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丹红
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
2 吊白块(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块”,主要成份为:次硫酸钠甲醛,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粒,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
3 工业用甲醛(禁用)
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工业漂白剂。甲醛为无色气体,易溶于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通常35%至40%的甲醛溶液称之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作用,用来浸泡病理切片及人体和动物标本。。
4 硼砂(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硼醋钠,毒性较高,是一种毒化工原料
5 连二亚硫酸钠(禁用)
是一种工业强漂白剂,主要用于印染的还原剂和丝、毛织品及纸浆的漂白,其中含有的重金属有可能长期残留在人体内难以排除并致癌。
6 砒霜(禁用)
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砒霜,不法商贩将其用于泡毛肚等水发产品增脆、提口感。
7 硫酸(禁用)
是一种具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制剂,不法商贩用于喷淋、浸泡荔枝等水果保鲜着色。硫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可以灼伤人体的消化道,使消费者的黏膜受损,容易引发感冒、腹泻及强烈咳嗽等。
8 美术绿(禁用)
又称铅铬绿,主要成份为:铅铬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美术绿(铅铬绿)。不法商贩将其用于茶叶等食品加工中添色、着色。
9 矿物油(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大米、瓜子等食品中“抛光”、增滑、润色。
10 毛发水(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勾兑酱油、醋等食品生产加工中。
11 丰乳膏(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涂染鸡肉等到肉制品,使其肥大鲜嫩、诱眼。
12 墨汁(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浸泡、染黑一般木耳、大米等食品,使其冒充黑木耳、黑米等稀贵食品。
13 王金黄(禁用)
王金黄,又称块黄,主要成份为:碱性橙Ⅱ,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工业化学名称:碱性橙。
14 竹质精维素(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又称:鲜竹液、竹香精。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大米等食品中浸泡、染色,冒充“绿大米”或“竹绿米”。
15 金黄粉(禁用)
也称:二号红,工业化学名称:磺酸苯基—7偶氮萘酚,是一种有毒性的工业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金黄粉,不法商贩将其用于卤制品等食品中添色、着色。
16 洗衣粉(禁用)
主要成份为1、表面活性:就是人类使用了几百年的肥皂(高级脂肪酸钠)。2、软水剂:又称金属络合剂。3、碱剂。4、漂白剂。5、酶:是一种专一性的生物催化剂。6、荧光增白剂。7、羧甲基纤维素(CMC)8、香精、色素。9、填充剂,主要是硫酸钠。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油条、油饼、包子、馒头及牛血等米面制品和血制品中膨酥、增大、定型。
17 医用石膏(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制作豆腐,节约成本,增加凝固。
18 格列甲嗪(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19 格列奇特(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0 格列本脲(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1 苯乙双胍(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2 溴酸钾(禁用)
是一种氧化剂、试剂,为致癌物。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将其用于小麦粉、面粉及其它面制品中增白、强筋、膨松。
23 乌洛托品(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六亚甲基四胺或六甲四胺,又名促进剂H,能分解出甲醛。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乌洛托品,不法商贩将其用于腐竹、米线等食品中防腐、防臭。
24 敌百虫(禁用)
是一种剧毒有机磷农药。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干海产品等水产品中防腐、防臭。
25 敌敌畏(禁用)
