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人的修辞手法。
拟人化的写法可以使文章更加生动、形象、具体,既能生动形象地写出某事物的某个特点,又有了拟人化之后特有的具象效果。
赋予事物以人类的行为特点,生动形象地表达出作者的情感,让读者感到所描写的物体显得更活泼、亲近,使文章更加生动形象。
以草木为裳,桃花做胭脂。
个人以为,这句的意思是:这是一个省略了句子的主语的拟人句,谁可以以草木作衣裳,谁又可以用桃花作胭脂呢?稍微想一想,你就会发现,草木复苏,桃花绽放,这些都是描写春天大地上的景物,而美丽的衣裳,还有胭脂,带有明显的女性特征,所以,这个被省略的主语,就是
一一
春姑娘。
这是个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描写春天美景的佳句。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句话的意思是:飘落遍地的红花,被雨水淋过,像是美人双颊上的胭脂在和着泪水流淌。花儿和怜花人相互留恋,如醉如痴,什么时候才能再重逢呢?人生从来就是令人怨恨的事情太多,就像那东逝的江水,不休不止,永无尽头。
这句话出自五代十国时期李煜的《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
《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
作者李煜 朝代五代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白话翻译:
树林间的红花已经凋谢,实在是去得太匆忙了。也是无可奈何啊,花儿怎么能经得起晨起的寒雨,暮晚凄风。
飘落遍地的红花,被雨水淋过,像是美人双颊上的胭脂在和着泪水流淌。花儿和怜花人相互留恋,如醉如痴,什么时候才能再重逢呢。人生从来就是令人怨恨的事情太多,就像那东逝的江水,不休不止,永无尽头。
扩展资料:
这首词当作于公元975年(北宋太祖开宝八年)李煜被俘之后。南唐灭亡,李煜被俘北上,留居汴京(今河南开封)二年多。待罪被囚的生活使他感到极大的痛苦。他给金陵(今江苏南京)旧宫人的信说“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此词即写于作者身为阶下囚时期。
南唐后主的这种词,都是短幅的小令,况且明白如话,不待讲析,自然易晓。他所“依靠”的,不是粉饰装做,扭捏以为态,雕琢以为工,这些在他都无意为之;所凭的只是一片强烈直爽的情性。其笔亦天然流丽,如不用力,只是随手抒写。
这些自属有目共见。但如以为他这“随手”就是任意“胡来”,文学创作都是以此为“擅场”,那自然也是一个笑话。
即如首句,先出“林花”,全不晓毕竟是何林何花,继而说是“谢了春红”,乃知是春林之红花,——而此春林红花事,已经凋谢。可见这所谓“随手”“直写”,正不啻书家之“一波三过折”,全任“天然”,“不加修饰”,意欲成“文”,诚梦呓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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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两个朝不同方向弯腰的小花朵,别看它们小,它们可是五脏俱全呢,花心、花瓣、花枝还有叶子和根部,把所有花的元素都呈现了出来,而且线条也不复杂很简单哦。
2、这是一朵很丰满的小花,它有着非常大的花盘,花瓣倒是非常的小巧可爱,短粗的枝干搭配着饱满的心形叶子,看起来非常的独特。
3、这是一朵拟人化的小花,相较于之前的两朵花来说,它的线条非常丰富,而且不论是花瓣还是枝叶纹路都很丰富饱满,并且表情也是同样很吸睛的。
4、这朵拟人化的小花与上一张的小花相比简单了许多,不论是线条还是它的表情,很适合年龄偏小的小朋友来画哦,可以锻炼到小孩子们的画画能力和想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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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民间习俗
传统节日仪式与习俗活动,是节日元素的重要内容,承载着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底蕴。岁节`(年节)是我国一个古老的节日,也是全年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在历史发展中,杂糅了多地多种民俗为一体,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风俗习惯,有许多还相传至今。这些活动,可大体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奉祀神灵,以应天时;崇宗敬祖,维护亲情;驱邪祛恶,以求平安;休闲娱乐,放松心情。
百节年为首,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它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想信仰、理想愿望、生活娱乐和文化心理,而且还是祈福攘灾、饮食和娱乐活动的狂欢式展示。
在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均有举行各种贺岁活动,各地因地域文化不同而又存在着习俗内容或细节上的差异,带有浓郁的各地域特色。春节期间的'庆祝活动极为丰富多样,有舞狮、飘色、舞龙、游神、庙会、逛花街、赏花灯、游锣鼓、游标旗、烧烟花、祈福、掼春,也有踩高跷、跑旱船、扭秧歌等等。
