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电子商务的,也是兼职做网上直销的,看过一些关于世界和中国直销发展历程的书,的确很精彩!直销在中国大陆走过的道路也是波折起伏,曾经被捧上神坛,也曾经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是历史总是会还人们以真相,是非曲直总有水落石出。在此我们简要追溯直销在中国大陆14年的发展历史,让您对直销(传销)有一个全面的认识:1990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传销开始被纳入了中国大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而正规传销公司的影子杀手——老鼠会也闻风而至……到1993年,中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都有传销公司的身影在活动。传销和“非法传销”(老鼠会)在中国风起云涌。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但这两个文件并未真正贯彻落实。传销和非法传销从沿海城市迅速向内地市场挺进,由于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国内从未出现过,政府尚未来得及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另外,中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人们还没有成熟的致富心态。因此,非法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正规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传销行业再度进入混乱。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同年计不完全统计中国共有200多家传销公司和200万多传销员。因为非法传销公司的泛滥和非法传销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发出了《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禁止批准新的传销公司开业。随后不久,1995年10月17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多层次传销企业必须具备的10个条件。《办法》表明了国家对非法传销坚决打击和取缔的态度,而并非是对传销行业的扼杀和禁止。1996年4月中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其中有8家是在广东。1996年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这41家企业中的部分企业收编了大批其他企业的传销商,充分利用各种合法甚至非法的传销手段,业绩取得了飞一般的增长。中国的传销行业从表面上看好像到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因为非法传销与合法的直销从其理论模型上讲属于同根所生,而随着国家“打非”的进行,原来从事非法传销的一些枭雄纷纷躲到转型经营企业中继续兴风作浪,因此像安利、仙妮蕾德、完美、天狮等在媒体和公众中也曾经一度引起争议。在各地地方主义的保护下,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所谓“船小好调头”,彼此纷纷仿效,“制度一家比一家优越,赚钱一家比一家快,一家比一家多”。最臭名昭著当属福田公司,这是最初41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之一,在被取消资格后,成为了国内最具破坏力和影响力的非法公司。它的产品就是臭名昭著的“爽安康摇摆机”,其成本才有几十元,而它的传销价却高达五、六千元。自1997年底到1998年初,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尤其是异地炒作的非法传销公司集中地诸如武汉、长沙、北海、广州、海南等地,到处是携款潜逃的非法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非法传销难民。还有大批的老鼠会残留分子混入了合法传销公司中。国内社会治安环境显示出极不稳定的因素,中国传销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中国的传销行业犹如一个奔跑于狂风暴雨中孤独无助的孩子,找不到自己的出路。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政府这次对整个传(直)销业的全面封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方面不能任由非法传销大肆泛滥,另一方面对这一种新的分销方式需立法规范,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及时出台是明智的,为今后中国传(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务院颁布的通知一出台,经过一阵短暂的骚动和混乱期后,整个直销业变得风平浪静,国内非法传销公司仿佛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原按正常投资程序获国家批准的国外合法多层次直销公司像安利、雅芳、玫琳凯等公司该怎么办?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时,既不能让它们按“原来”的模式运作,但也不能简单地轰出国门了之。于是政府同意它们继续在中国经营,但有一个条件: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以符合中国国情。中国直销行业进入了一个较长时间的调整期。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成功转型的10家直销公司的名单。这10家公司中做得比较成功的公司当属安利(中国)。另外像诸如雅芳公司、玫琳凯公司等都在转型模式运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功经验,为中国今后直销业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安利从1992年进入中国大陆投资设厂,1995年,安利在广东、福建两省正式开始营业。到1997年上半年,已在全国30多个城市建立了分公司,正式员工有1000多人,传销员多达80万人。1996年至1997年财政年度,安利(中国)公司的营业额高达15亿元人民币,三年纳税额共超过5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1997至1998年度外资企业500强之一。1998年4月,中国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时,摆在安利决策者面前的有两条路,或是撤出中国市场,或是改变经营之道。安利必然的选择了后者,即采取“固定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中国特色直销模式。2003财年(2002年9月1日到2003年8月31日),安利(中国)的营业额即超过了10亿美元,占安利全球营业额的1/5。中国也超过了日本,中国成为安利全球最大销售市场。在我们津津乐道的称颂着脑白金凭借着数亿的广告投入换来十数亿的市场时,2003年安利默默无闻的在中国大地上利用直销卖掉了超过120亿(人民币)的蛋白粉和洗洁精。这,就是直销对传统销售的优势所在!传统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发自内心的感慨加上一声长长的叹息,透露出对于瞬息万变市场的无奈。几年前做产品做一个火一个,现在却做什么亏什么,甚至去年还卖得好好的产品今年就被人们忘记了。以前打了广告就可以数钱的好事不会再出现;以前经销商排队提货的场面成为了历史;以前用麻袋装着人民币庆功行赏的畅快早已久违……成功的时候,我们都坚信是因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勤奋;失败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好好想想是什么原因呢?其实依靠产品领先市场的时代并没有过去,也不是没有到来。市场和消费者永远都欢迎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但是我们现在的竞争层次太低而且太过激烈,包装一个比一个精美、价格一个比一个更低,但是实质仍然没有变化,陷入了恶性循环当中。这到底为什么?有人说:营销的实质就是说服消费者拿出口袋里的钞票。的确,但是,有没有直接打动消费者的方法呢?拿出一次钞票容易,难的是次次让消费者主动拿出钞票来自愿重复消费。第一次说服消费者的是人,但最终说服消费者的是产品。因此大家在选择直销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考察,让产品过关!!许多年过去了,时代在迅猛发展,直销,规范好了,可以给一个国家的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尤其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直销更是吃尽甜头并代表着21世纪最大的趋势,比传统直销更节省成本,更容易经营!那么现在相信大家对“直销”这字眼已经不大陌生了。直销可以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带来不可忽视的经济效果,很简单,许多发达国家的直销业也是发展的很成熟的,而如今面对中国这个即将开放直销行业的巨大市场,你还在犹豫什么?