是一种农药。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敌敌畏,不法商贩将其用于火腿、牛干巴等腊肉、腌干肉和海产品、食醋中防腐、防臭和提味。
26 3911(禁用)
是一种剧毒农药。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种植户用于韭菜、蒜等蔬菜上灌根,使其长得肥厚、叶宽、个长、色深、保鲜有卖相。
27 乙稀利(禁用)
又名:催红素,一种有害的化学品。
28 赤霉素(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种植户在桃子、山楂、葡萄、草莓、西瓜、弥猴桃、荔枝和西红柿等水果、蔬菜上喷施使用,以达到膨大、催红、催熟、增产的目的。
29 无根水(禁用)
无根水是不法商贩用“特效黄豆激素”、“特效无根绿豆营养素”、“植物生长调节剂”、“8503AB,”等农药范畴的农肥激素混兑加工豆芽的“肥水”统称。使加工的豆芽粗大、无根或少根有卖相。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无根水。
30 氨水(禁用)
是氨溶于水得到的水溶液,它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也是化学实验中常用的试剂。不
。
31 瘦肉精(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盐酸克伦特罗,又名:沙丁胺醇,是一种肾上腺类受体神经兴奋剂。
32 孔雀石绿(禁用)
是一种化学制剂和禁用兽药,又名碱性绿、严基块绿、孔雀绿。形状为绿色结晶体,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食用含有孔雀石绿食品,可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患膀胱癌等,对人体危害较大。不
33 加丽素红(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养殖户在鸡饲料里添加了加丽素红使产下红心鸡蛋。
34 阿托品(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肉商在羊等畜禽被屠宰前为其注射阿托品,能使肉质显得鲜亮,还可使羊等畜禽因口渴而大量饮水,使肉水份增加并增加肉重量。
35 避孕药(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养殖户给黄蟮等水产品喂避孕药,能黄蟮等水产品节育变异长得快、长得肥大、成色好。35、鱼浮灵(禁用) 也俗称氧气粉,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撒放水养海产品中增加水的含氧量,使要死的鱼等海产品活蹦乱跳的卖相好。鱼浮灵为致癌的化学药剂,重金属铅和砷含量高,鱼等海产品无消化和稀减重金属含量功能。食用撒放鱼浮灵的鱼等海产品,会引起中毒,其中铅毒会伤害大脑,砷更是俗称的砒霜,伤害人体的肝脏,多吃更会致命。
36 沥青(禁用)
是一种化工原料,含有大量致癌物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在畜、禽等肉制品加工中脱毛、拔毛。
7 松香(禁用)
是松树科植物中的一种油树脂,是树脂化工原料,具有一定毒性。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在畜、禽等肉制品加工中脱毛、拔毛。
38 工业乙酸(禁用)
也称冰醋酸。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勾兑酱油、醋等食品生产加工中。
39 工业盐(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亚硝酸盐或者亚硝酸钠。一般含有致命的亚硝酸盐和铅、砷等有害物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
40 工业用双氧水(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过氧化氢或过碳酸钠,其纯度高,腐蚀性较强。
41 工业用火碱(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氢氧化钠,别名苛性钠,烧碱,火碱,片碱,是一种很强的腐蚀剂。
42 纯碱(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碳酸钠,外观为白色粉末或细粒结晶,微溶于无水乙醇,不溶于丙醇。其水溶液水解呈碱性,有一定的腐蚀性,是一种工业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纯碱,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食品中增滑、白皙、替代食盐碱味等。
43 焦亚硝酸钠(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焦亚硝酸钠,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酱菜等食品中漂白、着色。
44 工业石腊(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工业用石腊,石蜡含有铅、汞、砷等重金属,人体吸入会导致记忆力下降、贫血等病症。
45 工业钛白粉(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面粉、瓜子、蜜饯产品上增白、利滑、着色。
46 工业滑石粉(禁用)
是一种硅酸镁矿物,具有干滑性的特性。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面粉、瓜子、腐竹、年糕及豆制品等食品中节减成本、增滑、增白。