春节期间贴年红、守岁、吃团年饭、拜年等各地皆有之,但因风土人情的不同,细微处又各有其特色。春节民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中华民族的生活文化精粹的集中展示。
春节是除旧布新的日子,春节虽定在农历正月初一,但春节的活动却并不止于正月初一这天。从年尾小年起,人们便开始“忙年”:祭灶、扫尘、购置年货、贴年红、洗头沐浴、张灯结彩等等,所有这些活动,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辞旧迎新”。春节是个欢乐祥和、合家团圆的节日,也是人们抒发对幸福和自由向往的狂欢节和永远的精神支柱。
春节也是敦亲祀祖、祭祝祈年的日子。祭祀是一种信仰活动,是人类在远古生存活动而创造出来的期望与天地自然和谐共生的信仰活动。
小学生插画怎么画小学生插画简笔画步骤如下:
1、先在纸上画出一个圆弧线,和一个圆弧勾。
2、接着这条弧线在另一边继续画出一个弧线加圆弧勾。
3、将两条圆弧线连在一起。小兔子的身体大型已经出来了。
4、在小兔子的脑袋上面画上两只短短的耳朵,这样更显得呆萌可爱。
5、再接着画上小兔子的眼睛,和另外一个手。
6、最后加上领结作为装饰。将领结填充上自己喜欢的颜色,然后在眼睛下面用粉色的笔画几个点作为腮红。整副简单的手绘小图案即完成。
插画是一种附在图书、报纸、杂志中的一类,能对文字内容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由此突出文章的主题,提高艺术表现力。而在小学美术教学中,插图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并且很多插画都具有趣味性和生动性,使学生更容易接受,能提高美术教学内容的表现力。
在美术教学中,教师一般都会先让学生欣赏教材中的一些插画和文字,在让学生明确了学习的内容以后才能让学生自己去完成一个美术作品,而在欣赏插画过程中,学生很容易被插画上丰富的图案和色彩所吸引,通过插画中的风景和人物能够联想到很多的画面,能提高学生创作时的想象力,并提高学生的动手和动脑能力。
一、如下:
在我的桌上有一盆娇艳的红色风信子,仿佛化上了粉黛,裹上了一层嫁衣。
二、拟人句例句
1、秋天迈着沉稳的脚步缓缓地向我们走来,又悄无声息地走开。
2、秋天以翩跹之姿踏碎了夏天的流言。
3、秋天是美丽的,在曼妙的韵律中舞着她的裙摆。
4、花儿在秋风中笑弯了腰。
扩展资料
根据想象将物当作人来叙述或描写,使“物”具有人一样的言行、神态、思想和感情。需要注意的是,当一句话出现比喻词的时候,这句话就成了比喻句,不是拟人句了。
总之,拟人就是用写人的词句去写物。这种手法又叫做“人格化”。它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
写小动物的外貌的作文70字
雪白的身体,三瓣形的嘴,再加上一对长长的耳朵,凑成了一只美丽可爱的小兔子。
从远处看它,像一团圆乎乎绒绒的线团,在地上滚呀滚。要是冬天的时候,它把耳朵一抿,跳到雪地中,人们准认为它神秘失踪了呢!
小白兔的长短犹如一个水瓶一般,里面好像装着白色果汁,再加上那如手掌般的长耳朵,别提多可爱了!
它的耳朵不但长,还很古怪,之前我一直以为它的耳朵是一起竖立在头上的,可仔细观察后我不那么认为了。它的长耳朵是哪面有动静,就竖起哪只,右边耳朵立起来就像独耳怪一样有趣。
耳朵是有些怪,但没有它的嘴怪,没有动静时,它迅速的把耳朵放下,只要动一动那三瓣儿嘴,一片菜叶就消失不见了,真迅速呀!
有人喜欢小白兔是因为喜欢它的眼睛,雪白的皮毛巾镶嵌著血红色的红宝石,它的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呢?我觉得呀一定是它和乌龟赛跑哭红的吧!
说它调皮,的确是呀,它还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呢!上次我把白菜和萝卜放到院子里,你们猜它先吃哪个?什么胡萝卜,不是!它先吃软软的白菜后吃硬硬的胡萝卜,它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欺软怕硬”的家伙呀!
你们再猜,把苹果核白菜放在它面前,它会先吃哪个?告诉大家吧,它先吃苹果。看来它也是像孩子一样爱吃甜食。
到了晚上,小白兔总是偷偷摸摸的练习跳跃。此时院子里会不时传来“咚咚”一声,在从窗户往外一看,它还练习得挺有劲儿,大概是想走了吧?
小白兔在我心中永远是天真可爱的机灵兔!
写小动物的外貌,姿态,栖息地作文,100字,要问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那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家的小黑狗!
小黑狗的性情很温顺,很通人性。
我和它相处久了,产生了感情,它好像很理解我。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它就静静地蹲在我身边一动也不动,似乎想陪我度过那难过的时间;我高兴的时候,它就会围着我跑来跑去,“汪汪汪”地叫着,很讨人喜欢。
小黑狗可逗人喜欢了!
一身黑亮亮的绒毛,眼睛上面有两个白点,颇像两颗白色珠子。头上和大腿上的毛很长,像马鬓一样拖到地面。直楞楞的耳朵,好象时刻在倾听着周围有什么动静。又粗又长的扫帚尾巴不时摇摆着,像一个免费清洁工呢!更逗人的是它总翘著潮溼的鼻子向着我,像一个生病的孩子,看起来似乎很可怜,其实,我知道它很想和我玩。在向我发出邀请呢!
小狗的经历危险也有几次。
第一次是掉进了河里,幸好被人发现拉了上来,喂给它吃药,不久就好了。还有几次是被毒狗的人毒了几次,幸好也被及早治疗,才得脱险了。从那以后,它就能嗅出那些食物有毒,哪些食物无毒。后来,我家的狗再也没中过毒。它够机灵吧!
