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喜灵、韩卫兵、韩玉、韩娜与被告国营太康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太康县人民法院
原告李喜灵。
原告韩卫兵,系李喜灵之子。
原告韩玉,系李喜灵长女。
原告韩娜,系李喜灵次女。
四原告委托代理人韩修身,系原告李喜灵之夫,原告韩卫兵、韩玉、韩娜之父。
被告国营太康农场。
法定代表人王刚营,任该场场长。
委托代理人王昌禹,河南豫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喜灵、韩卫兵、韩玉、韩娜与被告国营太康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首先于2007年8月23日、11月7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于2008年6月26日本院作出(2007)太民初字第1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李喜灵、韩卫兵、韩玉、韩娜的起诉。四原告不服该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四上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撤销太康县人民法院(2007)太民初字第179号民事裁定。(二)指定太康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10年3月23日,本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韩修身、被告太康县国营农场法定代表人王刚营、委托代理人王昌禹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四原告诉称,1993年3月20日,经太康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原告李喜灵的丈夫韩修身到国营太康农场任副场长,全家户口随之迁入农场落户,1995年被告进行土地承包调整时,四原告取得了14亩耕地承包经营权,10余年里历经四任场长,四原告和被告其它家属子女一样,以承包耕地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承担出粮纳税义务。2005年被告再次进行土地承包时,无理收回了四原告对14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严重地侵犯了四原告的合法权益,四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利未果,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四原告应承包的14亩耕地及相关经济损失18725元,或者一次性补偿四原告每人1万元,四原告另谋生路。
被告国营太康农场辩称:四原告所诉不是事实,四原告在板桥镇后席村拥有永久居住地,且拥有承包地,原告的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调整的范围,应由有关部门处理。1995年原告李喜灵的丈夫韩修身利用职权截留14亩耕地并占为己有已引起民愤,2005年农场依照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收回其私自侵占的14亩耕地合理合法,故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清事实,驳回四原告的诉请或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经审理查明,1993年原告李喜灵之夫韩修身调入被告国营太康农场任副场长,原告李喜灵及其子女(另三名原告)韩卫兵、韩玉、韩娜也随着将户口迁入了国营太康农场,1995年国营太康农场进行土地承包调整时,四原告取得了14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缴纳农业税款和各项提留的义务。2005年被告国营太康农场再次进行土地承包时,依据太康县农业局太农字(2005)32号文件“太康县农场土地改革实施方案”之精神,取消了四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将收回四原告曾经承包的14亩耕地也依有关规定承包给了其他人。
