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转眼10月份过了一半,天气逐渐转冷,2022年所剩时间也不多了,70多天后将迎来2023年。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除了在10月份可以领取养老金外,部分地区老人还能领取2022年到2023年度的取暖补贴。
我国的冬季都是跨年的,退休人员领取的取暖补贴也是跨年度的,10月份开始领取的取暖补贴就属于2022年到2023年度的取暖补贴。
取暖补贴能领取几个月,与当地气候有很大关系,冬天时间越长,补贴月份就越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补贴月份也会有一定差别,有补贴3个月的,有补贴4个月的,也有补贴5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一般是从当年的11月份到下年度的3月份,天气寒冷地区补贴时间从当年的10月份到下年度的4月份,具体领几个月完全看地方小政策。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还不算冷,但北方地区已经比较冷了,有些地方甚至已经下雪了。
天气变冷后,就需要供暖,供暖地区的供暖费也在如火如荼地征收中。
对于居民而言,供暖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少则2000元左右,多则4000元左右。
对于很多退休老人来说,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缴纳供暖费确实有点舍不得。有些退休人员养老金很低,只有1000多元,如果交取暖费,需要两个月甚至三个月的养老金,而大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是唯一的经济来源,手头不宽裕,交不交取暖费是一个两难选择。
金钱与健康之间的权衡,健康还是第一位的,冬天屋子里能够暖暖和和的,是退休老人的向往,咬咬牙也要缴费。
为了减轻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当地有关部门会给他们发放一笔取暖补贴,让他们安心地去享受一个舒舒服服的“暖冬”。
需要提醒所有退休人员的是,取暖补贴在国家层面,并没有什么强制性规定。所谓的取暖补贴,完全是一种地方性福利政策,是当地提升退休老人幸福生活指数而采取的一种措施,退休人员是否有取暖补贴,就要看当地是否有补贴政策,取暖补贴也不属于养老金的范围,支付取暖补贴,需要由当地财政负担。
哪些地区能领呢一般来说,北方省份发放取暖补贴的可能性比较大,冬天相对暖和的南方省份,基本上没有取暖补贴这样的待遇。比如海南,冬天还能穿短袖,也就谈不上取暖了。
取暖补贴的标准是多少呢2022年到2023年取暖季的补贴标准,各地还没有最新动向。
从去年发放情况来看,部分地区从10月份就开始发放取暖补贴了。比如河南东边邻居山东,标准是1700元,这个标准已经执行多年,也没有发生变化;宁夏的最高补贴标准是4394元,由于宁夏去年上调了标准,不知道今年是否还会陆续上调。
此外,河南、陕西、山西、江苏徐州、青海、天津、河北等地区,也都有标准不同的取暖补贴。
河北的补贴政策比较特别,不同的地区补贴标准还不一样,有三个补贴档次,分别是1560元、1400元、1240元;作为河北的邻居,河南的取暖补贴标准就低了很多,河南的标准是每月120元,累计4个月480元;河南另外两个邻居山西和陕西的补贴标准分别是3360元和2360元;青海的补贴标准是3900元;江苏徐州的补贴标准是180元,补贴3个月,是目前已知的补贴月份最少的地区;天津的补贴标准是520元。
从以上地区取暖标准来看,差别还是很大的,对于那些经济比较困难的退休人员来说,较高的取暖补贴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能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寒冷的冬天。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退休老人或者补贴标准较低地区的退休人员来说,虽然补贴起不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最起码也是锦上添花。
对于各地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标准,你是怎么看的
法律分析:只对两类人发放补贴。第一类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发放的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的补助,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第二类是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对于第一类人员范围之外,参与政府布置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取得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假货字体脱漆,用指甲刮掉漆加重;正品不会掉漆,用指甲也难刮落字体。
2、假货底盒做工粗糙,塑料纸薄且易生褶皱,与杯身不合,长途快递造成磨损磨花;正品材质较好,与杯身及其合身,平整不易磨花。
打开以后,乳液比较清爽。dg25822我zhao的她一套在240—260左右
1、洁面产品
洁面是护肤工作最开始一步,洁面产品的使用会影响到清洁的彻底与否,进而影响到后续护肤程序功效的发挥。
注意事项:
1)选择适合自己皮肤的洁面产品,油性肌肤的选择控油性能较强的洁面产品,并在后续补充水份,注意水油平衡。而干性肌肤最好使用带有滋润功能的洁面产品,并补充有油性的产品,注重补水,水油平衡。而定性合适与否的原则,即是洁面后,肌肤不感到紧绷,也不会有“好像没有洗干净”的感觉。
2)使用洁面产品洁面的次数要根据当天的肌肤状况来决定,一般而言是早晚一次。如果中午肌肤感到油脂分泌有些旺盛,可在中午增加一次。
3)洁面产品使用时,要注意恰当的手法,应该是湿面后,把洁面产品倒在掌心,揉出泡沫后,用指腹沿嘴角向眼角向按摩,额头则沿眉心向太阳穴,由下往上、由内往外轻揉。注意眼睛上不可以使用洁面产品。
2、爽肤水
爽肤水一般都是洁面后的第一个护肤程序,也是对于肌肤第一次的营养补充。
注意事项:
1)爽肤水也是有不同类型的,譬如化妆水、收敛水。有些人认为,爽肤水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其实不然。
2)爽肤水使用时,应该用化妆棉蘸取后轻拍在脸上,不要用手直接拍。
3)洁面后,一定要拍爽肤水,因为这样才能最快速的补充肌肤的水份和其他养分。
3、乳液、面霜
乳液和面霜是肌肤滋润和吸收营养的关键,要怎样使用乳液和面霜呢?
