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松虔巴於藏历金虎年(公元1110,宋徽宗大观四年)诞生于藏东多康地区的拉达村追苏雪山中。父亲名“贡巴多杰恭”,是修行大威德金刚的瑜珈士,母亲“冈恰明敦”是瑜珈女。杜松虔巴自小便是个天赋异禀的神童,因此被称为给配。
杜松虔巴自幼年起就从自己的双亲那儿得到教法,他自父亲处领受了一发母(注1)的心咒,并在十一岁时完全了达有关一发母的修行仪轨。同年,他在一个观境中见到女性的大护法玛哈嘎哩(吉祥天母),这件事显示出他本具的灵觉。
杜松虔巴另从贾嘎拜罗喇嘛领受了著名护法--玛哈噶拉(大黑天)的修习仪轨,迅速地圆满修行。由于修行所获得的力量使得杜松虔巴能在岩石上留下清楚的手印及脚印。 十六岁那年,这位出众的少年自堪布却吉喇嘛和“嘉玛瓦恰巴却吉辛给”格西处受戒,接受剃度进入僧团,并且领受了一个新的法名-却吉达巴。此后杜松虔巴即随“恰巴却吉辛给”格西,学习“无著菩萨”的种种教典。同时,他也随“帕察尼玛扎。
译师”学习“龙树六论”和“月称”的中观教典,杜松虔巴根据阿底峡的教授方法修习上乐金刚仪轨,并在很短的时间内便通达仪轨。十八岁那年杜松虔巴至头珑向格西贾玛哇学法,并成为他的弟子。此时杜松虔巴学习了弥勒菩萨的教导及有关Prajnamula的教法。之后的一年,杜松虔巴四处参访名师,最后遇见了格西“札拉瓦”,学习了噶当派的教法。喇嘛帕擦宁玛创巴是位著名的译师,他教导了关于中观的教法,而杜松虔巴同样很快地便圆满了这些教法。在定中,杜松虔巴见到了弥勒菩萨,并接受了五项重要秘密修习的灌顶。二十岁那年,杜松虔巴受俱足戒成为俱足比丘,并且成为堪布“马都钦”及“乐洛依喜罗竹”座下弟子。这两位教师交付杜松虔巴努力地学习“毗奈耶”(戒律,律藏)。又从“嘎大译师”获得印度密教圣者“毗鲁巴”的时轮金刚和道果的教法。 之后,杜松虔巴拜访了孟国王嘎同,国王也成了噶玛巴的弟子。之后他的足迹遍及全藏,并开始倡导教义及教授学生。噶玛巴花了三个寒暑的时间,在雅藏地方的一块大岩石上修行,具足神通能穿岩而过。噶玛巴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待在帕波卡列平白石,这个地方曾是莲师的宝座。噶玛巴在这儿,接受空行母的供养。之后杜松虔巴再度返回冈波巴住所,后来噶玛巴拜访冈波丹萨,文献上曾说这对众生而言将有莫大的利益。
不久,噶玛巴听到了上师圆寂的消息,他立刻赶回冈波寺。在一个胜观中,杜松虔巴见到了冈波巴示空中,他修了一座法,祈求噶举派传承的兴盛。在那次仪式中,他向弟子表示他将於八十四岁那年圆寂。
五十五岁时,杜松虔巴来到冈波乃囊。他在这里因修梦瑜珈而开悟,从此便了知了日与夜、梦中与清醒、禅修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合一无二性。此等了悟相当于大手印的第四品“无修瑜珈”。
杜松虔巴证悟的声名远近驰名,后来成为有名的“三世智”,当杜松虔巴开悟时,十万空行母以自己的头发编成一顶黑色的金刚宝冠供养给他。据说此冠戴在每一位噶玛巴的头上,象征他们对实相的真实了悟。此时喜金刚的九本尊坛城,以及其智慧佛母(无我母)之十五本尊坛城,还有许多本尊皆在杜松虔巴的胜观中显现。
康省丹萨地方的保护者(族长)多杰帕增邀请噶玛巴访问该地,噶玛巴应允前往,并在他五十六岁那年于该地建造了冈波丹萨寺。此地相当著名,因为只要有新的噶玛巴化身降世,巨石上便会出现藏文的噶字母(注4)。某天,噶玛巴修习那洛六法中的光明瑜珈时,十五位空行母出现于他的面前,并示现多玛依喜克洛(度母智慧轮),即度母的坛城。在另一次机缘下,噶玛巴奇迹般地到达锡兰的辛嘎拉,并在当地和成就者伐遮冈塔赫鲁嘎一同说法,这名成就者也给予噶玛巴关于上乐金刚更高深的灌顶。并自弥勒菩萨接受许多重要的教法。藉由修行“梦瑜珈”定成就,他曾在定中到锡兰去接受密教圣者金刚冈塔授予上乐金刚的灌顶。后来他又到当来下生弥勒尊佛的兜率天去、由弥勒菩萨教导他菩萨誓愿。这些事迹都是发生于丹萨寺竣工后的事情。杜松虔巴留在冈波乃囊十八年,其间他曾修建了一座寺庙和一所闭关中心。
七十四岁那年,杜松虔巴离开丹萨,当噶玛巴抵达当帕邱助时,他向七千名比丘说法。来到西康的追龙地区,该地位于止河边。他平息了当地的两个村落间的仇恨。随后噶玛巴在雷村建立一座新的寺院--康玛寺。平息党派斗争,并为当地带来一段时间的和平。然后杜松虔巴再前往噶玛贡地方,建立了寺院噶玛巴在这儿为人们祈福,传法并赐予灌顶。此外,他更广泛的为病者服务,治好许多疾病,包括瞎眼、麻疯等;他由大悲心所显发的治疗力量具有非常大的加持力。
此外他在“玛尔康”和“噶玛贡”各兴建了一座寺院。噶玛贡寺成为噶举派寺院中规模较大,且较为重要的寺院之一。在噶玛贡时,杜松虔巴遇到了他的大弟子“卓衮雷千”,后来成为一位噶举传承的持有者。
随后冈波巴的弟子-吉殿桑贡(止贡噶举的创始者)寄了一封信给噶玛巴,希望他能回达拉冈波寺,以完成冈波巴遗愿--几位著名的弟子都能回到达拉冈波寺居住一段时日。于是噶玛巴启程前往,遵照冈波巴的指示返回达拉冈波,他供养该寺,又修复了一些建筑,并为僧团传了许多法。噶玛巴致赠达拉冈波寺七颗大的绿松玉及七十匹驮满茶叶的牦牛。此外他编排了四套以金汁书写的大般若波罗密多经,五十部论,十颗更大的绿松玉及五十匹骏马供养达拉冈波寺。
当达拉岗波寺的重建工程完成后,杜松虔巴前往拉萨西方的祖普,他在楚布(祖普)建立了他的主座,一直到1959年为止,此寺一直都是历代噶玛巴的驻锡地。
在祖普时的某晚杜松虔巴在修“梦瑜珈”时,得到密教圣者“因扎菩提”授予四面十二臂金刚亥母的法。接著在另外一个胜观中,他获得了金刚亥母的教示。接著当杜松虔巴在祖普时,他平息了一场察巴噶举祥喇嘛所涉入的争论。祥喇嘛是位大成就者,也是察巴传承的领导者,然而本身个性较富挑战性。因此在争端中,唯有噶玛巴才能平息。
