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艳与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原告熊艳,女,汉族,1986年3月18日出生,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西23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3090319860318094X。
委托代理人高永爱,湖南九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益阳市高新区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名武,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蔡波,湖南激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熊艳与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科技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司马慧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静、人民陪审员徐卫佳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3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熊艳及委托代理人高永爱,被告汇盛科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蔡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熊艳诉称,原告熊艳于2008年12月15日进入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15日,被告汇盛科技公司通知原告熊艳不续签劳动合同。入职时双方未签定劳动合同。被告汇盛科技公司自2008年12月15日起未为原告熊艳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支付原告熊艳2010年10月1日起至离职前的加班工资;未支付原告熊艳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法定报酬;未依法为原告熊艳缴纳失业保险;未依法支付原告熊艳经济补偿金。为此酿成纠纷,益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益劳仲案字[2011]第149号仲裁裁决书,但该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故请求法院判决,1、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支付原告熊艳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失业保险金155 7391元;2、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为原告熊艳补办2008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31日和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的社会保险。
原告熊艳为证明上述事实与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
证据一、汇盛科技公司文件hs-hr-100404,证明合同签订时间及背景。
证据二、劳动合同书(未盖章)。证明签订合同的真实时间。
证据三、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原告熊艳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证据四、汇盛科技公司文件hs-hr-1009001。证明加班时间。
证据五、工资表(2010年9月)。证明原告熊艳每月工作天数及工资待遇,未得到加班费,且未休年假。
证据六、银行自助终端客户凭条。证明每月工作天数及工资待遇,未得到加班费,且未休年假。
证据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书。证明已经仲裁。
证据八、湖南省益阳市妇幼保健院B型超声检查报告单。证明已经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证据九、汇盛科技对益阳市经济合作局的申请报告。证明当时的单位公章为中英文公章。
证据十、益阳市冠正新型印章有限公司证明。证明汇盛科技公章遗失。
证据十一、网络系统印章准制证。证明益阳市公安局允许益阳冠正新型印章有限公司重新为汇盛科技制作单位公章。时间为2009年8月7日之后。
证据十二、南方都市报2009年7月28日公告。证明汇盛科技申请印鉴变更。
证据十三、被告汇盛科技公司的通知和移交表。证明原告熊艳在被告汇盛科技公司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工作交接。
被告汇盛科技公司辩称,1、原告熊艳提起的诉讼,已经过劳动仲裁,对于双倍工资的支付,无合同约定;2、原告熊艳属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3、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愿意支付原告熊艳经济补偿金,是原告熊艳本人未来公司领取,故不存在补偿问题;4、失业保险已为原告熊艳办理,原告熊艳的问题只存在补差;5,社会保险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为证明上述事实与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
证据一、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劳动合同时效,不存在双倍工资的约定。
证据二、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决定书。证明原告熊艳的工作制为不定时工作制。
证据三、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我公司已和原告熊艳解除了劳动合同,对原告熊艳的补偿是在通知书上约定的2011年11月17日之前交接工作的前提下存在。
证据四、通知。证明原告熊艳未按要求工作。
证据五、春节放假通知。证明已安排年休假。
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对原告熊艳提供的证据,质证意见如下:
对证据一、五、六、七无异议;证据二无被告方签字,系无效合同;对证据三的证明目的有异议,该证据证明原告熊艳如果于2011年11月17日交接工作才有经济补偿;证据四无原件相核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证据八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异议;证据九、十、十一、十二的证明目的有异议,不能达到原告熊艳的证明目的;对证据十三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其证明目的有异议。
原告熊艳对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提供的证据,质证意见如下:
对证据一的合法性有异议;对证据二的关联性、合法性有异议;对证据三的真实性与关联性无异议,但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对证据四的合法性、真实性无异议,对其关联性有异议;对证据五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不能证明原告熊艳已休年休假。
综合原告熊艳、被告汇盛科技公司的举证、质证,本院综合认证如下:
原告熊艳所举证据一、五、六、七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熊艳所举证据二、三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所举证据一、三相互映证,故对原告熊艳所举证据二、三,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所举证据一、三本院予以采信;原告熊艳所举证据四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所举证据二能相互映证,证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起部分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故本院予以采信;原告熊艳所举证据八与本案不具关联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熊艳所举证据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经本院查核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所举证据二、四、五经本院查核符合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
