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活酵母面膜的工作原理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脸部体温激活TST里的酵母,它会发酵,会吃掉你皮肤上的死皮,角质,粉刺,黑色素等脏东西,然后排出皮肤所需的胶原蛋白和氧气等,从而使皮肤由内而外达到最健康的状态,是一款全能调理型活的保养品。
tst中的酵素浓度很高,见效也很快,但对皮肤的负荷有增加。一周一次即可,不宜频繁使用。
其中含有活性酵母,易造成过敏,所以敏感性皮肤慎用。
扩展资料:
保湿面膜可以连续使用,但是若是美白、抗皱、去痘等功效型的面膜, 不可天天敷,一般每周1~2次即可,否则增加对皮肤的刺激诱导产生敏感肌肤。
皮肤不能长时间在高湿度的情况下工作,会影响各种功能,因此一般情况下面膜敷的时间不要超过30分钟,维持在20分钟左右即可。睡眠面膜其实就是一种晚霜,不在此范围内。
-面膜
凤凰网《风暴眼》出品
文|连卫民 张天霖 欧阳倩倩
“0投资,0囤货,0风险,0加盟费,免费加入TST庭秘密,做明星合伙人。”
在这诱人的口号和明星光环的加持下,无数家庭主妇、宝妈们选择了加盟明星张庭、林瑞阳夫妇在2013年创立的日化品牌“TST庭秘密”,成为其成千上万个代理商之一。
除了代理商外,赵薇、范冰冰、刘涛、陶虹、徐峥、林志玲、曹格等众多明星都曾直接或间接的为TST站台,有的还曾是TST的股东。
2014年到2018年,TST在微商圈中爆火,被称为“微商第一品牌”,张庭夫妇身价一度被传高达300亿元,张庭也被称作“微商女王”。
张庭、林瑞阳夫妇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张庭异常活跃,抖音粉丝数量超过3300万。短视频中的她被网友称作“不老女神”,似乎仍然是《穿越时空的爱恋》中的那个单纯善良的“小玩子”,很难将其和“传销”二字联系起来。
然而,12月28日,一张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李旭反传销团队的查证函,却将张庭夫妇以及其旗下的“TST庭秘密”,送上了“传销”的风口浪尖。
查证函称,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TST庭秘密”的运营主体)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该局于2021年6月5日对达尔威涉嫌传销立案调查。
实际上,很早之前TST就曾被质疑传销,只不过没有引起关注。举报人李旭在接受凤凰网《风暴眼》专访时透露,自己的团队之前发布过很多篇涉及张庭涉嫌传销的文章,但都遭到了删除。
“后来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才向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一个查证函,之前也是没有一个官方确认信息,现在终于得到官方的确认。”李旭表示。
李旭还透露,TST的团队规模非常大,参与人员可能有千万左右,涉案金额可能上亿元,一些TST的人离开后还会创立一个和TST类似的新传销平台。
据李旭了解,参与TST微商模式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宝妈、家庭主妇,她们一般空余时间比较多,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家庭中可能不太受尊重。她们急于摆脱这种角色,因此很容易陷入骗局。
李旭对凤凰网《风暴眼》表示,自己从事反传销十五年,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传销。除了TST微商模式的经营性传销外,还有一些打着新金融、分享经济、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旗号的新式传销,而上当受骗的人中不乏一些白领、管理人员等高学历人才。
“传销给人带来的不仅仅是血本无归的经济损失,还有巨大的精神伤害。我见过有些进入传销的人对家庭、对父母子女不管不顾,为了发展下线几乎得罪了身边所有人,家庭没了,亲情友情都没了。”李旭表示。
目前,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的案件已进入审计阶段。张庭夫妇旗下公司究竟有着怎样的传销套路?为何直到现在才被调查?在新的传销手段层出不穷的情况下,普通用户如何识别传销套路?
凤凰网《风暴眼》独家专访了“张庭夫妇涉传销案”举报人、反传销专家李旭,揭秘微商帝国表面下的传销生意。
直播回放丨举报人李旭在线答疑:我为什么要举报张庭夫妇传销
一、TST的模式完全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的三个特征
凤凰网《风暴眼》:您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张庭传销的这个事情,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相关事件的背景?
