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韩国打工的注意事项2010-12-07 10:28:58|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无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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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算去韩国打工的话,一定要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在韩国务工遇到的问题,防止上当受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问:怎样才能获得雇佣制赴韩国劳务信息?
答:目前,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仅在吉林、黑龙江、山东及河南四省试行。除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外,上述四省地方公共机构负责办理本省的雇佣制有关事宜。您可以通过登录上述单位网站获得赴韩务工信息。
二、问:雇佣许可制和访问就业制两种方式赴韩务工有何区别?
答:目前,通过雇佣许可制和访问就业制赴韩务工均在施行。雇佣许可制适用于所有民族人员,须通过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及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省地方公共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访问就业制仅针对年龄25岁以上朝鲜族人员,其他民族人员不能通过访问就业制赴韩工作。有关访问就业制的具体情况及信息请径询韩国驻华使馆,咨询电话:010-65326774/65326775
三、问:赴韩务工人员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户籍为吉林、黑龙江、山东及河南四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人员,可在户籍所在省地方公共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名。
1.年龄在18至39周岁(含39周岁)
2 无监禁以上犯罪记录
3 在韩国无遣返和强制出境记录
4 没有被中国政府限制离境的情况
四、问:请介绍一下雇佣制韩语考试的情况?
答:所有通过雇佣制赴韩就业的中国劳务人员都必须参加雇佣制韩国语水平考试(简称EPS-KLT)并需成绩合格。目前,EPS-KLT只在吉林、黑龙江、山东及河南四省举办,劳务人员需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经过抽签并中签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在本省考点举行的考试。考试通知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会在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及各省相关网站上发布。每年EPS-KLT的具体考试时间由中韩双方有关部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协商确定。EPS-KLT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为笔试和听力,两部分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该考试的试题题库可从商务部经济合作局网站下载,考试内容不会超过题库内容范围。
五、问:如何进行体检,有何要求?
答:已通过考试的劳务人员都需按本省地方公共机构的通知参加体检,具体流程及要求将由地方公共机构统一安排和公布。根据雇佣制有关要求,劳务人员赴韩后还需参加韩方组织的二次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会被遣送回国。因此,提醒所有考试合格者予以重视并按规参加体检。
六、问:已进入求职者名簿的人员一定能赴韩吗?
答:韩语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将被录入求职者名簿,名簿将向韩国雇主开放供其选人。请谨记雇佣制是根据韩国雇主需要选拔外籍劳务人员的制度,即便体检合格进入求职者名簿也不能保证被雇主选中赴韩工作,由于雇主原因可能出现相当部分劳务人员不被选中的情况。同时,进入求职者名簿顺序与被雇主选中及何时赴韩工作没有关联。
七、问:劳务人员签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答:劳务人员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其涵义。如有不理解之处,可请地方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帮助解读。劳务人员所签工资标准不应低于韩国劳动部发布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如出现对雇主提出的劳动时间、加班规定、工资水平、保险、休假等重要条款难以接受的情况,请慎重考虑是否签署合同。另外,需提请劳务人员注意,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两次以上则会被从求职者名簿中删除,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求职申请。
八、问:为什么应参加行前教育培训?
答:劳务人员签署合同后须参加由本省地方公共机构组织的行前教育培训与考核。行前教育培训将对韩国概况、赴韩准备、韩国雇佣制相关法规及外籍劳务保护、在韩工作及生活指南、常见问题及应对建议等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劳务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做好赴韩准备。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劳务人员才能赴韩工作。
九、问:韩国务工环境及对外籍劳务人员权益保障情况如何?
答:韩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较好,战争、瘟疫、自然灾害等危险相对较少,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中韩两国之间经贸合作关系紧密,两国在风俗习惯上也相近,务工大环境相对较好。韩国政府制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外籍劳务人员在合法务工期间可享受与韩国人同等的劳动法、最低工资法、产业安全保障法等劳动相关法律待遇。此外,韩国还有专门针对外籍劳务人员的《外籍劳务雇佣法》和雇佣制保险制度等法律法规。韩国劳动部专门设立了外籍劳务人员雇佣支援中心和综合咨询中心,为外籍劳务人员办理工作变更申请、受理外籍劳务人员投诉、提供语言帮助及咨询服务等。
十、问:雇佣制下赴韩劳务人员一般从事什么工作?
