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从来都不是一件应该上纲上领的事,一个真正成功的企业***首先应该思考大家为什么要为你卖命,如果说只是那份薪水,每个人完全都可以只把工作做到60分就可以了,怎么样才能让大家努力把工作做到80分以上?
低调,内敛是一个成功***莫大的先天优势。李彦宏,马化腾,这些成功的企业家哪有一个是在媒体面前出镜率很高的,因为他们明白一个低调的老板能让职工感觉到舒服和踏实。舒服在于为你干活的时候不用想着后果和你发脾气时候的样子。踏实在于整个公司不是运营在一个浮躁的氛围中,出现问题大家都能想到哦还有他就还有希望。不像某些轻浮的老总,公司的问题总处在她的身上,又让人怎么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但性格内敛并不代表心里没有,你要时刻清楚每个职员的最新动态,对表现好的不要轻易去奖励,因为同事之间也有竞争,他们也会嫉妒,但对于差的一定要惩罚和批评。
时刻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当下属问你下一步怎么做时,支支吾吾拿别人可就没底了。
学会与职员做兄弟,做朋友。当然这不是做作,要用真感情,去交真兄弟。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公司里有几个可以喝酒喝到痛哭,把公司资金交给他都能放心的人,那会是一种什么氛围。
威信不是树立的,真心待人,人也会真心待我。一句话,吃遍天下。每个人都不是傻子,都明白谁是为了利益,谁是真心对待他们。谁不愿跟真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老板工作呢。当你的职工在面对一份待遇比这要好的offer时会停下来考虑考虑的时候,你离成功就很近了。
鄙人不才,闲扯许多。愿工作顺利!!!
我做玫琳凯的理由有很多但现在最主要的是为了我的孩子我想给我孩子一个好的家庭氛围和学习环境这离不开我的努力和改变
我想送我孩子读好的幼儿园好的小学初中高中甚至送他出国
我想提升自己不想再让自己每天暴脾气
我想自己事业有成的同时能给孩子一个榜样通过正确的方式教育他也不想再让我的家人和老公失望父母从小对我的付出很多包括我结婚了也还在为我付出和奋斗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们总是让他们为我担心
结婚了才发现一个女人经济独立是多么的重要所以我发誓我一定要在玫琳凯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结婚了每天都在和家人争吵和老公争吵其实源头还是我的不争气造成家人和外人也一样的现实所以我也一定要在玫琳凯学习如何把家庭经营好
从小到大都很渴望舞台也渴望被尊重被欣赏也很喜欢美的事物我觉得只有玫琳凯才能实现我内心所想要的
本文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及传销为切入点,从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定、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合规路径三方面分析,以期防范微商等新型电商企业法律风险,为网络正常经营环境保驾护航! (一)行政法 1传销定义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将“传销”定义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的行为。” 2传销具体行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行为明确定义为传销行为而予以坚决禁绝。具体规定如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刑法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下简称为“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即“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三级以上”的多人数、多层级概念。 严格来说,正规的微商从业者作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范。2018年,曾依托淘宝杭州电商圈崛起、踩中微信生态圈而风生水起的“云集微店”及零食电商平台“环球捕手”,先后因涉嫌传销被腾讯官方宣布永久封杀。这些电商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运营内容却是建立在一套多层分销系统的基础上并大肆推广的新型传销模式,属于违法经营行为。国家近年来不断规范电商领域,同时对传销活动严厉打击,这也是近几年微商“暴雷”的关键原因。作为微商行业巨头的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被查,也不免让人重新审视并进一步反思微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一)微商经营行为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效益快。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及朋友圈成为人们沟通联络的常用方式。