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的人物应当是真实存在的,焦仲卿与刘兰芝确有此人。因为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建安年间是东汉献帝刘协的年号,庐江郡是汉代郡名,如今是安徽潜山一带。据此可知时间地点都是明明白白据实可以去找到的,由此可见历史上确实有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存在。
少女刘兰芝从小就被教授女红,会弹琴,能朗诵诗书。十七岁的时候嫁与焦仲卿为妻,在焦家是日夜操劳,勤于家务,但就是不被焦母所喜爱,反而被焦母处处刁难。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告诉丈夫自己所受的痛楚。焦仲卿为妻子求情却遭受了母亲斥责,还要叫焦仲卿休掉刘兰芝,刘兰芝只好暂时退避回到娘家。并彼此发誓说用不辜负对方。
谁知天意能人,刘兰芝的哥哥逼她改嫁他死后的儿子,焦仲卿听到这个变故,便请假回去见刘兰芝。两个人相见后都怅然若失,提起当日发下的誓言,又彼此相约只好在黄泉下相见了。最后刘兰芝投水自尽,焦仲卿得知后再树下自缢而死。
之后两家人要求将两人合葬,墓址在华山边上,墓的东西两边种植着两行松柏,南北两侧都栽着梧桐树。松柏和梧桐树枝枝相覆盖,叶叶相连通。至于诗中说的焦仲卿和刘兰芝夫妇化作孔雀这一积极浪漫主义手法与我国民间四大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化蝶有异曲同工之妙,象征焦刘夫妇爱情的不朽,表现人民群众对未来自由恋爱,幸福生活必然到来的信念。
举动自专由说刘兰芝不讲礼节,不听她的,一举一动全凭自己的意思。
《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焦母用的是第一条。
可怜体无比,汝是大家子,无非是又打又拉,既用美女,又用礼法,孝道逼迫焦仲卿。
《礼记》中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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