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圆两种。
钢筋加工一般要经过四道工序:
钢筋除锈;钢筋调直;钢筋切断;钢筋成型。
当钢筋接头采用直螺纹或圆锥螺纹连接时,还要增加钢筋端头镦粗和螺纹加工工序。钢筋配料与代换钢筋代换
(1)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钢筋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等构造要求。
以高一级钢筋代换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
(2)用同钢号某直径钢筋代替另一种直径的钢筋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宜超过4mm,变更后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
(3)设计主筋采取同钢号的钢筋代换时,应保持间距不变,可以用直径比设计钢筋直径大一级和小一级的两种型号钢筋间隔配置代换。
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圆两种。
受力钢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并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1)轻骨料砼的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骨料砼结构设计规程》。
(2)处于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砼强度等级不低于C20且施工质量有可靠保证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的预制构件,当表面另作水泥砂浆抹面且有质量可靠保证措施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室内正常环境中的构件的保护层厚度数值采用。
(3)钢筋砼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一般为10mm;预制的肋形板,其主肋的保护层厚度可按梁考虑。
(4)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的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普通低碳结构钢,加有微量元素钒V或镍Nb或钛Ti元素,用热轧带肋工艺制成,除工艺有别外,与带 E 字的化学成分(碳C、硅Si、锰Mn、硫S、磷P)都是一样。不同于20锰、16锰、25锰硅。
国标1499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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