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的全名是Rhythm&Blues,一般译作"节奏怨曲"。广义上,R&B可视为“黑人的流行音乐”,它源於黑人的Blues音乐,是现今西行流行来和摇滚来的基础,Billboard杂志曾介定R&B为所有黑人音乐,除了Jazz和Blues之外,都可列作R&B,可见R&B的范围是多么的广泛。近年黑人音乐圈大为盛行的HipHop和Rap都源於R&B,并且同时保存着不少R&B成分。POP=popular
music
流行音乐,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R&B的全名是 Rhythm & Blues,一般译作"节奏怨曲"。广义上,
R&B可视为“黑人的流行音乐”,它源於黑人的Blues音乐,是现今西行流行来和摇滚来的基础,Billboard杂志曾介定
R&B为所有黑人音乐,除了 Jazz和Blues之外,都可列作 R&B,可见 R&B的范围是多么的广泛。近年黑人音乐圈大为盛行的 Hip
Hop和 Rap都源於 R&B,并且同时保存着不少 R&B成分。
CLASSICAL POP是指带古典响乐味道的流行曲,多用弦乐伴奏的歌曲都可列入此类,例如 THE BEATLES的
"ELEANORRIGBY"就是。澳洲乐队 CROWDED HOUSE的一些作品也可列入此类。如果说 CLASSIC
POP,则是指经典的流行曲。
DREAM-POP是种“梦”般的流行曲,它有一种迷离的气氛,多靠SYNTHESIZERS(电子合成器)造成,加了ECHO效果的电吉他也是重要的成分,歌唱部分往往很
'BREATHY'即呼吸声重,歌词也往往有梦般的诗意色彩。代表乐队有 COCTEAU WINS, LISA GERMANO,
STETIENNE, THIS MORTAL COIL, MY BLOODY VALENTINE, MAZZY STAR和 DEAD
CAN DANCE等。中文歌手以王菲为首,代表作有 "迷路 "、 "DI-DA"等。
把黑人Hip-Hop的节奏加快鼓声加重,配合些许电吉他,Bass,有摇滚乐的味道, 如The Chemical
Brothers的曲风即是
pop泰国化妆品可靠。泰国pop流行面霜很好,功效有防晒,粉刺,抗痘,祛斑,提亮肤色,产地,泰国,防晒指数高,传统珍珠膏的质地,淡化痘印非常有效,还有美白的作用,成分很安心,无防腐剂。有注册商标、工商部门认证、营业执照。
POP是店内悬挂式“海报”。
也就相当于海报,他包括。药品基本的信息:例如名字,生产厂家,日期,最重要的是价格。
因为你做的POP肯定在你DM里面。不能只有POP而DM里没有,这样没有很好的宣传作用。
先用20mm油性马克笔把主题写出来,主题是金银花露,这四个字需要好好的把握空间哦。
不然盲目的直接就写,衡量好各自的空间后再写。
用6mm油性马克笔把主题做一个中线的装饰,这样会显得更加的立体。
用6mm油性马克笔把主题做一个小小的边框装饰。
用红色的边框做一个小小的边界,我们用细体字把内容写出来,就可以了。
分类: 娱乐休闲 >> 音乐
问题描述:
很喜欢听音乐,但是何为摇滚、朋克、pop、r&b、rap、电子音乐、流行音乐,这些我总是分不清楚。
尤其是摇滚、朋克,我真的一点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是2种分类?
希望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我~
0、基本规则和概述
1、演唱方式、节奏旋律等
2、使用乐器、人员组合
3、领导精神。
4、服饰风格。
还有,为什么艾薇儿的音乐被称为朋克?
周杰伦的又属于什么?
降半调是摇滚独有的吗?
除了电子音乐以外,其他音乐全部全部都是从乐器上直接弹奏录音的么?
谁能详细的回答我?非常谢谢!
