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富姐”口气挺大:“想到我这儿投资,我都挑过的”
高利息吸引众人“入套”
与东阳吴英的案例相似,赵婷芝也向对方许下高额利息,并在最初履约偿付。赵婷芝给出的月息为5分、7分和15分,最高甚至达到2角,她的集资网络通过各种关系越变越大。据悉,赵婷芝从2004年至今,共向24人进行非法集资,总金额高达超过36亿元人民币。
涉案人员宋某某甚至通过发展“下线”,帮助赵婷芝集资。宋某某本人也以2分、3分到8分的月息向27位朋友吸收存款近18亿元人民币,宋某从其中赚取利差。宋某的积极运作还将许多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卷入案件。诸暨多家银行分行的工作人员开始向多方吸储,并将数千万存款借给了赵婷芝。半年多以前,赵婷芝的财富泡沫彻底破裂。由于无法支付高额的利息,赵婷芝于2008年12月31日选择逃跑。12天后,她选择向诸暨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调查,赵婷芝卖化妆品、炒期货赚钱的说法都是谎言,她的“生意”全面亏损,而她的非法集资资金中有一部分已被她个人挥霍掉。
禁不住高利诱惑,银行行长也被“圈”下水
宋某是帮助赵婷芝非法集资的关键人物。2004年,赵婷芝以做“玫琳凯”化妆品生意为名向宋某借钱,许诺可以支付高额利息,于是宋某开始向别人借钱给赵婷芝,他从中获取部分利差。
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宋某开始频频帮赵婷芝借钱,从2006年开始,宋某以自己做生意、炒期货、银行转贷等名义,以2分、3分、4分、5分、8分不等的月息从27个朋友处吸收存款177亿元,从中获取高额利差。宋某向时任诸暨某银行分行行长的马某讲起了这样发财的好事,表示马某如愿意投资,可以把钱交给赵婷芝,能拿到2毛的月息。
高额回报同样打动了这位马行长的心。从2008年3月开始,马某陆续将钱交给宋某,由宋某再转交给赵婷芝。为了感谢宋某,马某在得到的利息中,每100万拿出16万元好处费给宋某。为了获取更多的利差,马行长利用自己手头的吸储资源,以25分、3分、5分不等的月息向章某、刘某等11人吸收存款共计4000万元,然后以9分、2毛的月息把钱借给宋某。除了马行长外,宋某还找到了时任诸暨某银行分理处主任的俞某,俞主任也相当“帮忙”,千方百计帮赵婷芝拉钱。直到案发,俞某投资在赵婷芝处的1000万元和宋某处的150万元都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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