我国微信用户之高,使得每个人的圈子效应发挥到极致——微商在自己朋友圈发表一个动态,吸引每一个微信好友观看或者转发,其传播范围广、效益快,使聚群效应和群体传播速度达到最大化。 2操作便捷、推广成本低。 在微信上,无论是朋友圈还是公众平台,推送消息都非常便捷,从推送至个人,到具体经营操作及后续联络等各个环节通常都可以在智能手机上顺畅进行;推广成本也很低,只要人手一部手机和身份证基本上一键操作,对推广者而言仅需付出信息成本,极大降低了宣传成本和联络成本。 3监管松散、规范体系尚不完备。 微信是个自由开放的平台,尚未实行实名制,用户可以随时更改昵称或者注册多个账号,而由于其操作便捷、灵活等特点,作为我国用户数量最大的社交软件,无法区分个人用户和背后的企业主体,也就是说微信上的经营行为很难以传统的法人经营行为予以规范。加之,我国网络监管体系尚在建设健全中,对此缺少专门的规制手段,也造成了其监管松散的特点。 (二)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 识别微商合法经营与传销,需从以下几点评析。 1传销往往是需要区分代理层级等发展他人作为下线的经营模式 由于微商经营行为具有上述特点,朋友圈微商容易出现传销的倾向,多数微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自觉地向亲朋好友传递“销售理念”,试图发展这些人成为团队一员。换言之,有的微商团队有特定的经营模式,需要区分不同层级和代理,因为层级不同,返利比例也不同,而有的代理为了提高返利,就开始不断发展他人进入团队以提升自己的层级。此外,微商推广的封闭性也导致微商需要通过多层级经营模式来扩充客源和提升营利,但是在多层级的经营模式基础上,不断发展他人,并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则存在传销的法律风险。 2传销通常包含囤货、自掏腰包成为代理等行为 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为例,达尔威虽然有“零加盟费”的宣传标语,看似不符合传销中缴纳入门费的要件标准,但事实上,很多代理商为了维持销售资格和提成比例,出现自己消费、囤货的行为,即自掏腰包成为代理,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入门费。 3传销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是根据他人拿货获得代理返点 微商的盈利模式、微商经营者的薪资来源是否正规,是否为非法牟利,是评判合法营销和传销的关键。若成员销售业绩主要靠让“下线”囤货、裂变,以及自己垫钱囤货完成,薪资来源也是根据裂变程度返点,则就有传销嫌疑。而《意见》中也明确了“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的定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据相关新闻报道,此次涉传销案的达尔威代理商讲述公司内部销售人员发展模式,购买2500元产品后拉人头才有提成,为赚钱需要不断发展“下线”;花30万元可成为“董事长”,组建自己的团队及家族,赚“子子孙孙”的钱……这种销售方式,其实就是区分代理层级、发展下线、砸团囤货(入门费)、拿返点赚下线的钱(计酬方式)。因此,达尔威的经营行为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禁止的三种传销行为,这也是此次被查处的关键。 (三)经营性传销与欺诈性传销的区分 针对本次达尔威涉嫌传销的事件,相关调查组人员接受采访表明:“从目前的调查来判断,这个传销组织属于一种经营性传销行为,经营性的传销目前来看还不足以构成诈骗性的传销。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他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我们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其中,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如何区分,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中,并没有“骗取财物”的字眼,而《意见》中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比较于两个文件对传销的定义,欺诈性传销除了行政违法意义上的具有的“拉人头”、“缴纳会费”、“计酬方式”三个特点外,在行为方式上,还要求传销组织具有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特点;结果上,达到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严重程度,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而具体对“骗取财物”的认定,《意见》也明确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而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而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的区分,也是本次事件走向的关键,正如上述调查人员表明,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保护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和 社会 管理秩序。