解析:
首先, 对楼上的开头两句话补充一下
linkin park 的风格是 Alternative Metal(另类金属)和 Post-Grunge(后垃圾),它也属于广义的摇滚
simple plan 可以归类于punk,却又不是纯粹的punk,它是后期发展的punk rock 或者 punk pop
好了,现在来回答楼主的问题,其实摇滚的范围非常广,包括很多音乐风格,就如punk,metal,pop都是它的范畴
下面是一些音乐风格的描述
(部分资料摘自rockyear,其他网站)
□先说Rock & Roll(摇滚)
从最纯粹的形式来讲,所谓摇滚,就是三 加强硬持续的鼓点加上口的旋律。早期摇滚的音乐来源非常广泛,主要的包括布鲁斯、R&B、和乡村音乐,其它还有福音音乐、传统的流行乐、爵士、以及民间音乐。所有的这些影响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简单的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歌曲结构,它是快速的、适于跳舞的、而且容易让人记住的。第一批摇滚明星们 — 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Little Richard, Jerry Lee Lewis, Buddy Holly, Bo Diddley, Bill Haley, Gene Vincent, the Everly Brothers, Carl Perkins,还有好多其它的明星 — 确立了摇滚乐的模式,并且在以后的四十年内都一直为人们所追随。在每一个十年当中,总是有很多艺人复制着第一批摇滚乐手们的音乐,而剩下的那些艺人,有的扩大了摇滚原先的定义、有的则彻底打破了这种流派被限定的模式。从英式入侵、民间摇滚、迷幻摇滚,再到硬摇滚、重金属、华丽摇滚,再到朋克,事实上每一种摇滚的分支流派在产生的最初都是忠于摇滚最基本的结构的。但是一旦这样的改变发生,传统的摇滚就从流行榜上渐渐消失了 — 当然,也有一些艺人始终都保持着光芒。有一些乐队,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们始终坚持着传统摇滚最基本的规则,但他们把音乐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乐队,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们保留了基础的音乐结构,但他们的行为中有了更多威吓性的元素。还有一些艺人成为了摇滚的传统主义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们写的歌出的唱片,从来就没有离开过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摇滚模式。虽然在摇滚出现后的这几十年里,摇滚这个词已经开始指代越来越多不同的音乐风格,但是这种音乐的本质从未改变过。
□然后朋克(Punk)
7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摇滚乐,或称“朋克摇滚”(punk rock),80年代初扩展到全美国。朋克针对摇滚乐的反抗性减弱这一情况,以一种故意与比较文明的摇滚乐相对立的面目出现。它继承了摇滚乐开始时的反叛精神,蔑视一切传统,蔑视 、宗教、教育机构等等,但却是用一种更加颓废的方式,极端无 主义的言行表现出来。他们的唱词*狠、粗鲁;在舞台上尖叫、跺脚、斗殴;音乐上与硬摇滚比较接近,音响极大,音色浓烈浑厚。代表性乐队有“性手枪”(Sex Pistols)、“撞击”(The Clash)等。
70年代末,从朋克中分离出一支比较能被人接受的、也更带点艺术性的新品种,叫“新浪潮”(New Wave)。
□而我们现在说的punk更多是punk-pop,就如sum41,blink182等等
流行朋克是属于另类摇滚的后车库风格的分支,将流行能量的旋律与 的变化与速度朋克的节奏和不间断的吉他弹奏相结合。1994年,green day和weezer最先普及了这一另类摇滚的变化,虽然在此之前曾有一些乐队演奏过该风格的音乐。很多音乐人在他们成功后,模仿了他们的风格创作音乐。
□说唱(Rap)
黑人俚语,相当于“谈话”(talking),产自纽约贫困黑人聚居区。它以在机械的节奏声的背景下,快速地诉说一连串押韵的诗句为特征。这种形式来源之一是过去电台节目主持人在介绍唱片时所用的一种快速的、押韵的行话性的语言。莱普的歌词幽默、风趣,常带讽刺性,80年代尤其受到黑人欢迎。最有代表性的乐队是“公开的敌人”(Public Enemy)。莱普有时也称“希普-霍普”(hip-hop)。实际上,希普-霍普的含义更宽,泛指当时纽约街头文化的各种成分,除莱普外,还有:(莱普经常采用的)用手把放在唱机转盘上的唱片前后移动,发出有节奏的刮擦声;唱片播放员(DJ)在转换唱片拼接唱片音乐片断时,听不出中断痕迹的技法;霹雳舞等等。
□波普(Pop)