小黑狗就是我喜欢的动物,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你们喜欢的动我是什么呢
因为,有很多昆虫都对人类有益。比如说:蜜蜂,它很勤劳,每天早上很早就出去采蜜,一次又一次。到了天黑,吃几口蜜糖后,就马不停蹄地对采来的蜜进行加工。蜜蜂的外形并不起眼,生命也很短暂,只有3个月左右;可它一生都不休息,勤勤恳恳地工作,它们对人类毫无所求,却为人们酿造了甘甜可口、营养丰富、可医治病痛的蜂蜜。 还有青蛙,青蛙披着碧绿的衣裳,两只大眼睛,像两颗晶莹透明的玻璃球,它藏在田里,专吃害虫,保护庄稼。它捉害虫的时候两条后腿一蹬,一纵身,敏捷地将后腿一蜷,跳起老高,长长的舌头一伸,就像一个吸尘器一样转眼就把害虫吃到肚子里去了。可是,我们人类却把它们当成美味佳肴摆在餐桌上。 还有许多可爱的动物,我最喜欢的是大熊猫。大熊猫是我国珍贵的动物,妈妈告诉我大熊猫还是我们国家的国宝呢!大熊猫长的很可爱,胖乎乎、圆滚滚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特别逗人。它的头部和身体都是白色的,只有眼圈、耳朵和肩部是黑褐色的。特别是那一对黑黑的眼圈,长在白白的脸上,像是戴着一副墨镜,加上那笨拙的动作和走起路来东张西望的神情,显得像个小绅士。 你瞧!它们多么可爱,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怎么忍心伤害它们呢今天,小明看到了一只小鸟,他就把小鸟捉了起来,关进笼子里.心里想我以后有小伙伴了他,他非常高兴.妈妈看见了对小明说:”小明,你应该把小鸟放了,因为小鸟一年可以捉很多害虫,它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能伤害它.”小明听了妈妈的话,脸红了起来.他知道自己错了,马上把小鸟放回了大自然.保护动物当然是必须的,原因我就不多说了,有目共睹,不言而喻,相信各位高手能够想到五花八门的好多理由但是讽刺的是,很多动物的大型保护区都在非洲,这个贫穷连个人温饱都不能保证的国家,尤其是那些当地的部落,他们没有保护动物的意识,他们对动物的大面积猎杀只是为了自己族群或村落生存,因为可以得到食物和衣服,可以卖给不法商人获利,他们才可以生存下去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因为每一种动物不管在人类看来有害没害的,它都在自然界有它特定的角色,人类并没有搞清某种动物在动物界处于食物链的某一环,以及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没有了某种动物会带来什么自然界的危机,所以大多数的国家和人们都是重视的,但要保护的很多动物或濒临灭绝的动物都是在偏远贫穷的地方,比如我上面说的,正是有了这样的原始,那些动物才有栖息地,而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原始,那些动物会被无情的捕杀以及没有很好的技术和队伍去保护,这就是我说的讽刺和矛盾人要活,动物也要活,到底应该先满足人们的温饱还是应该先保护动物,要是只有一定的资金,其实很多争议都在此,但尽管人类的生存很重要,但我仍然认为保护动物刻不容缓,不应该让出什么位置,毕竟人类,说白了也是动物,人类并不算顶级的,世界上没有什么顶级动物和低阶动物,那时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和炫耀自己的所谓强大而搬弄出来的称谓所有的生物都是相互依托相互影响的,我们需要和依赖所谓低阶动物来供养我们的生存,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算不上高阶动物我是支援保护动物的,不要因为个人的喜好来看待某种动物是否该存在,应该投入更多的资金和力量去保护动物,毕竟,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某种动物到底对这个自然界和我们人类的存在到底起著怎么样的作用,如果现在不重视,但这种动物消亡,若干年后,弊病暴露时,我们一定会后悔的
拟人作文60字写小动物的外表
可爱的动物
中午,太阳好像睡着了,天气凉丝丝的,我们一家去伯伯家玩,到了哪儿,最吸引我的是一只可爱的小鹦鹉,那只聪明的小鹦鹉,会学人说话呢~!我走到它跟前,它对我说:“你好,你好~!”我惊讶得说:"真神奇~!"正在我看鹦鹉的时候,一只小狗跑了过来,他身上披**的毛,摸起来毛毛茸茸的,我想:它冬天一定不冷,他的尾巴更有趣,像一把大扇子,它还有许多本领,如:向人打招呼、作揖我和小狗玩得很开心。
这一天我玩得很愉快 !
网站上有没有描写小动物的作文?(外貌、动作、住处)我与豆豆之间的故事
去年的国庆节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在路边看见一个卖小狗的人,从那些五颜六色小狗中,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豆豆。
他肉滚滚的小小的,一身棕**的光滑的皮毛,大而乌黑的眼睛正望着我,好象对我说,把我带回家好吗?这让我怦然心动,于是我便求妈妈买下他。
我真没想到,他来到家后随地大小便,我硬著头皮跟在他后面,不停的打扫,有时还会弄到手上,我有些生气地看着他,他却自娱自乐的在我身边跑来跳去。妈妈说:“没关系,他现在还小不懂事,等大些了就会好的。”然后妈妈又笑着说:“他也和你小时侯一样啊!”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豆豆想要大小便的时候,就会去门边扒门,我只要开启门后,他就会去楼下花圃,当然很多时候,都是他央求我陪他去——站在门口看着我摇尾巴。他会用眼神和身体同我交流,在心里我一次次叹服,他会不会是人变的呢?他知道我的情绪变化,我高兴的时候,他玩得很放肆,比如来回往沙发上跳,我制止他,他竟敢和我“撕打”,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安静的趴在我身边。
早上,我的小闹钟一响,他就会扒我的床边,直到我起身他才罢休,有他的日子,我从没迟到过。放学回家的时候,只要我在门栋口,按一下门铃,豆豆就会跑下楼梯来接我,他还会给我们叼拖鞋。他总是精神抖擞,快快乐乐的过每一天,从不计较得与失。
就在去年的寒假里,豆豆生了一场大病结束了他短暂的生命。记得他在病痛期间,我每天带她去打针,到最后他病得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但他仍是那么的乐观、快乐。依旧和以前一样不管我们谁回到家,他都会努力起身过来打招呼,坚持下楼去大小便。
啊!我可爱的豆豆,在我的眼里,你从来不是一只宠物,而是我的伙伴,你的内心世界与我一样,蕴藏着丰富的情感。感谢你,豆豆,你教会了我乐观向上,你让我懂得快乐的过每一天……
描写小动物的作文——可爱的热带鱼
By lihongmei 发表于 2006-3-30 15:41:03
可爱的热带鱼
我的表姐家养了许多可爱的热带鱼,有鹦鹉鱼、有剪刀鱼,还有透明鱼……其中最漂亮的要数剪刀鱼了。剪刀鱼的身体很特别,是椭圆的,因为它的尾巴像剪刀,所以人们称它为剪刀鱼,它的身体由红、黑、白三种颜色组成的,很鲜艳。
我刚刚放下一些鱼食,它们就像箭一样冲过来,不一会就把鱼食吃光了。吃饱以后,有的鱼在悠闲地休息,有的鱼在水草间你追我赶,好像在比赛谁游得最快。
哈哈,真有趣!
