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农:自己没有土地,靠租地主或富农的土地种;
贫农:只有很少的土地,还要租种地主或富农的土地;
中农:包括:下中农 上中农 富裕中农(三者中土地 最多),自己有土地,能解决自家的温饱。
富农:有较多的土地,除自己种些外,其余的出租,还 放些高利贷。
地主:土地多。自己不种地,完成靠出租土地和放高利 贷生活。
雇农、贫农和地主的关系是土地租种的关系。政治上称此为被剥削与剥削的关系。
本人成分:如工人、农民、干部、军人等。凡是靠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长大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填写。
1、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
2、地主、富农、贫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扩展资料:
阶级成份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份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
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其他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一、“家庭出身”
系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分(即指在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供给本人经济来源的父母或其他人的社会地位或社会职业)。通俗的理解就是,父辈的“阶级成分”,即是你的“家庭出身”。填家庭出身可采取写实的办法。
二、“本人成分”
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可以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你是学生你可以填“学生”,如果你是工人你可以填“工人”或者是“教师”“职工”“退休工人”等等。
三、是事业单位的员工,个人成分填职工,父亲是公安局的,母亲为下岗工人,家庭出身具体还要看父亲的职位等。
扩展资料:
1979年1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地、富、反、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社员待遇。
地、富家庭出身的社员,享受与其他社员一样待遇。不仅仅是农村,在城市,随着一系列的平反,阶级身份体系也逐渐开始消失。
1994年,在“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分类和代码”里,依然有“本分成分”和“家庭出身”,直到2002年才取消了这两项指标。2004年,《家庭出身代码》国家标准被废止。
——个人成分
——家庭出身
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地主阶级,一般指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下,统治阶级剥夺人民的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封建社会中领主制经济下的一切大土地所有者,如封建领主亦称地主。
民族资产阶级是具有两面性的。一方面,他们遭受帝国主义、国外大资本的剥削和压迫,所以他们反帝。另一方面,他们剥削压迫本国无产阶级,并且不信任本国人民,所以他们对本国无产阶级毫不手软。
是指这些人个人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前的社会职业。
现在有时会出现的“本人成分”,是指个人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前的社会职业。社会人士申请入团、入党的申请书以及大、中、小学学生的个人档案都有此栏。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民营企业的职工情况登记表有时也需填写。
成分,又称阶级成分或者出身成分,是奉行马列主义国家所有的一种对社会人口进行分类的方法,在社会学上属先赋地位。根据出身,即祖辈父辈,和成分,一个人的求学、就业、福利等各项权利都会受到相应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根据经济状况,对全国人口进行划分的一种分类,即阶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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