注意事项:
1)乳液和面霜使用时的一大关键就是选择好合适的类型,乳液和面霜有不同的类型,要明确自己想要的功效,不能抱有“反正都是滋润的”这样的想法来界定乳液和面霜。其实,乳液和面霜所标明的不同功效,说明它们的成分都是以此来选择,因而也会有各种针对性的效用。
2)另一个关键在于时间段的挑选,尤其是晚霜。肌肤的有个吸收营养的黄金时段,就是晚上10点后到凌晨2点左右。在这个时间段,皮肤可有效的吸收营养,得到事半功倍的护理成效。
3)一般乳霜,如果没有明确标明可以日夜兼用,就一定要坚持区分日霜和晚霜,这样才能保证皮肤在各个时段的不同需求。
4)在拍完爽肤水之后,应该先停留几分钟,然后才涂抹乳霜,这样才能避免肌肤出现油腻的感觉。
5)上乳液和面霜的时候,也要注意使用正确手法,应该将适量的面霜置于掌心,左右手合十将面霜均匀地分开于两掌心中。先按压在两颊颧骨处,再按下巴和额头。轻轻地从两颊开始,把面霜慢慢地轻按压入肌肤,这样有利于营养成分的成功渗入。千万不要用揉或是打螺旋的按摩方式,因为那样会兴奋表皮的血液循环,很可能令毛孔堵塞,还会令皮肤感觉闷热。
5)上乳液和面霜前要先用眼霜,用乳液和面霜时一定要注意,避开眼睛周围,以免长脂肪粒。
4、面膜
面膜是肌肤在轻松状态下充分滋养的良好方式,但也要注意一些问题。
注意事项:
1)除非是睡眠面膜,一般面膜都不要使用超过15分钟。因为长时间的面膜使用,会时脸部缺氧,进而导致肤色变黄。而且面膜敷的时间过长,会使原本被脸部肌肤吸收的营养反而反吸收过去,包括肌肤原来的水份也会被面膜纸带走。
2)面膜使用的次数一般是一周1~2次,不可太过密集。不然会使得肌肤富营养,然肌肤油腻,并诱发其他肌肤问题。
3)在敷面膜之前,要注意去角质,因为过厚的角质层会对肌肤营养的吸收产生不良影响。
4)在敷面膜前,切记不可使用爽肤水,因为爽肤水里面的酒精洁肤成分会降低肌肤对营养成分的吸收力,甚至会因为面膜的渗透力而对皮肤造成伤害。
5)面膜要远离浴室,尤其是瓶罐包装,使用之后要把盖子盖紧,并切勿留在浴室中,否则水蒸气的渗入,会影响品质,还会滋生细菌。
5、淡斑笔
脸上有讨厌的小斑点,想要去除它,可以用到淡斑笔,不过使用时也有要注意的。
注意事项:
1)使用淡斑笔前最好先使用隔离霜,因为有些淡斑笔很容易在斑痕处造成色素沉淀,毕竟它的功效很强劲。
2)使用淡斑笔时,也要注意防晒,以免淡斑处的稚嫩肌肤受到紫外线的侵害。
3)再好用的淡斑笔也尽量不要大面积使用,特别针对的浓缩高效成分作用于大面积皮肤的时候也许会弄巧成拙,让皮肤受到侵害。
6、密集护理品
在肌肤受到伤害后,开始使用密集保养品来急救,要注意了。
注意事项:
1)保存期限是密集护理在使用时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密集护理品开封后保存期非常短,有的甚至只有一天,所以在打开单独的小包装后,千万不要延误使用。
2)在密集护理的第一天,最好先用去角质产品,软化角质层,以便使美肌成分更好的渗透。
3)不间断的使用密集护理,会对皮肤产生重压,一般来说,一年不应超过4次,具体的请严格遵照说明书,千万不要贪图出众效果而上瘾。
7、眼霜
要想要眼部保持年轻状态,眼霜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
注意事项:
1)眼霜的使用应该要趁早,不要想着自己还这么年轻,不需要。眼部一旦衰老,护理起来的成效绝对不如在年轻时就开始预防的效果好。
2)眼霜在使用时,要用“弹钢琴”的手法涂抹,让眼霜可以迅速被吸收。
3)眼霜必须是在面霜之前使用,不然容易产生脂肪粒。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工作;具体承办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及扎口全局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市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三)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承担本局和市公务员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牵头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制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就业、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制定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全市失业保险预警制度;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相关规定;按规定承办市属企业、部省属驻徐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处级)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执行省下达的安置计划,编制全市及部省属驻徐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军转(队)干部家属随调随迁工作;协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解释及落实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培训规划;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各类培训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制定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级)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审核审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协调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承办本局和市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做好军队干部家属安置工作;承办国家和省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十一)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职)休待遇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委托代管的驻徐部省属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并贯彻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职业年金政策;建立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拟订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四)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承担门诊特定项目及慢性病待遇审批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的管理工作;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六)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处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承办市直单位和部省属驻徐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八)人事处 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因公出国(境)政审报批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本局、市公务员局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公务员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与职位管理处 承担本部门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职位管理、竞争上岗审批和人员调任、转任、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工作;承担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承担全市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有关审查工作。
(二)录用培训处 拟订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规定,承担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全市面试考官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规划和建设市级公务员考试基地;拟订全市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和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三)考核奖惩处 完善全市公务员考核制度,指导、协调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并承担其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人选;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贯彻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承办公务员申诉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事项,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