喀什米尔的佛学大师,也是曾被邀到西藏为僧团建立一个新戒律传承的释迦师利,公开指出杜松虔巴就是释迦牟尼佛在“三摩地王经”中所授记的“具佛行事业的人”,或又称为“噶玛巴”。察巴噶举的创始祖师“祥喇嘛”也确认了这样的说法。他又说杜松虔巴是代表一切诸佛慈悲之本质的观音菩萨的化现,并将於未来成佛,名狮子吼如来。印度的菩提迦耶寺住持曾供养了祖普寺一只大法螺做为礼物,显示对杜松虔巴在佛法上的证量表示感佩。 1193年的元旦杜松虔巴将祖普寺的经典法本和舍利交给大弟子卓衮雷千,又把自己下一世转世地点的详细预言信函交付给他,预言他的下一世会于何处诞生,同时命令其著名的弟子卓衮雷千小心保存。他宣称日后将会有多位噶玛巴的转世活佛出现,并且强调在当时已经有数位化身和杜松虔巴同时存在(注5):一位在浦珑地方(邻近拉达克);一位在尼泊尔,西藏边境;另一位在东印度,同时是观音菩萨的化身;第四位则是东方世界中一位叫做达巴泰耶的国王。
杜松虔巴去世前一年,冈波丹萨的巨石上又出现了噶字母,这告诉了弟子们新的噶玛巴即将降世,於是弟子们将噶玛巴的财产平均分配于各间寺院。元月三日早晨,杜松虔巴最后一次向弟子们说法。说完后全身端坐,双眼凝视虚空,进入禅观中,而在正午时分示寂。一切正如他三十年前的预言指示,此生他将活到八十四岁。藏历水牛年(1193年),杜松虔巴以八十四高龄圆寂,有无数的空行母前来迎接他,同时也有许多神奇的瑞兆发生。
荼毗典礼中,许多人领受到噶玛巴之胜观的体悟和加持。有些人看到他的身体由荼毗的火烟中升起,另有一些人则见到空中有许多太阳,并有勇父和空行在其间。火焰熄灭后,除了有许多舍利子留下外,杜松虔巴代表慈悲的心脏,以及代表教法的舌头都没被损坏,并且在遗骨上现出种子字。 杜松虔巴有许多颇有成就的弟子,他们将杜松虔巴的影响传入其他传承,并溶入自己的冈仓噶举。此传承的持有者是“卓衮雷千”,他又传予“彭扎巴”;后者再传第二世噶玛巴。
其他曾受到杜松虔巴教示之五个传承的创始祖师有:
“达龙噶举”的达龙唐巴迁波;
“竹巴噶举”创始祖师藏巴嘉雷、祖师宁杰雷巴;
“止贡噶举”的创建者邱巴吉殿桑贡;
“藏巴噶举”的创建者卓贡藏巴甲热;
“红教宁玛派噶陀传承”的创始祖师噶当巴德谢。
此外,还有五位弟子具有特殊的能力:
德琼桑杰巴:他以准确的预言闻名。
达滇巴察绰得哇:他以神通著称。
卓贡仁钦:他是名相当具加持力且优秀的精神导师
瓦噶当巴:具有菩萨特殊力量
给丘存:获得甚深证悟
(注1)一发母,密续佛母,宁玛巴多修习此本尊法。她也是玛哈噶哩一种示现,唐卡中大多将一发母描绘为一眼、一齿、一乳及一发。
(注2)这本文献为mDo-Ting-Chin-rGyal-po,禅定王经。
(注3)萨迦师利巴卓是印度超岩寺密教寺院最后一任住持。他在西藏待了十年之久。
(注4)“噶”字母一个接著一个,成行地排列于岩石上。十六世大宝法王的“噶”字母比先前的几个字母还大。
(注5)许多化身能同时存在:如身、语、意等化身。
新一世的大宝法王是按照上一世大宝法王圆寂前所写的信函,
信函之中写明下一世将转世在什么地方的地名,父母亲的名字等,
他的弟子们就按照这个转世信函所写的地址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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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西藏有主权,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十三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明朝中央对元代的官职名称、品秩,大都保留原状。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隶属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相当于行省级军区机构,兼理民政。
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1403—1424年在位),以西藏佛教和政治合为一体,大小派别各踞一方,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
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规定,每年元旦,王须遣使或亲自来京参加朝贺典礼,呈递贺表贡物。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西藏地方官员犯法,亦由中央惩处。
对于入贡期限、来京人数、所取路途、沿途各地供应,都有具体规定。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在1465年以前,西藏僧俗首领来京朝贡没有严格的限定,大致是一岁一贡,或两岁一贡。由于明朝对来贡的藏族首领不仅在政治上给予优遇,经济上也回赐丰厚的赏物,由藏地进京朝贡的使臣越来越多,沿途地方不堪重负。
同时有假冒滥充的朝贡者。1440年八月,明廷下了第一道免番僧进京朝贡的赦谕。于1442年第一次发现有假冒贡使的现象。
1466年,明朝对朵甘亦规定“如乌思藏例,三年一贡”。1470年四月,明朝再对朝贡人数进行规定,“(乌思藏)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有四川路入,国师以下不许贡”。
西藏进京朝贡人数越来越多,“宣德、正统间,番僧入贡,不过三四十人。天顺间遂至二三千人。到成化年间,仅阐化王所遣的贡使一次就多达四百六十多人。1499年,“长河西及乌思藏一时并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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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藏区的军事机构设置,明朝先后在西北藏区设立洮、河、岷、西宁四卫,在今甘、青、川部分藏区以及卫、藏地区设置“朵甘卫”和“乌思藏卫”。