答:目前,雇佣制下赴韩劳务人员主要在制造业、建筑业、农畜产业、服务业和渔业等5个行业工作。这些行业多为韩国人不愿意从事的3D(即“脏、累、险”)工种,一般不易招聘到韩国劳动力。而且,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韩国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大,多为30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尤以几十人的小企业居多。
十一、问:外籍劳务人员在韩国的劳动时间及务工收入怎样?
答:根据外籍劳务雇佣法等韩国法律,外籍劳务人员在韩工作享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即最低工资不能低于政府公布的工资标准,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由韩国劳动部公布。2010年,韩国劳动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110韩元/小时,每周标准劳动时间根据行业区别分为40小时及44小时两种。
十二、问:外籍劳务人员在韩企业居住状况及费用负担如何?
答:根据韩国劳动部制定的标准劳动合同样本,食宿标准和食宿费用应在劳务人员抵韩后,由雇主和劳务人员协商确定。
十三、问:外籍劳务人员在韩可享受哪些保险?
答:根据韩国有关法律,外籍劳务人员应享受外籍劳务雇佣法规定的4项雇佣制保险:回国期满保险(相当于“退职金”)、回国费用保险、工资支付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此外,还可享受4项社会保险:国民年金(相当于“养老金”)、产灾保险(相当于“工伤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相当于“医疗保险”)和雇佣保险(相当于“失业保险”)。以上8项保险基本涵盖了外籍劳务人员在韩务工期间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需提请劳务人员注意的是,目前不同的韩国雇主为外籍劳务人员所上保险情况并不完全一致。
十四、问:外籍劳务人员最长可在韩工作多久?务工期间如何更新合同或工作单位?
答:雇佣制下,外籍劳务人员在韩合法务工时间最长为5年,期间家属不能陪伴。5年务工期满后必须出境。如欲再次赴韩务工,需根据雇佣制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在5年期限内,外籍劳务人员与雇主可自主协商确定每次合同的具体期限,但每次合同期最长不能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可与雇主再协商更新。合同更新后您还应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居留期限延长许可申请。由于所在企业停业或倒闭等不可避免的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单位时,外籍劳务人员应向所在地的雇佣支援中心提交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单位变更次数原则上只限3次。劳务人员需注意的是,重新选择工作单位时必须通过雇佣支援中心的介绍,不得通过朋友或私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自行寻找工作单位,否则将被视作非法滞留人员受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处罚。非法滞留者被遣返回国后将被禁止再次入韩。
十五、问:在韩国务工还有哪些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答:1遵守中、韩两国法律法规,尊重韩国传统礼仪。
2韩国劳动法仅适用于常年雇佣5人以上员工的企业或营业场所。
3入境后需及时办理有关保险及外国人登录证。
4遵守合同义务,按期归国,避免脱岗及非法滞留。
5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接触和参与各类非法组织及活动。
答:目前,中韩双方仅针对第一批韩语考试合格人员开展相关后续工作,本年度暂无举办第二次韩语考试的安排。一旦双方确定举办第二次韩语考试,将及时在我局及四省相关网站发布通知。
答: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企业及个人打着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旗号,以承诺加快办理赴韩手续或提高被雇主选中机率等诱惑、骗取劳务人员钱财。特别提醒广大劳务对此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其承诺,不要委托这些不法中介或企业办理赴韩务工手续,更不要向其缴纳任何费用。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赴韩务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商务及工商主管部门举报、反映和投诉。
一、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基本概念
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是由双方政府主管部门签署协议,并分别指定一家政府公共机构负责劳务人员派遣接收工作,其他任何企业、中介和个人不得介入的一种双边劳务合作方式。其宗旨是通过双边政府间合作,营造中韩劳务合作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最大程度减轻劳务人员负担,促进和规范中韩劳务合作。