47 工业盐酸(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酱油生产及莲藕漂白。
48 工业冰醋酸(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食醋生产。
49 亚硝酸钠(禁用)
是一种防腐剂,毒性大,属于强致癌化学物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卤制品等食品中提色。
50 硫酸镁(禁用)
是一种化学试剂。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硫酸镁,不法商贩将其混杂于白糖中增色、在木耳、蕨菜、杏仁等食品中加工中染色、吸盐。
51 工业明胶(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工业明胶,不法商贩将其代替食品添加剂明胶(食品添加剂明胶将动物的骨和皮,通过一系列工艺处理,降解其所含胶原得到的蛋白质产品,它营养丰富,含有人体所需的18种氨基酸)用于食品加工中做胶冻剂、乳化剂、增稠剂、澄清剂、搅打剂及粘接剂等。
52 硝酸铵(禁用)
化肥的一种。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硝酸铵,不法商贩将其用于李子、杨梅等蜜饯及其它凉果加工中防腐、添味。
53 漂白粉(禁用)
是一种化工原料,它是强氧化剂,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亚氯酸钠。
54 非食用蛋白水解液(禁用)
55 王金黄(禁用)
也俗称“块黄”,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工业化学名称:碱性橙Ⅱ(Basic Orange Ⅱ) ,是一种偶氮类碱性工业染料。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染普通鱼,冒充“黄鱼”销售或用于腐皮、豆腐皮等豆制品中染色、着色、增色有卖相。
57 硼酸(禁用)
具有毒性,是一种毒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硼酸。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面条、饺子皮、粽子、糕点、凉粉、凉皮、肉丸等肉制品、腐竹等食品中增筋、强筋、增弹、酥松、鲜嫩、改善口感。
58 硫氰酸钠(禁用)
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硫氰酸钠。不法商贩将其添加于乳及乳制品中保鲜。
59 玫瑰红B(禁用)
主要成份为:罗丹明B,是一种有毒化工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玫瑰
红B。不法商贩将其添加于调味品中着色。
60、碱性嫩黄(禁用)
是一种有毒化工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碱性嫩黄。不法商贩将其添加于豆制品中着色、添色。
61 酸性橙(禁用)
是一种有毒化工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酸性橙。不法商贩将其添加于卤肉、卤菜等卤制熟食中着色、添色。
62 一氧化碳(禁用)
是一种工业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一氧化碳。不法商贩将其使用或者添加于水产品中着色、添色、增色,改善色泽。
63 硫化钠(禁用)
是一种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硫化钠。不法商贩将其使用或者添加于味精等食品中增添晶亮、增加份量。
64 工业硫磺(禁用)
是一种化工原料,工业硫磺含有铅、硫、砷等有毒物质,而被硫磺熏过的食品如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则会危害人体呼吸系统。二氧化硫与食品中的水形成亚硫酸,过量摄入会损害胃肠。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工业硫磺。不法商贩将其使用或者添加于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红枣等食品中漂白、添色、增色、防腐。
65 **壳(禁用)
俗称大烟果,是生产毒 品鸦片的作物果实外壳,一种瘾性管制物品,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壳。不法商贩将其使用或者添加于火锅、肉食品等食品中添味、增味。
66 其它工业染料(禁用)
属于化工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一切工业染料。不法商贩将其添加于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食品中着色、添色、增色。
67 膨大剂(禁用)
化学名称为:细胞集动素,属于激素类化学物质。
68 工业片碱(禁用)
是一种化工原料,工业化学名称:氢氧化钠,是一种强腐蚀剂,含有铅、砷等有毒物质。这些物质如果在食品里残留,可腐蚀消化系统,引起肝、肾疾病,会对消化系统产生大的腐蚀作用。
69 基夫喃(禁用)
是一种致癌性强的抗生素类化学农药,国家禁止在任何食品中使用和添加硝基夫喃。不法商贩将其使用鱼、虾等水产品和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中防病、治病和催长促长而在水产和畜禽肉食产品中造成残留。
70 滴滴涕(DDT)(禁用)
是一种剧毒农药,国家禁止在水果、蔬菜、粮食等食品中使用滴滴涕(DDT)。不法商贩将其喷施使用于水果、蔬菜、粮食等食品中防虫防腐。