李旭:我们是大概4、5月份就接触到这个线人,举报人本身就是TST庭秘密的团队长。我们根据这个线人团队长提供的线索、证据研判以后,感觉他所说的模式完全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三个特征:
第一是入门费,缴纳一定的费用,认购一定的产品,取得加入资格,升级囤货、代理囤货,都符合第一个特征;
第二是拉人头,因为他们要发展团队,所以要形成这种商业的层级关系;
第三是团队计酬,通过直接和间接发展人的数量来进行计酬和返利,因为微商改变不了这种模式,都是通过多层次激励机制,如果没有这种多层激励机制就没人玩这种 游戏 了。
凤凰网《风暴眼》:TST庭秘密和其他传销组织有什么区别?
李旭:它跟其他涉传的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虽然它宣传的是零投资、零风险、零门槛,没有任何风险,也不囤货。
但实际上你要升级必须要达到业绩,不然拿不到它跟你承诺的提成,团队长为了冲业绩,就要去消费,自己去囤货,这个条件完全具备入门费的特征,我们的举报人也投了40万左右。
二、张庭的公司运行多年,为何现在才被举报重视?
凤凰网《风暴眼》:张庭的TST庭秘密存在很多年了,为什么今年才有举报,并且得到监管局的重视?
李旭: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因为他们这种微商团队模式都是在互联网上操作,都有网站APP,如果取证相对比较困难,如果没有受害人、参与者积极举报,想固定证据是相对比较难的,所以前期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这种投诉不是很多。
其实各个微商团队都要经历这么一个过程。刚开始的时候发展很快,到后期这个微商平台太多了,而且团队的忠实度也很低,别的团队可能给他承诺的回报更高的话,很多团队主管、比如团队长就会带着人走了。
近期我们就接到了TST很多人给我们爆料,说TST团队有很多人又做了另外一个平台,跟TST差不多。还有一个原因,很多人囤了很多货,但卖不出去,他就会反思,反应过来觉得这个东西有问题,就不参与了,还有很多人投了很多钱就积极去举报了。
所以很多平台都会经历这么一个过程,前期能赚钱的时候没人举报,到后期资金链断了,或者返得越来越少了,这些人脱离了团队,就去举报了。
凤凰网《风暴眼》:您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那个线人团队长的情况,他是投了40万,后来这40万是完全打水漂进行不下去了还是怎么样?
李旭:他是手里的产品囤了很多,但是卖不出去。因为他为了冲董事长那个级别,连续三个月都要买很多产品,但当他冲上去了一看,因为底下没有业绩,他还是没有提成。他挣不到钱,选择退出。
凤凰网《风暴眼》:他最开始是怎么意识到这是传销?
李旭:因为他感觉一个是他们的承诺的高回报达不到,另外他可能也上网查了一些资料,也感觉他的模式符合传销的三个特征,所以就向我们咨询。
凤凰网《风暴眼》:这位团队长加入的契机是怎样的?他当时是怎么受到这种财富梦想诱惑的?
李旭:据我了解,他本身是一个上班族,月收入可能也就是四千块钱左右,当时也是同学介绍他消费其中一个产品,但是后来同学告诉他如果能升级,也就是拉更多的货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于是他也就开始冲业绩,后来他一步一步卷进去了。
凤凰网《风暴眼》:当时您的团队接到这个举报和线索时,是怎么去做了解的?如何来最终来确定其传销性质的?
李旭:其实我们也就是民间机构。因为我们接到这个信息以后,发现证据比较充足,因此研判它涉嫌传销。也多亏裕华区监督管理局有多次查处网络传销的经验。
像这个团长家里是河北的,查证周期比较,因为互联网的微商调查取证比较难,过程中还要调取证据,因为它还有网站、APP,这些都需要时间来形成一个证据链条,查证起来相对比较困难。
三、TST代理人可能有上千万,大部分是宝妈、家庭主妇
凤凰网《风暴眼》:我看一些报道,之前一直向您这边反馈的这些受害者或者是一些代理人也好,他们有很多,像一般他们的家庭情况是什么样的?他们是怎么走上张庭的传销模式的?
李旭:其实参与这些微商模式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宝妈、家庭主妇,因为她们一般在家庭当中空闲时间比较多,也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所以有时候不怎么受人尊重。
为此,她们就会急于摆脱这种角色,而微商团队最善于造梦,就说你们一定要自强自立,要经济独立、财富自由,迎合了很多人的需求。而且它的氛围确实也不错,经常举行一些会议,互相之间都以家人相称,能感觉到一种家的温暖。
凤凰网《风暴眼》:我们现在能不能稍微了解一下,目前您这边有了解到像全队长也好,或者整个张庭的这种模式下涉及的资金情况大概是怎么样的?影响人员大概有多少?规模怎么样?
