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彩妆好的地方如下:
1、中国金善化妆学校
中国金善化妆学校,总校在昆明,成立于2010年,一家全国连锁的化妆学校,学校在广州、西安、郑州、中国、广州、昆明、贵阳、南京、合肥、南昌等地都有校区,学校以培训化妆、美甲、美容、美发为主。学校的学习环境,教学设备,教学器材,课程、教材以及教学安排达国际标准。
2、中国卡勒化妆学校
中国卡勒化妆学校,成立于2007年,是新娘跟妆师、影楼化妆师培训基地!高端日式美甲培训专业机构!高端半永久专业培训机构!实践机会:世界**、世界模特大赛、环球**、河北电视台等重大赛事指定化妆单位,各种演出化妆造型。
3、中国花都化妆学校
中国花都形象艺术学校始建于1994年,经过19年的蓬勃发展,现已成为集大中专学历教育、形象设计职业技能培训、美业教育、专业女子美容美体产品研发和直营连锁经营为一体的时尚教育集团。花都形象艺术学校现占地618048平方米,开设有29个学科。
4、中国琳达化妆学校
中国琳达化妆学校,于2017年由潘琳达老师创办,是一家主要以美妆造型设计培训、半永久定妆技术培训、美睫、美甲培训等服务为主导,并提供相关美妆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美妆造型培训学校。
5、中国环球化妆学校
中国环球勃朗形象设计学校是经由国家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的专业培训机构,多年来获得了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各位领导大力支持和关照,多年来环球勃朗学校不断壮大不断发展。
贵阳彩妆整体造型培训
贵州贵阳角色彩妆整体造型学校2009年新招生简章
学校地址:贵州贵阳市小十字中山大厦B座10楼
经学校内部调整,我校2009年开设专业,课程安排有相应变动。最新安排如下:
12009
年开设专业:
A
个人造型师全科班
学费4250元整(现报名免费赠送全套化妆工具)
学制三个月
上课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12:00,下午1:00----5:00,周末休息,随到随学,详细课程安排请参考:
B
专业化妆高级班
学费3150元整(现报名免费赠送全套化妆工具)
学制二个月
上课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早上10:00-----12:00,下午1:00----5:00,周末休息,随到随学,详细课程安排请参考:
C
时尚彩妆造型班
学费800元整(不包含化妆品和化妆工具)学制一个月
注:如需在我校配买整套化妆工具和化妆品,每套700元整
上课时间:每周六,周日,下午1:00----5:00,随到随学
是的,专业的培训都是全日制的,其中彩妆和造型是一起学习的。 像现在学习化妆的人越来越多,可以学习化妆的学校也越来越多。从而言之选择学校也越来越难,选择一所好的学校来学习也是更难。因为来学习化妆,一般都是一些刚刚毕业的初中生,高中生平常都是在学校学习,也没有更多的关注化妆方面的事,包括化妆有什么前途,有什么学校等等这些都是不知道的。所以当他们来面对选择学校的时候就是很困难的,怕选错学校,怕受骗,怕学习以后还是一无所获,甚至比学习以前更加的一无是处。所以选择学校是很重要的。 首先选择一个学校就要看这个学校师资,有句话叫做名师出高徒。有好的老师教学,自己学习以后肯定是会有很大一番作为的。自己也会相信来学校学习以后,有了老师的教学和老师的指导,肯定是可以达到一个出色的化妆师的,这也是每个人来学校学习的原因。要是去学校学习了,毕业之后还是一个什么也不会,去影楼上班还是一个小小的助理的的,凭什么还要去学校学习呢!我干嘛不再影楼学习,何必去学校花费那份多余的钱呢。 还有就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不仅仅是需要有好的老师,要是有好的老师,可是那好的老师老师在外面这里做宣传哪里做宣传的,但是又没有在学校教学,那么这个老师再好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挂着个牌子在哪里做招牌。之所以看你有这么个好的老师,才来你的学校学习,要是这个好的老师都没有上课,那我来你们学校还能学习到什么呢?你这不是哄人的嘛! 接着就是这个学校的 接着就是这个学校的教学质量,老师是否负责、是否是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照顾到的。如果这个学校滴老师都做到了,那么相信这个学生来学校是肯定可以学好的,将来毕业出去肯定是很出色的。 既然这个学校有了很好的老师,老师又那么负责。相信去这个学校学习以后肯定是不需要从助理开始做的,是直接以化妆师的身份出去工作的。 其实选学校并不是这些就是可以的,还有就是这个学校的学费,是否是自己能够承担的。即使是自己能够承担的,那么又是否是自己值得付出的。如果这个学校不论是在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教学模式、老师对学生的责任心、工作就业安排等等都是很好的,那么这个学校就是值得我去付出,值得去学习的。如果一个学校连这个都做不到,那我凭什么花这么多钱去你们学校学习呢! 所以说选择学校比努力更重要,现在要问哪个学校能够做到这些,就只能是 长沙冰山名人化妆学校 了,也只有这个学校是在长沙也是在湖南省内最好的学校了。这个学校不论在哪个方面都是非常出色的,相信选择这个学校是没错的。
一、投诉渠道
1 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 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 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4 给你一个香港凤凰网的投诉教育机构的网站,可以对内地教育机构的欺诈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并曝光。网址:http://appeduifengcom/315/tousu/