经审理查明,原告熊艳于2008年12月15日起应聘至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处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6月12日被任命为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负责公司外联和项目申报工作,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2010年6月13日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15日。2011年1月起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为原告熊艳办理社会保险。2011年11月17日,被告汇盛科技公司通知原告熊艳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并要求原告熊艳于该日办理好工作交接,同时承诺将原告熊艳的工资发放至2011年12月15日。2011年12月2日,原告熊艳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办理交接手续。2012年1月16日,益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益劳仲案字[2011]第149号仲裁裁决书,裁定1、原告熊艳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劳动关系于2011年12月15日终止;2、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支付原告熊艳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2 000元;3、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支付原告熊艳失业保险金2184元;4、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支付原告熊艳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的工资6000元;5、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原告熊艳自2008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单位应当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另查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于2010年7月20向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程师、主管、技术员、仓管员、文员、品质员)、行政办公人员(采购、财务、营销、行政、总经办)、保安、司机、基建部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010年7月20日,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告汇盛科技公司的申请做出益劳社薪许决字[2010]14号行政许可书,许可被告汇盛科技公司高层管理、生产车间管理、保安、司机、基建部等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时间为1年;被告汇盛科技公司除电话机项目部外,其他各部门自2010年10月1起实行每月26天工作制;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春节放假时间为14天带薪假期。
本院认为,原告熊艳2010年6月13日签订劳动合同时,已明知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15日,故原告熊艳要求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一劳动争议时间应自2010年6月14日起计算,原告熊艳于2011年11月25日申请劳动仲裁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故对原告熊艳这一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熊艳在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工作时间为三年,其年休假为每年5天,原告熊艳已在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每年春节享受14天的带薪假,故对原告熊艳要求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这一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虽然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在《用工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中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包括总经办,但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益劳社薪许决字[2010]14号行政许可书并没有将总经办列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中,且被告汇盛科技公司无证据证明原告熊艳所任职的总经办副主任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故被告汇盛科技公司辩称原告熊艳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这一抗辩理由本院不予采纳。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应支付原告熊艳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17日的加班工资(4000÷26×54×200%=16 61538)。原、被告劳动合同到期后,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不再与原告熊艳续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应当支付原告熊艳经济补偿金(4000×3=12 000)元。
根据《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因被告汇盛科技公司中断为原告熊艳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原告熊艳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益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益劳仲案字[2011]第149号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原告熊艳失业保险金事实清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应当为原告熊艳缴纳其他社会保险,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或者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引发的纠纷,不是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范围,本院不予审理。被告汇盛科技公司应当支付原告熊艳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的工资6000元(15×4000=6000)。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释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第四十六条(五)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熊艳与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于2011年12月15日终止;
二、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熊艳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的工资6000元;
三、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熊艳加班工资16 61538元;
四、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熊艳经济补偿金12 000元;
五、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熊艳失业保险金2184元。
以上共计36 79938元,限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熊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湖南汇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司 马 慧
审 判 员 陈 静
人民陪审员 徐 卫 佳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罗 龙 辉
润肤露能涂脸,对皮肤没有伤害。
润肤露主要是补充水份、营养,属基础护肤之类的。有美白、补水、祛皱的效果。润肤露能迅速深入滋润肌肤,令其恢复复柔软,润滑,充满光泽。
润肤露和乳液都适用于混合性及油性皮肤(帮助保湿,使皮肤水润),它们属于同一种东西,只是叫法不同。它们都是水性成分的润肤产品。对于混合性皮肤,乳液起调节油质分泌、补充适当油份;属于基础护肤。它的质地也比较清爽,没霜来的稠,比较稀薄。适合夏天使用。
润肤露型产品除了含有和乳霜一样的成分之外,最大的特点是含水量高,乳液的含水量会比同样的乳霜的含水量多一两倍。
扩展资料:
选购润肤露注意事项:
一、购买前检查包装盒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
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净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
实际生产加工地,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防晒、除臭、祛斑等)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及经销商代理商名称、地址。
二、观察产品质地。
选购润肤乳液时,可根据各人对香气的嗜好选择不同香型的产品,甚至是无香的产品,香气应纯正、幽雅,无不良异味。
产品的质地应细腻均匀有光泽,色调自然,无干缩、出水等现象。手感良好,体质均匀,粘度合适,膏体易于挑出,乳液易倾倒或挤出。涂抹在皮肤上,易于铺展和分散,肤感润滑,使用后能保持一段时间持续湿润而无粘腻感。
-润肤露
不同的季节最好更换不同的保养计划,夏季一般是注重控油保湿,冬天则是侧重补水,夏季用的爽肤水可能在冬季起不到那么好的护肤效果喔
而且爽肤水一定要舍得多用,每次用化妆棉抹3,4次,皮肤充分吸收,感觉很水润才可以不要随便抹一层就完事了,那样等于没用喔
答:因为欧莱雅复颜视黄醇精粹清乳柔肤水中含有过多的营养成分,所以有些人第一次使用可能会有刺激感,这属于正常现象。
欧莱雅复颜视黄醇水乳保湿效果很好,欧莱雅复颜视黄醇精粹清乳柔肤水虽然是一款化妆水,但它还含有多种抗氧化剂,包括维生素A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皮肤抵抗衰老;采用三种独特成分:维生素A、肌底提拉素和积雪草。
欧莱雅 [集团是法国的化妆品公司,创办于1907年。欧莱雅集团是美妆品行业中的领导者,经营范围遍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拥有283家分公司、42家工厂、100多个代理商,以及5万多名的员工,是总部设于法国的跨国公司,也是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之一。
觉得这问题更象是振兴地方经济的问题,远如硅谷,近如“世界小商品之都”的义乌,少年强则中国强,义乌强,义乌人会觉得生意不好做吗?