李旭: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办这个案子,详细信息肯定需要向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说,涉案金额应该有上亿,他们的团队规模还是比较大,估计千万左右。参与人员可能有千万左右,这是披露出来的一个信息。
凤凰网《风暴眼》:我看到您第一篇文章有提到,目前张庭的主体公司冻结了3亿,包括其他的代理加在一起共冻结了6亿,这个金额是怎么得来的?
李旭:因为当时她的关联公司冻结了三个亿,通过团队长还有经销商那边账户冻结了三个亿,加起来是6亿。
四、反传销工作中曾被删文、威胁,作为民间团队深感力量薄弱
凤凰网《风暴眼》:我看你们之前说也是在您的公众号上提到,之前有发布过很多篇涉及到张庭涉嫌传销的文章,但是都遭到删除,这是什么情况,张庭那边有工作人员联系过您吗?
李旭:没有,因为我们7月份发出以后,在很多自媒体平台遭到投诉,所以平台就把我们文章下架删除了。
我们后续又陆续发了几篇,包括前段时间我们又发了抖音,还是被他们投诉,又被删除了。后来我们没办法就向石家庄裕华区那边发出一个查证函,现在终于得到官方的确认。
凤凰网《风暴眼》:做反传销这些年有遇到过一些打击报复,或者遇到什么危险吗?
李旭:相对来说,我们在异地解救过程中风险还是比较大一点,也经常被围攻、被电话威胁。这些年反网络传销也收到了很多威胁,甚至有的人在网上发帖。
最近我们曝光了云联盟华云数字这个传销组织,广西贵港市场监督管理局做了行政处罚,公安也立案了,但是这帮人在网上到处抹黑我们,说我们汉奸、卖国贼,是破坏民族企业的罪人,网上到处都是反咬我的一些抹黑的东西。
一般这些我不回应,一个是邪不压正,第二你们在做什么自己很清楚,我们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而且我们跟他们也没有利益冲突,我们目的是唤醒更多人。
凤凰网《风暴眼》:实名举报张庭(涉传销)这个事情也有大半年了,期间有遇到过一些其他情况吗?
李旭:其实我们在曝光TST的过程当中,我们深深感觉到作为一个民间团队,我们的力量是特别薄弱的,跟这些很强大的组织斗的时候,可以说我们有时候感到特别无助,很无奈,甚至很难发声。
因为我们的平台本身关注度比较低,传销又很小众,有很多人认为很遥远,不怎么关注。而作为反传销、反诈骗(团队)来说,我们这个团队也不大,人也不多,粉丝也很少,包括我们抖音、快手等平台粉丝都非常少,关注度相对比较少,所以力量很薄弱,很多时候我们想发声都很难,即使发出来了很快就会被这些公司投诉,很多文章我们连发都发不出来。
所以反传防骗反诈也需要全 社会 都来努力,也希望我们这些企业一定要多承担一些 社会 责任,不要去违法违规,一定要守法经营,而不是不让我们这些曝光的人发声,一定要多去整改,这样合法合规才能走得更长远。
五、张庭公司是否属于经营性传销,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凤凰网《风暴眼》:有人觉得像张庭这个案子属于经营型传销,这种模式怎么看,它和您刚才提到的新的诈骗性传销有什么区别?
李旭:这两种还是有一些区别,因为《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已经单独入罪了。
如果是有公司也有产品,而且产品还不是欺诈性的,还是以销售产品计酬的,不立案,它只是触犯了禁止传销条例,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这是经营型传销。
如果是以拉人头的,不是以销售产品为主,就可以入刑,也就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刑事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以后会移交给公安,公安再立案。
真正分辨区别还要看三点。第一主要是看它的产品,产品是不是三无产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第二是看它是不是以囤货,而非以销售产品为主。如果它主要是以囤货冲业绩,这种就是以拉人头为主的,这个肯定就有问题了。第三,看它的奖金分配制度,比如团队计酬这种模式,就可以区分出微商、社交电商和传销这些的区别了。
凤凰网《风暴眼》:一旦符合这三个原则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李旭:如果以销售产品为主的,行政立案;如果产品是一个幌子,主要以拉人头为目的缴纳入门费这种,可能就构成刑事犯罪。
凤凰网《风暴眼》:也就是说张庭的这个可能只是作一个行政上的处理吗?
