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楼上的~~~我就是被妈妈的同事的妻子拉进去的~~~
本来她缠着向我妈妈推销,我妈妈看在同事的份上也不好拒绝。正好那天我也在家,然后她就拉着我说了一大堆,最后我在昏昏然的情况下答应了。当时想的是加盟也没花什么钱,第一期提入不是很贵,关键是我想提高自己的化妆技术罢了(我的护肤知识什么的还算在朋友圈里比较好的,但是年纪的关系还没怎么接触化妆)。当时她说有提供培训,包括什么客户群建立,化妆等等。
加入后的事实就是,根本没有培训,重点介绍产品(不是文盲会认字的都只需要一点时间熟悉罢了),怎么收钱(信用卡支票什么的,变相交你怎么催客人下单)。
做空上关键是脸皮要厚啊`~~~~人缘要好啊~~~不然也是白搭。 我就进一次货就彻底不干了~~~
他们以拉人头的方式来销售,即让那些做的人用,也让那些做的人卖,而那些做玫琳凯的人不是靠卖货多少而能挣多少钱,她是以靠骗多少人来做这个东西挣多少钱的,主要是靠骗的人越多,挣的钱越多。不是卖的货越多,挣得越多,就像一只大网一样,靠人与人互联网式的工作。呵呵,真聪明呀,可谓是一本万利,一石N鸟。所以他们为了让更多人加入,来买他的产品,本人认为,都用上了宗教式的宣扬,骗得那些女人为了挣更多的钱,骗更多的人,订更多的货,把家里借用完,借完,还让手下的人把钱借钱,用完。真是害人不浅呀。我是做过两个月的美容顾问,说实话,我不喜欢她们的方式,为了让别人订货,完全是一种教唆,欺骗的行为。她们身上没有爱心,有哪一个姐妹不做了,那个都导在那里大骂,甚至骂别人一辈子没出息,这就是玫琳凯,做的时候,拼命的表扬,夸赞。我的一些还在痴迷的姐妹,现在在那里还天天只吃馒头包子,喝稀钣呢,我有时候真替她们难过。现在冬天这么冷,身体能受得住吗?还不愿意回头。
一楼的说杜绝假货,这的确不假,但是现在在网上都是一些首席,都导在上面卖五折的真货,而让一些不法分子起了心,制造假货来在网上鱼目混珠,试问,这样做市场能不乱吗。
一楼说的减少环节,降低成本,这也对,但是对玫琳凯公司有好处,对那些做的人没有什么好处的,她们的进货很贵,打了一点点折。所以她们卖的货再多还不如多骗些人来加入做玫琳凯钱来得快。
这就是直销,所谓桔子在南国种甜,在北国种苦的原因就是在这。也许在美国,直销是个很好的行业,但是在中国,我认为并不合适。别人美国是销费型的来做,而中国却以挣钱类型的,只有塔顶上是闪亮的宝石,而下面的却有成几何式的垫脚石。
而那些女人们订货的钱却源源不断的流入总公司,我算了一下,你如果骗8000个人进来与你一起做 再骗他们每月进货3600元 你的年薪绝对有100到300万的哦 !大家来算这笔账,一个首席,8000X3600X12,这是一年首席低下人订货的钱,而首席只得到100万到300万,再加上下面的都导的万元收入,都导100多个,而这些从中分到的也不过那么几百万而已。相信算算就知道了喽。而且首席和都导自己也要订货,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收益这么多,呵呵、、、最大的收益者就是他们的总公司。
这就是为什么玫琳凯它要用直销这种方式了,最近听说还有一些近的直销行业进入中国了,因为它看到玫琳凯来到中国挣钱了,也挤进来发展,哎、、也不知道是谁同意发布直销的。利弊也不权量一下。 难道交点税就可以了吗?更何况这些税还要那些美容顾问交呀。比如说她要2600元的产品,她还必须交100多元的税。真是晕呀、、、
1、玫琳凯是直销
2、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在于:钱从哪里来?产品好不好?公司是否合法如果钱从会员中来,产品不好很贵。公司没实力、没来历、可以认定为传销。
3、直销很好的,只要你肯努力!
你想加入玫琳凯?那你首先要考虑,你有没有广阔的人脉关系,你自己有没有大量的流动资金。你是不是认识大把有钱的人。如果,上面的问题,你回答“是”的话,那你就做吧。
玫琳凯,宣称帮助所有的女性发现自己的美,有大爱精神。我觉得,太可笑了。我大学的好朋友A,刚毕业,就进了玫琳凯,我们这些她的朋友,都感觉她被洗脑了,天天拉着我们谈玫琳凯,然后天天发信息,打电话,让我们帮她约人上美容课,最初,我们看是好朋友的面子上,帮她预约了。后来,A越发的得寸进尺,开始给我介绍给她的人,发短信,让别人给她介绍人上美容课,并希望他们买A的产品,特别是,A后来打着我的招牌,说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要我姐姐一定要帮忙买她的产品,并介绍更多的人。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已经真正的反感这个曾经真的是很好的朋友,我拒绝她和我谈玫琳凯。现在,我已经和她有大概快半年没怎么联系了,就算在QQ上碰到,也仅仅是打个招呼。
她曾经宣扬的,做玫琳凯,她学会了要如何大爱。而我看到的,只是,我另外个好朋友,没买她介绍的产品,她在我好朋友面前,依然是笑容满面,一转身以后,马上板起个脸,说了句:果然是没有磁场的人,就做不来朋友啊。(潜台词,就是对我朋友没有买她的玫琳凯产品,有意见)。。。从此,我觉得,她去了玫琳凯,越来越虚伪了,虚伪得,我觉得她很可怕,虚伪的,我认为她认识我,完全是利用我。
我对玫琳凯,最初的印象还行,但是,自从A加入进去以后,我看到的所作所为,令我对玫琳凯很反感,什么直销。我认为,玫琳凯就是传销,只不过,它是合法的,只不过,它没有用暴力去强迫加入进来的蠢人。它仅仅只是一个合法的传销。。。玫琳凯,让我失去了大学很好的朋友,曾经那个爱笑,虽然有点小虚荣,但是依旧傻傻的好朋友。。。
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在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是很畅通的、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是一种利用物理学的倍增原理来经营商品的一种方式。
传销,是1990年从美国引进的现代化商品经济经营方式,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
由于当时我国正是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为了加速经济发展,从国外引进很多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传销就是其中之一,国家看到传销确实能解决就业问题,经济上也能得到很大的发展,还可以增加一部分税收,于是在94年重新审批了40多家公司。
扩展资料:
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
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
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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