秒写小动物的800字作文啊 急!~~~可爱的金鱼_四年级作文
外婆家养了两条小金鱼,它们各有各的特点。其中的一条名字叫小金,它全身金色,尾巴像一条裙子,游起来像仙女在翩翩起舞,一副快活的样子,真可爱。另一条我给它起名叫小花,它身上的颜色红白相间,尾巴像一把大剪刀,游起来迅速灵活。
小金和小白有一个共同的习惯,那就是在同一个地方找食物,因为外婆经常把饲料放在鱼缸的一角,时间一长,它们肚子饿了就到那个角落找吃的。它们吃食可是互不相让的,有时还会打架呢。有一次,它们在吃食,小花把小金挤到鱼缸下面,然后把饲料给吃个精光。小金急了用头猛撞小花,撞得小花没办法只得游开了。还好,外婆一视同仁,多喂给小花一点预料。可它们也有友好的时候,如果高兴了,它们就会互相追逐嬉戏,有时还玩起捉迷藏。小花很胆小,一有动静就躲起来。有一次,我在鱼缸旁把嘴巴张开,它会马上躲在水草后面,好像在说:“别过来,不要吃我。”而小金却一点也不在呼,仍然悠闲自得地有来游去。看到小花那可怜的样子,我也就绕了它。它们对水里的假山情有独钟,每每吃饱了就会有到假山边欣赏风景。假山上有一个水车,每当增氧机一开,无数的泡泡从水里往水面升起,气泡就会带动水车转动,而每当这时,小金和小就会不停地在水车周围游转,显得十分好奇而兴奋,不知道为什么,难道它们在探索水车为什么会转动?对于它们的生活习性,我还不是很清楚,而且还有很多疑问,
我喜欢外婆家的金鱼,我还要继续观察它们,研究它们。
我家的小黑狗
瞧,那个趴在地板上的就是我的奇奇,是不是很像一个大毛线熊呀。它身披一件黑色毛皮大衣,在灯光下闪著光泽。一双绿宝石般的眼睛闪闪发光,隐约透著水光,真像两个水晶果冻!
奇奇有一个让我非常欣慰的本领——看门。有一次,奇奇一个人站在门口,把嘴巴张开,舌头伸出嘴外,“哎呀”地叫着,好像在说:“渴死我了,渴死我了”。突然有一种轻轻的脚步声传到我家门口,奇奇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得一下子就跑到门外,如果你是个陌生人的话,它便会“汪、汪、汪”地朝你叫,甚至有时会把你赶出我家门口。如果你是一个熟人的话,它会舌头“唰唰”两下子就会把你弄的心服口服。
我的奇奇虽然有看门的本领,但它还是“逃”不了淘气这一关。
我放学回家,奇奇在沙发上玩耍著,它看到台机上有一个番茄,便把它滚了下来。奇奇玩著玩著一不小心把番茄给抓破了,溅了一脑袋番茄汁。我只好给它洗澡,不知是我弄痒了它还是鼻子进了水,它总是一个劲儿打喷嚏。当我把它放到床上时,它还在一个劲的揉着它的鼻子。
这就是我的小黑狗——奇奇。
如何写小动物的作文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著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著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描写动物的外貌的句字110字1、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大宝石镶嵌在一对弯弯的眉毛下;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2、我曾经在二年级的时候养过两只小鸡,它们一只叫“小毛”,一只叫“大毛”。它们身上的毛是**的,头上是嫩黄的毛,尾巴上有一点点白色的毛。3、小黑狗有一双黑色的眼睛,水汪汪的;它还有像三角形的耳朵,听力可不差,就算一颗沙子掉下去,它也会听见,可以算是“顺风耳”了;他还有锋利的牙齿,看着它的牙齿,你就要打寒颤了;还有,还有,它的舌头细长,看着挺舒服的,看着看着还真有点想摸摸舌头。4、小乌龟长著尖尖的头,头上有很多斑纹,皱皱的像七八十岁老人的脸。头上有一张小小的嘴巴,嘴巴上面有一双小小的黑眼睛。小乌龟背著一个厚厚的壳,壳上有十三块六边形,它有四只短短的脚,脚上长著尖尖的爪子,它的尾巴又尖又短。5、这些小金鱼的眼睛鼓鼓的,像大珍珠似的,水汪汪的,可好看了;它们的小嘴巴不停地张开合上,好像永远吃不够似的;它们的腮红红的,就像两片贝壳;它们身体两侧的鳍就像人的手,还可以当船桨用哦;它们的鱼鳞闪闪发光,就像钻石一样,漂亮极了!尾巴像片枫树叶子,在水里“飘”来“飘”去。6、我家有一群可爱的鸽子,它们的羽毛有白色的,有灰色的。尖尖的嘴巴,还有乌黑乌黑的眼睛和红红的爪子。7、我家的小狗多多长得十分可爱,圆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对长长的、毛茸茸的大耳朵,它能听到远处极细小的声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象一对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金**的毛柔软细迷,它的尾巴像一把扫帚经常扫来扫去,十分活泼可爱。
写动物的外貌的句子淘气的小猫 叔叔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
写小动物的作文800字(题材:题记)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
翻译:海棠盛开后即如著雨的胭脂点点消融。
海棠
朝代:唐代|作者:何希尧
著雨胭脂点点消,半开时节最妖娆。
谁家更有黄金屋,深锁东风贮阿娇。
译文/注释:
妖娆:娇媚。
海棠盛开后即如著雨的胭脂点点消融,只有半开之时最为娇媚,谁家能有黄金屋,将东风深深锁住,将这位“阿娇”藏在里边,使她永远开不败呢?
