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兽药残留的检测主要集中在动物源食品的品控以及监管(包括:养殖、粗加工、加工以及上架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乳制品、水体水质监测。兽药残留的检测与我们熟知的农药残留的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所以,对检测的仪器、人员要求更高。一般来说各地的兽药监察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疾控中心、乳制品企业对于兽药残留的检测开展的早,仪器、人员水平高经验足,尤其是对于遵从法规的定量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这两年,在目标兽药残留方面的检测能力,也不容小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兽药残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兽药使用不当,主要表现为卵用兽药和不按标准量使用;在屠宰前使用药物改善症状,逃避检查;以及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进而导致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长时间存留。
2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生素;如瘦肉精可以促进动物生长,缩短生长周期提高瘦肉率,但是人类使用会中毒;
3饲养环境受到抗生素和化学元素的污染,比如饲料中掺杂了抗生素,工业废水随地表水渗透被动物饮用等,都会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兽药残留主要表现为激素类残留、兴奋剂类残留、抗生素类残留、毒素类残留,有测网现有的兽药检测项有: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林可霉素,泰乐霉素,螺旋霉素,红霉素,交沙霉素,竹桃霉素,以及重金属含量检测等。
兽药残留的危害:
1中毒反应,对于青霉素类、磺胺类抗生素,由于具有抗原新性,容易引发过敏反应;瘦肉精在人体食入时则会出现心悸、头疼眼花、肌肉震颤、四肢无力等急性毒性作用;
2诱导产生耐药菌株,动物经常反复接触某一种抗菌药物后,其体内敏感菌株将受到选择性的抑制,从而使耐药菌株大量繁殖,最终导致一些病毒抗生素无法抑制、治疗;
3引起激素样作用,人经常食用含有激素残留的食品,会干扰人体内的激素平衡,产生一系列激素样作用,比如提前发育,生殖系统紊乱以及癌变疾病等。
兽药残留的应对措施:
1健全法律法规,只有健全法律机制,加快对兽药残留管理立法,把兽药残留监管纳入法制监管的轨道,使监督和处罚有法可依,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强,推动和促进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2建立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级兽药残留检测检验机构的建设,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3重视和加强兽药残留基础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点:
a加强兽药休药期的制定;
b开展抗生素环境生态毒理风险性评估体系研究;
c建立快速、常规的检测方法;
d改善饲养环境,发展生态养殖,提倡福利养殖,减少兽药使用;
e普及相关知识,合理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决你的疑问,望采纳。
兽药或预混料违禁物检测项目一般包含了一下几点:
1:喹乙醇,只能在仔猪料中添加,用于防拉稀和蛋白转化,增加生长速度。大猪不允许。
2:镇静类人用西药
3:50ppm的瘦肉精在美国属正常计量,在中国现在谈精色变的时代里存在争议,很多强化料已经悄然退出市场。
4:激素类,兽药人药的都不能用。
5:中药的艾叶,里面有植物生长素和植物激素,也存在争议。
6:抗生素类不允许,一些金霉素吉尼亚霉素阿美拉霉素吉他霉素土霉素可以添加,头孢类氨基糖类青霉素这些不允许。
7:食盐。食盐也可增重,但大剂量也会食盐中毒。小剂量刺激味蕾,促进增重,但存在争议。
8:抗病毒类。 比如病毒灵,这个影响“人禽流感”的治愈结果,现在禁止添加,禁止养殖业中使用,禁止饲料兽药中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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