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仅仅是购买自动贴标机,一个机器成本基本就是10万元左右,这还是比较好的机器
2,如果你是要购买不干胶,要看你是什么版式什么材料(材料很重要,不同材料差价很大)才能算出价格
3,如果你是帮别人代贴标来赚钱,就要综合看因为不同瓶体贴标速度差很多,自动贴标的时候底纸的强度对你的贴标速度也影响很大,只要关注(1)对方需要你贴的瓶子多大(2)什么形状(3)标签大小(4)标签是什么材质然后具体算价格,价格主要就是你的人工成本加损耗,加上电费和机器损耗,最后算点利润进去人工成本,机器损耗就是你的贴标速度决定的了而贴标速度由上面说的那些决定
法律主观:
消费税的计算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进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依法计算应纳税额。且消费税应当按照法定的期限、方式予以缴纳。
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出口化妆品会计分录
1、企业出口销售化妆品: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2、结转出口化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化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出口销售化妆品,然后结转出口化妆品的成本,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相关二级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价款3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 00017%=51 000
消费税:300 00030%=90 000
(2)上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本月直接出售,售价10万元。已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25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00017%=17 000
(3)本月购入护肤品一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已全部用于 生产化妆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200 00017%=34 000
(4)节日期间将化妆品一批发放给职工,成本为3万元,出厂价5万元(不含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50 00017%=8 500
消费税:50 00030%=15 000
(5)将护肤品和化妆品组成礼盒2000套出售,每套300元(不含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2 00017%=102 000
消费税:3002 00030%=180 000
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000+17 000+8 500+102 000-34 000=144 500元
应交消费税=90 000+15 000+180 000=285 000元
自身自有产品品牌,可靠的厂家;方法/步骤
1对于一个产品来说,要生产厂产品你必须有自己的品牌,化妆品也是如此,但是很多人都只是盲目的想去做产品,并没有考虑到有没有品牌,所以这是 一个问题。远大美业小编建议大家先去注册自己的品牌,或者看看厂家是否有品牌提供,就像远大美业。
2有了品牌之后,就要考虑自己产品大致的方向,你要要做什么类型的产品,几款,什么功效,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后续才能明确的继续下去。
3品牌和产品想法都明确之后就是要寻找可靠的厂家,化妆品是直接作用在肌肤上的,所以厂家一定要正规,一些小作坊千万不能选择,因为产品得不到保证。
4有了厂家之后,就可以和厂家开始商讨产品款式和功效,因为最开始都是自己的想法,而厂家的经验是最多的,他会在产品和功效各方面配合你的想法进行改进,做出更好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5在产品大概确定之后就要同步进行产品的外包装设计,一般一些厂家都没有产品外观设计人员,需要自己去外面找,但是这样会造成一定的沟通困难,毕竟外观包装都要和产品本身的理念和功效相结合,所以建议最好寻找包含设计的厂家。
6大的方面和一些小细节都确定之后就可以签订合同,开始真正地 产品制作和设计了,接下来基本都是厂家的工作,如生产、检验,你只要对一些方面进行确认,最后等产品出货就行了。
注意事项;厂家的选择一定要慎重,通过多方面了解。品牌是自己的,做好一个品牌质量很重要,千万不能一味的追求利润而降低产品质量要求。
货物的进口成本=进口合同的成本价+进口费用。进口化妆品在海关申报成本的计算公式为货物的进口成本=进口合同的成本价+进口费用,包括买价,海运费,海运保险费,报关报检费,关税,进口消费税等一系列与购货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可以抵扣的进口增值税。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消费税是由政府征收的一种税费,在我国消费税是含在商品价格里的,针对特定商品征收。一切生产、加工、进口的人员都要缴纳。征税百分比在2016年时有所调整,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百分之十五的消费税,低档的不再征税。此举是为了配合消费市场的变化,引导消费的合理性。
价格含税算不含税价格的方式是:不含税价=含税价格÷(1+税率)。不含税价指的是货物或劳务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比如说含税价为100元,同样也是17%的税率,根据公式来看“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适用税率)”
2。带入数值后为:100=不含税单价×(1+17%)=不含税单价×1。17
3。计算后为:不含税单价=100÷1。17=85。47元
4。含税价是包含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税金内含于价格之中;实行价内税时,商品交易价格即为含税价格。用公式表示为: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税金
5。以上税金,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的适用税率来计算的,需要运用到的公式是:税金=不含税单价×适用税率
一、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一)纳税人的计算
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30%。计算如下: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费、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便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
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二)计税方法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税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二、《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1、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2、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随着我国百姓购买力的增强,税收政策也随之变化,这有助于留住购买力。消费税计算标准是针对某一商品的消费税的固定计算方法,化妆品的税率百分比在2016年时有所调整。
三、含税价和不含税价有什么区别
1。两者包含内容不一样。含税价是包括税金的计税价格,由成本、利润以及税金组成。不含税价不包含税金的计税价格包括商品的成本和利润两个因素;
2。两者的应用计算不同。含税价是增值税也就是零售价,不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是不含税价。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含税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不含增值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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