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琳凯每个月多少号发工资,得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一般,用人单位财务部门需要10几天时间核算工资,出财务报表,所以工资发放日一般在中下旬。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首先玫琳凯专为女性提供方便
它的录用原则是:首先为女性
其次是不在业者
积极向上,并了解此品牌
方法是:自我推荐 先熟悉业务再上岗
工资按推销金额提成
我的朋友冬天的时候开始做玫琳凯,我一直认为以她这么理智的人来说是不可能就这么被洗脑的
其实她刚开始做玫琳凯的时候,我还没觉得怎么不好也在她的劝说下去听了课,当时还是她的督导给我讲的课我还拉了我的同事去
先是狂讲好多她们创始人的伟绩,然后给我们试验产品,就用半边脸到最后就开始让我们买全套的产品当时一是我觉得全套有些贵,第二就是只有面膜我觉得还可以,其他的并不是很适合所以我没打算全买我的同事也觉得效果一般但那个督导却狂说用上的效果有多好,不买全套的买单品也没用
还好我和同事都不是那么容易改变自己想法的人,结果就感觉到那个督导有些生气
过了几天我向我的朋友买了他家的面膜,但用了几个月后其实效果也没有很神奇
到这里我都没觉得我的朋友有什么问题,可是后来开始,我的朋友不停的给我发短信,打电话,让我介绍别人听她的课我也帮她问了很多人也介绍过别人去听几乎连我妈都快介绍去了而她仍旧狂打电话狂发短信,让我介绍人去其实她认识的人比我多啊,她的这种行为在有一段时间里让我很害怕接到她的电话,到后来就有些反感了
我有劝说她,告诉她玫琳凯的评价并不是很好,很多信息也不真实,产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适用的可是她真的就像被洗脑一样,完全听不进去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就有半年没再跟她见面以前我们是多么亲密的姐妹啊就是因为很亲密,我还是希望她能走出这个漩涡的,因为在我帮她拉人的时候知道了有很多人是反感她们的,而在网上也看到很多玫琳凯的负面消息
她在几个月前还在QQ上给我留言,说让我相信她,我以后就会有个年薪几百万的朋友了其实,以她的能力,她的人际网络以及她家庭的人际网络来说,我觉得她可能做起来还不是特别费劲但是,除了那些以前用CD,蓝寇那个价位的阔太太们以外,她如果一直在同事和朋友间推销的话,她真的会离朋友越来越远的
我原来觉得她折腾一段时间就自己退出来的,后来查了资料才知道,她们每月是有完成定额的,而且总公司还老鼓动她们进货这就像抽大麻一样,很容易被吸进去的
我们最近又见了面,唯一庆幸的是,她似乎经过几个月知道我可能也有点反感了所以在她第一句问及我妈最近的化妆品的情况我应付的回答的时候,她没有再继续她的话题或者她也觉得以我们这么多年的相处的经验来看,我的固执是不会改变的
她正在考虑通过喜欢她的男人们来发展推销圈虽然她还是坚持着一些原则,虽然她和其他一些另人反感的推销者不同但我还是感觉到了改变
或许是我幼稚了,适应社会就该这样
玫琳凯,你说要拯救女性,就这样拯救了吗
或者有一天我的朋友会成为百万金领,可是她的朋友们还有几个呢,喜欢她的男人们又怎么想呢
唉,发发牢骚打了这些字
容易亏钱的行当。没有工资,你得自己掏钱购买产品再卖出去。不许打折卖,卖不出去就你自己吃进。当然你可以自用,但这同样是你的成本——生活成本!直销系统往往会偷换了一些基本的财务概念。比如,公司会让直销员以零售价进货,再返还一些钱,称之为“奖金”或者“工资”。使你误以为,在掏钱备货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赚钱了。其实,备货的时候你是在花钱。备货价低于零售价根本不能算作什么优惠,因为你承担了所有滞销和收款的风险。赚钱一定一定要等到销售时才实现。直销这个行当,就我看来,至少有六个地方很可疑。第一:直销的所谓“业绩”只考核你每个月订了多少产品,拉了多少人进来。根本不考核你到底能卖掉多少产品。哪些所谓的“督导”也好,“明星”也好,其实是订货大户,拉人大户。公司既然是以卖产品为主,为什么不去考核直销员的销售数量呢?订货是需要花钱的,到底有没有卖掉,谁知道? 拉人加入的赚钱方法非常象传销。第二:直销员和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很明显,直销员不是公司的正是职工。她们和公司签订的绝对不是劳动合同。她们掏钱订货,是公司的客户,却从来不能讨价还价。备货的价格,销售的价格,产品的质量性能,都得听公司的。由于公司不会去考核直销员的销售情况,产品本身和销售价是否能经受市场的考验非常值得怀疑。假设产品不受欢迎或者价格不合理,直销员就会卖不动。有趣的是,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会由任何损失(因为产品已经卖给直销员了);而直销员想赚钱只有靠拉人了,而拉进来的人又会成为公司的客户,使公司赚更多的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