71 藏花精(禁用)
俗称“酸性大红”,是一种主要用于木材、羊毛、蚕丝织物、纸张、皮革的工业染色颜料,有中等毒性,有强致癌性。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亮藏花精。不法商贩将其使用或者添加于虾、肉制品等食品中蒸煮加工,使食品达到鲜红艳丽、色泽鲜活
73、硫酸铜(禁用)硫酸铜是一种致癌有毒化工染料及化工防虫杀虫原料,国家禁止在任何食品中使用和添加硫酸铜。不法商贩将其添加使用于木耳、蕨菜、杏仁里染色、还原原色和防虫杀虫保鲜。
74、荧光增白剂(禁用)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可吸收光线或紫外线而反射蓝白磷光的化学染料。
日前,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减肥类食品案件,而此事也引发了大众对减肥食品安全性的担忧。据调查发现,一些“成分不明”甚至连商品名称都没有显示的减肥食品仍在电商平台销售。
在网上各个电商平台,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宣称“减肥效果极好”的减肥类食品在销售,也有很多爱美人士经不住广告的宣传效果、网红的吹捧,纷纷下单购买,而未仔细斟酌所谓的网红减肥食品中含有的成分。近日,就有某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 减肥类食品的案件,此事再次引发大众的关注和对减肥食品安全性的担忧。
“西布曲明”这种违禁成分其实早就已经上了多个国家的“黑名单”,"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在欧洲国家有人因食用含有此类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出现了肝脏损害,甚至丧命的情况。因此,早在2010年我国就已经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这种含有“西布曲明”的违禁网红减肥食品,一旦不慎食用,会出现口干、厌食、失眠、便秘、全身发热等不良反应,还有可能会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因此,作为消费者和爱美人士,我们不要随便在网上购买来历不明的减肥产品,就算商家宣称的效果再好,也不能轻信。
其实关于减肥产品,有专家早已作出声明:市面上没有任何一款减肥产品能够做到健康减肥还不反弹的。 因此,要想减肥还不伤害身体,还能避免反弹,只有一个方法:戒掉原来导致肥胖的坏习惯,建了新的健康饮食和生活习惯。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5期,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复用餐饮具、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3大类食品195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5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质量指标、重金属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告第二条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中显示,青岛市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销售的标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上市企业,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公司主要产品为冷鲜猪肉、冷冻猪肉及肉制品等。
其中的成分对人体有何危害?对于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的用途及对人体的危害,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部分不合格检验小知识第二十一条显示,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长期食用检出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鸡肉、猪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通告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这些药品中含有麻黄碱、麝香等兴奋剂类成分今天上午,家住惠安小区的杨女士去药店买烫伤膏时,发现售货员推荐的药品外包装上贴有“运动员慎用”的标签,这让杨女士心存疑虑。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多家大中型药店发现,一些感冒药、止咳药、心血管药、止痛膏等药品的外包装上都贴有明显的“运动员慎用”字样。市区一家药店驻店药师告诉记者,这些药品中含有麻黄碱、麝香等兴奋剂类成分,标注“运动员慎用”的字样,主要是为了防止运动员误服误用,对比赛造成影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含兴奋剂成分药物目录,大约有近2000种药品含有兴奋剂成分,其中大部分都是普通生活用药。对于因治疗疾病需要使用的普通患者来说,只要按照说明书或遵医嘱使用就是安全的。
化妆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产品,但并不是所有的化妆品都合格。那么哪些化妆品是不合格的呢?
