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露天露台,你做了护栏,是正确的防护措施,城管要求拆除是不合理的。因为露台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人来回活动的场所,为了安全起见,必须装有符合规范高度的护栏。护栏的高度平直段按规范规定应该在1米1,相邻两栏杆的间距小于等于011米。所以说你安装了护栏是对的,但是安装高度应该再高一点,达到1米1的高度就更好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如题主想要了解的“开车撞到中间护栏除了维修赔钱还要处罚吗?”相关内容介绍有以下:
开车撞到中间护栏,并且按照护栏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并且重新进行了维修,不管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你对城管部门的损失责任己经尽到了,城管再要求罚款2000一20000元就是无理的,属于乱罚款,你完全有理由拒绝缴纳。
接下来,有可能交警部门对你违章行为进行的记分、罚款是另一码事,这个罚款你是不能拒绝的。撞坏交通设施,只有交管部门才有权进行处理。
门面内装修,不用告知城管,而门头招牌装修,需要城管审批。装修店面,需要前往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工本费、及占用人行道的费用,通过审批之后,便可以进行施工了。若是没有及时办理装修审批,城管会勒令其整改并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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