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制是国内新兴的一种科研组织管理模式。
PI为英文"PrincipalInvestigator"一词的缩写,最早出现在欧美科研项目申请中。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ScienceFoundation,简称NSF)定义为"由受让人指定、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同意的负责项目科学技术方向的个体",同时指出"这一术语一般用于研究领域",而另一与其概念相同的术语PD(ProjectDirector)则多用于科学与工程教育或其他领域。简言之,PI是对所负责的项目有主导权和指导权的个体。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美国国家自然基金委还是美国国立研究院,在对PI的定义中,并未提及申请人是否为教授、副教授还是助理教授。只要申请人获得了项目资助,就可以认定为该项目的PI。科研项目的这一管理模式,通常被称为PI制。概括起来,PI制就是以PI为核心进行人力资源配置、以项目经费成本核算为核心进行财力资源配置及以实现科研资源共享为核心进行物力资源配置的一种科研管理机制。
先看一下,两者的英文界定:
Principal Investigator
A principal investigator (PI) is the lead researcher for a particular well-defined project, usually in the sciences, such as a laboratory study or a clinical trial
大意:
一位“principal investigator(PI)”是某个特定的明确定义项目的首席研究员,通常是指科学领域的,如实验室研究或临床试验等。
Program Director
In service industries, such as education, a program manager or program director researches, plans, develops and implements one or more of the firm's professional services
大意:
一名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Program Director”)通常要研究、计划、制订和执行一个或多个公司的专业服务。通常是指处于服务性行业的,例如教育。
由上述解释得出,二者最本质区别在于工作领域。Principal Investigator 通常是指科学领域的;
Program Director 通常是指处于服务性行业的;前者常被译为:首席研究员,后者常被译为:计划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等。
PI全称:Principle Investigator,可译为学科研究员,学术带头人。
PI制是现代科学技术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它以某一个学术带头人为核心,适度配备人力、装备、资金等资源。在这个组织单元中,学术带头人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既负有保持单元存在与持续与发展的责任,也拥有充分的权力。
SD全称:study director,实验室专题负责人,系指负责组织实施某项研究工作的人员。
扩展资料
每项研究工作必须聘任专题负责人。专题负责人职责为:
1、全面负责该项研究工作的运行管理;
2、制定实验方案,严格执行实验方案,分析研究结果,撰写总结报告;
3、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及时提出修订或补充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的建议;
4、确保参与研究的工作人员明确所承担的工作,并掌握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5、掌握研究工作的进展,检查各种实验记录,确保其及时、直接、准确和清楚;
6、详细记录实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实验结束后,将实验方案、原始资料、应保存的标本、各种有关记录文件和总结报告等归档保存;
8、及时处理质量保证部门提出的问题,确保研究工作各环节符合要求。
PI为英文”Principal Investigator”一词的缩写,Principal Investigator对应的是基金项目负责人,“首席科学家”,“课题组负责人”,Professor对应的是职称上的“教授”(高校系统)、“研究员”(中科院相关系统)。
PI最早出现在欧美科研项目申请中。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简称NSF)定义为”由受让入指定、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同意的负责项目科学技术方向的个体”,同时指出”这一术语一般用于研究领域”,而另一与其概念相同的术语PD ( Project Director ) 则多用于科学与工程教育或其他领域。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 (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简称 NIH ) 则定义为”由申请机构认定的有一定权力和责任指导基金所支持的项日或计划的个体”。
简言之,PI是对所负责的项目有主导权和指导权的个体,即项目负责人。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外同类机构的定义,只要是申请人获得了项目资助,就可以认为是该项目的PI,而不管其是助理教授、副教授还是教授,只要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就可以招博士、博士后和科研技术人员来干活。不应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行政机构来授予这一资格。只要申请人获得了项目资助,就可以认定为该项目的PI。科研项目的这一管理模式,通常被称为PI制。概括起来,PI制就是以PI为核心进行人力资源配置、以项目经费伞成本核算为核心进行财力资源配置及以实现科研资源共享为核心进行物力资源配置的一种科研管理机制。
PI制作为国内新兴的一种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得到了科学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作为舶来品,国内科学界对PI制进行阐述时往往附带加以中文标注,如有的翻译为”课题组负责”、”项目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学术带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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