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美国的雅芳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因其销售商品的模式为传递式销售而产生了传销的前身。在尚未对这种资本主义社会下诞生的科学、先进的历史产物在中国的适宜性,又有数十家传销公司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到1993年传销在中国的发展异常迅猛,在这时由于缺乏行业规范以及政府的有效监管,一些不法分子在传销活动中以牟取暴利为目的采用各种非法手段从而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至1994年8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制止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到1996年2月颁布了《准许传销活动意见书》批准了41家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等在内的传销公司可以从事传销,但意见书的出台并没有起到整顿的作用和目的,反而越来越严重。迫于形势到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全面禁止一切形势的传销。传销在中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未因禁止而迅速减少,反而因媒体的介入又为传销活动蒙上了一层影响社会稳定的阴影,传销在中国人意识中也成了商业诈骗的代名词。就这样,一个原本在发达国家中科学、先进的历史产物在我国却因各方面的因素变成了非法活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传销诞生了。
1998年6月中国政府迫于压力及市场的需求,国家工商局共批准了10家传销公司经营传销活动,但明确规定必须采用店铺的形式,同时必须从传销改为直销。按照国际惯例直销分为单层次与多层次两种,在国际上大多数直销公司均采用多层次方式的,并获得了巨大成功,可以说多层次是直销的灵魂。然而在中国却因“暂不符合国情”屡屡遭禁。至此,中国的直销业就出现了传销与直销的一个概念的两种不同形式的别称。国际直销学会对直销的简单定义为:商品不通过店铺批发环节而直接零售给消费者的都叫直销。它通过满足以下3个条件:⑴无店铺;⑵销售人员与消费者面对面;⑶销售者的销售佣金为收入来源。由此可见,中国的直销(单层次的)只是单一的,而非国际成熟的多元化(单层次与多层次)形式,可以说中国的直销离国际成熟之路还漫长,与国际直销存在巨大区别和差距。随着中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多层次直销的全面开放势在必行。
总的来说王八蛋就是龟儿子
男的女的如果是男的就好办了
先装做顺从
再装做心情不好
叫他们陪你逛街
如果他们跟着你的人不超过两个
你就找机会逛远点
在离传销窝点较远的时候趁他们不注意先踹倒一个
然后想办法逃离他们的控制
再打110吧
有个别现象会严格限制你的自由
大多只是找几个人跟着你
防止你逃离或泄露他们的事
我觉得直销与某个违法行为差不多,当然知道二者的区别,但是不是有好几个直销的地方被约谈了吗?而且从报道的新闻来看,二者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拉人进来,至于产品质量如何?看看安利某高管的结局就知道了。这样的忽悠型人才为何不做点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用的事呢?以前不是说,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
我个人觉得这个是没有未来的,当然是我个人的浅显的观点。因为我的一个大学女同学就做这个,因为她在大学的时候就是能言善辩的,我对她的感觉是无论你说什么,她都可以跟你辩驳,将你驳倒!到了当时很火的这样的公司从一线一直干到中层,上次见到她,一脸的丧。问原因,说实在干不下去了,因为传人头!
这是我同学的亲身经历,当然是一个例子,不代表全部!也希望那些在从事这个的,看看,万一有一点作用,我这个回答也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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