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当网因存在各种假促销,诸如“全场满100减50”的优惠并没有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被罚处15万元。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那么,当当网“假促销”吃了15万元的 罚单,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当当网“假促销”实质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购物,触犯了《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
1《价格法》第是一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据此,当当网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又以“假促销”真原价的价格诱骗消费者购物,实质上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一、高校网络安全的现状
网络诈骗备受重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也频频遭遇黑手,徐玉玉事件并不是个例。高校学生因知识储备体系不健全,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并没有形成,加之其消费观念,消费方式转变。近年来,大学生已成为网络诈骗主要受害者之一。
(一)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1平台购物诈骗
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购物悄然兴起,各种购物平台软件琳琅满目,唯品会、拼多多、淘宝、聚美优品、支付宝等,其中大学生是这些平台成单的主要群体之一。2020年5月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学杂费也能分期了,目前全国已有12000多所学校接入花呗分期,其中国内15个省份支持支付宝在线缴学费。7年前,全国超过55%的在校大学生都已加入网上支付大军。学生在网上进行购物,下单、售后等误入诈骗分子提供的虚假购物平台,粗心大意的同学在这些平台上购物之后,诈骗分子会以各式各样借口让人退款或返现,并发送链接给购物者声称是退款链接,非法**了账号密码给同学带来财产损失隐患。
2新式软件诈骗
各类社交软件围绕在当代大学生的身边,比如授课群、打卡群、借贷群、兼职群等,每个班级都会有QQ群、钉钉群、微助教群、微信群等[1],这就给了诈骗分子留足了空间,比如通过QQ、微信等账号**学生身份,家庭等信息,然后编造各种虚假信息向同学、亲属等借钱、充话费、代缴费用等,如果没有进行过预防诈骗的相关教育,很有可能使同学误以为是好友向自己借钱,导致上当受骗。
随着网络普及更新,大学生更多的是通过网络媒体获取各类信息,其中兼职、招聘和家教等信息中,充斥着大量虚假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阅历不足,心智不成熟的特点,通过互联网、微信朋友圈、QQ群、贴吧、微博等各种网络渠道大范围地传播虚假的兼职、家教等招聘信息,然后借由诸如收取中介费等方式进行诈骗。
(二)高校生成为网络诈骗重灾区
1消费观念逐渐转变
社会向前发展,经济和互联网技术联系日益紧密,以前传统的现金消费慢慢转变为网络消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呈多样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第一是早熟消费:消费水平和质量超过了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或者追求一种脱离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个人消费承受能力的消费;第二是豪华型消费,追求不切实际的奢侈、气派或者把高消费当做现实社会优越感和虚荣心理的手段;第三是情绪化消费,把对消费品的占有、享乐作为弥补精神空虚的手段。第四是其他类畸型消费,消费内容过多过快,向高档型消费倾斜。大学生超前消费,炫耀消费等行为给那些网络借贷款公司提供可乘之机,从而大学中出现了非常之多的网贷,裸贷等扰乱高校秩序等不良行为。
2大学生安全意识薄弱
没有形成系统的安全知识体系,进入大学前,学生在中小学时代,几乎没有接触过比较系统的安全教育,对安全制度、安全体系、国家安全等知识没有全面认识,只是处于初级的安全意识层面,进入大学校园,虽然通过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意识的教育,接受了比较浅显的安全知识,但自我安全意识层次较低,尤其是自身财产安全问题意识淡薄。近年来,不法分子的矛头指向了在校大学生,采取学生对知识的获取、交友、网络游戏、购物等多种噱头诱骗学生轻信,从而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学生财产。
二、新型网络诈骗新特征
(一)目标不定性。网络诈骗地域广泛,不仅在初高中,高校学生上当受骗人次更多。诈骗分子通常选择异地作案。报警后,打击工作经常面对取证难,抓捕难,追赃难的情况。
(二)作案专业化。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更加智能化,信息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隐秘性更强。
三、预防网络诈骗若干建议
(一)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1做好信息保管,网络购物安全教育
高校教师应课上课下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网络法律基本常识,增强学生的法律和安全意识,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网络法纪问题。此外,高校教师应加强班级QQ群、钉钉群、微信群等交流平台的监管力度,对群组人员逐一核实,不在网络上泄露个人信息。
网络具有开放性,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促使个体更加紧密地联系到一起,不同意识形态的思想文化进行着冲突和融合[2]。大学生正处于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积极指导学生健康消费,理性购物。首先提高学生思政觉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勤俭节约,理性,全面看待网上购物。其次大学生要学会正确识别购物网站的真伪。一看两思,一看:认真查看网站是否正确,包括网站标识和链接。两思:在购物的时候不要轻易点击商家发来的陌生网站链接,在网站上切勿冒然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主要联系人电话、支付密码等私密信息。
2利用网络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学生
首先,要增加校园网络的信息量,使学生在校园网络上就能查询高校政策方针、通知等基本信息和经常用到的生活社交网络资源等,使校园网这一平台能够为大学生学习和探究网络时代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其次,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组织要积极创新网络服务的潜在空间,可以在网络平台发布一些社会组织活动信息、校园讲座信息等,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
(二)家校共管积极面对挫折
无论是入学教育、寒暑假安全教育,还是请专项治理电信诈骗的警务人员来校做讲座等手段,做到事前预防。其中应特别防范类似各种节目抽奖,中奖等突如其来的“惊喜";陌生链接或诱导性链接不要轻易点开,特别是支付环境比较异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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