所以做生意,不论是店面还是做公司,都取决与人的思维模式:有些人可以把生意做到全国去做到外国去,都会有一个认知,思考,提升与摸索成长的过程,一步步踏实做大了,就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商业智慧”!
捊顺了规律,水到渠成就容易理解了。
比如本人从事技术工作,于深圳广州有那么几年工作经历,因为从事电气、数控的维修与售后,所以有机会接触到许多不同的老板,因为设备一旦不动了,转不起来就停产了,产品按时交不出去,最急的是老板,谁把老板揪心的 问题解决了,老板开心得可以跟你称兄道弟,什么东西都可以开心跟你聊。
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在广州三元里遇到的、从事皮革制品的姚老板,广州火车站往北,不远就是三元里,如果浙江义乌是个世界小商品中心的话,三元里的皮革行业恐怕也绝不输义乌,各种箱包拎包旅行包背包挎包,各种黑白黄棕的人流与天南海北的语言,如果益阳经济有这种, 天南海北熙熙攘攘客商往来的场景,益阳的什么生意,不都挺好做了吗。
所以,做生意,一是平台,二是资源与市场的有效链接,即思考与判断的落地 。
那么那位姚老板是怎么落地的呢?或者说,他是怎么白手起家一步步做大的呢?
这句话大家都很熟悉:“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那怎么样准备呢?
其实“态度决定人生”这句话,是非常的很有道理的 ,因为人在不知所措,做这也不好,做那也不是时,这就是“准备”!
人的思考、经历与眼光没有准备好,再多的好机遇也可能会擦身而过!
比如我们现在就不把思维方式,仅停留在“在盖阳生意不好做”上,试试“放眼看世界”的态度呢?
比如准备“思考的角度”: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同样的到过案发现场,华生问:我们同样都在思考破案的问题,为何就你能把案破了呢?
福尔摩斯拿起那标志性的烟斗,说,你上楼梯时,注意了有几级台阶吗?
华生说,真的饿得发黑眼晕哒,只记得点吃的去了 ,,喀跟破案子有么子关系喽?
福尔摩斯说:你注意一下,那里有十七级台阶,有两个模糊的脚印,你再仔细看一下,脚印上的粉尘,然后仔细想一想案发现场的地面结构特征,,所以你现在只要看一下,哪一位的的脚上,有符合这一特征的鞋?!
然后,就是神一样的破案 !
这就是不同思维角度的魅力!
所以神一样的弯道超车,就是在体验,不同思维角度的魅力!
就比如马云,当我们都在注重于,货源,客流量黄金铺面,几级批发,零售,打广告,能够起多大作用时,马云的思路是,能否打破这些太多的中间环节,创新创意别的思路,比如打造一个网上平台,,
于是就有了一个,把生意做到全世界去的阿里巴巴!
各位亲请稍候,午饭啊,关注就行!
回到那位开头提到的印象 深的做皮革 的老板,14岁,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没毕业,资源与背景,就仅一双手,与 社会 环境接轨,唯一的优势, 是华山一条路,怎么融入最前沿的思考。
是不是本文篇幅长了点,机器编辑衔接为难了?好吧,回到说那印象最深的老板吧,14岁,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没毕业就出门打工,既然是打工,进入皮革行业可以说是纯粹的偶然,但事业有成者,绝对都会是一个“有心人”,有着自己形成的思考角度,从进厂,就是有意识的不断跳槽,每一项皮革制作工序,学会了熟练了就跳,主管领导不同意,就换一家厂子当学徒,有些如齐白石老先生学绘画的精神头了,白石先生从木匠到画虾到留名青史的绘画大师,不也是在不停的学习与蜕变吗?所以我曾开玩笑说:你这是把“跳槽”,当作你的黄埔军校喽哇!