四原告委托代理人韩修身1997年即脱离农场工作,现在太康县建委任副股级纪检员、兼燃气办副主任。李喜灵等四原告自1993年户口迁入国营太康农场后,只在农忙季节在农场短暂居住,1998年四原告很少去被告国营太康农场。韩修身及其四原告在原户籍所在地板桥镇后席行政村拥有5口人的承包地,且一直耕种及领取粮食直补。2008年之前户主为韩修身,后变更为韩向斌,领取粮食直补款的亩数、款数一直未变。
本院受理本案前,四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韩修身于2007年3月28日上访至太康县信访局,时任中共太康县委书记刘庆森接待,信访局长王应然陪同,韩修身反映家属子女在国营太康农场,原种地2005年调给其他人种,要求按政策享分地权和农场人同等待遇。领导批示“由农业局调查处理,十五日内报刘书记”,太康县农业局成立了以程习钦副局长为组长,安建中、孙逊为组员的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形成了一、《关于韩修身的家属及子女要求承包土地问题的调查报告》,报告建议:1、韩修身所反映的家属子女应享分地权的问题不实,应对其批评教育,县建委应做思想政治工作。2、农场与韩修身就账务问题应进一步核实澄清。3、销案。二、《关于韩修身反映家属子女承包土地等问题的结论材料》,其结论为:一、韩修身家属子女承包土地问题,依据2005年太康县农场土地改革实施方案“三、方法措施1、凡是拖欠农场债务者,必须先还清债务,才能参与此次改革。3、正式职工每人7亩地”。韩修身家属子女在太康县农场不享有分地权”。二、韩修身组织关系问题:1997年底,农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令韩修身暂时离场要账。现韩修身已就职于县建委及时办理其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三、韩修身向农场交承包土地款问题:2005年农场土地改革时,韩修身家属子女要求承包土地,向农场预交了承包款,后经落实其家属子女在农场不享有分地权,其承包款由农场如数退回。四、韩修身帐务问题:据韩修身反映,农场欠他68062元,可农场时任会计姚成亮提出韩修身欠账3599元,现任会计张留根提供韩修身欠帐308046元,就帐务问题,韩修身应与农场和两任会计算清。太康县农业局,2007年5月15日。工作组就此结论材料与韩修身协商后,韩修身向工作组书写了“我同意农业局做出以下三条结论意见即:一、关于05年我修身家属子女承包土地问题,韩修身家属子女在农场不享受分地权;二、关于韩修身组织关系问题,由农业局责成农场限期转出其关系;三、韩修身在05年农场重新调整土地承包时家属子女预交的承包款3200元问题:由农业局督促农场如数退回。附注:1、农业局在2007年5月15日做出的三条结论正文保证给韩修身。2、农场在保证限期落实农业局以上二、三条结论意见的情况下,我保证以后与农场无任何土地承包和经济纠葛。韩修身2007
年5月15日”;韩修身给农业局工作组出具的领条一份,内容为“领条今领到太康县(新庄)农场2005年预交的土地承包款叁仟贰佰元。组织关系介绍信三份,韩修身2007年6月14日。”后韩修身又反悔,形成纠纷,诉至本院。
以上事实由原、被告陈述、证人证言、提交的证据和庭审笔录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被告国营太康农场是国有性质,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资产,是广大农场职工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本案四原告户籍在被告处是客观事实,但其是否具有农场职工的身份,因其没有提交应有的证据,而无法确认。且四原告1995年在被告处承包的14亩耕地,至2005年已到期,原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终止。2005年被告依据太康县农业局太农字(2005)32号文件《太康县农场土地改革实施方案》之精神,重新进行了土地承包,四原告没有承包到土地,四原告的代理人上访至太康县信访局,有关领导批示农业局调查处理,太康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的调查组,形成的《关于韩修身反映家属子女承包土地等问题的结论材料》,韩修身予以认可,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和收条,韩修身作为原告李喜灵的丈夫和另三原告的父亲与被告及其上级主管机关达成的协议,意思表示真实,没有强迫和误解,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确定。故四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喜灵、韩卫兵、韩玉、韩娜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四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程习业