目前很多直销公司和企业对中国市场都拭目以待,为的是领先占领这块强有力的跳板,以便更好的扩大规模,而这正是给我们中国少数有先知和有创业之志的人群带来了美好的机遇,它想发展到这来,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公司和企业的背景实力和我们这些加盟的业主(代理商)。当然,人人都有头脑,我为什么要加盟你,凭什么要替你作宣传?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选择一个好而实力强大的公司和一个认真负责的推荐人,而一家有实力的公司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制订好完美的营销策划和给予加盟者足够的优惠条件,让所有业主们齐心协力,为自己的理想和事业目标而努力,再努力!而今天我向您介绍的一家直销公司(电子商务公司)比安利还好,比完美更完美这不就是个机遇么?机遇人人都会碰到,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差别就是:前者把握,后者错过!也没有人会拒绝好的产品、好的事业,今天你不想成为介绍者,或许明天你就会成为被介绍者,你想选择哪一个?等到中国直销法成立,相信中国就会立马掀起直销狂潮,到那时候,又有多少人会因为不相信它而拒绝它呢?当有人排着长队来加入直销行业,那些曾经为直销付出过一些的有志之士,又将在家享受着何等的财务自由呢?但也不是人人做直销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它不是看你的阅历多么的深,也不分你的身份有多么的尊贵,只要你肯努力,有信心就有可能达到自己标准,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不努力,没信心也不下决心的结果就是零,但我相信没有谁会在把握了机遇之后而不去好好珍惜,对吧!有的人把直销看得特难,其实它特简单,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就能获得一定的成功!相信我吧,朋友,商人以诚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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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后,非法传销人员没有了行骗的幌
子,便又借用“直销”的名头继续行骗。不过,无论“非法传销”怎样变换嘴脸
,只要留心观察,分清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总能看清这些骗术的本质。
什么是直销呢?世界直销协会是这样阐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
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
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真正的直销,堪称营销领
域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大型跨国公司,而
且其卓越的营销理念和在这种理念之下的丰富的管理哲学,已经连同这些先驱公
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选哈佛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必修教材。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传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
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
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
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
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
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
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
)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
)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
的。
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
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
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
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
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
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
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irect 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
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
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
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
贬义词。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
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
法传销。
社会期盼直销立法
近年来,关于直销立法的话题日益增多,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国际社会的信誉
,更考验着国内经济在机会与风险之中能否做出理性的反应。
商务部官员2月9日在北京透露,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
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
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说,为履行中国加入WTO的
相关承诺,规范、促进直销业的发展,中国将在继续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形式变
相传销的同时,加快直销立法进程。
此言一出,世人瞩目。那些在大陆从事或希望从事直销的人们,甚至来自大
洋彼岸的美国、日本、新加坡投资人纷纷打电话,热切地询问、确认消息的细节
。
美国科特勒营销集团(KMG)总裁米尔顿·科特勒认为,直销行业目前在美
国的发展基本上停滞不前,安利、雅芳、玫琳凯这样的直销企业收入多来自海外
。但在中国,直销还是个新兴行业,所以欧美、日本的直销企业目前都非常看好
中国直销市场的潜力。他说,“我认为,直销行业将在中国有10年的强劲增长势
头。此后就将会像欧美那样进入平缓的发展阶段。”
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杨谦教授长期研究中国直销模式。“他们太理
想和乐观了。”他给众多闻风而动的港、台直销公司和国外投资人泼冷水。在他
看来,中国为直销立法,并非是回到1998年以前的状态,而一定要把禁止传销和
开放直销两者并列看待,他说,“未来究竟怎样,还存在很大的变数。”
面对众说纷纭的局面,商务部官员对即将出台的法规不发表任何言论。如此
谨慎自然是有理由的。如何为直销营造商业的和社会的环境,如何让直销释放出
其应有的能量而不至于偏离轨道,都将考验立法者的智慧。在此情况下进行直销
立法,自然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尽管几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为重开直销大门而努力,不断探询直销市场管理
之道,但种种迹象表明,当初引发中国政府关闭直销大门的市场症结已得到了缓
解,然而各种非法传销依然屡禁不止,也依然有大量人群参加。直销立法之后,
商家就一定遵守游戏规则吗?追求暴富的心理,不是一部法律就能约束得了的。
并且直销政策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问题,它还涉及到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
等各种复杂的问题。
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
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内出台的直销法规
将是逐步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中这道难题的良好开端。
1、玫琳凯是直销
2、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在于:钱从哪里来?产品好不好?公司是否合法如果钱从会员中来,产品不好很贵。公司没实力、没来历、可以认定为传销。
3、直销很好的,只要你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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