这就是“准备”,形成的他的“学习产业链”,形成了他的资源与背景,顺风顺水,虽然也会把“生意不好做啊”这句名言,时常挂在嘴边上。
最后说一下题主的在益阳做生意吧:提到地方经济,不能不提到一个人,一位叫谢高华的县委书记,一九八二年的义乌,它并无深圳广州那样的地缘优势,就是一个比益阳的安化桃江好不到哪儿去的农业小县,“县城一条街,一个高音喇叭响全城”,可见其地域地貌,但这时来了一位新书记,新来伊始,就发生了与小摊贩冯爱倩的那次著名的“吵架”,吵,可以有,更让人钦佩的是,他可以让吵成为他静下来思考的动力,接下来是三个月的各方面调研,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拍板定下了“四个允许”的决策,在全国率先打开了小商品市场,一时间各地商贩云集,不请自来,——商贩云集意味着什么?嗯,不就意味着听你么子生意都好做呗!
发展地方经济,义乌这样一个农业小县,天时地利,她占的是人和!
义乌人,恐怕永远也不会忘了他们的谢书记,因为,这是一个地方可以载入史册的天翻地覆的改变!
这是义乌小学的小朋友,给现年87岁的谢书记敬献红领巾
这是义乌百姓自发的沿途欢迎老书记再回义乌,这种自发的由衷的爱戴,让我有些热泪盈眶了!因为他一手打造了“世界小商品之都”,给这里的人们带来的幸福。
据 财经 作家吴晓波在《农民创世纪》一文中的记载,1992年,在纪念义乌改革开放十周年之际,当年的小摊贩们自发集资,扛来一麻袋的钞票,要为我们的好书记塑铜像。
现在的义乌,早已开通了直达欧洲中欧班列,一个农业小县,在“一带一路”的大趋势下,已经扮演了一个令全世界都无法忽视的角色。
所以经济,一般都是资源、市场平台与人的创造性之间的组合,缺资源,不可怕,因为还有人的因素,人的创造力,一个平台的打造,吸引的是不请自来的云集,那是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生意好做!
其实说直接点,这也是一种战略,要不然,人会被称为第一生产力呢?
回到问题的问:哪儿生意好做工资高,从心理学角度,这实际上是处于一种彷徨、犹豫举足不定没有目标的状态,而目标的重要就在于,目标决定了方向,方向决定了专注,所以尼采有句话:“找准了目标,一切皆有可能”!会那么敲动人心。(就比如“目标”是回家过年,却走到了其它方向,是一种怎样的心理感受,想要的幸福呢?)
所以综上所述,说不定,君的一个灵感,也可以有一个波撼益阳城的灵动昵。
转发朋友,分享快乐吧!
超市和淘宝的价格差异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的,包括以下几点:
1 渠道成本:超市购物的涉及到更多的中间环节,如物流、仓储、销售员工薪酬等,这些都会增加产品的成本。而淘宝则可以直接从生产厂家或者总代理处进货,减少了中间环节,从而降低了成本。
2 品牌溢价:在超市销售的商品通常是需要支付品牌费用的,这些费用会反映在商品的价格上。而淘宝上的商品则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价格也更加亲民。
3 包装和品质:超市销售的商品通常会更加注重包装和品质,这也导致了成本的增加。而淘宝上的商品则可能更加简单和朴素,从而降低了成本。
综上所述,价格差异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
快递可以寄爽肤水。
快递可以寄化妆品爽肤水,但如果是液体的话是不能走空运,这个一定要注意,这不是快递公司要求的,而是航空公司要求的。所以液体的物品只能走陆运了。
国内禁寄物品物品范围主要包括。
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酸、火柴。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液、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快递: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快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快递是指任何货物(包括大宗货件)的快递;而狭义的快递专指商务文件和小件的紧急递送服务。
从服务的标准看,快递一般是指在48小时之内完成的快件送运服务。从快递的定义中,可以概括出快递的特征。
从经济类别看,快递是物流产业的一个分支行业,快递研究是从属于物流学的范畴。
从业务运作看,快递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是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