一种具有强烈节拍的现代流行音乐。一般认为,流行音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的“波普”是指狭义的流行音乐,如 70、80年代著名歌手罗斯(Diana Ross)、里奇(Lionel Richie)、惠特妮·休斯顿(Whitney Houston)、麦当娜(Madonna)、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普林斯(Prince)、珍妮特·杰克逊(Ja Jackson)等人演唱的很多歌曲。
□R&B
R&B的全名是 Rhythm & Blues,一般译作“节奏怨曲”或“节奏布鲁斯”。 广义上, R&B可视为“黑人的流行音乐”,它源于黑人的 Blues音乐,是现今西行流行乐和摇滚乐的基础, Billboard杂志曾介定 R&B为,所有黑人音乐除了 Jazz和 Blues之外,都可列作 R&B,可见 R&B的范围是多么的广泛。 近年黑人音乐圈大为盛行的 Hip Hop和 Rap都源于 R&B,并且同时保存着不少 R&B成分。
这样大概能解决楼主的问题了
如果还需了解,可以找我
Synth Pop中的“ Synth”,即 Synthesizer,顾名思义, Synth Pop就是“由 Sythesizrs炮制出来的流行乐”,当然除 Synthesizers外还会用上其他电子乐器如电脑及鼓机等等。 Synth Pop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流行,至八十年代中开始沉寂,当年在香港也曾掀起过一阵热潮。Synth Pop的特点是科技感强,有时会颇冰冷,歌曲多是“三分钟流行曲”(3-minutes Pop),很多时 Synth Pop乐手会作入时打扮。
Synth Pop代表组合: Depeche Mode、 Human League、 Duran Duran、 O□□、 Gary Numan dream-pop是种“梦”般的流行曲,它有一种迷离的气氛,多synthesizers(电子合成器)造成,加了echo效果的电吉他也是重要的成分,歌唱部分往往很 'breathy'即呼吸声重,歌词也往往有梦般的诗意色彩。
代表乐队有 cocteau twins, lisa germano, stetienne, this mortal coil, my bloody valentine, mazzy star和 dead can dance等。 chamber pop是指典雅、高贵、精致的一种流行乐,它有一定的古典音乐感觉。 chamber music一词来自古典音乐,中文叫室内乐,是种小组弦乐演奏曲式,气氛高雅。 chamber pop於九十年代兴起,是对当时的 lo-fi及 grunge的一种反应,强调优美的旋律、精致的配乐、乾净的录音,每每多用弦乐、管乐制造巴洛克时代的音乐感觉。
外国代表乐队有 the divine comedy, rialto, eric matthews及 balle & sebastian等 DJ,英文全称Disc Jockey可以理解成唱片骑士。DJ是随DISCO发展起来的。DJ发展到现在,意思已经完全清晰化了,DJ是职业名词,是Disc Jockey的缩写,并不是歌曲,那些歌曲实际为电子音乐或电子舞曲。有超级跑跑游戏中的名词DJ,另有同名的DJ公司。 DJ,多指夜店等现场打碟者,DJ是职业不是音乐。DJ属于HIPHOP文化之一,hip-hop是起源在1973年8月11日DJ Kool Herc在美国布朗克斯区公园里举办的派对,hip-hop 文化的4种表现方式包括rap(有节奏、押韵地说话)、b-boying(街 舞)、dj(玩唱片及唱盘技巧)、graffiti(涂 鸦 艺 术)。
DJ在Hip-Hop领域里,无庸置疑占了极重要的角色。因为不管是B-Boy或者是MC,都需要DJ来辅助,否则等于是瞎子一样。 在美国1967年时,有位从牙买加金斯顿移民到美国纽约布朗士区的传人物,叫做Kool Herl,当时是他最早把两个唱盘(turntable)及混音器(mixer)摆在一起,及独创“刮唱片”(scratch)的动作。所以当时吸引了很多的人在街头欣赏他表演。然而他在一次的酒吧斗殴中不幸失去双手,被誉为“The founding Father of Hip Hop”的Herl不得不停止表演并退出了乐坛。随后,更多DJ纷纷成名,如:Afrika Bambaataa、Grand Master Flash等人,他们把自己的DJ想法及先进的技巧,融入音乐制作,产生了当时红遍街头巷尾的舞曲,如:Plant Rock、The Message……等。 所以DJ发展至今,已并非是纯粹做些mixing或scratch的技巧而已。在在这几年的趋势中,DJ已跨越到音乐制作领域,不少还亲自担纲制作人,如乐队Pete Rock & CL Smooth,Pete Rock即是该乐团的DJ兼制作人,乐队Gangstarr的DJ Premier也是如此。国内DJ的角色尚未被重视,是因为国内乐界认为DJ并无正规的音乐素养,所以做出的作品也是上不了台面的;但无论如何,DJ本身的想法及先进的技巧,是值得饿肚子也要继续的“信仰”。 