审 判 员 程海港
审 判 员 韩 冰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酒守富
客游倦水宿,风潮难具论。洲岛骤回合,圻岸屡崩奔。乘月听哀狖,浥露馥芳荪。春晚绿野秀,岩高白云屯。千念集日夜,万感盈朝昏。攀崖照石镜,牵叶入松门。三江事多往,九派理空存。灵物郄珍怪,异人秘精魂。金膏灭明光,水碧辍流温。徒作千里曲,弦绝念弥敦。——南北朝·谢灵运《入彭蠡湖口》 入彭蠡湖口 客游倦水宿,风潮难具论。
洲岛骤回合,圻岸屡崩奔。
乘月听哀狖,浥露馥芳荪。
春晚绿野秀,岩高白云屯。
千念集日夜,万感盈朝昏。
攀崖照石镜,牵叶入松门。
三江事多往,九派理空存。
灵物郄珍怪,异人秘精魂。
金膏灭明光,水碧辍流温。
徒作千里曲,弦绝念弥敦。 行舟 , 生活 , 写景 , 山水愁思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对日复一日的水行客宿已经厌倦,因为风潮变幻不定,莫可理究,凶险难测。彭蠡水波涛奔流,时而遇到洲岛,立刻遽分两股,急转猛合,又冲撞到岸崖之上,崩起重重雪浪,更凝聚起来,奔流而下。沿途,有时乘月夜游,聆听哀怨的猿啼,湿露而行,赏玩芳草的浓香;有时晨起远眺,近处晚春秀野,碧绿无际,远处苍岩高峙,白云如聚。我想凭借与寥夜清晨静景的对晤,来参透这冥冥之理。但是日日夜夜,朝朝昏昏,百思千索,依然不解。因不耐静思默想,于是攀登悬崖,登上了石镜山;牵萝扳叶,进入了松门顶。访异探秘,登高远望,然而三江九派,先哲的记载,已成难以追寻的故事;沧海桑田,这千变万化的自然之理,更难以考究。如今灵物异人已惜其珍藏,秘其精魂;金膏仙药,温润水玉,早已灭其明光,辍其流温。对于这颠颠倒倒,是非莫明的一切,我奏起了《千里别鹤》曲。突然断弦一声,万籁俱寂,唯有那无尽愁思在江天回荡。
创作背景 鉴赏“客游倦水宿,风潮难具论。”二句突兀而起,立一诗总纲。“倦”、“难”二字最耐咀嚼,伏下了贯穿始终的主脉。诗人对日复一日的水行客宿已经厌倦,何以厌倦?因为风潮难于一一具说;亦即变幻不定,莫可理究,凶险难测。看来这是说的此行观感,推而广之,则又是多年旅程颠沛的总结;深而究之,更为隐隐仕仕,是是非非,宦海风波在诗人心中投下的阴影。“洲岛骤回合,圻岸屡崩奔。”承“难具论”写彭蠡水势:波涛奔流,时而遇到洲岛,立刻遽分两股,急转猛合,又冲撞到岸崖之上,崩起重重雪浪,更凝聚起来,奔流而下,这凶险的水势,是所以为“难”的注脚,也传达出诗人烦扰起伏的不平心声。
五、六句笔势陡转,忽开清景,说沿途,有时乘月夜游,湿露而行,聆听那哀怨的猿啼,赏玩那芳草的浓香;有时则晨起远眺,只见近处晚春秀野,碧绿无际,远处苍岩高峙,白云朵朵,似同屯聚在峰顶上一般。一昏一朝似是两幅恬静的美景;然而果真如此吗?七、八句剔出了它们的内涵。“千念集日夜,万感盈朝昏”,原来静景并不表现诗人心情的平静,他只是想凭借与寥夜清晨静景的对晤,来参透这“难具论”的冥冥之理。但是日日夜夜,朝朝昏昏,百思千索,依然只是个“难具论”。于是他感慨万千,再也不耐静思默想。他攀登悬崖,登上了浔阳城旁庐山之东的石镜山;牵萝扳叶,穿过四十里夹路青松,进入了湖中三百三十里的松门山顶。访异探秘,登高远望,企望灵踪仙迹能照彻他心中的疑难,东去江流能启迪他纷乱的理智。然而三江九派,先哲的记载,已都成难以追寻的故事;沧海桑田,何以有这千变万化的自然之理,更难以认真考究。郭景纯的《江赋》曾说长江“纳隐沦之列真,挺异人乎精魂”,又说江神所居“金精玉英填其里,瑶珠怪石琗其表”。然而现在,灵物异人固已惜其珍藏,秘其精魂;金膏仙药,温润水玉,更早已灭其明光,辍其流温。“天地闭,贤人隐”,对于这颠颠倒倒,是非莫明的一切,诗人再也“倦”于寻究,于是他奏起了愤懑哀怨的《千里别鹤》古琴曲。“黄鹤一远别,千里顾徘徊”,是到了永作归隐决计的时候了,但是心中的一点情愫又不能够真正泯去。心潮催动着他紧拔快弹,企望让琴音来一洗烦襟。突然断弦一声,万籁俱寂,唯有那无尽愁思在江天回荡。
《入彭蠡湖口》表现了大谢诗作的新进境。观谢集,大抵在公元422年(永嘉三年)三十八岁前,他的诗作留存既少,风格也较多承建安(如《述祖德诗》)、太康(如《九日从宋公戏马台》诗)之绪,尚未形成明显的独特风格。永嘉之贬后直至二番归隐的将近十年间,他以幽愤之情合山水清音,确立了其山水诗鼻祖的崇高地位。他善于于清森的物象交替中将感情的变化隐隐传达出来,意脉贯通,夭矫连蜷,而炉锤谨严,曲屈精深,典丽精工。但是针法时嫌过细,状物时嫌过炼,使典时嫌过直,理语时嫌过多,读来时有滞重之感,而缺少后来杜甫、韩愈等人那种大开大合,变化洒脱的气魄。这个弱点在二次归隐时某些篇章中有所突破,但并不大。至此诗则已可显见杜、韩诗作的先兆,表现有三:
其一是边幅趋于广远。谢灵运先此之诗,所记游程较窄,虽然早已突破了汉人即事生情的樊篱,而总是借一地之景抒积郁之情,探玄冥之理,但毕竟边幅较狭,大气不足。此诗则以二十句之数,总揽入湖三百余里诸景,以少总多,边幅广远为前所未有,也因此显得比前此作品疏朗高远。
其次是笔致趋于跳荡;这不仅因为揽景大而纵横多;更因为泯去了前此诗作中的针痕线迹。“春晚”、“白云”一联之陡转逆接,空间传神,充分表现了这一进展。不仅打破了一景一情,转转相生的格局,在一节写景中即有几个感情层次,而且深得动静相生,浓淡相间,张弛得宜之效。这种跳荡又与其固有的谨严相结合,全诗倦、难并起,再由“难”生发展开,最后归到深一层的“倦”,更透现出倦中之愤。在这一主线中,又以“千念”、“万感”一联与“三江”、“九派”一联,一逆接,一顺转,作两处顿束,遂将跳荡之笔锋与严谨的组织完美地结合起来,这是后来杜、韩诗结构命笔的最重要的诀窍。
其三是景语、情语、理语更形融合:谢诗的理语,决非人们常说的“玄理尾巴”。他的理均由景中随情生发,这在前几篇赏析中已多次谈到,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未可厚非,也不失为一体。此诗的“理”则融洽得更好。全诗实际上都在说理之“难具论”,而直至“九派理空存”才剔明这一点,再以下写江景各句,景中句句用典,也句句有情含理,却完全由即目所见写出,无有痕迹。最后“弦绝念弥敦”一句更有无尽远思,味在酸咸之外。如果说先此的谢诗,多由情景生发归结到理,那末此诗已倒了过来,理已变成了情景表达的陪衬,显示了山水诗进一步脱略玄言影响的进程。
谢灵运(385年-433年),东晋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出生在会稽始宁(今浙江上虞),原为陈郡谢氏士族。东晋名将谢玄之孙,小名“客”,人称谢客。又以袭封康乐公,称谢康公、谢康乐。著名山水诗人,主要创作活动在刘宋时代,中国文学史上山水诗派的开创者。由谢灵运始,山水诗乃成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大流派,最著名的是《山居赋》,也是见诸史册的第一位大旅行家。谢灵运还兼通史学,工于书法,翻译佛经,曾奉诏撰《晋书》。《隋书·经籍志》、《晋书》录有《谢灵运集》等14种。谢灵运
五两竿头风欲平,长风举棹觉船轻。柔橹不施停却棹,是船行。满眼风波多闪烁,看山恰似走来迎。仔细看山山不动,是船行。——五代·佚名《浣溪沙·五两竿头风欲平》浣溪沙·五两竿头风欲平
五两竿头风欲平,长风举棹觉船轻。柔橹不施停却棹,是船行。满眼风波多闪烁,看山恰似走来迎。仔细看山山不动,是船行。 宋词三百首 , 婉约 , 写景行舟雨骤风驰帆似舞,一舟轻度溪湾。人家临水有无间。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绝代才人天亦喜,借他只手回澜。而今无复旧词坛。马当山下路,空见野云还。——清代·薛时雨《临江仙·大风雨过马当山》
临江仙·大风雨过马当山
雨骤风驰帆似舞,一舟轻度溪湾。人家临水有无间。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绝代才人天亦喜,借他只手回澜。而今无复旧词坛。马当山下路,空见野云还。 婉约 , 行舟写景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唐代·李白《游洞庭湖五首·其二》
游洞庭湖五首·其二
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 月夜 , 行舟 , 写景抒怀
这位中国历史上的特例“男皇后”,名字叫做韩子高。他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他的美貌并非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八个字所能概括的了。据说韩子高刚刚十六,便出脱得“容貌艳丽,纤妍洁白,如美妇人。螓首膏发,自然娥眉,见者靡不啧啧”。彻头彻尾的一个“小鲜肉”,所以能成为“男皇后”其颜值应该能比哭同时代艳美的女人吧。
韩子高,原名韩蛮子,祖上是编草鞋出身。生来就有异常人,玉塑似,随着渐渐长大,丰神秀骨,雍容倜傥,姿容笑貌美如妇人一般。
他生活的时代,恰逢诸侯混战、天下大乱,各地连年兵祸,枭雄与草莽并起,可是,无论双方厮杀的多么激烈,可一旦遇到韩子高,竟然会抛掉手中的兵刃,竟然没有一个人舍得伤害他的一根毛发,都被他的美貌所折服,纷纷丢下手中的兵刃,不仅下不去手,而且还要主动将子高护送出去。不愧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美男子之一,男女通杀啊。
天啊,此君貌美到了什么程度啊?
