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是对进出口的货物而言,为了保护国家的利益,需要对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备案,通过清关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对于进口货物来说,清关的要求更多。
进口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进口结关,是指进口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清关(Customs Clearance)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首先进口商需要准备进口资质,在海关注册取得进出口权,注册单一窗口等。
客户所需清关文件:
一般货物所需:
(1) 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提单、发票、箱单、合同,代理协议(如需)
(2) 原产地证,注意是否免税
(3)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正本章)
(4) 申报要素,发票(运保费如需)
特殊产品需要提供特殊文件:
(3) 化工品和危险品的MSDS,鉴定书
(4) 收、发货人、生产商食品备案信息截图(电子信息就行)如未备案,提前申请。
(5) 卫生证/健康证/自由销售证书/分析报告,灌装日期/生产日期等(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所需文件,正本)
(6) 进口货物卫生证附表、进口货物清单附表、进口预包装产品检验记录单、进口产品信息表、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证,进口食品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声明,销售记录或者首次进口销售说明(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所需文件,国内自己填写,正本)
(7) 外文标签、外文标签翻译件、中文标签(正本)
(8) 乳品类-乳制品卫生证书、全项检测报告
(9) 水产类-水产品卫生证书、养殖产品许可证
(10) 肉类-兽医卫生证书、入境许可证
(11) 酒类-分析报告、灌装证明
(12) 油类-检测报告/分析证明(按商检要求出齐项目)
(13) 非预包装植检类-植物检验检疫证书
(14) 橄榄油、乳制品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15) 机电证,进口许可证,手册等
追踪货物到港时间,到港前3天左右查询是否有海关舱单;如有舱单,安排报关。出税后,安排交税。到港后查结关、放行状态。
1)正常放行,提货。
2)海关查验:按照海关要求准备查验手续。查验无问题后,海关放行。
3)和商检部门办理法检手续,商检放行后安排提货。
如有卫生证/CIQ证书等,海关(商检)放行后,办理相关文件。
进口报关资料,根据不同进口货物种类,查询HS海关编码方可知其所需资料及操作流程。找专业进口报关公司代理,或咨询,省心省力省事。
进口报关资料一般有:
1、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
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进口委托国内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进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提货单
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
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如果进口商委托报关而非亲自报关
须附有报关委托书、报检验委托书。
6、必要证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濒危物种证明、非疫情产地证明等。
7、其它有关单证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发票。
3、装箱单。
4、合同。
5、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6、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进口报关流程:
1、将客户提供的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换取进口提货单。(注意看客户提供是是HBL还是MBL);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
(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齐全;
(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注意: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尽量实报货值,如果引起海关审计就会产生不必要的仓租柜租。
货物出口报关需要什么资料?
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海关据以审查,合格后放行,准予出口。
1.正规进口需要提供正常的单证(提单/运单、发票、箱单、合同、包装证明、原产地证、报关报检委托书、植检证、其他HS对应的监管单证),如果是法检还需要做商检/如果法检产品就需要通关单,如是电放提单,还要电放保函,如果是品牌的话,还需要提供授权证明正本。
2.如果不具备进出口权的话,还需要找进出口公司提供单证,进出口手册来进行清关提货。这样比较麻烦,可以这样操作:把货物运至香港,香港是世界最重要的自由贸易港,找一家大陆的货代公司帮你清关,包税的那种,可以清关提货至内地指定仓库。你不需提供什么进出口手册之类,只要告诉货物基本资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八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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