二、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执行机构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经济合作局是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的中方执行机构,在商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直接开展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是韩方执行机构,在韩国劳动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中国劳务人员的接收工作。经济合作局配合人力公团在中国境内合作开展韩国语水平考试工作。除上述两单位以外的中韩两国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许可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接收工作。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大韩民国劳动部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商务部关于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合函[2008]10号)的有关要求,优选了山东省青州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黑龙江省商务厅国外经济合作处和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等4家地方公共机构为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首批地方公共机构,协助经济合作局做好赴韩劳务行前教育等工作。
流程
1签署MOU-------中国商务部、韩国劳务部签署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2确定派遣、接收机关-------中国商务部指定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作为中方唯一派遣机构。韩国劳动部指定韩国产业人力公团(以下简称人力公团)作为韩国唯一接收机构。
3公开招募-------经济合作局通过信息系统及公共媒体公布招募计划,列明报名条件:(1)年龄在18—39周岁(含39周岁);(2)无犯罪记录;(3)无被韩国遣返或要求离境的记录;(4)没有被中国政府限制离境的情况。
4接受报名-------经济合作局委托商务部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报名。
5韩国语水平考试-------经济合作局和人力公团合作进行韩国语水平考试(人力公团负责判卷)。
6公布考试结果、通知体检、申请护照-------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通报考试结果。通知考试合格者体检、申办护照并填写求职申报表。
7制订求职者名簿-------经济合作局接受考试合格者的求职申请,将相关信息(求职者个人基本信息、预期雇佣条件、个人背景和工作背景、考试信息等)输入雇佣许可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制成求职者名簿。
8名簿传送-------经济合作局通过雇佣许可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名簿传送人力公团。
9雇佣许可申请及发放-------韩雇主向韩劳动部地方雇佣安定中心申请输入外劳。雇佣安定中心向雇主提供其列明要求的求职者名单(大约2—3倍于雇主的所需人数)。雇主选定求职者,雇佣安定中心发放雇佣许可。
10 草签合同-------雇主向人力公团递交外劳入境申请,包括与选定的求职者草签的雇佣合同。
11 签订雇佣合同-------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发送雇主草签的合同,经济合作局及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被选中的求职者,向其解释劳务合同内容,劳务人员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12 通知签约情况-------经济合作局将签约情况通报人力公团。
13 《签证发放确认书》申请及发放-------人力公团向法务部为已签订雇佣合同的劳务人员申请《签证发放确认书》(CCVI)。法务部审核后签发CCVI。
14 传送《签证发放确认书》 -------人力公团将CCVI(正本)发送给经济合作局,由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劳务人员。
15 签证申请及签发-------经济合作局凭CCVI及有关材料为劳务人员到韩国驻华使馆申请签证。
16 行前教育-------地方公共机构对已签约的劳务人员进行行前教育。
17 确定入境时间-------韩国劳动部和人力公团根据雇佣计划确定劳务人员的入境时间。
18 告知入境-------人力公团将劳务人员入境日期通知经济合作局,并由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劳务人员。
19 预定航班-------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为劳务人员预定航班。
20 入境确认-------经济合作局在劳务人员入境前确认入境计划中的劳务人员名单。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确认最终入境劳务人员名单,包括雇佣教育中心、劳务人员人名代码等。
21 劳务人员入境-------最终确认入境的劳务人员由经济合作局带领出境。劳务人员随身携带雇佣合同、护照、体检证明原件。人力公团在机场接收劳务人员并将其带至雇佣教育中心。
22 体检及雇佣教育-------劳务人员抵韩后接受体检和20小时的雇佣教育。
23 转至雇主-------雇佣教育结束后,雇主从教育中心将劳务人员带至工作地点。
是寒号鸟。没有遇到过。
中国特有种,主要分布在中国河北、吉林、山西、陕西、甘肃、湖北、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和青海等地。该物种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易危(VU)。
自所以叫”寒号鸟“是因其生性怕寒冷,日夜不停号叫,另外它身上的宽大的皮膜使它能像飞鸟一样滑翔飞行,滑翔最远可达200,因而被人误认为是鸟。
主要优势:
人教版语文书二年级上册有一篇课文《寒号鸟》,根据民间传说改编的,讲述了寒号鸟得过且过,不肯盖窝,结果在半夜冻死的故事。
通过该故事,旨在教育学生勤劳自勉,抓住大好时光勤奋努力,不要懈怠懒惰,得过且过,荒废大好年华。 后人据此引出了“得过且过”这一成语。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想通过这个去韩国,当时我和他一起去报的名。
一、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基本概念
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是由双方政府主管部门签署协议,并分别指定一家政府公共机构负责劳务人员派遣接收工作,其他任何企业、中介和个人不得介入的一种双边劳务合作方式。其宗旨是通过双边政府间合作,营造中韩劳务合作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最大程度减轻劳务人员负担,促进和规范中韩劳务合作。