后来子高在侯景之乱期间避难于京师建康。等到侯景之乱被平定后,韩子高在淮渚想要搭军车还乡,恰好遇到了时任吴兴太守的陈茜(陈武帝陈霸先侄子)。虽然是个男儿身,但美若天仙的韩子高却让陈茜心生怜爱,于是将子高带了回去。
当时两晋南北朝的风气也是男风泛滥,甚至出现不少人因追求男宠而导致夫妻失和、离婚的事件发生,《宋书》对此有明确描述,称“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仿效。或有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正是在这种风气之下,韩子高对陈茜的权力也是怦然心动,能够靠上这棵权力的大树,自己也会有享不尽的富贵,实现心中的抱负,也就半推半就成为了陈茜的娈童,随其出入左右。
所以后世有小说、戏曲借题发挥,例如唐朝李翊的《陈子高传》、明朝冯梦龙的《情史》、明朝王骥德的《男王后》等等,将二人的关系过度渲染,给人无限遐想空间。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认为这韩子高与现在的小鲜肉无异,是凭长相上位的。实际上,韩子高并非妩媚阴柔之人,据史料记载,韩子高的俊美不仅仅体现在长相上,他精于骑射,两臂修长,能左右开弓;形体健硕俊美,刚柔相济,实在是英武异常,令人痴迷而不能自拔。
多少纯情少囡,包括陈朝公主,都疯狂暗恋子高,而且因为日夜思念而咳血身亡。
而更美的是韩子高的心灵,他出身寒苦,不骄不躁,有才有德。更因为子高的一段绯闻,导致陈茜一怒之下感情用事灭了王司马一族。
其实韩子高为人性格恭谨,勤于侍奉,并且颇具胆量,领着军队出征也立下了战功,并且能够给陈文帝出谋划策,所以官职得到了很快的升迁。
陈茜病故以前,子高端水送药,片刻不离,给弥留之际的陈茜以极大的安慰。偌大的皇宫,一切人等均被拒之门外,只有陈茜子高两人病榻厮守,度过了人生最后一段旅程陈茜死后,子高被冤狱赐死,年仅三十岁。
他十六岁时从一名贫苦的少年,经历征战天下的劳苦与建朝创业的艰辛,短短十几年,他的人生像金子一样闪光,可歌可泣,人生若能像子高这般充实的度过,实在别无他求。
由于子高足智多谋,经常为陈茜献计献策,很快便在军中担任要职,官职从常侍、随从,逐渐做到了将军、太守,陈朝的多次外敌内乱都是由他平定的,此后便成为陈茜最为信任的人。一直到陈茜成为皇帝,要兑现当初册封子高为皇后的时候,却因为朝野上下的流言蜚语而不得不作罢。因为韩子高,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提出了男皇后的概念,虽然最终誓言未能兑现,但是韩子高貌美倾国,德服天下的事实是不容辩驳的。
穿越颤动的空气,假如韩子高知道他被后人传成一个男人的“皇后”我想,他肯定会暴跳如雷吧。
你,韩子高,用高贵的颜色把所有的岁月都染成一片焦黄,让历史的旅途虽漫长却繁盛起来。
近日,有报道称,河南周口太康县张集镇发生了一起房屋倒塌事件,一栋四层的民建临街铺面楼房突然倒塌砸并砸到了附近人家的房子,不过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网上也有此事的相关视频上传,根据视频可以看出,还有不少围观群众当时正在观看,该栋楼房在倒塌之前就有摇摇欲坠的感觉,结果该房子倒塌之后还砸塌了邻居的一栋三层楼房。后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警方也是立即介入调查,也迅速查明了原因,系该房子的邻居盖房时把地基挖得太深,以至于附近土地松胯,造成房子坍塌。据报道称,倒塌的四层楼是在三个月前盖好的,而被同时被砸塌的另外一栋三层楼则是建于六年前。在建房子前,该四层楼的主人韩先生曾经提示邻居地基挖得太深,可是邻居未有理会才造成此事发生。