若查明张庭开设的公司存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则组织领导者将面临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四)传销与直销的区分 大众的疑问还在于,数年前从美国引进的“安利”(保健品牌)、“玫琳凯”(美妆品牌)等也曾在我国多地开展线下推广,为什么这类经营者没有涉嫌“传销”?这就需要区分何为直销、何为传销。 2005年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单层级直销行为规定为直销,在从严监管下允许其有序发展。也就是说,在固定零售店外的地方(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由独立营销人员以面对面讲解和示范,将产品和服务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传销和直销的区分,最根本的判断标准还是在于“拉人头”、“入会费”、“计酬方式”这三个要素。同时,若涉嫌欺诈性传销,还需要看是否存在“欺诈、引诱”等方式以及“情节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2018年后,“安利”、“玫琳凯”等大量经营主体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营业执照”,依法采取“直销”模式,故即便前期存在线下推广的活动,在合法性上与“传销”有本质区别。 (一)微商经营者 1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定期进行整改自查 微商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信运营秩序等相关规范,约束自身经营行为,依法纳税,不发表不当言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要定期自查、整改,保持规范的敏感度,保护网络电商运营环境良好运行。 2改变推广方式,多平台多维度推广 微商经营者要多平台、多维度推广,走 社会 化营销之路,切忌囤货、自买自卖、利用熟人关系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在互联网大背景下,经营者要充分挖掘网络优势,可通过开微店、入驻平台或者直播带货、促销合作等回归真正意义的“卖家身份”,而非“自囤自卖”,只有回归经营者经营、买卖身份的本质,才能更好的合规经营。 3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根据上述所示,正规微商严格来讲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制。从目前的微商交易实践经验看,在微信中直接购买微商经营者产品金额(几十元、几百元)几乎都可归纳为小额交易类型中,从这一层面理解似乎符合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但因为对微商经营者是否需要登记并未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规制,从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的角度,在进入市场之初,经营者要主动向平台及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核实是否需要履行登记的义务,主动向监管部门或者相关网站查询相关经营政策,防患于未然。 4摆正心态,正确认识经营方法及理念 微商在前几年发展迅速的原因在于对人员宣传多挣钱、暴富等的洗脑,从而吸引一大批人加入微商队伍;同时还存在本没有卖出去商品,却为了所谓的“返点”等自掏腰包囤货,导致根本没有挣钱反倒贴钱的情况。因此,经营人员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及经营理念,以勤劳、合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法诚信经营。 (二)微商企业 1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 企业要采取足够措施,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人员准入、计酬方式等因素,坚决遏制以“拉人头”、“入会费”、等传销式色彩,从顶层架构上做好风险防控。 2履行企业责任,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要履行好企业及 社会 责任,对于高频风险点要引起重视,并进行重点讲解,尤其是加强对微商从业人员税收缴纳、广告宣传、网络秩序、反传销、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从事微商业务的法律责任,并做好培训记录,注重检验培训效果。 3加强企业内外双重管控与审查。 在许多涉及传销的案件中,这些含有层级信息的电子数据、或者含有分级分销模式的招商宣传资料等都会成为关键的定罪证据。