1374年,复于河州设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同时升“朵甘卫”为“朵甘行都指挥使司”, 升“乌思藏卫”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
同时分别任命管招兀即儿和锁南兀即儿为乌思藏、朵甘都指挥使司同知,并赐银印。后又升“行都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1375年于阿里地区再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各级官吏的官阶品第由明中央统一规定,颁给印信、号纸,令其“绥镇一方,安辑众庶”,并直接向明中央负责,事无大小,均可启奏“大明文殊皇帝”。
明朝在确定藏族地区的都指挥使司、卫、所的体制后,陆续委任藏族首领担任都指挥使司和卫所的官职。
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贡、嘉玛等故元万户府首领为乌思藏的行都指挥使或都指挥佥事等职,对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内邬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则称为寨官。
后来在了解帕竹政权的情况后,明朝就开始任命帕竹政权的主要宗本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并且进一步在内邬宗和仁蚌宗这两个最大的宗设立了行都指挥使司。
明朝在藏族地区封授的指挥使、都指挥使佥事、千户、百户等官职都准予世袭,但是重要官职的袭职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并换发敕书和印信。
明朝在安多藏区的建制主要是军事性质的卫所,一方面承认世居其地的土官酋豪的世系特权,一方面派遣汉族流官,以流管土,以土治番,土、流官员皆为武职,听命于兵部调遣。
总的来说,整个安多藏区都在陕西布政司辖区之内。明朝在安多藏区设置的卫所在明朝一代前后期变更较大。
除了设置卫所,明朝还封派皇族子弟到安多藏区就藩,如1391年明太祖封十八子庄王朱楩于岷州(今甘肃省境),1392年封十四子肃王朱楧于甘州(今甘肃省境)。
——明朝治藏历史
人民网——《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白皮书
当然可以,关公在佛教里是护法伽蓝菩萨!在古代就已经皈依了天台宗智者大师,每个寺庙都有供奉关公而且佛寺早课都会念伽蓝菩萨赞的!大宝法王还做了个关公仪轨,不论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关公都是护法神的!
明朝的西藏政策中,最突出的一点,乃是通过政治上的“分封”形式来确立明朝与西藏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之间的政治臣属关系的这一政策始于明太祖洪武年间在大明洪武初年,明太祖为安抚应招前来归附朝贡的藏区各僧俗首领,逐授予他们以各种官职和封号如故元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获得河州卫指挥同知官职;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获得炽盛佛宝国师封号;帕竹第悉章阳沙加获灌顶国师封号;八思巴后裔公哥坚藏卜获圆知妙觉弘教大国师封号;僧人答力麻八刺获灌顶国师封号同时,明太祖还
先后对前来归附和请官的大批西藏故元官员授予了新的官职,这些官职大抵有:乌思藏或朵甘思都指挥司同知、指挥佥事、宣慰司使、巡检司巡检、招讨司官、万
户、正副十户、百户等等不过,明洪武年间,明朝对西藏各僧俗首领的赐封显然还带有较大随意性这着重表现于两点其一,当时明朝对西藏各僧俗首领的赐
封,有相当数量是应西藏僧俗首领的要求而进行的如大明洪武六年和洪武七年,明朝前后两次大规模授官职,均是应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的要求和荐举答力麻
卜刺与公哥坚藏卜的受封,亦是两人主动“请师号”的结果②其二,从明洪武年间明朝所授官职和封号的名称来看,不仅多而杂,而且较为混乱,其中有不少只是
沿用元朝的封号和官职罢了这之中因人设官的情况自然也有不少故《明史·西域传》载:“初,太祖的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故来者辄授官”
明太祖所以对西藏僧俗首领这样大量授官封号,大致基于两个主要目的:
一是意在安抚明初,西藏各僧俗势力无疑是将明朝作为元的继承者看待,因此,他们竭力向明朝请官请封,不仅是沿袭元朝以来与中原王朝之间的传统做法,而
且这对他们来说也是在西藏取得稳固与合法地位以及争取自身实力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政治需要,这正是西藏各僧俗势力在明初频频向明请求封号官职的原因而
明太祖在这方面大力满足他们的需要,采取“来者辄受官”政策,这在政治上对西藏各僧俗势力乃是极人的安抚
其二,明朝在政治上同样需要通过对西藏僧俗首领的授官封号以及由此而确立的朝贡关系来体现其对西藏的统治主权明朝对接受封号与官职的西藏各僧俗首领明确要求他们承担其政治责任,即“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③
大明洪武年间,明太祖所实行的不断对前来朝贡、归附的西藏僧俗首领授官封号的政策,尽管已经初步具有