以“金屋藏娇”的典故表现对海棠的爱恋之情,护养之意,可谓奇思妙想,不仅拟人手法运用得成功,而且丰富了诗句的形象性和感情容量,又能进一步开启读者的想象和联想,可用来描绘海棠的美丽,抒写爱花的深情。
源跋
西天取经,途经女儿国。河名子母河;
丝绸之路,道途胭脂山。池名神涝池。
国与山,河与山,源池里竟有这般厚重的女性味。
张掖与敦煌,自西汉武帝北击匈奴建郡之后,犹如西北边陲上的两颗奇葩,闪烁着人文与自然、宗教与女性之光。美,在这里,耀动了两千年,七十二万个日日夜夜。
鸣沙山,素以其瑰色幻彩的沙砾闻名,这座山上的沙子在风动吹下可以发出沙沙的声响,因而称以鸣沙山。在鸣沙山以东,有一座三危山,三山危峙。而莫高窟,便纵伸在这两座山之间的腹地。《敦煌录》中有记:“…东入瓜州界,州南有莫高窟,去州二十五里,中过石碛,带山坡至坡斗下谷中:其东即三危山,西即鸣沙山,中自南流水,名之宕泉;古寺僧舍绝多…”所谓日饮宕泉水,夜观两岸山,听闻佛法录,善自谷中来。莫高,真是一个绝妙无穷的宝藏。
胭脂山,曾于汉时被匈奴所据。又名焉支山,焉耆山。山丹县城南四十公里。屈原汩罗引:“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神话传说中便被朝为圣山,日挂山头而不落。有人曾这样描述它的地理位置--东连永昌,南望祁连,西接张掖,北眺龙首,“尽扼甘凉之首”。
同为丝绸之路的甘厄之地,想必那摇响了近千年的骆驼叮当声里,必也可以从这沙山的款款足迹里,嗅闻出千年的沧桑吧!
王维曾有诗,这样描述漠北的荒凉。“劝君更进一杯酒,春风不度玉门关。”这种拟人手法,添合故土与北上漠途的巨大反差,是素有的王维写实抒情手法。须看关外大漠黄荒,戈壁与落日,沙丘与无际的死亡。虽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阔气魄,但毕竟是人迹罕至,寸草不生的绝地。——弱书生诗意里的大气,是绝然无法与现实相提并论的!
君啊!快些饮干这杯酒。恐关外路远,竟再也没有这甘甜可口的女儿红贴心的吧!长安城南的桥头下,春风怎么会吹到这玉门关外的大漠呢?以此,便在内心油然瞥见这大漠纵展的无际寒凉!
然而就是这绝水干枯的漠北,宗教与文化悉尽湮埋在祁连山脚下的皇皇沙丘里,怎会有一个女儿山,秀然挺立在西北边陲近千百年,意欲问事间传奇呢?
女儿山
大二上学期选了一门课--敦煌学。教课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因为感兴趣的缘故,便坚持去听了。虽然上课的地方比较远,秋冬的夜里,天气寒凉,一行路着实让人受罪。
课上的比较乏味,耳畔传过来的都是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地名,丝毫调不起人兴趣。不过因为经常看史书的缘故,便在图书馆翻阅了一些有关敦煌莫高窟的史料。感觉其中的深奥之处,远非所预料的多。就这样坚持地上了几个月。
敦煌,一个陌生而且遥远的名词。据我所知,它位于一个漠北的山麓(现今甘肃敦煌市)以莫高窟闻名于世。其曾在北魏时,云游和尚乐樽路过当地三危山。黄昏时,见山背金光闪耀,便以为佛祖降临,大为感动。于是宿留不走,发下宏愿,终身化缘,募得资金要在这皇皇大漠建造一个佛教圣地--莫高窟。当然后人经分析研究,当日和尚所见到的金光,不过是沙矿经阳光反射出来所形成的幻影。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一个佛门僧侣的单纯心愿所做的:化缘,凿壁,开窟,建塔,塑佛……然而毕竟人力之功,竟成了一个文化宝库。——女儿
出奇于人力移山易水的本领,而宗教的美亦深深感染着自己。这也便是自己可以坚持下去听的原因吧!