给你截图:
二、投诉帮助
(一)给你南京的维权投诉程序供参考
南京的消费者如何进行民办培训方面的投诉和维权?
消费者应该了解选择培训机构的基本知识,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防止上当受骗且投诉无门,详见http://wwwnjmbjycn/bencandyphpfid-80-id-814-page-1htm。
当纠纷或问题发生,自行协商无效而需投诉和维权时,应首先根据发票(收据)上的印章,或者培训场所悬挂的证照(原件)确定培训机构的准确名称(而不是该机构对外宣传的名称,或者简称),然后根据其组织类型确定主管部门。
1 如为“某某公司”等,则属于企业,可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或投诉,依据:http://wwwnjmbjycn/bencandyphpfid-55-id-676-page-1htm;
2 如为“某某协会、学会”,则属于社团法人,可先向民政部门咨询或投诉;
3 如为事业单位,则归属其上级行政部门管理;
4 如为“某某培训学校(学院、中心)”,则一般属于非企业法人,由教育或人社部门发给办学许可证,多部门联合管理(提示:需确定该学校在“南京有资质民办培训机构名单”中,注意:外地教育培训机构不允许在南京设立所谓“分校”);
5 如为“××联盟”、“××基地”等其它类型,且无有效证照和固定场所,则很难找到管理部门,涉嫌诈骗的,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6 个人无资质办学,有字号、场所,有组织机构并成规模,构成“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可先行向办学所在地的区县教育部门(文化教育类)或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类)举报。
针对南京市及各区县教育系统所属培训机构的投诉和维权,根据问题类型分述如下:
1教育教学管理问题。如教师无资质、超范围办学、私设教学点、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虚假宣传或广告未备案、伪造毕业证书等,应投诉至其审批机关(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2学历教育问题。指在教育机构通过合作办学从事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学历教育的情况下,学生如对学历教育的助学金、奖学金、教学计划、师资安排、课程安排、学生证、学杂费、文凭发放等方面存在疑问,应向发放文凭的合作院校或该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投诉。
3收退费问题。如物价未备案,或乱收费,或拒绝退费等,这类问题最为常见。发生纠纷且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投诉至物价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物价局),也可以先投诉到其审批机关,处理不满意时再投诉至物价部门。
4偷税漏税问题。表现为不开具正规发票,仅提供收据或听课证(卡),甚至不提供任何凭据,应投诉至税务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税务局)。
5法人治理问题。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均在民政部门登记为非企业法人,且为独立法人单位,如发现其有抽逃注册资金、侵占或转移法人财产、法人治理结构混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况,应投诉至民政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民政局)。
6劳动合同问题。如用工不规范、克扣工资、随意解聘以及其他劳动合同纠纷,如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投诉至人社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人社局),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7民事纠纷。如工程、借款等经济纠纷,如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通过诉讼解决。
8治安纠纷或刑事犯罪。师生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钱物被窃等,如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有诈骗、严重虚假宣传、伪造证件印章、卷款潜逃等情况,也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9消防隐患。如无消防证明、消防器械不达标、堵塞消防通道、锁住逃生门等,应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
10其他。如不清楚所遇纠纷的主管部门,可先向审批机关(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咨询。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
(二)如何选择教育培训机构?