“多封众建”的倾向,但必须指出的是,明洪武时期的分封由于其随意性较大,以及对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特点尚缺乏深入了解,故其分封政策明显地存在两大弱点
首先,在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分封的职官和僧号两大系统中,基本上是以职官系统为主而以借号系统为辅也就是说,明太祖时期,对西藏僧俗首领的分封主要是授
以官职,如明洪武六年和洪武七年,明朝前后两次对西藏授官职即多达百余人,而对西藏僧人首领赐封封号者则极少,整个明期洪武朝,明朝封给西藏僧人首领以封
号者仅有数人,他们是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圆知妙觉弘教大国师公哥坚藏卜、灌顶国师答力麻八刺明太祖对西藏僧俗首领主要授予官职
而不是封给僧人首领以封号的做法,可能包含了削弱其宗教影响并以汉区方式来强调西藏对明朝的政治隶属地位的意图,但这一做法与西藏政教合一以及由教派为主
而形成政治势力的情况显然存在较大距离,不利于明朝对西藏的施政其次,在明洪武年间,明朝赐封西藏僧人首领的封号等级普遍偏低,最高者仅为“大国师”和
“灌顶国师”,这一方面是因为明太祖取消了元以来的“帝师”封号,另一方面也与其分封着重以授官职为主有关这种对西藏僧人首领封号等级偏低的状况,同样
不利于明朝对西藏宗教势力的政治凝聚因此,虽然明太祖的分封政策可能已有“分其势而杀其力”之意图,但这一意图在明朝洪武时期显然并未得到充分的实现
明朝对西藏的分封政策最终趋于完善和定型是在明成祖永乐年间经过开国三十多年来与西藏各僧俗势力在政治上的频繁联系和交往,明朝统治者对西藏特殊的政教合一制度和宗教领袖在政治上的举足轻重地位逐渐有了深入、全面的认识,这一背景无疑使继明太祖之后而即位的明成祖对西藏的分封产生了一种更积极、更富针对性的政策构思在这一新的政策构思基础上,明成祖对洪武朝时期的西藏分封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首先,明成祖即位的当年,即派遣宦官侯显前往乌斯藏、迎请自己做皇子时就已闻其名的噶玛噶举派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
大明永乐四年,明成祖又遣使带着玉印、诰命,到西藏封帕竹第五任执政者札巴坚赞为准顶国师阐化王,并赐银五百两及锦绮茶叶等
同年,在向帕竹派出封王使的十天后,明成祖又遣使到灵藏(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邓柯一带、一说在道孚一带)、馆觉(在今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分别将两地的宗教领袖封为灵藏灌顶国师和馆觉灌顶国师
大明永乐五年二月,明成祖封应邀来京的哈立麻(噶玛)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为“大宝法王”同年,又加封馆觉灌顶国师为护教王,加封灵藏灌顶国师为赞善王
大明永乐八年,明廷又派宦官到后藏迎请萨迦派嫡系拉康方丈僧人昆泽思巴永乐十一年昆泽思巴到京,受到隆重接待,明成祖封其为“大乘法王”、并赐诰印同年,明成祖又封必力工瓦(止贡)僧人为“必力工瓦阐教工”,封萨迦派都却方丈僧人为“思达藏辅教王”
此外,在大明永乐六年,明成祖还曾遣使到前藏延请新兴的黄教即格鲁派创始人、德高望重的学者宗喀巴进
京,但宗喀巴婉言辞谢大明永乐十二年,明廷再次遣使迎请,宗喀巴遂派弟子释迦也失代表他赴京,次年,明成祖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从大国师前
所加的名号看,其地位应比一般灌顶国师、大国师要高,但比大宝法王和大乘法王要低这可能因为他只是宗喀巴弟子的缘故十九年后,即明宣德九年,释迦也失
再次到京,明宣宗遂册封他为“至善大慈法王”
由上可见,从大明永乐四年册封帕竹札巴坚赞为“阐化王”开始,到大明永乐十三年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为止,在短短九年时间里,明成祖即以极高的
效率对西藏各宗教势力和教派领袖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先后分封了两大法王(大慈法王的最后受封虽是在明宣德年问、但其始封却在永乐时期)、五大教王同
时,在法王、教王之外、明成祖还陆续将一大批西藏僧人封为灌顶大国师、灌顶国师、大国师、国师、禅师等明朝永乐年间的这种大规模分封行动,在西藏各地掀
起了一般受封热潮一时间,西藏各地大大小小的僧俗上层纷纷来觐请封或遣使来京,而明成祖几乎来者不拒,辄子封号和官职从《明实录》的记载看,在大明永
乐年以后,西藏来京者主要是入贡或请袭封之事,新请封号的情况已极少,这说明在大明永乐年间,明朝对藏区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从上到下各级首领的分封已基本完
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明成祖对洪武朝时期的西藏分封政策进行了很大调整调整的内容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调整分封重点和对象即将洪武朝时期以授职官为主的分封改为着重授予教派领袖以封号的分封也就是说,在分封对象上把西藏宗教教派领袖放在最重要
的位置,从而改变了洪武时期在分封上突出职官系统而忽视僧人作用的弊端明成祖在分封重点和对象上的这一调整,显然意在利用西藏宗教领袖的影响来巩固和保
持明朝对西藏的主权地位这一做法与西藏政教合一的特点相吻合
第二、提高分封规格和等级针对洪武朝时期对藏族僧人分封规格偏低情况,明成祖大幅度提高了对僧人的
分封规格,在所封僧人名号中,以“法王”为最高等级、“教王”次之,以下依次为“灌顶国师”、“大国师”、“国师”’、“禅师”等等,从而建立起了一套新