一次课上,偶然听到一个地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座山,而且是脂粉味特别浓的一座山。想来,中国古代女性为妆扮自己,除了在周身装着艳丽之外,脸上也涂抹些粉饰的东西,俗为“涂脂抹粉”。可它,坐落于西北荒漠,终年饱受风沙袭扰,外表竟使人无法与女人的化妆盒所联系到的。一道它的表字,更觉古人想象力的超俗--胭脂山。
也竟是这三个字--胭脂山--吸引了自己好长时间。也因了这座山,让自己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整理收集,才在今天动笔来写它。初一听时,更是惊讶更是愕然,心想这甘肃的敦煌市出现了一个佛家圣地都足以让人愕栗不已了。怎还会有一个女儿山在边陲外饱受风霜呢?金陵淮水边的春花秋月,风细柳斜的柔媚圈不住他的心,难道塞北的荒凉竟可容下一个弱女子的肩臂?实在不喜欢那低俗的纸醉金迷,倒学了巫山神女,俯首仰首都是别样的绿波与江鸣,何必要去试一下那涸尽的塞外作一伸手呢?
古人真是如此的自私,竟然为了附和自己的一首妙词艳赋,把一个柔弱女子咏在边塞而自己却在江岸逍遥自在。大漠孤烟,止不尽的沧桑,终于,风沙絮雨将她搠成了一座山。
而她的那沱艳骨,也只能在漠北尽掩一世风流了。
远远南望,烟柳花坞与衰草胡杨,数不尽的凄凉。
终于,女子成了那座山,而那座山的背影里,女子的窈窕渐行渐远,脱离了众人的视线。此山名叫胭脂山。
北风吹沙卷白草
而这方焰体之山,就在那里,兀自站在漠北的凄凉里,接受着世人的朝觐。
山体呈赤赭色,一经日光照射,通体便可浑然成其艳彩。想来此处赭褐色岩体,在漠北处处可见,而距今千百年前的一个黄昏,和尚乐樽所见的万丈金辉,必也绝非偶然。
山之南,护体山为著名祁连雪山,合抱而着。此时的胭脂山脱胎于母体,自灼于中华山体一脉,竟像是华夏大地向西北延伸的一朵赤色金莲,可怜可爱可光明。
山麓为大草原,春季芳草鲜绿,野花遍地,远处牛羊在低头觅食,牧羊人纵马奔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意欲以其安谧之美庇佑着这方世外仙境。
在这方广袤的大草原上,世世代代居住着善骑射的牧人,纵马挥鞭,只识弯弓射大雕,顿然想见其粗犷与骠悍。一股异域奔流的血脉在胭脂山周围血染,犹然可叹当年居住在这里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国家,什么样的一股力量。李白曾于《幽州胡马歌》中这样写到:
“虽居胭脂山,不道朔雪寒。
妇女马上笑,颜色如玉盘。
翻身射鸟兽,花月醉雕鞍。”
然而就是这样一群人的先祖,刀枪铁骑,铁下的城池趋亦趋,竟在西汉时吃下败仗,从此便一撅不振,悉数归附中原王朝。这场战役的打响是民族斗争与融合的最好见证,因而它辉煌的多,也激烈的多。
战争的双方一面是远居塞北的一支游牧族,秦汉时期时称匈奴。另一方则是卧主中原腹地,以一脉黄河一迹长江而雄起的西汉王朝。南北两方以多次易主的长跨度时间里把战事拉大,从西周末犬戎入镐导致西周灭顶,东周被迫迁都,到春秋战国秦赵韩燕等国大费民力财力北筑长城,再至秦帝国征役数百万民夫建造举世瞩目的万里长城。中原王朝在东争西讨而建立的帝国下隐隐然遭受一个西北方面的蛮野劲敌,它便是所提到的匈奴。
而此次北征,西汉王朝倾全国之兵力出击匈奴,势必要冒着很大风险的。幸而于西汉方面而言,刘彻是一个非常有魄力与领导才能的人。在他组织的几次出击匈奴的军事行动中,虽有些失败,但整体上还是遏制了匈奴的嚣张气焰。特别是在大胆起用卫青霍去病为大将之后,北击匈奴并获得胜利,对于巩固汉王朝统治地位和取得全盛的辉煌产生了积极而有力的效果。
为备战匈奴,汉中央政府大胆起用庶民卫青为大将。在连连失利的情况下,卫青不辱使命取得大捷。后又提拔少将霍去病,在公元前121年,汉任命其为骠骑将军,以强势兵力出击匈奴。收复河西走廊,捕获单于王妃阏氏,并将匈奴的势力赶向更北的地方。《资治通鉴》对此有过这样的记载:“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元狩二年,霍去病为票骑将军,将万骑出陇西,击匈奴,历五王国,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馀里,杀折兰王,斩卢侯王,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获首八千九百馀级,收休屠王祭天金人。诏益封去病二千户。”
少年郎霍去病在这次战役中发挥了超凡的军事才能和惊人的胆识。一场战役便封侯万户,辉煌战功的被后,顺便地让我们知道了这座山,以及它的美丽传说。
这段文字可能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到胭脂山,但那时它的名字还只是一串生涩的文言拼凑成的字符--焉支山,崦嵫山……它还仅只是一个未知名的被匈奴控制的小山,并没有如今这般玲珑剔透,娇小可人。这不禁让我想起高中曾学过的一篇文章,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中这样记载:“余于仆碑,又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
只是如今我到要感叹于古人的谬传,竟把一个莫不知名的山,书意写怀,传出了万里春光,一倾碧波,可揉亮了古今多少诗人的眼瞳呢!
