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1。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2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
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4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5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6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7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9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
10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1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
12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或9%;
13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14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5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出口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对出口货物采取的一项免征或退还国内间接税的税收政策。
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与上述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出口免税有一般贸易出口免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三种情况。
《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进行走私、逃汇、洗钱、骗税等犯罪活动为目的,使用虚假、无效的凭证、商业单据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勾结逃汇的,以逃汇罪的共犯处罚。
第五条 海关、银行、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商业单据而出售外汇,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六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同时触犯二个以上罪名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的,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用于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部分服装退税高达17%,一般的T恤、牛仔、毛衫的退税在134%左右。金额就是总的FOB价格乘以退税率。 如果贵厂有进出口权,就全数退回给贵厂,如果没有的话,只能找进出口公司代理退税以及收取外汇,是要收取一定点数作为服务费的,会赚2个点左右的退税款。
2015年1月1日起,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再度调整,其中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实现全额退税。
出口退税政策自1985年实行以来调整频率较高,本次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利好纺织服装全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出口退税政策,并在1985年4月1日起实施;历经频繁的调整,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大致保持在5%—17%的区间内波动。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服务于国家对外贸出口结构的调整需要,以纺织品服装为例,为摆脱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拖累,1998年1月国家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6%上调至11%;2005年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黄金巅峰,为减少贸易顺差,2006年国家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降至11%,2007年再下调至5%(粘胶纤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粘胶纤维的出口退税率再由5%上调至14%。本次出口退税率由2009年的16%提升至17%,主要是针对过去3年纺织品服装的出口持续低迷、中低端订单加速流向东南亚国家等不利环境。
出口退税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公司在进行海关备案时,分为贸易型的外贸公司和生产型的工厂。外贸公司从国内供应商采购商品再进行出口,生产型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商品,二者的退税形式是不同的;
2、外贸公司出口的退税计算公式为:国内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开票金额10000元, 退税率10%为例,外贸公司的退税为10000/11310%=884956元;
3、拥有出口权的生产商直接出口,退税率计算公式为:报关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同样,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其退税金额为884956元;
4、在结算形式上,外贸企业的退税以现金形式返还,生产型企业以税金抵扣的形式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报关退税是指对于出口商品,根据国家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退税。退税的标准是根据出口商品的不同行业和品种支付不同比例的退税率。退税率是由国家规定和发布的,在审批出口退税时,根据商品所属的行业、品种等方面的不同,支付不同的退税率。退税金额 = 出口商品金额 × 退税率。
例如,出口商品的金额为10000元,退税率为13%,则退税金额为10000 × 13% = 1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退税金额也与每个国家的具体政策有关,以及需要满足相关退税申请的条件和手续要求。知晓具体退税政策、认真做好退税申请手续、并与相关的国家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可以帮助企业扩大出口市场的同时,尽可能多地获得退税。
出口货物征税率是指出口国海关在本国货物和物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或出境的个人征收的关税税率。与进口暂定税率一样,出口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出口税则中规定的出口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指出口产品应退税额与计算退税的价格比例。它反映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纳的税收负担。退税率是计算出口产品退税额的关键,如出口企业将适用不同退税率的出口产品放在一起申报退税,一律按从低退税率计算退税。
扩展资料:
1、产品税的税率。
2、核定的产品税的综合退税率。
3、增值税的税率。
4、核定的增值税退税率。
5、核定的营业税的综合退税率。
6、特别消费税的单位退税额。
销售日用百货的是商品超市或者其它经营者,其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且已经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其增值税税率为17%,日用百货中有部分商品是属于低税率商品,其增值税税率为13%
如果是个体户或者小超市之类的规模较小的,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公司,那么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农产品是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也是13%的税率也有一些免税例如: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
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11%税率或3%征收率开具
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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