南京的消费者如何选择培训机构?专家为您支招:
首先,根据自己想培训的专业,结合亲友和同学介绍、报纸广告或者网络搜索结果等,确定几家培训机构备选;
其次,登录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wwwnjmbjycn),在“南京有资质民办培训机构名单”中逐一核实这几家培训机构是否有资质。当然,不排除个别办学机构宣传时出现的是其连锁品牌名称或课程项目名称,消费者务必问清其规范校名及审批机关,并再次登录本网核实;
再次,逐一向有资质培训机构电话咨询,然后通过比较价格、服务、地域等因素确定一家培训机构;
最后,上门考察和报名。要重点关注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培训内容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发票(或收据)上的印章是否与培训机构名称相符,必要时可向其发证机关核实。(南京市教育局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注册场所悬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原件,教学点悬挂经审批机关和教学点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加盖公章的正本复印件)。
当然,也可以选择几家有资质培训机构,逐一上门考察比较。
提醒:招生广告不轻信,短信广告不要信,跨年收费不允许,霸王条款不能签,办学资质不能少,票据印章保管好。
最重要的是,不能一次性缴纳过多费用,尤其是不能贪图便宜而一次性缴纳几年的费用,这一点消费者必须慎之又慎。因为:一方面,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几年的费用,往往意味着该机构资金不足,发生倒闭、卷款潜逃的风险很大;另一方面,由于物价部门规定一旦开课“授课课时在总课时一半(含一半)以内,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一半培训费用”,故消费者发生退费时,缴费越多损失越大。
相关网站查询
1 合法广告查询:
http://wwwnjmbjycn/listphpfid-68-page-1htm
2 培训机构收退费办法:
http://wwwnjmbjycn/bencandyphpfid-55-id-1151-page-1htm
(三)节选上述文件内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予以退费:
(一)因举办者原因造成培训人员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二)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三)授课课时在总课时一半(含一半)以内,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一半培训费用;授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的,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扣除实际授课课时后退还费用。
第二十条 培训时限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按半年度授课课时数计收培训费用,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第二十一条 严格涉企培训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而面向企业的培训收费,其课时费收费标准按照法定培训课时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依法承担并组织国家和省规定考试的单位不得举办与考试相关科目的培训并收费。培训单位不得代考试组织单位收取考试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第二十三条 培训单位举办法定培训或者非法定培训,均不得在培训收费外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培训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教材资料的使用,不得强行摊派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教材资料并收取费用。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
(四)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宁教职社[2010]16号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教育培训的管理、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0年5月24日下午15∶30
会议地点:南京市教育局208会议室
参会人员:南京市教育局陈舒泛副局长,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梁晓峰处长、王广礼副处长;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刘兴国处长;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处朱立山副调研员,广告监督管理处黄莉副处长、李德荣科长
会议主持人:王广礼
会议充分肯定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全市社会教育培训的管理和规范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局就我市社会教育培训审批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广告管理
对于未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擅自发布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简章),尤其是发布虚假广告(简章)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主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退还学费、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理后,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江苏省广告条例》视情况予以处罚。
凡违反法律法规发布招生广告的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江苏省广告条例》视情况予以处罚。
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对全市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简章)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二、关于查处超范围办学行为
对于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职业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办学内容范围开展办学活动的,由该机构的行政审批机关进行规范和处理。
对于已持有《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和处理。属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等应予以配合。
三、关于查处无证办学行为
对于个人擅自开办教育培训、职业培训机构的,视其所开办的培训内容,分别由属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四、关于联合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
为加强我市社会教育培训管理,维护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求学者权益,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制定有关我市社会教育培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依法行政,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社会教育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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