的较完善的僧人封号等级制度值得强调的是,明成祖首次对西藏各教派首领实行的普遍封王做法,不仅是对洪武时期西藏政策的重要变革,而且也重大发展
这一做法显然有助于加强明朝对西藏各教派势力的政治凝聚
第三、充分注意了分封的地区性和代表性明成祖时期受封的三大法王和五大教王,其各自的教派如下:
大宝法王:噶玛派;大乘法王:萨迦派;大慈法王:格鲁派;阐化王:帕竹派;赞善王:灵藏派;护教王:萨迦派;阐教王:止贡派;辅教王:达仓派
其中,噶玛派、帕竹派和止贡派是噶举派的分派,达仓派、灵藏派是萨迦派的分派由此可见,在明成祖分
封的三大法王和三大教王中,基本上无一遣漏地囊括了西藏从东部到西部最有实力的几大派系,即后藏的萨迦,前藏的帕竹和止贡、在前藏部分地区和西康大部分地
区拥有相当影响的噶玛噶举;以及在帕竹地方政权扶植下异军突起的格鲁派
从分封的地区性来看,大宝法王的势力范围在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大乘法王在后藏,即最西,大慈法王在
前藏,居二者之中,这样的分封布局,体现了明成祖精湛的政策构思日本藏学家佐藤长先生在谈到这一点时,曾言到“最早的三大法王其势力范围各自占有东部、
中部和西部西藏明朝一向熟知在此三大地域中最大宗派为准,其设置了三大法王,于其间的小空间配置了五名教王,当是依据当时西藏的现实、了解了全部情况后
的决策当我们知道这些教王的封爵几乎都在永乐时代授予时,对于明成祖关于西藏的政策推行得如何妥当,更加感叹不止了”④永乐时代这种充分依据西藏各教
派实力大小和各地区代表性而进行的分封,使明朝与西藏之间建立起了更广泛的政治领属关系
明成祖对洪武朝时期西藏分封政策的调整,无疑使这一政策更趋完善和成熟但是,对明朝统治者来说,分封作为对西藏体现和行使其主权的一项基本政策,仅止
于分封显然是不够的为了进一步强调分封所包含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统治者在分封的同时,又建立了一套与之配套的严格的朝贡制度朝贡制度主要针对受封者
制定,大体可分为三大类:
1.“例贡”即各受封首领按照明朝的规定,定期进行的朝贡例贡的宗旨是让西藏受封的各僧俗首领以
定期向明朝廷进贡“方物”形式来表示其政治上对明朝的隶属关系,这种朝贡实际上成为西藏受封的各实力派首领对明朝中央承担的一项特殊政治义务例贡通常三
年一次,但在大明永乐和宣德年间,也出现了一年一贡或二年一贡甚至一年两贡的情况
2.袭职朝贡明朝规定,除三大法王的名号可由师、徒或转世者继承,不必听候中央诏命外,其余五王和
灌顶国师等,其职号的承袭、替代都必须由承袭者遣使或亲自入朝申请承袭,上缴原颁印信、诰敕,旨准后方颁赐新的印信、诰敕,至此完成袭职手续重要首领,
特别是诸王的承袭一般均由朝廷遣专使往封这种袭职朝贡,成为明朝制约和管理西藏各僧俗首领的重要手段
3.谢恩、贺庆朝贡当受封者在得到朝廷特殊恩惠(如赏赐隆厚、准予袭职等)之后.也要入朝进贡以示感谢如弘治八年,大乘法王陆竹坚参巴藏卜,灌顶国师藏卜领占各遣人朝贡,“谢恩袭职”此外,遇有朝廷庆贺大典,如皇帝万寿圣节、皇太子千秋节等,西藏各受封首领也前往朝贡,表示庆贺如宣德元年,大乘法王昆泽思巴遣国师班丹扎思巴、净觉慈济大国师班丹扎夫“贡马及方物,贺万寿圣节”
很明显,明朝对西藏各教派首领的分封并未徒具形式,原因就在于明朝对各受封首领规定的一套严密的例贡
和袭职朝贡制度使其以分封来体现的对西藏的政治隶属关系得到了具体的实现因此,对明朝统治者来说,作为分封基础的朝贡制度实际上成为明朝维系和加强与西
藏的政治隶属关系的最重要的纽带和途径
二
问题的关键在于,明朝如何来保证朝贡制度的顺利实施即明朝以什么措施来确保西藏大大小小的各受封首领能按照规定源源不断地前来朝贡
我们知道,明朝与西藏的情况和元朝和比有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使明朝在对西藏的施政上至少存在两个不利
因素首先,明朝统治者与西藏教派势力之间缺乏象元朝那样的紧密宗教联系虽然在表面上,明朝统治者(尤其以明成祖为代表)同样优待西藏宗教首领,但这并
非象元朝统治者那样是出自宗教上对藏传佛教的崇信和皈依,而更主要是基于一种政策上的考虑正如佐藤长先生指出的那样:“明成祖完全不认为宗教在个人生活
上有需要,他所以优待哈立麻,决非出于纯粹的宗教信仰,无疑是由一种政策的立场而出发的”⑤实际上这不仅是明成祖,也可以说是整个明朝统治者对西藏宗教
的基本态度由于明朝统治者并不真正崇信和皈依藏传佛教,这不但导致他们取消了元朝那种在宫廷中以西藏宗教领袖为帝师的制度,也使他们与西藏教派势力之间
不可能有象元朝那样的特殊宗教联系从而决定了明朝对西藏的施政已经不可能以其同西藏教派势力的宗教联系为基础其次,明朝既不象元朝那样是通过对西藏地
方政权的直接扶持和支撑来行使对西藏的统治和管理,同时明朝对西藏权威地位的确立和维系也不是象元朝那样是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和随时可施加的军事威慑力为后盾明朝虽然也在西北驻军布防,但主要目的是为对付北方的蒙古并阻隔蒙古与西藏的联系,北方蒙古始终是明朝的最大威胁和主要劲敌,双方之间战争频繁在这种情况下,明朝要以任何武力方式或强制性手段来作为对西藏施政的基础也已属不可能所以,明朝唯一的选择是以怀柔和安抚的手段来推行其西藏政策这一点,在明朝推行朝贡制度方面得到了最充分、最集中的反映
对于明王朝来说,保证西藏各受封的实力派首领按规定前来朝贡,既是维系分封的重要政治手段,也是实现明朝与西藏政治隶属关系的主要途径和标志因此,朝贡
制度对于明王朝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明朝全部西藏政策的核心而明朝在推行朝贡制度方面无疑采取了一种极明智而又实际的作法,这就是对前来朝贡者回
赐大量财物,优予市贡之利,以经济手段来加强对西藏各实力派首领的政治凝聚