不合格的化妆品可能会含有一些有害成分。例如,某些产品中可能含有过量的铅、汞等重金属物质,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一些化妆品中还可能添加了禁用或限用的成分,如某些致癌物质、激素类物质等。这些成分如果被长期使用可能会对皮肤和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不合格的化妆品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有些厂商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会夸大产品功效或者进行虚假宣传,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例如,某些产品声称可以立即祛除皱纹或改善肤色,但实际上效果并不明显。这样的虚假宣传不仅浪费了消费者的金钱和时间,还给消费者带来了失望和困扰。
不合格的化妆品可能存在卫生问题。由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或者储存条件不达标,一些化妆品可能会被污染,导致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滋生。使用这些受污染的化妆品可能会引发皮肤过敏、发炎等问题,对皮肤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不合格的化妆品可能会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一些化妆品中含有的微塑料颗粒、有机溶剂等物质难以降解,一旦进入水体或土壤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些化学物质对水生生物和陆地生态系统可能带来长期而严重的影响。
我们应该选择合格并符合自己需求的化妆品,避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和身体健康,购买化妆品时可以选择大品牌、正规渠道,并留意产品标识、说明书、成分表等信息。如果发现使用化妆品后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寻求专业医生的建议。只有保持警惕并做出明智的选择,我们才能安心使用化妆品,保护自己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这种减肥糖果当中含有了违禁药品西布曲明,这种违禁药品可能导致血压升高,严重的甚至死亡,因此而成为了禁药。市面上突然出现一种所谓的减肥糖果,经过层层的包装之后,原本成本只有几毛钱的一颗糖,直接身价倍增。随着天气渐渐转热,很多女生都想要有一个好的身材,这种减肥糖果号称不需要运动和节食就能够轻松瘦身,光是看到这个广告都让人忍不住心动。
很多人在吃完这种糖果之后都会感觉到身体不适,这是因为这种糖果当中含有一种违禁药品,叫做西布曲明。这种药品早在2010年10月份就已经在我国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了,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曾经火遍全国的曲美减肥胶囊,这款胶囊当中含有盐酸西布曲明,也正因为如此,这款胶囊被下架了。其实不管我们国家禁止使用西布曲明,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都把西布曲明作为禁药。
食用西布曲明对于人体有很大的危害,我们在吃完这种违禁药品之后,会有很强的饱腹感,这是因为这种减肥药能够抑制我们的食欲中枢,那我们根本就感觉不到饿。因为不吃东西,所以达到了减肥的目的,但是却不知道这种药物本身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让我们的血压急速升高,心率开始加快。这还只是最轻微的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导致使用者中风,甚至直接休克死亡。
所以我们想要减肥还是不能投机取巧,减肥最好的方法其实就是少吃多运动,市面上很多减肥药其实都含有违禁成分,因为食用减肥药而导致死亡的例子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引以为戒,远离这些减肥药,用真正健康的方法去减肥。
农残导致的急性中毒事件频发农药残留:蔬菜里的隐形杀手北京狠抓"无公害"工程