在一般人的印象当中,常见“DJ”常常会把手放在唱盘(turntable)上的黑胶唱片(LP)来回刷动,另一只手在混音器(mixer)上的CROSS FADER(控制左右唱盘的声音)反复不停地切换。其实这种动作正确名称叫做“Scratch”。Scratch是一种在节奏中或一首歌曲里做类似唱歌般的组合,然后增加其变化性。然而不只是单单有“scratch”而已,还有一种用2张一样或是不一样的唱片,也是在一定的节奏上,去做变化,而这个技巧称为“Battle”。这两种技巧都是“Hip-Hop DJ”比较常使用的方式,然而在“scratch”和“battle”里,没有一定的规范,每一位DJ都有自己的特色(free style)。其实,它们在国外已经风行20余年,自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了,而且还有举办一些大大小小的比赛,其中就有极具公信力的比赛,叫做“DMC”。它源自于八十年代初,当时是由一群热爱音乐的DJ俱乐部(类似行会的组织)名叫“DMC”(DJ Mix Club)。然后再由每个地区的冠军,一起比赛争取世界冠军(类似奥林匹克的比赛模式)。在比赛里每个DJ一直都把自己最好、最新的技巧,在比赛中展现在来。在DMC里也造就了不少知名的DJ,像“Mixmaster Mike”、“Q-Bear”和香港的“DJ Tommy”等等。在国内这种类型的DJ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只是他们发展的空间太小了,参与的人相对也就越来越少了。所以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DJ,没有一个群体的支持,他们是不可能发展下去,最后形成一种新文化的。 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它来源于美国南方农业地区的民间音乐,最早受到英国传统民谣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最早的乡村音乐是传统的山区音乐(Hillbiy Music),它的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述性,与城市里的伤感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
山区音乐开始汇人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并涌现出最早的一批乡村歌手,如吉米·罗杰斯(jimmie Rodgers,1897~1933)融合的布鲁斯、白人山区歌谣(Yodels)以及民谣(Folk)等多种音乐风格,被认为是乡村音乐的开创者,并冠以“乡村音乐之王”的称号。
“卡特家族” (The Caner family,由AJvin Carter,1891一l960,和他的妻子、弟媳妇三人组成)以一种安逸、谐和的曲风和着眼于家园、上帝和信仰等题材而赢得了听众的喜爱。对于像“卡特家族”这样的艺人,演唱只是一种业余的谋生方式。但是在乡村音乐的初级阶段,他们的确为乡村音乐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为早期乡村音乐留下了宝贵的录音资料。
很多乡村音乐家对于把乡村音乐带出南部或中西部都作出了贡献,其中贡献最大的是汉克·威廉姆斯,威廉姆斯最有名的代表作品《什锦菜》 (Jambalaya)成了世界上家喻户晓的经典歌曲。
乡村音乐进入20世纪90年代可以说已完全融入了流行音乐的主流。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它的流行色彩更浓了到了20世纪末,几乎没有一种音乐不带流行色彩,反之会被看作“异类”。另一个特征是歌手和他们演唱的歌曲跨榜获奖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几乎很少有人固守一块阵地。这是商业炒作的结果,经济杠杆在起调节作用,人们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于是跟风也成了一种时髦。20世纪90年代的乡村音乐也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这和经济全球化有关。世界已成为了一个地球村,“走巷串门”也就再平常不过了。乡村音乐不再是美国的专利,在世界各个角落都能听到它,只是少了一些原始味,多了一些时代感。这种焕然一新的乡村音乐已成为地球村民共同的乡音。毫无疑问,这一时期的歌手大都是跨世纪的。他们年轻,充满希望,是新世纪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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