二、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执行机构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经济合作局是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的中方执行机构,在商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直接开展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是韩方执行机构,在韩国劳动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中国劳务人员的接收工作。经济合作局配合人力公团在中国境内合作开展韩国语水平考试工作。除上述两单位以外的中韩两国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许可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接收工作。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大韩民国劳动部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商务部关于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合函[2008]10号)的有关要求,优选了山东省青州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黑龙江省商务厅国外经济合作处和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等4家地方公共机构为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首批地方公共机构,协助经济合作局做好赴韩劳务行前教育等工作。
流程
1签署MOU-------中国商务部、韩国劳务部签署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2确定派遣、接收机关-------中国商务部指定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作为中方唯一派遣机构。韩国劳动部指定韩国产业人力公团(以下简称人力公团)作为韩国唯一接收机构。
3公开招募-------经济合作局通过信息系统及公共媒体公布招募计划,列明报名条件:(1)年龄在18—39周岁(含39周岁);(2)无犯罪记录;(3)无被韩国遣返或要求离境的记录;(4)没有被中国政府限制离境的情况。
4接受报名-------经济合作局委托商务部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报名。
5韩国语水平考试-------经济合作局和人力公团合作进行韩国语水平考试(人力公团负责判卷)。
6公布考试结果、通知体检、申请护照-------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通报考试结果。通知考试合格者体检、申办护照并填写求职申报表。
7制订求职者名簿-------经济合作局接受考试合格者的求职申请,将相关信息(求职者个人基本信息、预期雇佣条件、个人背景和工作背景、考试信息等)输入雇佣许可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制成求职者名簿。
8名簿传送-------经济合作局通过雇佣许可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名簿传送人力公团。
9雇佣许可申请及发放-------韩雇主向韩劳动部地方雇佣安定中心申请输入外劳。雇佣安定中心向雇主提供其列明要求的求职者名单(大约2—3倍于雇主的所需人数)。雇主选定求职者,雇佣安定中心发放雇佣许可。
10 草签合同-------雇主向人力公团递交外劳入境申请,包括与选定的求职者草签的雇佣合同。
11 签订雇佣合同-------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发送雇主草签的合同,经济合作局及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被选中的求职者,向其解释劳务合同内容,劳务人员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12 通知签约情况-------经济合作局将签约情况通报人力公团。
13 《签证发放确认书》申请及发放-------人力公团向法务部为已签订雇佣合同的劳务人员申请《签证发放确认书》(CCVI)。法务部审核后签发CCVI。
14 传送《签证发放确认书》 -------人力公团将CCVI(正本)发送给经济合作局,由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劳务人员。
15 签证申请及签发-------经济合作局凭CCVI及有关材料为劳务人员到韩国驻华使馆申请签证。
16 行前教育-------地方公共机构对已签约的劳务人员进行行前教育。
17 确定入境时间-------韩国劳动部和人力公团根据雇佣计划确定劳务人员的入境时间。
18 告知入境-------人力公团将劳务人员入境日期通知经济合作局,并由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劳务人员。
19 预定航班-------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为劳务人员预定航班。
20 入境确认-------经济合作局在劳务人员入境前确认入境计划中的劳务人员名单。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确认最终入境劳务人员名单,包括雇佣教育中心、劳务人员人名代码等。
21 劳务人员入境-------最终确认入境的劳务人员由经济合作局带领出境。劳务人员随身携带雇佣合同、护照、体检证明原件。人力公团在机场接收劳务人员并将其带至雇佣教育中心。
22 体检及雇佣教育-------劳务人员抵韩后接受体检和20小时的雇佣教育。
23 转至雇主-------雇佣教育结束后,雇主从教育中心将劳务人员带至工作地点。
从海天外语文化交流中心的网站上复制的,希望你能满意,好的话给我加分
一、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基本概念
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是由双方政府主管部门签署协议,并分别指定一家政府公共机构负责劳务人员派遣接收工作,其他任何企业、中介和个人不得介入的一种双边劳务合作方式。其宗旨是通过双边政府间合作,营造中韩劳务合作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最大程度减轻劳务人员负担,促进和规范中韩劳务合作。