这一作法始于明初,当时,明太祖为了安抚前来归降入贡的西藏各大小僧俗首领,除授其官职外,还给予厚
赏到明成祖时,由于对西藏采取积极经略态度并大肆分封和优宠西藏宗教首领,对西藏朝贡者的赏赐也日益丰厚如大明永乐中大宝法王哈立麻入朝,成祖先后赏
赐七次,其中仅金、银两项每次约以百、千两计,此外还有大量金银器皿、丝绸彩缎、钞锭等明朝的赏赐一般分为正赏和贡品价赏两种正赏是根据朝贡者身份和
地位高低而给予的赏赐,正赏数额明朝前期无明确规定,大明成化以后,对一般喇嘛僧人进贡者的正赏数额作了如下规定:“喇嘛僧人等从四川起送到京每人彩缎一
表里,纻丝衣一套、俱本色留边听赏同其彩缎一表里,折阔生绢四匹,纻丝衣一套,内二件本色、衣一件折生绢三匹俱赏钞五十锭、折靴袜钞五十锭、食茶六
十斤从洮河起送来者,到京每人折衣彩缎一表里,后加一表里,纻丝并绫贴里衣二件留边听赏同其彩缎一表里折生绢四匹俱食茶五十斤、靴袜钞五十锭”
但诸王的正赏远不受此数额限制,尤其是请王亲自入贡者,赏赐往往非常隆厚贡品价赏则是给贡者所进贡品的酬值,大多根据贡物品质高低、数额大小相应给赐
如对进贡马匹均一律给价,宣德前所进马匹不论等第高下都同一给价、大明宣德元年始规定:“中马一,给钞二百五十锭,纻丝一匹;下马一,钞二百锭,纻丝一
匹;下下马一,钞八十锭,纻丝一匹;有疾瘦小不堪者,每一马钞六十锭,绢二匹”⑦明朝赏赐的对象包括遣主、使者和随行人员三部分使者和随行人员的赏赐
在朝贡时颁给,遣主的赏赐则由使者带回对于地区较高的遣主,如诸王等,朝廷还往往派专使赍物回赐之除实物赏赐外,来京使者一般还有赏宴,留边听赏人员
的食宿也由当地官府供给此外,西藏朝贡使团在内地的往返,均由明朝政府沿途驿传提供食宿,“水路递运船,陆路脚力”,并配有伴送人员为其办理登记,过关
手续等
一般而言,明朝的回赐往往三倍于贡物之值⑧,如果加上对朝贡使团每位使者和随行人员的层层赏赐以及承
担他们在内地的护送、马匹、车辆、船只和全部食宿等,其实际支付费用要高得多明朝这种优予贡利的作法,对西藏各大小地方首领显然具有极大吸引力从大明
永乐年起,西藏僧人即渐渐突破明朝规定的三年一贡的入贡期限、开始频繁入贡如大明永乐七年,乌思藏必力工瓦国师端竹监藏即两次遣使朝贡,大宝法王从永乐
七年至十年,每年皆遣使入贡由于所有前往朝贡人员均能得到赏赐,而明朝前期对朝贡人数并无明确限制,故导致了西藏朝贡人数和使团规模的逐年剧增大明宣
德、正统年间,一般为三、四十人,景泰年间增至二、三百人,到天顺年间则猛增至二、三千人可以想象,当多达两、三千人的朝贡使团每年浩浩荡荡地穿梭于西
藏与明朝京城之间,其景象是何等壮观史载“前后终绎不绝,赏赐不赀”这无疑给明朝带来很大财政负担所以,从大明成化以后,明朝在与西藏关系上最感棘
手的问题已远不是如何招来西藏朝贡者,相反而是如何限制西藏各首领的朝贡次数和人数
大明成化六年,明朝作出四项规定第一,乌恩藏赞善、阐教、阐化、辅教四王皆三年一贡;第二,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第三,国师以下不得径自遣人入朝;第四,朝贡时各王须将僧人姓名及所贡方物各具印信番文,以凭验入,以杜混冒⑨
上述限制措施显然并未完全得到执行为此在大明隆庆六年明朝不得不再次作出如下限制性规定:第一,将国师、禅师、都指挥使等的袭职朝贡一律并入年例贡
内,袭职后不许再差人谢恩进贡第二,规定未及三年不许来贡,“不愿者不强”,凡贡不如期及年例外多贡者,参作下次例贡之数第三,鉴于使团规模日渐扩大
的局面,不得不在限制赴京人数基础上相对放宽诸王贡使数额,规定阐教、阐化、辅教三王,大乘大宝二王“俱三年一贡,每贡各一千人,内五百人全赏,在京题
给,五百人减赏,本省给与于全赏内起送八人赴京,余留边听赏护教王三年一贡,每贡七百七十五人,内三百八十七人全赏,三百八十八人减赏,全赏内起送六
人赴京,余留边听赏”⑩
不过,除了在大明万历以后明朝对西藏朝贡次数和人数的限制真正有所成效外,在从永乐朝到隆庆朝的长达一百五十余年中,西藏各首领的朝贡无论在次数和人数上都保持了相当的规模
大明成化八年,礼部奏当年岷、兆等卫奏送各族番人共四千二百余人,除给马值不计外,凡赏彩缎八千五百四十二表里,生绢八千五百二十匹,钞二十九万八千三百锭这里还主要是从西北来的藏族,并不完全是乌思藏的朝贡者
大明成化二十一年,阐化工遣使四百六十二人入朝同年,大宝法王、牛耳寨(阐化王下属官)派来谢恩、请求袭替或新招抚的头人使人共一千四百七十人
大明弘治十二年,乌思藏及长沙西宣慰使司各遣人来贡,贡使达二千八百余人
大明正德五年,大乘法王遣使达八百人
大明嘉靖四年,乌思藏、长河西、长宁安抚司贡使过额者达九百四十三人
大明嘉靖十二年,乌恩藏及朵甘贡使达千余人
大明嘉靖十五年,辅教、阐教王和大乘法王及长河西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各进贡,贡使竟多达四千一百七十余人
明朝除在藏族地区设置卫所外,还利用藏传佛教在藏族地区的深远影响,大力封授各派宗教首领和人士,推行僧纲制度,通过宗教加强明朝对广大藏区的影响。当时藏传佛教在西藏派系颇多,除控制卫藏地方政权的帕竹噶举派以外,尚有势力遍及川、康、卫藏的噶玛噶举派,以及势力仍强的萨迦派和后来居上的格鲁派等。明朝治藏政策的核心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多封众建”与“因俗以治”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即“多封众建”为表,则“因俗以治”作为其政情民俗的基础和政策理念为里;若“因俗以治”为表,则“多封众建”作为其政策措施的支撑为里。在明朝对这些藏传佛教的宗教首领人士的封授中,以永乐年间、宣德年间加封的“三大法王”和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等五个王最为重要,其次为大国师、国师及禅师等。
