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
法律分析:经鉴定如果你的化妆品确实不合格过期了,那么对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
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对生产企业,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
法律分析:对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
对于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不合格化妆品被药监局查到只能认栽,法律规定要罚款没收公示,需要找厂家或者你的总经销,商量处理方法,下次拿货注意产品合不合规,可在药监局官网查询,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只不过厂家自行添加含量超标你辨别不出来,这就需要自己要懂这方面的知识,还有运气)
亲亲,您好该题由我为您解答~被市场监管局查到过期化妆品会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其中第五项,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据此,对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2到3倍罚款。
销售过期化妆品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罚款的处罚
当事人销售超过限制使用日期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生产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应当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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