母亲的立场出发,焦母不会过多地责备自己的儿子不明事理,而只会将儿子的多情归罪于媳妇。传统观念认为一个女子最重要的品德就是端庄严谨、贤惠温顺,辅佐丈夫,使家业兴旺。“三从四德”等纲常伦理对女子的要求非常严格,经受过困苦生活的焦母从自己的经验和家庭处境出发更是对媳妇几近于苛刻。她认为“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是一个女子应尽的本分,是她勤俭持家的基本职责。她希望媳妇能够当好儿子的贤内助,使他一心一意作好官府的大事,得到官府的赏识,让光耀门楣的愿望早日实现。这实在只是一个封建时代的母亲最朴质、最现实的愿望。然而,这样的愿望却落空了。

自从儿子和媳妇 “共事二三年”来,一天天地变得胸无大志,媳妇不但没有教管好自己的丈夫,反而也与他一同沉溺在爱情中。虽然夫妇二人这几年是聚少离多,但焉能没有焦母的催逼在其中?作为一位敏感的母亲,她怎能不会意识到儿媳相爱对家族利益的潜在危机?所以,只要儿子愈表现得与兰芝情深意长,就愈让焦母急怒攻心,暴跳如雷(“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更让她不能容忍的是儿子居然为了一个妇人而痛哭流涕,露出可怜的软弱相,以至于以死相逼——“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虽是苦口婆心的劝慰,却也有被迫无奈和深隐的不满,不然的话就不会仍然固执己见,倒行逆施——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她对兰芝的讨厌,并不是真的兰芝对她“无礼节”,也不是因为兰芝没有生育,这都不是根本。根本的是兰芝没有尽到做媳妇的职责,在她的媚惑下,儿子意志消靡,在官场上还只是个小吏,仕途无有起色,家族的利益将要受损。所以,由对儿子的失望而引起焦心、愤激、苦恼,种种情绪纠缠着焦母,使她愈加怪罪媳妇,愈发下定决心要拆散他们,简直毫无通融的余地,显得那样的不近情理,冷酷横蛮。其目的就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儿子,为儿子求娶”东家贤女”,使儿子悬崖勒马,迷途知反。

再来看兰芝的兄长。在诗中他只是个次要角色,但他的作用却很重大。可以说兰芝与仲卿最后走向死亡,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逼嫁。如果他不是“性行暴如雷”,而是对兰芝的遭遇深加怜惜、宽容、理解,温厚地接纳兰芝,给她以平息伤痛的时间,那么可能结果将会是另外一番样子。沈德潜曾经对刘兄作过这样的评价:“否泰如天地一语,小人但慕富贵,不顾礼义,实有此口吻。”这也成为了人们共同的看法。可人们却没有深入地去思考,刘兄这样作的动机是什么呢?是不是硬要将妹妹往火炕里推?抑或是以妹妹为筹码,来博取自己的私利?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想不会有这样如蛇蝎一般狠毒的兄长。实际上,刘兄之所以要这样作,是为了妹妹的终身幸福,更重要的是为了补救家庭受到的损害。毕竟是焦府不义在先。当妹妹带着身心俱创的惨痛回到娘家,可以想见给娘家带来了多少羞辱和不光彩!作为一家之长的刘兄既要安顿料理妹妹的衣食住行,又要承受来自邻人的嘲笑和讥讽。无论怎样说,这都是对刘家尊严与男人自尊的极大伤害。所以,当太守府来求亲,这是改变妹妹悲苦命运的极好机会,也能使刘家受到伤害的尊严得以修复,重新获得社会的认同,有什么理由要拒绝呢?如果说兰芝可以因为与仲卿的相爱而对焦府所予的一切折磨与耻辱弃置不顾,那么,她的母兄却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因为对她的爱而恒久地停留在焦府与仲卿所予的羞辱和伤害中。解铃还须系铃人,知礼重仪的兰芝只有答应再嫁了。

人是自然演化的结果,也是历史文化的产物。人的性格的生成和发展不能离开具体的社会时代的土壤,其现实行为也有相应的性格逻辑和心理动因。在宗法制和小农经济的条件下,维护群体利益,调节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成为人们的思考重心。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克制身心,服从群体,才能与世俗相融相洽。群体拥有巨大的道德政治权利,个体则只享有道德政治义务;而且,这种权利与义务的不谐调,最终是以个体欲望的自我收缩而得到解决。作为封建家长的焦母与刘兄,他们的行为选择和价值取向自然而然要以维护家庭利益为出发点。他们不但不会对仲卿与兰芝的忠贞爱情给予平等的体认、关爱和呵护,反而要严厉地斥责,坚决地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作正是在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

所以,从诗作的故事层面来看,焦母与刘兄成了仲卿、兰芝婚姻悲剧的直接制造者。他们不但将自己鲜活的生命自觉地奉作封建祭坛的牺牲,而且还主动地把自己亲人的幸福祭献出去。这是他们的不幸,也是那一个时代所有人的不幸。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人格是多么的卑下低劣,心灵是多么的尖酸刻毒。相反,他们也是心地善良者,至少也是悲剧的承担者。当诗末出现“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主动时,未尝不是他们对刘焦生死不渝的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在未来的凄苦的孤单岁月里,焦母会日日咀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哀伤,刘兄也会时时地感到无限的懊悔与自责。他们同样是受害者,是他们崇奉的观念的受害者,同样是应该给予同情的对象。

