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可以带洗面奶,因为洗面奶不属于危险品。
但是液态化妆品是有容量要求的,如化妆水、乳液、卸妆液等,按照民航局的规定,液态化妆品每种限带1件,规定是化妆品单瓶单个品种不得超过100ml,总体积不得超过1000ml。
所以,如果化妆品单瓶容器小于或等于100ml,且总量没超过1000ml,就可以直接带上飞机,否则,要选择办理托运。注意化妆用的小剪刀、睫毛夹、眉夹等金属物品,是不能随身带上飞机的。
100ml不是指液体的体积而是指装置液体容器的体积,如果容器超过100ml则需要托运。因为安检看的是瓶子的容量大小,而不是瓶子里面还剩了多少化妆品,比如说你的乳液容器超过100ml,就算里面的乳液只剩下20ml的话,也是要办托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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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旅客与行李运输条件》对上飞机随身携带物品的规定如下:
81一般规定
811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物品运输规则》和我国法律、法规或者命(明)令禁止运输的以及东航规定中列明的可能危及航空器、机上人员或者财产安全的物品。
对于本项所列物品,旅客不得将其放置在行李当中或携带进入客舱,否则,东航有权拒绝为之提供运输服务:
8111不符合本条件140关于“行李”定义的物品;
8112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
(1)爆炸品;
(2)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性物质;
(9)杂项危险品。
8113 枪支、弹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符合本条件81310规定除外。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麻醉注射枪等;
(3)其它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8114管制刀具
(1)指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符合本条件8131除外;
(2)中国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旅客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刀具,只适用于始发站和终点站均在民族自治地区内的航班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且不得带入客舱。
8115其它物品
(1)重量、体积、包装、形状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2)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符合本条件8139规定的除外;
(3)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未做妥善包装的榴莲等;
(4)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5)磁性物质;
(6)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
(7)国家法律、法规和东航规定不适宜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wwwceaircom/guide2/dhgnystj/indexhtml#8"target="_blank"title="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旅客与行李运输条件》">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旅客与行李运输条件》
100毫升以下的化妆品每种可带一件。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2008年3月14日起,禁止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2008年4月7日起,禁止任何旅客携带打火机和火柴。民航局曾计划在2008年12月20日放松上述两项限制,但后来决定暂缓执行。
不可携带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扩展资料:
禁止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 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
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机场安检
拍身份证不可以染头发。
拍摄要求如下: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_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因二代证底色为白色,浅色系服装及颜色艳丽的服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被拍摄者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等),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
9、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10、特殊人群必须在办证时注明清楚;
11、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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