因此,在设计了涉及分销不同级别的激励模式之后,必要时应当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其合法性,或者经由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鉴别。尽管传销是现阶段社交电商平台面对的高发罪名,但也不能忽视作为企业面临的其他刑事风险,比如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犯罪、税务犯罪、腐败犯罪等等。另外,跨境电商还可能面临着走私普通货物罪或者触犯境外刑事法律的风险。因此,为了有效防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注重整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根据企业业务类型和特点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合规。 (三)平台方面 1尽职调查、完善监管 电商平台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首先是对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背景做一尽职调查,可通过对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奖惩承诺等完成初步准入调查;另外,通过大数据查杀方式,重点对微商可能涉及的高频风险:传销、偷税漏税、是否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筛查规制,形成全天候、全季度、全年度查杀模式,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在这,平台要对上述经营者身份、地址、****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更新,做到全面完善监管。 2搭建平台合规体系,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平台合规体系的搭建和公示,是电商企业合规文化的重要部分,而在合规体系,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就是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制定和运行,其不仅是平台自身规范运行的证明,也是规制经营者及用户的制度依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并且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如果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还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除此外,合规体系还应包括人事、财务、市场等各方面、各个环节,电商平台都应细化每个模块,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经营者充分知悉。 3严格规范留痕,做好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平台交易信息应予以记录、保存,并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其保存的信息对象为“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由此可知,平台要严格规范留痕,至少近期三年的记录要予以记录和保存,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消费安全的保障,也是平台合法经营的体现。 4全面配合,主动报告 (四)政府方面 1明确法律规则,持续完善立法。 通过各种指南、解读、示范性案例等明确、细化规则,提高法律规则的透明度,同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配套立法,鼓励电商等合规经营,防患于未然。 2加强市场监管。 早在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二))明确表明:要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通过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等,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下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管理。 网络也是公众场所,建立起经营平台和政府公共交通管理之间的线上沟通渠道,为政府网络管控部门加强微商等电商行业监管提供正当根据。 5加强新消费领域维权。 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法律责任,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网络商品市场,落实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法律责任与 社会 责任,严惩不良企业利用频道、号码资源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法治 社会 ,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无论是个人或者企业,切勿急功近利,抱侥幸心理,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金钱观,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公序良俗,合法合规经营,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维护我国经济平稳 健康 有序发展! 本文作者:梁雅丽 李明真
