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了,组织机构代码去哪查1、进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nacaoorgcn/,输入需要查询的组织名称或其他信息查询。2、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关键词,进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核查”应用查询。该查询也是官方许可的途径。3、鉴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关系,那么对于企业组织来说,组织机构代码的另一查询方式也就诞生了,即通过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根据其编码规则识别组织机构代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二、组织机构代码是什么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代码系统覆盖范围广泛,对申领代码单位的资质审核也有数字档案(档案数字化)作为凭证,可以动态追溯每一个组织机构的历史发展变化。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184号),正式废止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退出了历史舞台。三、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部门是什么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主体标识代码制度,包括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依照工商局的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书的基础上进行合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代码统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还可以促进资源共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为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题标识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18位,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同时对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还可以加强政务诚信,力促社会诚信。需求者还可以十分方便地查询、核准、验证组织机构的有关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是第9-17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
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扩展资料:
统一代码的主要特性。
1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2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4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参考资料:
根据企业或组织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进行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需要根据企业或者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进行填写,第1位是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根据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第2位是机构类别代码根据企业类型填写,第3位到第8位是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代码体系、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第9位至17位是主体标识码,主要根据企业注册号和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第18位是校验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填写的时候,需要仔细核对各个位数的填写,确保填写正确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要作用:
1、唯一标识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身份,消除多证和重号现象,方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管理和监管。
2、促进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规范化经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从而对其获得信用额度等方面给予指导,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对企业的全面管理监督,从而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精确度和高效性。
3、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提供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信息,促进金融、政务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4、便利服务,不仅可以方便企业在政府机关办理各种业务,如注册登记、申请融资、缴纳税款等,而且还为国际贸易提供便利,促进跨境经济合作。
5、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消费体验,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