2000-09-27 14:04:00 1 本期安全行动要点 ●农残不仅导致急性中毒,更严重的是慢性中毒; ●菜该吃还得吃; ●千万别相信虫眼菜; ●如果暂时还吃不上绿色蔬菜和无公害蔬菜,那么菜买回家后该洗的好好洗,该削皮的削皮; ●北京市正在狠抓无公害工程,预计2003年完成。 ●5月23日,福州一幼儿园38名幼儿园幼儿因食用含有甲胺磷的空心菜而中毒。 ●1999年4月,福建安溪60名小学生因误食带农残的李子而中毒,另2名未上学女幼童在就医途中死亡。 这仅仅是每年农残中毒事件中的两例,这仅仅是"看得见"的急性中毒。其实,农药残留的后果更多的是蓄积在消费者体内,累积若干年后"突变",引发或直接导致某些疾病。 农残有多"毒"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科技处郭春敏先生认为:所有农药都是有残留的,只是量的多少;所有农残都是有毒的,只是毒性有高中低。他说,现在蔬菜中还含有的许多农药都是国家早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禁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及"三致"(致病致癌致突变)的农药,如六六六、DDT、三氯杀虫满醇、甲胺磷等,并在《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中予以规定,正是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农残。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陶传江在分析为何有的菜农胆敢"违禁"用高毒农药时说,高毒农药对虫也高毒,所以杀虫效果好,而且一般价格便宜。 郭春敏认为农残最大的危害是导致慢性中毒。特别是一些剧毒高毒及"三致"的农药,在人体内蓄积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会引发各种疾病。陶传江告诉记者,农残导致的急性中毒事件也不可小觑,每年各地都有一些,而且多为集体中毒,轻的头晕、恶心,严重的可致死,慢性的则主要体现在对神经功能的影响。针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两位业内人士也分别作了回答。 问题一:市场里的菜还敢不敢买? 郭春敏认为,消费者也不必把市场上的蔬菜农残想象得过于恐怖,只要不超过国家农药残留量标准,基本上还是安全的。该买的菜还得买,该吃还得吃。他并且给出了几项选择:一是看是否有"绿色食品"标志,如果是真正的绿色食品,质量就有保证;北京和一些其他省市正搞无公害蔬菜、放心菜工程,如果在指定地点购买贴有标识的菜,一般也应该没问题;农贸市场里由菜农散种的菜有的有不安全因素,但到什么程度,最终得由仪器检测,消费者也无从得知。一些农贸市场为了声誉和对消费者负责,定性地初测蔬菜农残,也为消费者把了道关。 问题二:"虫眼菜"是否就没有农残?买菜时挑哪些菜农残少些,菜买回家后怎样进一步去除农残? 有人以为,"虫眼菜"上既然虫还那么猖獗,肯定未洒农药,因此是"安全菜"。但有关业内人士说,有的菜因先有虫眼,虫闹得太厉害,菜农更是加大剂量杀虫,农残反而会更高一些。因此"虫眼"不见得是蔬菜的安全系数。 陶传江建议,在买菜时,如果是刚喷过农药一两天就下地的,会有一股不正常的味道,如果在意一下,是能闻出的,因为喷洒农药时间距采摘间隔越短,农残越高。两位专业人士都指出,相对来说,叶菜类农残较高,瓜果类次之,葱蒜类最安全。比如前不久调查、检测北京市某几个农贸市场蔬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发现,油菜、白菜等都在3000毫克/公斤以上,而葱蒜类却相当低,有的根本未检出。 但是人不可能只吃葱蒜不吃叶菜,因此吃的时候也应讲究: 生吃时应特别小心,该削皮的尽量削皮。中国农科院植保所郑斐能先生提醒果皮甚至不能削得太薄,因为他本人就亲历过吃了有农残的削皮苹果后,出现头晕症状。叶菜尽量多浸泡一段时间,冲洗时间也宜稍长。特别现在是夏季,害虫的发生量大,也是农药用药高峰期,各种蔬菜也正应季大量上市,所以消费者更应多加注意。 问题三:绿色食品、无公害蔬菜何日能普及和把价格降下来? 现在市场上的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比普通蔬菜贵出不少,消费者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绿色食品在我国搞了10年,发展势头挺好,但不可能占到蔬菜里非常大的一个比例。欧美等发达国家搞了几十年,有机食品的市场份额也仅有1%左右。因为绿色蔬菜必须有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科学的种植技术,比如在传统的病虫害高发区,就不容易搞成;即使搞成了,也要花太大的代价。 但是,无公害蔬菜却有望迅速推广,并且在生产量上去以后,消费群体培育出来以后,价格降下来。但由于其生产成本问题,也不会落到现在"大路菜"的价。 另外,有关专家特别提醒,健康是个综合指数,好比一场考试,你注意农残问题了,给你加分,但你吃烤羊肉串又给减分,抽烟喝酒再减分……加加减减,最后得分才是你的健康状况。因此,要追求健康,必须全面入手。 政府行动:北京的"无公害工程"---与农残全面开战4月28日,北京市启动了"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性体系"。这一体系将通过对瓜、果、菜、肉、蛋、禽、奶等农产品的生产、供应、销售等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使具有较高品质和符合卫生标准的无污染、无公害的安全农产品进入首都市场,并可望在一年内见效。 6月,北京市农业、商业、工商、技监、卫生等部门联合推出《关于在我市农副产品市场内建立蔬菜农药检测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讨论稿,最终目标是在北京市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主要是农药残留的检测合格),并在2003年在全市全面实现。 