一、单选题
1、对产品的改进,使之适应不同市场和政府的要求,是属于:(D)
A拓展新的经营领域B扩大技术能力C使组织获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D支持和扩展现有的经营领域
2、根据创造力的起源不同,下面哪个选项不属于创造力的类型:(B)
A标准式创造力B持续式创造力C探索性创造力D意外式创造力
3、为什么说创造力对组织而言至关重要,因为:(A)
A它打开变革和创新之门B能有效解决组织问题C促进社会环境条件D提高资源的整合
4、顿悟是瞬间对知识的理解领悟,是属于下面哪个阶段的现象:(B)
A孕育阶段B明朗阶段C验证阶段D准备阶段
5、以下哪项不是与挫折密切相关的因素:(D)
A挫折情境B挫折认知C挫折反应D挫折影响
6、以下哪项不属于任务水平指标范围内的任务特征:(A)
A任务具有长期性B任务具有挑战性C任务对专业领域知识的相互依赖性D成员所承担任务的相互依赖性
7、将水壶的特性分别列举成名词特性、形容词特性和动词特性的方法属于:(D)
A焦点法B形态分析法C主体附加法D特性列举法
8、钢筋混凝土是属于哪种异类组合(A)
A材料组合B方法组合C技术组合D原件组合
9、以下哪项不是TRIZ理论的特点和优势:(C)A成功揭示了创造发明的内在规律和原理B其目的是完全解决矛盾,获得最终的解决办法C采取折中或者妥协的办法D分析问题的情境
10、以下哪项不是三星集团成功的因素:(C)
A多种渠道或成功揭示了创造发明的内在规律和原理B利用媒体的宣传为其造势C不引进成套技术,而是通过多种渠道获取非成套技术D大力鼓励创新成果
11、以下哪些关于创新的描述是错误的:(B)
A创新符合符合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B创新的本质内涵是,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遵循人的创造活动的规律,发挥创造的能力和人格特质,创造出新颖独特,具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活动C创新的标志是技术进步D独创性和革新性创新的本质内涵
12、以下哪项不属于技术创新的类型:(D)
A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B渐进型创新C原始性创新D发展模式创新
13、以下公案,哪项是关于管理创新(B)
A3M的创新产品BIT组织创建学习型组织和组织流程再造C玫琳凯推销产品的成功DSONY公司基于市场开发新客户和产品
14、创新人员所需要具备的能力,不包括:(C)
A高效的信息获取能力B知识产权意识C市场投资意识D风险意识
15、以下哪些不属于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胜任力结构:(D)
A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B多元复合的实践能力C获取信息和资源的商务技能D独特的个性化
16、以下哪些不属于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胜任力特征:(B)
A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B多元复合的实践能力C信息广泛D独特的个性化
17、以下哪些方面不属于创新文化范围:(B)
A组织鼓励B团队协作能力C创建学习氛围D知识共享网络的创建
18、建立针对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体系对企业带来的良性影响,以下哪项影响不是:(C)
A人力资源管理有序化B更好地控制人工成本C确保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不会流失D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
19、华为提倡的“狼”性特征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不应该具有以下什么样的特征:(C)
A敏锐的嗅觉B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C凶猛好斗D群体奋斗
20、蒸汽机被内燃机车所取代,电子管被晶体管所取代,都是:(C)
A市场竞争的结果B市场成熟的结果C技术变革的结果D制度发展的结果
21、在国外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过程中,美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开发模式的举措不包括以下哪项(D)