李旭:具体还不是非常了解,就要看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调查结果,如果涉嫌犯罪,它就会移交给公安。
凤凰网《风暴眼》:如果用了TST产品出现不良后果,作为消费者可以有渠道去索赔吗?
李旭:可以,搜集这方面证据,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
六、十个微商九个传销?普通人如何鉴别微商和传销
凤凰网《风暴眼》:很多网友说十个微商九个都是传销,这个事情您怎么看?
李旭:微商确实名声很不好,朋友圈发屏,卖保健品、化妆品的,其实微商也需要去规范,我们正规公司的就是以销售产品为主,对那种以欺诈型的产品,低买高卖的这种模式一定要杜绝,拉人头的一定要远离。
凤凰网《风暴眼》: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我们怎么去甄别它是传销组织还是微商?
李旭:如果涉及我刚才说的传销三个特征,有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这三个特征,就一定要远离。
因为现在传销也在千变万化,打着新模式新业态,很多人难辨真伪。不过传销本质也非常简单,不管你打着什么旗号,穿着什么马甲,只要具备这三个特征,我们就要远离,不要参与。
凤凰网《风暴眼》:您刚才也提到必须得符合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传销,但有人也认为它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比如是拉人头必须要达到三级分销才能算涉嫌传销吗?
李旭:是,一般定罪是三级,也就是说要累计发展下线,达到30人,并达到三层以上,才能符合立案追诉标准。
事实上刑法已经降低标准了,你组织管理培训等职能,也可能构成犯罪。具体还要看卖产品为主还是拉人头为主。
凤凰网《风暴眼》:这个判定怎么判定,好判定吗?似乎有时候界限比较模糊,基本上微商都有拉人头的性质,但它同时也会有商品。
李旭:这个判定起来就是比较困难,一般都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去调查,看它的侧重点在哪里。一个是产品质量要保证,比如卖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这些产品,这个产品我们都知道是个道具了,这种好判定。
第二是性价比,也就是产品真正的价值,即出厂价跟最终卖给消费者是多少钱。比如我们接过一个全脑开发耳机的,它的耳机卖3980块钱,但实际出厂批发价也就200块钱,他们卖给最终参与人达到20倍的一个回报,这种模式肯定就是传销,而且也构成了诈骗行为,刑事犯罪了。
凤凰网《风暴眼》:很多人在做微商的时候,不说自己做的传销或者怎么样,而说自己做的直销,直销和传销之间怎么辨别,对于一些想做微商的人,有没有一些快速的区分技巧?
李旭:在中国,直销是一个特许行业,所以你要从事直销,这个公司必须拿到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不是谁都可以做。如果没有直销牌照,且以直销为名,(那)就要远离了,(而且)直销牌照也不是护身符,也要看它的直销模式有没有违法违规,如果是价值虚高,而且以拉人头为主,这种模式也是违法违规,如果有这方面证据也可以积极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七、对现状不满、缺乏关爱、有赌徒心理的人最容易被传销
凤凰网《风暴眼》:有哪些群体是很容易受到这种传销组织的鼓动?他们最后怎么能够走出来?
李旭:我觉得还是传销的洗脑很厉害。一个是抓住了你的需求点,因为有很多人对现实不满意,想改变。最近几年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很多人没有渠道,就想着投资一些互联网类项目,急于想翻身。
第二,在洗脑的过程中它也会利用爱国情怀,其实都是曲解国家政策,打着这些旗号来欺骗参与的人。
三是一些中老年人退休以后有时间有财力,就是缺乏关爱,所以传销组织就给他们这种温暖。
四是传销组织抓住了一些人赌博的心态。前期让你赚钱,看平台靠谱就追加投资,连本带利复投,带着亲朋好友投,甚至卖房子、借高利贷去投,最终操盘手跑路,后参与的人又成韭菜了。
凤凰网《风暴眼》:你觉得什么样的人群比较容易受到这方面影响?如果让您做一个素描或者给他们做一个画像,您觉得这类群体会有一些共性吗?