7月4日,被农业部和北京市确定为无农药残毒放心菜的首批试点单位7个蔬菜销售专柜,包括崇文门菜市场、西单万方商场等挂上了"无农药残留放心菜"的牌子。 陶传江介绍,挂牌是整个"无公害工程"的开始。先造声势,一方面让消费者有这方面的意识,认识到蔬菜安全的重要性;另外,也让生产者和销售者提高认识,好菜卖好价,如果菜有问题,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将承担责任。 下一步,是从源头上消灭农残。要寻求生态方面的技术支持,告诉农民用什么药,该用多少次,什么时候用,间隔期多长等。 小资料:农药和农药残留 果蔬上残留农药是如何形成的?中国农科院植保所郑斐能先生介绍,农药在使用前要加工制成为各种"剂型",施用的即是具体的"制剂"。制剂中除能杀虫、除草的成分即"有效成分"外,还含有溶剂或填料,以及其他各种助剂。农药对人体健康的威胁主要来自其有效成分的毒性,何况我国当前还在使用一些高毒的农药品种。制剂中其他组份一般而言对人是低毒的。 农药施用后,肉眼一般看不到农药有效成分。水果、蔬菜上有没有农药有效成分,这种农药残留有多少量,要采用精密的农药残留分析实验才能测定出来。那为什么有时可以在水果蔬菜表面看到施过农药后的残余物呢?其实这并不是农药中的有效成分,而往往是农药制剂中的填料。 可湿性粉剂、悬浮剂等剂型中含有固体填料如粘土等。施用到作物上会有"填料污染",留下一般为灰白色的固体残余物。看似"可怕",然而一般填料没有什么毒。 因为除草剂一般不对生长期的作物茎叶施用,因而污染作物茎叶的多是杀虫剂、杀菌剂。当前使用的杀菌剂大都低毒,对人体健康危害不大。最严重的是一些高毒的杀虫剂品种。其中克百威等只准用在土壤处理或种子处理施药,可以用作茎叶施药的一些高毒杀菌剂品种,主要剂型是乳油,施过药后一般不会留下肉眼可见的残余物,更不会留下固体残余物。另外,有的高毒杀虫剂品种如对硫磷具"内渗作用",有效成分可以穿过植物表皮组织渗透到组织里面去。还有的高毒杀虫品种如甲胺磷等具有"内吸作用",可渗透到植物组织里面去,并能在植物体内输导转移,甚至到植物体上未施药的部位,这些内吸、内渗药的残留,远不是对作物外表面清洗所能除掉的。 水果、蔬菜上可以看见的"农药残留",另有一个情况是波尔多液,有时它的蓝白色残余物可以在作物上保留很长时间。波尔多液是价格便宜药效稳定的广谱性杀菌剂,在果树、蔬菜中使用广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肉眼看得见的"农药残留"一般问题不大,看不见的农药残留则值得警惕。 理论上,离收获有限定的时日,还要限定施药剂量、方法、次数,以确保收获后的水果、蔬菜对人体健康无碍。如高毒杀虫剂对硫磷50%的乳油允许喷雾用于苹果树,稀释倍数不得低于2000倍,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不得少于30天。造成农药中毒事故往往是水果、蔬菜临近收获时违法使用高毒农药所致。 我们如果不了解购得的果蔬用药情况,除用清水彻底洗涤外,最好削去瓜果外皮,除去叶菜外叶。尽管有文章说苹果皮如何营养,吃着放心,还是"忍痛牺牲"为妙。
由有关部门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化妆品检出化妆品禁用物质,依据的检验标准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化妆品卫生标准》中未列出的检验项目,参照我国药品、食品或国家有关标准检验方法进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作为我国化妆品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之一,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修订发布。
因此,可适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对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原料)如何处理,建议在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应明确以下几点:
1、明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为化妆品法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之一,是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及检验机构进行化妆品许可、监督、处罚、检验工作的法定技术标准。
2、订立关于化妆品中检出禁用物质(原料)的处罚条款,建议其处罚标准与企业使用禁用物质(原料)的处罚标准相同,避免或减少使用法律推定进行定性处罚的情形。
3、明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不清楚的情形,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或其他法律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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