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的,不是佛教本身,而是依附佛教发财的人,佛教本身是被利用的。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旅游部门。地方旅游部门利用佛教寺院建立风景区,收取门票。
依附在寺院周围的各种佛教用品商店,甚至租寺院的房子贩卖佛教用品。
商人承包乡村寺院,私设功德箱,以收取香火钱为目的。
商人建私人寺院,建佛教景点,与导游勾结,骗人游客烧香赚钱。
商人利用著名寺院招牌,建武术学校,建养生馆,建素食工厂……等等等等。
……
西藏,明朝时称乌斯藏,由上层喇嘛和各部族酋长构成各级封建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西藏盛行喇嘛教,元朝时忽必烈封花教首领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并委任他为西藏的政治首领,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明朝时,仍沿袭元制,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明太祖朱元璋公开宣布仍承认元朝时所授予的僧侣封号,并封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从洪武四年(1371)到六年,明朝廷陆续在西藏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等行政机构,并颁发印信和官服。
明政府先后在西藏共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等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这些王和法王大都有一定的份地,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在成祖当政期间,曾两次组织诸王及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乌斯藏到内地的驿路和驿站,大大方便了西藏和内地的联系。明朝廷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各等级。其中法王是最高级僧侣,由明朝廷封授,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朝廷任免。
明朝廷在西藏实行的一系列政策,非常有利于对西藏地区的统治。
1988年底,梁朝伟与刘嘉玲彩排舞台剧《花心大丈夫》结缘。2008年7月21日,刘嘉玲与梁朝伟在南亚佛国不丹完婚。
由于“伟玲”二人在华人演艺圈的显赫地位和重要影响,他们的婚礼也备受各界人士瞩目。我们看到有众多知名人士都现身二人婚礼现场,为他们送去祝福。
参加婚礼的有:吴廷烨、徐克、施南生夫妇、林青霞、狄龙夫妇、刘嘉玲的彩甲师、胡军、不丹王子、叶童夫妇、狄波拉和丈夫胡须Kong、王家卫夫妇、张叔平、王菲、李亚鹏、作词人梁鸿斌、陈家瑛、梁朝伟妈妈、刘嘉玲妈妈、弟弟、知名经纪人邱黎宽、张震、关锦鹏、颜宁、资深制作人杨佩佩、台湾贵妇代表孙芸芸等等,堪称是演艺名人和精英的盛大聚会。
据悉,梁朝伟和刘嘉玲这次砸重金在佛教王国不丹举行的世纪婚礼,阵仗场面之盛大,在不丹也是前所罕见。他们专程花400万包机将所有嘉宾请到不丹;筵开38席共花200万;30瓶香槟80条香烟伺候嘉宾;光一个5层结婚蛋糕售价就1万3,在曼谷订作再空运不丹;刘嘉玲的白色婚纱价值百万元;预备100份经大宝法王加持的“神丹”作为回礼;婚宴期间有80名不丹警察和20名保镖护卫……这样的奢华婚礼,总费用超过2500万。
那求佛菩萨的目的在哪里呢看这句话想到大宝法王在讲课时说过:我们在求菩萨,而菩萨也在求我们“求求你做个好人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得救。
佛教说的“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如果佛菩萨去救拔受苦的人不是阻止了因果,而是这也是因缘,是因果作用的结果,“万法”包括了所有,哪怕只是你的一抬手一投足都是因缘的结果。帮助他人也是同理。
缘是无法改变的,但人可以改变缘成熟为果的时间,缘的成熟就象我们坐飞机要出门,比如到达目的地是那个果,我们去买了机票、然后去了机场、通过安检、登机,但是在飞机起飞前我们都有机会选择要不要真的起飞,这时还可以选择要不要那个果,但如果飞机真的起飞了,就没有选择的机会了,只好到目的地。在恶业成熟为果报前,如果我们不想要恶来结果,那么我们就要做善业,不给恶业成熟为果报的机会,虽然在我们现存善恶因果对立的认识中,因果是不变的,但在究竟意义上,就是说在“空性”范围内善恶因果也是虚妄的,在成佛前一直使这个恶因不要成熟为果报,至成佛也就“凡所有相皆为虚妄”了。
帮助他人当然不是徒劳的,大乘佛教的发心就是利他利已,利他的同时实际就是在利已,为自己积聚福德资粮,所以说菩萨才是真正对自己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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