李旭:其实参与这些项目的人,什么年龄段的都有。比如虚拟货币、区块链这些项目,参与的人就是层次相对高一点,因为这些APP里面操作比较复杂,一般学历低的人玩不了,看不懂。
所以这部分人都是一些高端人群,甚至是公务员、白领、一些企业的中层的干部。他们为什么玩这个东西?因为他们把它当成一个投资,这种模式有高额回报,也满足了很多人赌博的心态,他知道这个模式早晚会崩盘,但是他赌的是我跑得快,我要捞一把。
还有中老年人玩的就是所谓“民族大业”的诈骗,说买这个卡那个卡,以后要开网会分红,这种相对比较多。微商这个群体主要是宝妈、家庭主妇这部分人还是比较多的。
所以网络传销这些互联网项目其实各个层次的人都有去玩的,基本上可以分出来他们玩的是哪些项目。
八、刚陷入传销的人很难意识到被骗,最后往往血本无归、众叛亲离
凤凰网《风暴眼》:我们还想再了解一下您接触到这些传销案例中,有没有特别严重的?危害到底有多大,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李旭:一是经济上的损失,有些人全身心投入,把一生的积蓄,把养老钱都投了进去,甚至有人还为此放弃了自己的工作。
可骗子是很狡猾的,你前期都想有高回报,他们会以这种高回报来吸引你,有的人复投,连本带利又投进去,但后面把平台一关,你就成了被收割的韭菜,有可能血本无归,这种网络难民特别特别多。
二是精神上的打击。参与这个项目的人还有一个特点,他们都会全身心投入,所以对家庭、对子女、对父母不管不顾,每天都拿手机,天天在手机APP上报单、看视频、听课什么的。这样就导致家庭亲情也没了,整个家就陷入危机当中。
这些人还把亲朋好友人脉全都伤了,因为他们要发展身边亲朋好友,众叛亲离,一个家鸡犬不宁。他们中的很多人十年八年出不来,因为他们接触的圈子全部都是这种分享各种项目的人,从一个骗局掉进了另外一个骗局。
凤凰网《风暴眼》:您有没有做过一些观察或者统计,想来找您求助的这些曾经上当受骗的人,他们是怎么意识到了这种传销骗局,像这种参与过的人后来会意识到自己是参与了传销骗局吗?
李旭:他们都需要一个过程,前期这个平台还在的时候,还给他返利的人,他就不认为是一个骗局,你怎么劝也劝不回来。直到这个网站、平台关了以后,他才知道跑路了。
他们要跑路的时候都有前兆的,一说我们网站在升级,基本就可以确定这个网站要跑路了。但是因为好多人还抱着一个侥幸心理,不愿意去举报,导致有的平台跑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举报,当发现的时候这个平台数据已经被销毁了。
也有一部分家属发现以后,强力阻止,他们劝不了的,因就联系我们劝说、反洗脑,当然对这些人不是一会儿就能醒悟的,我本人就要劝两三天,因为很多人参与的项目太杂了。
凤凰网《风暴眼》:以前对传销好像有南派与北派的说法,我不知道南派和北派它有什么区别,到现在这个情况是不是又有了新的一个变化?
李旭:南北派这种传销是传统的异地聚集式的传销,就是以找工作、网恋、介绍工作、做生意、为主,主要目的是把你骗到外地。
像有的北派就属于低端的,我们知道的那种吃大锅饭、睡地铺,通过暴力手段禁锢你,不让你走。南派传销就是以资本运作,相对比较高端,吃住自由,也不控制手机,而且租住在一些高档小区。
南派传销在异地传销当中玩得比较高端,什么西部大开发之类的,他们会利用国家的一些政策,谎称有多少钱交给国家了,把你骗到外地给你洗脑,最终目的还是要投资项目。
相对来说南派传销比较可怕一点,它的传销理论比较完善,有很多歪理邪说、很多谎言,很难破解,一般人进去可能三四天、四五天就掉进去了。
九、很多之前被严打的老传销,借助互联网又开始干新式传销
凤凰网《风暴眼》:你们在做这个项目的时候有接触过他们这些传销的头目吗?您对这种人群有了解吗?他们是什么样的群体?是属于行业内的惯犯还是怎么样?
李旭:其实资金盘包括网络传销很多项目的操盘手或者代理人,这些人其实很多都是老传销。据我们了解,因为2010年左右,广西那边是南派传销的重灾区,当时就进行了严打,所以很多团队垮掉了,很多老传销就借助互联网,从传统传销转到互联网了。
所以据我们了解,现在很多操盘手、资金传销他们都是异地的老传销玩的,甚至有很多人玩了两年今天开个盘,过两天跑路了,还是原班人马又开始收割韭菜,而且很多老传销都是不用真名,很狡猾,甚至是跑到境外,所以更难。
应该严厉打击他们,还有操盘手、设计软件的这些人。因为专门有互联网公司给他们设计软件,给它制订奖金分配制度、维护网站,如果把这些犯罪团伙的头目打掉,对打击传销还是非常有利的。希望以后能深挖,把这头全都抓了,给这些帮凶也给他们抓了。
凤凰网《风暴眼》:您也从事了大概十五六年反传销的活动,您能不能给凤凰网的网友们分享一个比较印象深刻的故事?