两千多年来,如同焦母、刘兄似的封建家长代不乏人。他们一方面竭力要将亲人的行为和情感纳入到体制内来,不容许丝毫旁逸斜出;一方面又要独自承担因惩罚造成亲人痛苦所引起的内心忧戚。这是怎样悲凉而无奈的人生啊!当陆游的母亲毅然决然地赶走侄女兼媳妇的唐婉,给儿子陆游造成终生的遗恨和苦痛的时候,她的内心就真的会有如释重负之感而不会沉浸在伤心的海洋?当贾宝玉的父亲对儿子痛加挞伐,打得儿子几乎奄奄一息的时候,他就真的会在一旁得意地狞笑而不会也有无法言说的苦衷?……面对这些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生命实体,面对这片古老土地上孕育出来的生命现象,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走进他们的心灵和情感世界,我们还会不会仅仅只看一时一事表象、感情用事地去指责他们的为人,把他们定格在“恶婆婆”“恶父亲”“恶兄长”的形象上?还会不会吝啬我们的感情去一味地贬斥他们,苛求他们为什么不尊重亲人的选择?

《孔雀东南飞》的深刻之处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早期,就形象地描绘了刘焦殉情而死的悲剧,而悲剧的成因并没有简单地归结于某些具体的个人的人性之恶,而是直指人的背后的历史文化因素,展示出封建传统观念杀人的本质。在一个群体利益高高凌驾于个体追求之上的传统中,任何平等的对个性自由的向往、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憧憬都是一种奢侈。但是,人类对合理、健康、自然、合乎人性的理想图景的追求毕竟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它必定要冲破漫漫封建中世纪的黑夜而走出一片光明灿烂的天地。也许这正是《孔雀东南飞》在末尾充满深情而执著地表达的“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的深意!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孔雀东南飞》讲述了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凄美爱情故事。历来史家文家都对其作了极高的评价,刘兰芝的坚强、持重,不为威迫所屈,也不为荣华所动,焦仲卿的忠于爱情,而不敢直接抗争,只能消极反抗,忍辱负重,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这个爱情悲剧的原因是什么?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婆媳矛盾和封建的家长制度,我认为还有别的。

刘兰芝的表现那么优秀,还是被遣散,其中之一是无所出。要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能生产使古代女子的一大罪状。但是仅凭这一点,就将这么优秀的媳妇休回家,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在古代,连乞丐都可以一妻一妾,何况一个太守府的官员。她的日出作息,那么的勤俭,就是为了弥补自己这个遗憾。但是面对刘兰芝的去留焦母的态度是强硬的,这有些不合常理。

再者,刘兰芝刚被休回家,太守的公子就来提亲,也有点太巧了吧!

前后一分析我认为,这个婚姻的悲剧,是焦仲卿自吹和封建权利专制的共同原因。可怜的刘兰芝只不过是个牺牲的道具而已。

首先,焦仲卿得一贤妻,他肯定是四处的炫耀。性格上分析,像他这样有点小才,性格懦弱的人最好的就是在熟人同事面前炫耀自己。刘兰芝的各种特点完全符合上层社会贵妇人的要求,所以他不小心被太守大人看中了,不应该说是听中了。于是。。。。。。

焦母得到了来自太守的承诺和压力,休了刘兰芝,焦仲卿就可以高升,反之,地位堪忧!然后,自然而然的,焦母就选择了舍弃儿媳,保住儿子。其后,刘兰芝的哥哥得到了太守的好处,极力促成刘兰芝与太守公子的婚事。

坚守三从四德的刘兰芝就在女子从一而终的观点下坚持,最后刚过而折,投水自杀;焦仲卿休妻之后自然从其母口中得到了真相,他认为是自己害死了刘兰芝,所以内疚羞愧自缢身亡。于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悲剧就诞生了!

这可看出她的这一跳是经过成熟思考的结果,并非一时的冲动。 另外不想让人认为她是失足。 作为脱鞋赴水自尽这一举动在前后期意义是不一样的,后期的意义已是一种习俗,不自觉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当事人会依此行事,至于说留下物记什么的,是当事人及周围人在不理解习俗寓意情况下的一种错误诠释(或者说是替代解释),当事人及周围人对于这双鞋总算有了个说法,没有留下遗憾!但这只是后期的情况,抛开具体时期划分问题 不论,前期开始时的意义就比较有意思了:脱鞋是从实用角度出发的!寻短见的人只求速死,时间越短痛苦越小,为了入水后能尽快一死了之,脱鞋是很有必要的,因为鞋子有一定的重量(更有可能当时的鞋子有相当的重量);不要惊奇,会游泳以及学过游泳的都有这样的经历或感受:刚开始时头总是抬不出水面,脸朝下趴在水面上也可以坚持游一段距离,这跟人的生理有极大的关系,有个成语可以概括出这个特征:头重脚轻;所以头抬不出水面,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挣扎一会儿也就过去了;但如果是脚上加了鞋这个配重,轻重比例就有所改变,头抬出水面的概率就相对增加,挣扎的时间就会加长,就更加痛苦,所以,脱鞋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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