明朝在藏区所封的“王”则与一般意义的“王”有所不同。在藏区所封的“王”既是掌管一方的地方首领,又往往具有佛教僧人的身份;既有掌管一方地区行政的世俗的王的成分,也与宗教的法王相类似的成分。其中“三大法王”的封号,均由师徒或转世相传承,无须再听朝命。而五王及灌顶国师等,其职号的承袭、替代都必须由承袭者遣使或亲自入朝申请承袭,上缴原颁印信、诰敕,旨准后方颁赐新的印信、诰敕,至此完成袭职手续。重要首领,特别是诸王的承袭一般均由朝廷遣专使往封。
明成祖不但封藏传佛教领袖为大宝法王、大乘法王等,而且对他们的弟子也封给大国师、国师的名号。从明成祖到景泰帝、成化帝,明朝封了许多藏族僧人为大国师、国师等,并赐给封诰和印章,明朝所封授的大国师、国师等职,不仅仅是一个名号,而且还有品级。一般大国师为秩四品,国师为五品,禅师为六品,他们在京城,还给以俸禄,所以当时留居北京的藏传佛教僧人很多,其开支全由光禄寺供应。1435年明宣宗去世,明英宗即位,年方九岁。当时明朝为节约开支,曾下令减少在京居留的藏族僧人。据统计当时在北京各寺院中仅官府认为应当减去的藏族僧人即达1100多人。明英宗掌政后仍然大量封授藏族僧人,在宪宗成化、孝宗弘治、武宗正德年间更达到高峰,宪宗成化末年有时一次升职授职的藏族僧人达数十人之多,明武宗还专门在西华门内修建了一座“豹房”,同藏族僧人一起诵经、研习经典,以致于有记载说明武宗通晓梵(藏)语,他还自封为大庆法王,自已给自己颁发了一枚“定为天字一号”的“大庆法王西天觉道圆明自在大定慧佛”的金印。1515年明武宗派太监刘允到西藏赍送番供等物,迎请“活佛”。刘允这次出使,动员大批人力财力,严重扰乱地方,耗费巨大,结果却完全失败。到明世宗嘉靖时,由于明世宗崇信道教,排斥藏传佛教,藏族僧人在北京的活动才进入低潮。 “大宝法王”的是噶玛噶举派的五世噶玛巴活佛得银协巴。他在康巴一带巡游传法,很有名声,于是明成祖在他正式即位的当年“遣司礼监少监侯显赍书、币往乌思藏,征尚师哈立麻。盖上在藩邸时,素闻其道行卓异,至是遣人征之”。噶玛巴得知消息后,于1406年从楚布寺出发。当年七月,噶玛巴在康巴噶玛寺见到了侯显等使者,领受诏书,即随侯显等人一道前往南京。他们经青海一路于十一月抵河州。然后经陕西、河南、安徽,乘船入长江,于1407年藏历正月抵达南京,驻锡灵谷寺。噶玛巴先率领僧众在灵谷寺设十二坛城为明太祖夫妇作超度法事十四天,后在皇宫中设坛为明成祖传授了无量灌顶,讲经译经。明成祖对噶玛巴活佛表现了非常的倚重和尊崇,授予了他超过明太祖对藏传佛教首领加封的惯例的封号。
1407年三月丁已,明成祖封得银协巴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慈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命他领天下释教,赐印、诰及金、银、钞、彩币、织金珠袈裟、金银器皿、鞍马,并封其徒孛隆逋瓦桑儿加领真为“灌顶圆修净慧大国师”、高日瓦领禅伯为“灌顶通悟弘济大国师”、果栾罗葛罗监藏巴里藏卜为“灌顶弘智净戒大国师”,并设盛宴于华盖殿,宴请噶玛巴师徒。噶玛巴得银协巴在南京、五台山等地停留达一年多,于1408年四月辞归,明成祖赐给他白金、彩币、佛像等物,派中官护送 “大慈法王”的是明朝时期新兴的格鲁派的代表人物释迦也失,而释迦也失是代表其师宗喀巴应诏入朝,觐见皇帝。明成祖通过帕竹第悉、内邬宗本等人的介绍和明朝入藏使者的报告而注意到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明成祖二次派人入藏召宗喀巴进京,但召宗喀巴其门下弟子代他入朝进京。释迦也失同入藏使者侯显等启程前往内地。其经山南、康巴、理塘,抵达成都附近。当一行人进入成都府城内时,接到明成祖的诏书,曰:“今闻上师你已离西土,不顾途中风雨烈日寒暑,渐次已行数万里之遥,前来此处,故朕心甚悦,难以言说。现今复遣人于途中赠礼迎接,以示缘起,以表朕心。”1413年11月,释迦也失等到达北京城附近时,受到九门提督等官员的欢迎。在大小官员的接送下,释迦也失下驻海音寺(或法音寺),再次受到明成祖的诏谕,诏谕表示明成祖十分高兴释迦也失“不计数万里之路,跋山涉水,触风冒雨,历尽艰辛前来,”考虑到其“远途而来,身体疲乏”,谕示释迦也失面圣时可免行礼。明成祖在大善殿接见了释迦也失,还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接风宴会,并多次给予赏赐。1415年4月,明成祖“命尚师释迦也失为妙觉圆通慧慈普应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赐之诰命。”释迦也失在京期间,用医药和传授灌顶的办法治好了明成祖的重病。
此外,还在五台山建了六座寺院,这些寺院按照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修行次第修习佛法。1416年,释迦也失回到拉萨后,用从汉地带回的大量财物建造了拉萨三大寺-色拉寺。1425年5月,释迦也失再次进京(此时明朝已经迁都北京),在北京居住十余年,期间宣德皇帝封其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释迦也失于1435年在返藏途中去世,享寿82岁。
明朝虽未驻军,但照样治理西藏事务。
找转世灵童,就是永乐朝开始的,派人入藏找转世灵童,西藏布达拉宫还保明朝派人入藏寻转世灵童,朱元璋到明武宗之前十年,对西藏绝对有真正管理权,共有140年左右对西藏的有效管理,嘉靖年间才不再设乌斯藏,也不留乌斯藏法王、官员、蕃僧,反而驱逐,找转世灵童,就是永乐朝开始的,派人入藏找转世灵童,西藏布达拉宫还保明朝派人入藏寻转世灵童图。
在藏区的归降后,明太祖要求藏民输马作赋、承担徭役,或蒸造乌茶、输纳租米,强调“民之有庸,土之有赋,必不可少”。
《智者喜宴》里说大宝法王劝导朱棣放弃派兵入藏解决萨伽大殿的争夺问题(最后也解决了)。