李旭:我就讲最近比较典型的这么一个大姐的例子吧。这个大姐是退休的女工,四五年前去了广西,做了异地南派传销。当时她老公女儿怎么劝都不听,干了两年后她干不下去了,回来了。
回来以后,她又卷进了资金盘传销。但她不认为这是骗局,还认为是自己的老公、女儿反对才导致她拉不到下线,认为是模式的问题。
因为互联网这种项目不用去外地,也不用租房子,在家里就可以,这样成本也低,所以她就卷进去了,搞了很多项目。刚才我讲的这些虚拟货币、区块链、消费返利、原始股股权投资,分享经济,各种项目基本上玩了个遍。
后来这些平台基本上都跑路了。她又干了几年,后来把家中的积蓄全都搭进去了。我打开(她)手机,上面全是各种传销APP,这些APP也打不开了,但是她还不死心,还在等着这些平台,因为那些平台忽悠她会开网。
她有点学历,也隐隐约约知道这些平台的钱可能回不来了。但是她之后又陷入一个所谓“民族大业”的诈骗平台,每天几乎所有时间都用来学习道德经,里面人给她洗脑,告诉她要有大爱,说以后国家会给他们发钱,让他们学习,而且在学习过程当中还不能脱岗,还要截屏。
她现在已经觉得之前的平台都是假的了,但还把这个项目当做最后一个翻盘希望。她被带到我这儿来以后,我就一个一个劝说让她彻底醒悟。最后她也明白了,最后这一个所谓的“民族大业”,也是一个诈骗团伙。
凤凰网《风暴眼》:这位大姐为什么经历这么多的项目,还一直坚信这个事情呢?
李旭:实际上很多人对传销的危害还没有正确认识,还不知道传销的骗局为什么是骗局。长期在这种资金盘、网络传销里面待的人都有两种心态,一个是赌博的心态,就像赌徒一样,输了以后还想把钱拿回来;另一个是投机心理,总想着可能其他项目都是假的,我最后再捞一把,把以前的损失捞回来。
十、如果亲朋好友加入了传销,我们该怎么办?
凤凰网《风暴眼》:有网友问,如果遇到亲朋好友加入传销,怎么都劝说不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李旭:确实这种事是很难办的,他已经进去了,说白了被洗脑了,你要再拉他出来就非常难,因为他们在里面抱团取暖,感受到温暖,最重要是他感受到给了他梦想,所以很多人说白了不到最后他不会回头的。
凤凰网《风暴眼》:您接下来还有什么新的举报对象或者反诈骗的活动吗?
李旭:其实我感到这两天的压力更大了。为什么呢?因为TST这个事情发酵以后,有很多网友加我们微信,给我们提供了好多证据。不仅仅是TST,还有很多互联网项目想通过我们平台给他们举报了。
但是作为民间组织,我们的力量和精力是很有限的,所以我有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反诈道路很漫长,还需要更多志愿者加入我们团队,共同努力,举报他们,曝光他们。也希望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遏制它猖狂蔓延的势头,避免更多的老百姓上当受骗。
被认定为传销的TST4月仍在招代理,管控措施不是没能跟上,而是因为疫情的原因有所推迟。
张庭、林瑞阳夫妇创办经营的达尔威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导致公司名下96套房产被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查封,价值17亿元。 该案件目前处于调查后期的阶段,但由于上海疫情的影响,该案的调查会有所推迟。
一、传销事件的起因。
这件事情是由一位代理的举报而浮出的水面。随后达尔威公司就被有关部门调查,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目前任然还在调查当中,后续或还可能发生更多可能性。
二、被认定为传销的TST4月仍在招代理?
尽管被认定为传销,4月,代理免费的宣传还在继续:TST庭秘密会员代理完全免费,TST会员代理均可享受925折及12-32%返点,TST代理和TST会员一样,TST会员分蓝卡会员和红卡会员,TST红卡会员就相当于TST代理商,全部都是免费哦。此前信息显示,TST庭秘密在发展会员过程中,采用了奖金制度,其模式被认定为传销。
三、关于传销。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从法律条文上讲,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至50万元的罚款。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