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五条是“微商代言人”韩束微商CEO陈育新在“解毒面膜”活动会议上,提出“微商五条”,并称其“V5条”。完善了此前提出的“微商三条”红线就曾受到业界热议,而此次的升级版“微商五条”更直奔微商“三无、传销、骚扰”三大质疑,首次以产业人士角度来界定“什么是微商”。陈育新说:“微商让大家误解的是社会化营销的信息导购方式。微商基于有品质的正规产品,微商建设正规有限的渠道,而传销渠道层级则是越多越好,通过无限累积金字塔渠道层级本身获利,无关产品。微商将是新的商业文明,是即将成为趋势的群属消费,我呼吁同业者一起来呵护健康成长。”何为“V5条”?其文如下:需求真实,产品有品质保证。假货劣质、没有质保条件不是微商。自己或亲人使用。无体验分享不是微商。信息节制得体。骚扰不是微商。渠道为正常几个层级。无限发展渠道层级牟利不是微商。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学与大忽悠不是微商。
不少人都有一个坏习惯,喜欢刨根问底,认为只有熟悉了才能够真正掌握,才有安全感。
我也不例外,是一枚超级的“刨根控”。
所以,我便花一天的时间梳理下了中国微电商的发展现状,大概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金陵十三钗》(2013年)
代表案例:俏十岁面膜。
在2013年,俏十岁试水微电商,年销售额大2亿元。这让很多人明白,原来朋友圈还可以这么赚钱,所以,俏十岁可以说是公认朋友圈微电商的“始作俑者”。如今三年过去,俏十岁已经发展成股份有限公司,主打高端面膜,已经在京东、天猫、一号店上开了旗舰店。
但那时,微电商还没有普遍引起关注。也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发现这个契机。
第二阶段:《满城尽带黄金甲》(2014年)
代表案例:云在指尖
自2014年初,微电商开始兴起,最初以思埠微商为代表,据说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就迅速崛起,年销售流水达20亿,让朋友圈微电商正式成为了一个新模式。但接踵而来的是各种层层分销、囤货、洗脑、保利刷屏等负面行为,使微电商毁誉参半。
这个阶段有两个特点,一个是面膜,可以说是朋友圈铺天盖地的都是面膜,这种疯狂而上的行为直接透支了朋友圈的信用,也透支了这些微电商本身的生命力,诸多靠贴牌、囤货的面膜微电商,如“阳春白雪”般消失了。
另外一个特点是,出现了“传销式”的微商,如云在指尖,如今已经正式定性为传销,没收非法所得3000多万,还有相应的罚款,从表面上看,国家不过是查了一个传销公司,从更深层的意义来看,也是这个投机时代的结束。
有时候,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三阶段:《大红灯笼高高挂》(2015年)
代表案例:韩束
2015年前后,传统企业开始进入微电商,其中以韩束为代表,据说进入微商后很快月流水到15亿。
2015年4月,一则新闻《央视揭秘“微商传销”:通过朋友圈炫富发展下线》传遍了互联网,央视轮番轰炸微商存在的毒面膜问题、炫富传销问题、杀熟问题等,揭开了微商的最后一块“遮羞布”,微商又一次成为众矢之的。
2015年下半年,微电商行业进行了一轮轮“清洗”,死掉的死掉,活下来是及时调整方向的,逐步回归商业的本质。欧诗漫、韩后、修正药业、立白、舒克等企业品牌,先后步入微电商队伍,这一现象说明各大品牌在“下沉”式营销,通过微信等渠道培养更多客户,他们从微电商行业中看到了新机会,未来微电商的阵容有望加速扩大,而且更加正规化。
这个行业留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这将是一场卓越的微电商“角力战”,幸好,我们都还有机会。
第四阶段:《英雄》(2016年)
代表案例:暂无
一面是埋伏,内忧,外患。
2016年,微信公众号已经禁止三级分销,同时重点打击朋友圈发广告的行为。
2016年9月,新《广告法》实行后后,今后微信朋友圈的一些微商违法广告也将纳入监管体系,对于朋友圈里比较私密圈子的违法广告,在接到举报之后,将进行相关调查和查处。
另外一面,是热情。
仿佛那些“打击”,全部都变成了圣洁的洗礼,今年反倒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微电商。诚然,也有不少微电商人,因为玩法变了,投机的机会没了,只能撤退了。
另外一个多是,书多,市面上出的有关微电商书畅销的书,大多是今年出版的,也就是去年写的。
我们禁不住感叹:这些冒着炮火前进的微电商勇士们,向他们表示致敬。
但换一个角度看,危机也意味着商机。
狭路相逢勇者胜。不是吗?
(文/微电商实验室创始人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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