A技术中心吸引专业技术人员B超前培养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C推动技术创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D出台特殊措施厚待科技专业人员
22、企业要掌握国外技术,真正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C)
A依靠低成本劳动占领市场B依靠自身禀赋和特长C学习领先企业的隐形知识D学习领先企业的显性知识
23、在确定用户需求和产品定位之后,须进行质量功能展开保证产品从设计到生产。以下关于质量功能展开的4个阶段,哪项是正确的流程:(D)
A产品规划 工艺计划 零件配置 生产计划B生产计划 工艺计划 产品规划 零件配置C生产计划 产品规划 工艺计划 零件配置D产品规划 零件配置 工艺计划 生产计划
24、在追求创新过程中,在了解用户需求方面须注意了解顾客的必要需求、单维需求和取悦需求,以下说法哪项不正确:(B)
A高级行政人员乘坐轿车要求的宽敞、昂贵是满足用户需求的必要需求B高级汽车的加速和刹车性能是满足用户的必要需求C高级汽车配备的高级超声辅助泊车系统和座椅按摩功能等属于取悦需求D高级汽车的品牌差异等是满足用户需求的单维需求
25、以下哪项关于技术学习过程对组织产生的影响,描述是错的:(B)
A组织性转化过程 B挑战决策机制 C扩展战略行为的范畴 D改进管理能力
26、福特在设计捷豹牌汽车时,拆看了50多种品牌的汽车,这个例子恰好说明应向(B)学习
A供应商 B竞争对手 C销售商 D科研机构
27、发展中国家的研发水平总体来说起步较低,隐形技术知识的存量相对较少,所以技术追赶要以理解与运用国外主流技术为基础,因此发展中国家隐形技术知识的重要来源是:(B)
A购买专利 B跨国公司 C国际论坛 D与国外大学的技术联系
28、解决方案是在研究开发的哪个阶段中被执行的:(D)
A发射 B吸收 C收敛 D实施
29、全面的知识管理不包括:(C)
A企业的外部知识管理 B设立知识主管 C对知识使用设立权限 D知识的交流和共享
30、以下哪项属于创新型人才(C)
A一字型人才 BT字型人才 C十字型人才 DI字型人才
31、以下关于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的胜任力的描述,哪项不正确(C)
A胜任力是影响一个人大部分工作的一些有关知识、技能和态度,它们与工作的绩效紧密相连B胜任力是可以通过广泛接受的标准进行测量C胜任力包括外显胜任力和内隐胜任力。外显胜任力中社会角色、个性、态度等影响胜任力的直接发挥D胜任力是可以通过培训和发展加以改善和提高
32、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以下哪项不正确(D)
A创新人格、战略思维、市场意识等属于创新者的创新素质B信息获取与处理、团队协作能力、学习能力等属于创新者的创新技能C组织结构、组织创新文化、任务特征构成了组织的创新氛围D专利、标准、新理论、知识产权运用等属于创新者的创新成果
二、多选题
1、以下哪些方面是知识团队团队创造力的主要因素:(ABCDE)
A团队成员B团队构建C团队氛围D任务水平E团队领导
张颖老师,我首先来讲一下我自己的这个经历,然后再讲一下我的思考,因为我的思考一定是建立在自己的经历之上的,认知一定是和自己的一些呃经历呀,经验呀,还有一些学历,这些都是相关的 。
首先呐,我在认识超毅之前呢,我是一个自己开店的一个小店主,就是在一个18县的一个县城开一个小店 。这个生意也不是太好做,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直销的一个产品,是玫琳凯,我觉得做直销的话,我确实不合适 。
但是我在找一些事情的时候,会选择有人带的这种,比如说我的小店,也是连锁加盟的,因为自己做销售这个能力不行,所以说就要找一些商业模式啊,可以边学边做 不用说自己一个人摸索 。
玫琳凯呢我做了有一年多,因为朋友跟我说这个产品可以嫁接到我店里的,店里经营的是蜂蜜,蜂王浆这一类,就算是健康产品,玫琳凯呢,您可能也知道他就是护肤品。健康产品和护肤品如果相结合的话,可能会效果更好一点,我也坚受了她的建议 玫琳凯做了一年多之后,我觉得自己这个事情也做不好,卖东西也卖不好。然后就不做了,不做了之后我觉得这个小店的生意也不太好做,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也在想寻找另外一个产品或者是一个商业模式,作为自己的一个备胎,在网上搜到了一篇文章,就加了超毅的微信,跟他聊了聊,后来就成为了美的家的会员
这是2013年5月份的事情,成为美乐家的会员之后,用了不少的产品。可能是自己认知的一些原因吧,还有一些经济状况的原因,自己并没有用出来非常好的一些感受
我说那个洗护产品日用品护肤品没有明显的感觉。我对鱼油,纳豆还是比较喜欢的。那个钙镁片,多维啊,因为这些也不是功效型的产品,所以说也没有非常明显的感觉。
对洗衣液,厨房用品,浴厕清洁剂之类,因为它是安全的,所以我就比较喜欢这些类型,还是愿意去用的 。
在我推荐会员的过程中呢,因为自己销售能力特别弱的,影响力也不行,自己也没有推几个会员,就差不多十个左右吧,没有取得什么成绩 人呢也都留不住,后来都流失啦
后来儿子开始叛逆,现在经过学习就觉得孩子叛逆不是孩子的问题,是父母的认知高度不够,但是那个时候自己不知道。就想怎么能够不让他叛逆,不让他逃学,不让他去网吧,一直在想着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当时女儿呢,也就是两岁多。也是比较容易发脾气,有一种身心俱疲感觉,同时还着一个房贷,因为我们是夫妻店,收入也不高,后来老公看生意也不太好,就去打工去了。