边塞诗人岑参在过此山时写道:“燕支山西酒泉道,北风吹沙卷白草。长安遥在日光边,忆君不见令人老。(《过燕支寄杜位》)曾经的那个笔意生花,书行狂草,书成:“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岑参,能在如此寒迫凄紧的大漠雪地里,将这万里雪景浓在这寥寥十四个字上,用笔传神,忽如春风拂过,提履漫步,却见万树千数梨花开,桃飘李飞,宛然仙境。真不知如此奇想超妙的句子传到他先辈--王维耳朵里,竟会作何感想。
春风不度玉门关,可今日风向变了,春风夏风秋风冬风一并涌来,且看关外一片秀丽,千树万树梨花开。漠北的冷掩不住诗人对美的渴望,他欲揽春风,柳带飘。而胭脂山,此刻一诗道尽四面风貌。
只不用,这诗是岑参惯有的写实作品,多让人更添几分凄凉罢了。所谓北风吹沙卷白草,扬沙万里,白草蓬杂,俨然一幅肃索的大漠风景。
只是不知那时的凌厉秋风吹走了柔媚几何,又带去多少的凛冽多少的荒凉,忆君不见令人老的悲苦,是否只是江南柳巷里才有的思念。
然而胭脂山,是否又仅只是诗人笔下的荒草萋萋,白草无际呢?
道之惑者,醉其意哉!
蓝色雏菊盛放的时刻
公元前121年,汉武帝亲封大将卫青麾下少将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万骑北征匈奴,逐之于胭脂山北,获单于王妃阏氏,并在旗干顶设坛祭天。
匈奴被迫远走,漠北牧民向更深的大漠迁徙。途中流传着一首歌谣:“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胭脂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这段北征事件,似乎是第一次在史书上提到胭脂山,并且从那起,汉设郡,胭脂山归属张掖郡管辖,与酒泉,敦煌,威武一同隶属于中原王朝,而发挥其在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地位。而胭脂山的传说,从那以后,便如蓝色雏菊,盛开在那个山谷里,足足一千年。
对于神话,胭脂山从来不缺少传说。屈原曾在汩罗江畔便写下诗,言说他曾在胭脂山麓,远望天空,看见火神羲和驾车西去,远去的方向正好就是胭脂山。经后人极力渲染摩绘,胭脂山顶日不落的千古传说,便也愈然生动传神,溢于眉目了。
然而究竟那日屈夫子看见了什么,至今已漫漶不可知。可是这胭脂山头日不落的传说,倒也确然有几分可信。奇特的地貌与七彩的沙砾,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足以产生幻彩的仙境。晚霞烧红了西天,夕阳的余辉染得周际愈然梦幻,胭脂山头的梦瑰色更映染其几分妖娆。此时的胭脂山,名副其实的成妙丽的仙境,留下心底,难以抚平的眷念。
只是那晚,月黑雁飞高,阏氏夜遁逃。
年轻貌美的公主乘夜逃往胭脂山。
此时,沉醉于胜利的喜悦里的少年霍去病,虽风华正茂,然竟车马顿疲,合该在这时稍作歇息一会儿的。估且让我们纵容他的大意。历史的暗角处,稍微透进一条缝,单于王妃阏氏,在这个自己的国家面临战败的关头,展现出一个小女子的铿然无畏。
黑夜漆漆,胭脂山麓隐隐显现一时的皎洁。
距今约两千一百三十一年前的一个夜里,西汉王朝寂寂安恬于三更的泠然,奔波戎马了三四天的队伍终于可以安然入睡。梦里有那条小巷,翠柳,父母亲的关慰,还有妻子的依偎的温柔。街巷里的犬吠了几声,静,仍然是一片静谧。这份贴心的静,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让人产生一种踏实与幸福的感觉,能够有所挂念有所贴心的,那便是这个世上最美的谶言了吧!
战士们似乎并不感兴趣于这白天所发生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的脸上并没有恐惶与残暴的表情。军营里四处燃起的篝火,让这漆黑的夜多添些深邃的静。
夜已深了,阏氏女悄悄来到胭脂山脚下,国已破,单于也不知去向。身为王妃的她,当褪去那身尊贵,也仅只是与平常百姓家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手无缚鸡之力,她又以怎样的颜面去面对这个世界呢?
似乎注定要选择以死来了却自己的生命,注定了,那些亡国女子的命运只能是以死来还给这个世间一股清流。后蜀贵妃花蕊夫人,素时以“花不足以拟其色,蕊差堪状其容”为世所惊。然而就是这样的女子,最后也逃脱不了国亡香殒的命运。
胭脂山下有一个神涝池,而这池清水,便也成了阏氏最后的归宿。长裙上的环佩还依然在作响,似乎要伴和这股皎然升起的那轮满月,留给这世间最后的绝响。
据传那夜,胭脂山下芳草盛开,万花齐绽,整个神涝池宛若一个百花池。王妃阏氏纵身所跳的那池水,却然成了花神的垂青之所。不一会儿,一樽蓝色的月亮从池面浮出,像蔓陀螺花一样盛开在峡谷。
从此以后,蓝色雏菊自绽在每一个月圆之夜,幽幽的馨香弥漫了整个山谷。而胭脂山,便成了这朵雏菊的护体。
春天的胭脂山,像是有了神韵一般,万芳盛开,蜂蝶萦绕。
谁览胭脂照红妆
胭脂山地盛产胭脂类的花草,而这种草,一经研磨加工之后,可以用作染料。用其来制作被现代人称作是化妆品的这种红色腻脂,便称为胭脂。
不知道这竟是谁发明的东西,一时间,竟然风靡了整个大街小巷,烟粉风流,闺阁钗黛。“谁堪览明镜,持许照红妆。”当世的女子个个面若桃花,唇施朱赤,忽如一夜春风,吹进小巷的时候,或许不知有多少男子,倾倒在她们的石榴裙下呢!