由于是其邻居建设房子挖地基的原因造成坍塌事故发生,因此有律师认为说,其邻居和施工方可能会成为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一方,属于人为因素造成别人的房屋和财产受损,因而其邻居以及施工方应当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和认准,确实由于该邻居家建房挖地基的施工造成该起事故发生,而不是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且韩先生的房子是合法拥有的,那么韩先生的邻居和施工方就可能会面临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合理解决好这样的事情。这件事给予我们很多人一个教训,在建造房子时,一定要注意察看当地的土壤性质,还要考虑附近房屋的密集情况,不能盲目地大刀阔斧进行建房,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一旦造成严重的坍塌事故,不仅会造成别人的损失甚至可能会引起伤亡事故,还要面临相应的经济赔偿,得不偿失。
夏帝禹是圣王,二代齐帝是贤王,三代太康是真正的昏君。太康从父亲那里继承皇位后,不治理政事,不体恤民生,放纵自己,好游乐,失去了作为君主的美德。所以他失去了民心,他的臣民大多有了二心。有一次他去洛水南部打猎,一百多天没回宫。他的五个兄弟意见很大,然后就发生了武关造反,老百姓也起来造反。这时,一个穷国的诸侯后羿趁机攻打夏朝的都城杨寨。
大家对后羿都很熟悉。历史上的后羿,又名夷,原是东夷部落群的后裔,是一个影响很大的部落首领。夏朝让他做了穷国的首领。他箭术高,武功也高。他自信且雄心勃勃。他看到夏朝民心尽失,实力减弱,就把都城从迁到邛市,然后他的部下一路带领他进入夏朝的都城。太康回不了阳宅。他的五个兄弟侍候他的母亲,在落水湾等他。大家怨恨太康,做了一首歌《五子之歌》回忆大禹的告诫。后羿赶走太康后,立太康的弟弟钟康为国君,自己却成了王朝的实际统治者。
傀儡钟康做了十三年国君,儿子继位。不久,夏帝被后羿驱逐,他干脆自己当了国君。这在史书上叫做“太康失国,后羿代夏”。后羿夺取夏朝政权后,步了太康的后尘。他只知道娱乐,把国家大事都托付给韩卓。韩_原居韩国,是东夷集团伯明氏之子。他贪婪残忍,巴结后羿,大肆买通官员,很快就掌握了穷人家的政权。后来他杀了后羿,霸占了妻子,生下了水官和阚勋这两个儿子,并杀了他们。
史书记载,韩_即位后,残酷屠杀贫苦族人。他命令手下把后羿的尸体剁成肉酱,加剧毒药物煮成肉饼,然后分给后羿的人吃。吃了的被毒死,没吃的被乱刀砍死。它的形状很可怕。一部分穷人因害怕被杀而逃往偏远地区,其余的人则隐姓埋名,投靠其他诸侯。从此,中原再也没有穷人了。
历史上真正的男人后羿是一国之君,妻子被别人霸占。最后被杀做成肉饼,妻子怀孕的时候,他机智地爬出了墙洞,逃到了还有姓氏的诸侯国,生下了儿子邵康。邵康爷爷的父母长大后,他学会了放羊,做了一个主管畜牧的小官。韩卓听说王霞的后代还活着,就命令他派人去杀他。邵康只能逃到顺帝后裔石喻的诸侯国,成为石喻的厨师。于的势力太大,不忍看到大禹不死,就把两个女儿嫁给了邵康,邵康分了田地和五百家奴。他以绍康为复国的根据地,励精图治,广结善心,召集夏朝遗民,派大臣刺探敌军内部情报,以瓦解敌军阵线。太康灭亡的时候,有一个大臣,名叫波密。韩_杀了后羿,灭了两个王公贵胄后,波密集合部下和民众,精修兵马。公元前1868年左右,他开始杀害韩卓。同时,调兵遣将,攻邵康,摧毁了这个地方的水源。薄迎接邵康回到杨寨,旧的资本,重建夏朝,并恢复了原来的权威的一天
邵康就是杜康。熟悉吗?你还记得曹孟德的一句话吗,杜康是唯一能解决你烦恼的人。邵康在石喻当厨师时酿造了一种高粱酒,后人用杜康代替了“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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