我一个人,因为儿子经常去网吧,女儿每天幼儿园要接送,经常被儿子老师叫到学校去找儿子,当时就非常的崩溃,后来把店放弃了? 尽管非常焦虑,但是自己也没有办法,求助于身边的人呢,呢没有找到更好的一些方式方法去解决。
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人脉,也就是自己认知的一个平均值,是吧?其实他们能想到的方法,我也想到了,我能想到的方法,他们也能想到。但是呢因为智慧不够嘛,所以说这个事情还真的是一直找不到解决办法。后来就想那就去学习吧 。购买了张德芬的一个年度课和书籍学习。
直到后来我女儿上了小学,都已经六岁了,2018年的时候吧。她上小学后,遇见了一个正面管教的老师,开始学习正面管教的课程 ,通过学习家庭氛围才慢慢的好了起来,其实嗯当时在学习这个课程的时候,我们家的氛围还没好,也是非常的崩溃,我就在想儿子也搞不定,女儿还小,老公呢每天也是抱怨,说我孩子都教育不好,怎么样,然后我觉得这日子都没办法过了。
当时就想要离婚 这个过程中呢,我妈也去世了。第二年我哥也去世了,中间有一些因为认知造成的后果,我就不详细说了。我就想啊,因为当时也开始学习了正面管教,自己就会用一些比较客观的一些视角去思考一些问题
要改善一个家庭氛围就必须要学习,不学习的话是不行的。因为有很多人也是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但是别人能够解决,而我没有解决,一定是我的认知不够的,智慧不够的。那智慧怎么来的呢?只有通过学习 。
后来自己就潜下心来在家长课堂学习,学习后又购买了樊登读书的会员。在当地的一个樊登读书服务中心,缺工作人员的时候,我在樊登读书服务中心做了书童
这个过程中呢,也一直没有间断,对美乐家的一些关注和思考,尽管是自己没有去做。
2017年的时候,我停了美乐家的会员。2018年,之前做玫琳凯的朋友又来找我了,让我回去做玫琳凯。我说做玫琳凯还不如做美乐家。
我就找到了自己曾经的那个第二推荐人,就是当时超毅给我安排的这个排线的这个推荐人。
因为我跟超毅的连接,是不是太经常,可能是年龄差别比较大吧,各种认知不太有交集。原来在超毅的那个群里也觉得非常不能接受那些年轻人的一些交流方式,然后没有主动找超毅,找了我的这个第二推荐人。
他说他又换了一个团队,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多,我说换团队换团队吧,因为我也没人可找。我不想去找超毅,总觉得共同话题很少,交流不够顺畅,确实没有情感的连接,按照现在流行的一个词语来说,就是没有粘性。
同时我一直还是比较感恩超毅的,因为在我升为总监时他还来到我们当地,说帮助我做市场。虽然说没有帮上什么忙,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让他帮忙。
当时我认识的一些人超毅很没有交集,他们只看到超毅像个孩子一样,就是说也没有太多的信任。
有时候我会认为美乐家有可能会养一些懒人,就比如说有一些人,他可能就是在某一些方面有能力,然后构建了一个团队,团队构建起来之后,系统搭建起来之后,他就可以拿睡后收入了。我觉得这样还是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因为我在有的团队信息里看到有些高层,比如说他们现在收入都会非常高的,但是他们就会去做一些不靠谱的一些投资,因为他们的认知高度还不够。
通过学习,我觉得一个人的财富和一个人的认知必须要同步提升。不能说只提升财富,不提升认知 还有公德心和公益心,都是需要同步提升的,可能我有点理想主义了。
还有一点,我认为美乐家,适合大城市的一些有高端人脉的一些创业者,必须有高端的一些消费群体的支撑。比如说像我这种层次比较低的,认知比较低的,又没有什么人脉的,也是很难做起来。
像我们这种十八线县城的老百姓,是没有一个稳定收入的,如果让稳定的一个消费或者是计划计划消费的话,这种认知还是很难去打通的
如果我要是想要去做这个事情的话,首先一定要拓宽自己的人脉。因为之前自己也没有一些高层次的人脉,自己的认知也不够高,同时呢再加上自己也没有什么影响力,还不喜欢社交,所以说想要做美乐家,这一块儿的话就需要有两个方面的提升,第一个是有一个稳定的,一个投资的一个心理,最好有稳定的收入,第二个就是要拓宽自己的社交圈,拓宽自己的人脉,要去主动的进行社交
在樊登读书工作的这一段时间内,我也是一直在想拓宽自己的人脉,很多方面的还不太满意的。
通过在樊登读书的学习,知道了一个张萌,然后购买了他的一个课程。跟着他再学习。
刚开始购买她的课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她的课程讲的是什么内容,只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做什么事情,这个认知好像总是赶不上,好像自己总是使劲在跑,但是这个速度呢始终好像乌龟在爬一样
看到张萌三十多岁就那么优秀,她在招收学员,这个学员,不是说学习课程,而是相当于一个训练营一个方式,然后我就想:在樊登读书的一种学习,就是属于一个泛学,拓宽知识面的一个横向的学习,在很多方面,深度还是不够,必须要沉下心来,去往深度方面去扎根。
张萌萌姐她确实比较厉害,主要在于她认知和思维能力,她的成绩都是可以看得见的,比如说她是一个作家,他有一个互联网大V,我经过参加一些小训练营,自己也确实得到了一些真正的提升,然后当他推出这样的课程的时候呢,深思熟虑之后我就报了这个课程,因为费用确实不低,一万多。
学习了之后才知道,这个课程是针对于创业者的培训和陪伴,还有认知的提升,思维的提升,商业模式的设计,还有国家政策的解读,作为创业者怎么做符合商业趋势,国家政策,符合人性的一些创业项目,怎么设计自己的商业模式,如何拉新留存转化?