谈起石榴裙,亦是由来已久。盛唐转衰,玄宗将女子的地位提上更高的地位。杨贵妃貌美,玄宗日日沉迷于酒色之中,不理朝政。贵妃素来喜欢赏石榴花,爱吃石榴,特别爱穿绣满石榴花的石榴裙。玄宗迷醉,朝臣怨之,私下对贵妃不行君臣礼。一日设宴,玄宗让贵妃起舞助兴。贵妃借机到皇帝唇边,耳语:“这些臣子对臣妾侧目而视,不使礼节,不恭敬,妾不愿跳舞。”玄宗立即下令,命所有朝臣,见到贵妃一律行礼,拒不跪拜者,以欺君之罪严惩。于是,所有朝臣凡是见到杨玉环身着石榴红裙走来,无不纷纷跪下行礼。拜倒在石榴裙下,从此成了崇拜女性的象征。
白居易作诗曰:“眉欺杨柳叶,裙妒石榴花。”拟人拟物,拟出石榴裙的妖艳动人。色如石榴之红,不染其他颜色,石榴裙的纯色,不仅向征着其独有的魅力,更给身着它的女子们一种超越外表的人格化象征。素妆重彩,楚楚可怜。红妆之上,环佩映照女子的喜悦;明堂之外,红烛一双照洞房。胭脂,究竟是如何成了女子的专有代名词,如何成为山花的粲丽与女子的姣好的线索,想来,这世间的一切,只要是有关乎于美的,必也在其根由处藕断丝连着。
所谓红线的牵系,必也是出乎其外隐乎其中的。否则,造物主怎会一手造就出这大好河山,另一只手却点点图画,活跃着雌雄与男女,在这片山河之中,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传奇呢?必也是受了它的启发吧!中国画素来与西方写实主义不同,写意与胸臆翻浮于画家的心中,点顿于浓蘸的墨迹之中,稍纵片刻,竟然将一城山色轻易便容纳进三尺素缟中。其中的画意美,全然在于黑白的搭配与布局的协调。是否这山水根本也与人在深远处边连着,否则怎么会从这幅山水画中奔洒出异地乡音?
那么,胭脂山的出现,必也算是我们的本质上的回归了。这遥远的呼唤,这浸一池的红裙,本在生命诞生之初,便就已然是一番绝然的定数吧!
胭脂这种染料,据传应始自于西汉时期,其时正值张骞出使西域,开通中原与西北边塞的贸易通道。中原与西北劲敌匈奴进行了多次的军事行动,随后中原与西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在丝绸之路慢慢形成的过程中逐渐频繁起来。胭脂,被作为这一文化经济融合下的产物,传入中原,丰富了中原女性的日常生活。它最初被称为“阏氏”,它应该是匈奴单于王妃阏氏发现并且率先使用传播开来的。《五代诗话*稗史汇编》中记载:“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染绯,取其英鲜著胭脂。”
但是,这种化妆品并没有叫作胭脂,而是燕支或焉支。显然这是根据这座山的名称的改变而改变的。最初胭脂的组成有两种:一种名叫作“绵燕支”,即以丝绵蘸红花汁制成;另一种名作“金花燕支”,即加工成小而薄的花片。后来,在被传入中原之后,经改造加工,阴干处理,另加入牛髓、猪胰等物,使其成为一种稠密润滑的脂膏。这应该是燕支被写作胭脂的真正缘由吧!《红楼梦》中写贾宝玉的阴柔面,极力刻画了他喜欢吃女子嘴角的那点胭脂的形象。
而古人素以“胭脂”比作女子,称其相貌脱俗,美丽可人。“北地胭脂”即代指北方的美女。由此再看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中对贾宝玉的有关胭脂的描写,极尽地展现了贾宝玉的非凡的一面。特别是那一句惊世骇俗的话:“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子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一心只愿厮混于闺帏之中的贾宝玉,有着与生俱来的“劣性”--喜欢吃胭脂,喜欢用诗词来作春帏诗……而这些正是古代仕子所轻视与贬低的所在,这也注定了贾宝玉最终的命运。
谁堪览明镜,持许照红妆。胭脂,作为古代女子爱惜容颜、珍视青春的象征,成为文人墨客落笔频繁的一处落脚点。无论是附庸风雅,还是题咏爱情,胭脂,或多或少地成为一个美的共同支点。
正是因为他们,点亮了人的眼瞳,世界变得多彩起来。红妆红盖头下面,不知潜藏着怎样的一颗心。
青春,美丽,岁月远去的不是光时间,还有人们对于美的寄予和追求。
回归
胭脂山下,胭脂花开。
红蓝黄绿,分外妖娆。
曾经有过怎样的一个女子,提篮采花。风在吹拂,花在风丛里微微笑。
五月的春风,吹来六月的暖阳。
蜂蝶在飞,在丛中,在花的世界里,兀自横流。
曾经有过怎样虔诚的一颗心,碎花胭脂,研妍为鲜色汁水,淘而成胭脂。
从此女性世界有了色彩;
从此红盖头下青蛾红妆悦君相;
从此胭脂山的传说流传在了中原大地。
随着一盒盒胭脂的印迹,印在女子的额前。
印在青春,
印在时间,
印在爱情,
印在美……
胭脂山,真有太多太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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