二、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执行机构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经济合作局是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的中方执行机构,在商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直接开展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是韩方执行机构,在韩国劳动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中国劳务人员的接收工作。经济合作局配合人力公团在中国境内合作开展韩国语水平考试工作。除上述两单位以外的中韩两国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许可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接收工作。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大韩民国劳动部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商务部关于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合函[2008]10号)的有关要求,优选了山东省青州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黑龙江省商务厅国外经济合作处和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等4家地方公共机构为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首批地方公共机构,协助经济合作局做好赴韩劳务行前教育等工作。
流程
1签署MOU-------中国商务部、韩国劳务部签署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2确定派遣、接收机关-------中国商务部指定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作为中方唯一派遣机构。韩国劳动部指定韩国产业人力公团(以下简称人力公团)作为韩国唯一接收机构。
3公开招募-------经济合作局通过信息系统及公共媒体公布招募计划,列明报名条件:(1)年龄在18—39周岁(含39周岁);(2)无犯罪记录;(3)无被韩国遣返或要求离境的记录;(4)没有被中国政府限制离境的情况。
4接受报名-------经济合作局委托商务部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报名。
5韩国语水平考试-------经济合作局和人力公团合作进行韩国语水平考试(人力公团负责判卷)。
6公布考试结果、通知体检、申请护照-------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通报考试结果。通知考试合格者体检、申办护照并填写求职申报表。
7制订求职者名簿-------经济合作局接受考试合格者的求职申请,将相关信息(求职者个人基本信息、预期雇佣条件、个人背景和工作背景、考试信息等)输入雇佣许可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制成求职者名簿。
8名簿传送-------经济合作局通过雇佣许可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名簿传送人力公团。
9雇佣许可申请及发放-------韩雇主向韩劳动部地方雇佣安定中心申请输入外劳。雇佣安定中心向雇主提供其列明要求的求职者名单(大约2—3倍于雇主的所需人数)。雇主选定求职者,雇佣安定中心发放雇佣许可。
10 草签合同-------雇主向人力公团递交外劳入境申请,包括与选定的求职者草签的雇佣合同。
11 签订雇佣合同-------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发送雇主草签的合同,经济合作局及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被选中的求职者,向其解释劳务合同内容,劳务人员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12 通知签约情况-------经济合作局将签约情况通报人力公团。
13 《签证发放确认书》申请及发放-------人力公团向法务部为已签订雇佣合同的劳务人员申请《签证发放确认书》(CCVI)。法务部审核后签发CCVI。
14 传送《签证发放确认书》 -------人力公团将CCVI(正本)发送给经济合作局,由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劳务人员。
15 签证申请及签发-------经济合作局凭CCVI及有关材料为劳务人员到韩国驻华使馆申请签证。
16 行前教育-------地方公共机构对已签约的劳务人员进行行前教育。
17 确定入境时间-------韩国劳动部和人力公团根据雇佣计划确定劳务人员的入境时间。
18 告知入境-------人力公团将劳务人员入境日期通知经济合作局,并由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劳务人员。
19 预定航班-------经济合作局和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为劳务人员预定航班。
20 入境确认-------经济合作局在劳务人员入境前确认入境计划中的劳务人员名单。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确认最终入境劳务人员名单,包括雇佣教育中心、劳务人员人名代码等。
21 劳务人员入境-------最终确认入境的劳务人员由经济合作局带领出境。劳务人员随身携带雇佣合同、护照、体检证明原件。人力公团在机场接收劳务人员并将其带至雇佣教育中心。
22 体检及雇佣教育-------劳务人员抵韩后接受体检和20小时的雇佣教育。
23 转至雇主-------雇佣教育结束后,雇主从教育中心将劳务人员带至工作地点。
建议:由于中韩雇佣制目前还没有形成实质外派,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调整,避免遭受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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