学习后,自己确实有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在思维认知这一块儿,但是自己的销售能力还有很大空间需要提升。
同时也认识了一些非常优秀的人,因为来到张萌萌姐这个平台的都是一些特别愿意提升自己的人
我就很想如果能够把美乐家嫁接到自己的认识的这些人脉上面去就好了。
具体的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因为自己最大的短板就在于比如说分享啊,推荐呀还有一个续订啊跟进呀这些。
我的想法就是,如果有一个人距离我比较近,同时呢他又跟我有的一些认知想通的一些地方。她做美乐家可能做的挺好的,如果我能够把他的方法直接搬过来用,其实也不是完全搬运,也是在模仿的过程中会有自己的一些摸索和创新,思考后找到比较合适自己的一些拉新留存转化的模式。
现在我非常清晰地认识到,如果说我用一些比较厉害的一些人的一些方式方法,比如说超毅的,比如说张颖老师的,一些成功的一些经验方式方法,对于我来说一定是不适用的。
无论是从认知但是从人脉上来说,别人的方法,适合于别人,自己的方法才适合于自己。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一定是要先模仿的,模仿的这些如果能够接近于自己的一个层次。包括认知层次和消费层次,那是最好不过的啦,不过我认识的,目前和我认知高度在一个层次的,做的好的,美乐家的人还真的没有 您说嗯,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仅仅是有一些想法是不行的。
同时我还有卡点,就在于我跟别人说的时候,别人把很多人会说,因为认知的问题嘛,他们就会说那个是美国的产品,我不用美国的产品。这个卡点,也是我无法突破的,就是首先我要从我自己的圈层去发展会员,是吧?但是我的这些圈层呢,就是我认识的这些人呢,他们有很多认知就在于我想用国货,我想用中国自己生产的,不想用美国的品牌。
也就是说我有三个卡点,第一个就是人脉的,第二个就是关于持续消费的,其实也是属于人脉不够优质的一个问题,因为我身边优质的人脉不多,还有第三个就是品牌是美国的,这样的一个认知
自从我学习了张萌的课程之后,我就明白了对内逆人性,对外顺人性。比如说我想要身体健康,就需要锻炼身体,即便是锻炼身体这个事儿,我不喜欢,我也一定要去做的,我就想办法,也要让自己喜欢上这个事,才能够说让自己身体健康,因为我的最终目的是身体健康,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啊
对外呢是要顺人性的,比如说我们想要让谁使用什么一款产品,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产品能够说到他的心里去,能够把握对方的一个需求,我觉得美乐家的按月消费,他是属于逆人性的,所以说这块儿我也是比较困扰的
其实通过不断的学习,我现在对做美乐家还是有一些思路的,但是同时也有这几个卡点,所以我就犹犹豫豫嗯,不知道怎么选择好了
我在张萌萌姐这边呢也是属于一个创客的一个身份,也是可以有收入的,并且这个教育也是未来十年的一个国家发展方向,因为国人素质有极大的问题,急需提升。提升了整体的国民素质,互害的事情才不会频繁发生。
其实我觉得美乐家和青创繁星这两个项目都挺好,是可以相辅相成的 张萌这一块主要是做的一个培训,教育提升人认知思维这一块儿,产品呢青创繁星也有,但是目前的产品不太多
美乐家这一块儿呢,产品非常的完善,但是在对于消费者呀,或者是创业者的教育这一块儿还没有跟得上,因为作为一个消费品的公司是没有这种教育的基因。培训也都是属于一些基础的培训吧,就是对于一些产品的培训,对于一些健康的培训,在认知这一块儿思维这一块儿,在一个个人魅力个人品牌打造这一块儿公司,是有需要提升的地方存在。
这一块儿呢,我还做过一些努力,我跟这个张萌萌姐的助理有联系,说咱们的产品线不是太完善的话,可不可以直接嫁接到美乐嘉家的产品上去,他让我把美乐家公司高层的一个****给他 然后我呢我又没有这个公司高层的一些****,同时我也发了邮件给了美乐家公司。
客服给我回了一个电话,我也把我的思考进行了一些反馈,我就是说公司在培训这一块儿,就是如果能够和一些相应的培训机构对接的话,会更有助于打造公司的一些公信力。 当时他好像还让我写邮件,写什么内容,发到哪个邮箱,我也忘记了。
张萌萌姐公司要这个高层的电话的时候,这是去年的事儿,我把咱们那个美乐家公司那个甄琦的手机号给了萌姐助理,后来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联系了,怎么说了完全不知道啊,后来怎么样了。
我觉得可能就是人微言轻吧,反正我也没有什么影响力啊,然后我就仅仅是我的一些想法,同时呢嗯高层可能有高层的一些布局和规划,是吧?因为我知道萌姐的公司,他合作的也都是世界上前五的一些品牌的生产商或者设计公司,他找的都是世界上顶尖的一些前五的公司。
我们都想赚钱,都想财富自由,不过同时能够对社会有更多的价值提供,那是利国利民利己利人的一件大好事啊!
萌姐的课程讲的最新的拉新,留存,转化思维这些内容也是非常实用的,如果能够用在美乐家做市场这一块,也会非常有价值,同时我也希望自己学的知识能够帮助到更多人,在助力更多人的时候让自己提升价值,自己自然也就会更值钱,您说呢?
张颖老师,您说我是不是超级理想主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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