公元1414年,永乐皇帝修通了一条从雅安到西藏的驿路。那个时候,征蒙古,下西洋,都花了很多钱,财政非常紧张。而且这条路要穿过崇山峻岭,那个时候又没有机械设备,全靠人力,工期浩大,而且短期内也看不到收益,所以大臣们都表示反对,怒斥这是一种败家子的行为,但是朱棣铁了心要修通这条路,严办了一些反对的大臣,统一了思想(威逼利诱)以后,明王朝开始修这条路,历经千难万险后,这条路终于修通了。这条路从四川雅安直通藏区,大大加强了西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有了基础设施建设的物质条件后,西赞和内地的经3济联系也不断加深,很多商队利用这条通路进行茶叶和丝绸贸易,后来明朝灭亡,但是这条路依旧是中原向西藏施加影响力的纽带。随着这种影响的加深,设想一下如果朱棣没有顶住压力修这条路,后来的清王朝会修这样的路么,如果不修,那么就不会有中原王朝对西藏进军,有实力统治,那随着英国等西方势力的到来,西藏最终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明史》:永乐五年,明成祖开始大规模恢复驿站,他直接给阐化王下诏:“谕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同护教王、赞善王、必力工瓦国师、川卜千户所,必里、朵甘、陇三卫、川藏等簇,复置驿站,以通西域之使。”
同时,成祖还命“都指挥司刘昭、何铭等往西番、朵甘、乌思藏等处设立站赤,抚安军民”。“令所辖地方骚站有未复旧者,悉如旧设置,以通使命”——《明实录》。
经过前后七年的努力,汉藏金桥再次畅通。《明史》载:“自是道路毕通,使臣往还数万里,无虞寇盗矣。”
刘昭,永乐五年(1407)以都指挥同知出使朵甘、乌思藏,建驿站。升都指挥使,镇河州。宣德二年(1427)副陈怀讨平松潘寇乱。累进都督同知。镇西宁二十年,为番汉所畏服。
每有使臣往来,帕竹还有义务提供保护和承担费用。这点在明朝太监侯显出使乌斯藏时,最为明显“给道里费,且遣人防护”。——《明实录·宣宗实录》。
《明实录·孝宗实录》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其时王卒,其子(即阿吉旺秋第悉)请袭,命番僧二人为正副使往封。此至,新王亦死,其子阿往扎失扎巴坚参请封。二人不得已授之,遂具谢恩仪物,并献其父所领勘合印章为左验,至四川,守臣勤其擅封,逮治论斩,减死戍边,副使以下悉有。”
这段记载的意思是,老阐化王死了,其子请求继承王号,但路途遥远等到明使带着敕书赶到西藏时,新王也死了。
这下作为明使的蕃僧犯难了,敕书上写的可是过世人名字。但他可能是为了省事儿,便将这份不对应的敕书给了继任阐化王。
这事儿让四川官员知道后,马上就弹劾了蕃僧,绳捆索绑押送入京,判了斩立决。后来,孝宗考虑到“番人不足深治”,免其死罪,发配陕西平凉卫充军。
这件事情可以清楚的看出,明朝对帕木竹巴番权的重视,否则大可不必如此上纲上线,严肃处理。
明朝前中期,明朝绝对有乌斯藏的管理权,到了嘉靖年间,驱逐番王、番僧,对乌斯藏放弃,到了万厉年间,乌斯藏再次表示附归,得到张居正认可,但已经没有嘉靖之前对乌斯藏的实力管理。
朱元璋3年到朱厚照之前10年,对西藏绝对有真正管理权,共有140年左右对西藏的管理,正德十年,派刘允使乌斯藏。
刘允一路糜费,声势浩大,经临清、长江三峡至成都,又率兵千人,当时噶玛巴第八世弥觉多杰驻锡之地理塘进发,邀请弥觉多杰随之进京。但是,弥觉多杰自卫藏楚布寺赶到康区自有目的:一是实现前辈多次受丽木土司邀请而未成行的夙愿;二是为劝说木土司皈依佛法,停止对藏某区的用兵。因而以活佛年幼,尚未出痘为由而婉言回绝。迎请不成,刘允盛恕之下决心以武力劫持进京,不料事情败泄,木土司一万余兵趁夜袭击刘允,护送弥觉多杰秘密去了丽江。这标志着明朝开始逐渐丧失乌斯藏的管理权。
嘉靖年间才不再设乌斯藏,不再留乌斯藏官员、法王、番僧,反而驱逐。
明朝嘉靖之前的中央政府,经常派出进藏人员。这些政府官员、宦官、内地僧人、驻京藏僧、藏区首领或宣布诏谕、或延请宗教领袖、或平定动乱、或设置驿站。这些从实际出发的治藏方略能充分反映出当时中央王朝的主权意识。各派各治各地,不得越界,谁越界,就派人入藏处罚,有矛盾,中央随时派人入藏处理。明朝真正失去西藏时间,是在嘉靖年间,嘉靖皇帝驱逐京师番僧、法王、放弃乌斯藏,不再封乌思藏都指挥使,之前明朝对乌斯藏是划分自治各管各的,不得越界搞事,否则朝廷派人入藏处罚。
对番僧政治策略,日本学者乙坂智子还提到“由于朝廷内有这些藏族僧人的存在,皇帝便可以向他的官僚体制炫耀他在政治上的优势”。嘉靖之前京师,都是留下乌斯藏法王、番僧在京,以中央官员巡藏,明朝把汉族犯人、政治犯迁至藏区,即青海、甘肃、四川西部、云南西北,这一政策非常正确,为当地日后稳定立了有力基础。
明朝把汉族犯人、政治犯迁至藏区,即青海、甘肃、四川西部、云南西北,到了清朝,这些地方,已经很好控制,之前,清海没道教的,有了这群汉人,道教也有了,终明一终,以政治犯、犯人迁至戍守,还是一人犯法全家罚迁,都是迁至海南、东北、藏区等少数民族区域,明朝以犯人迁安入少数民族区域,对藏策略,第一,是藏区可以不驻军,但必须迁徙政治犯、犯人,这一政策非常正确。 第二,在京师留驻法王、番师、番僧等人。第三,经常派人入藏巡视(可是在嘉靖年间放弃乌斯藏了),以上策略,清康熙时的都照着做,准葛尔侵藏,只是给了清康熙驻军机会而已。
而永乐一朝的合璧文献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则数永乐四年(1406)五世噶玛巴活佛稽留南京时期,明成祖命人根据其为皇帝已故双亲举行的祈福活动而绘制的《荐福图》。该图以后收藏于西藏楚布寺,其总长度超过44米,高逾半米,共由二十二幅连续性彩绘图画构成,皆用汉、藏、波斯、蒙古、回鹘五种语言文字记录相关内容,尽收图文并茂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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